Ⅰ 請問報考武漢音樂學院的時間以及地方
武漢音樂學院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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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07-12-31 20:38:08]
一、培養目標
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音樂、舞蹈專業人才及師資。
二、專業、學制、學歷層次
專業 代碼 專 業 專 業 方 向 教學單位 學制 學歷
層次
050401 音樂學 音樂教育[聲樂、器樂(主要招收鋼琴,適
量招收古箏和揚琴)、理論] 音樂教育學院 四年
本科
理論 音樂學系 五年
藝術管理 四年
鋼琴調律 演藝學院 四年
050402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作曲系 五年
視唱練耳 四年
050417 錄音藝術 音樂音響導演
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 演藝學院
050403
音樂表演
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 作曲系 五年
演唱(美聲、民族唱法) 聲樂系 四年
中國樂器演奏(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 民樂系
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吉他、薩克斯管、打擊樂器) 管弦系
鍵盤樂器演奏(鋼琴演奏、手風琴演奏、電子管風琴演奏、鋼琴藝術指導) 鋼琴系
四年
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 演藝學院
通俗器樂演奏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電吉他、電貝司、電聲鍵盤、電子小提琴、架子鼓)、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二胡、琵琶、揚琴、古箏、竹笛、笙、嗩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小號、圓號、長號、大號、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吉他、薩克斯管)、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鋼琴演奏、手風琴演奏、電子管風琴演奏)] 演藝學院
050412 表演 舞蹈表演與教育 舞蹈系 四年
三、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符合報考專業體檢要求。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四、關於招生范圍與計劃的說明
1、我院各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具體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審核下達的招生計劃為准;
2、我院屬於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之一,在國家招生計劃正式下達前須提前自行組織專業考試。因此,我院的具體招生計劃將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正式下達我院後在校園網上公布(網址:www.whcm.com.cn),請考生屆時在我院校園網上查詢。
五、專業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專業報名方式與時間:
我院專業報名採取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的方式。
⑴專業報名網址:http://zsks.whcm.com.cn
⑵專業網報時間:2008年1月10日—2008年2月15日。
⑶專業報名現場確認時間:
Ⅰ、2008年2月18日—19日
音樂學(音樂教育、鋼琴調律)、錄音藝術(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音樂表演(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通俗器樂演奏與編導中的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和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
Ⅱ、2008年2月24日—25日
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含視唱練耳)、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音樂表演[指揮、演唱、中國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通俗器樂演奏與編導中的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表演(舞蹈表演與教育)
⑷專業報名現場確認地點:武漢市武昌區紫陽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
所有在網上進行專業報名的考生均須參加專業報名信息確認。逾期未確認者,視作報名無效處理。
未在網上報名的考生,亦可在報名信息確認現場處進行網上補報名(需交服務費100元)。
2、專業報名信息確認時須交驗下列各件:
⑴湖北省考生交驗「2008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號後,再進行繳費、攝像和確認報名信息。
⑵外省考生交驗所在學校介紹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2008年××省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准考證」 復印件(准考證各省名稱不同)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號後,再進行繳費、攝像和確認報名信息。
⑶專業報名初試費100元/人;通過初試者,辦理復試手續並交納復試費100元/人。
說明:
①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理論、藝術管理、鋼琴調律)、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含視唱練耳)、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及音樂表演(指揮、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通俗器樂演奏與編導中的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和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的考生專業初、復試一次性進行,專業報名及考務費共200元/人。
②報考錄音藝術(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音樂表演(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通俗器樂演奏與編導中的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和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的考生需單獨報名、單獨參加考試。
③音樂表演專業通俗器樂演奏與編導方向中的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各專業品種與中國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樂器演奏各相關專業品種考試內容相同,專業初試、復試同考場考試。相同專業品種之間既可單報,也可兼報(兼報考生可在相同專業品種之間選其一項為主報,另一項則為副報,主報和副報一次性報名,一次性考試)。
④音樂表演專業鍵盤樂器演奏中的鋼琴演奏與鋼琴藝術指導的考試內容相同,專業初試、復試同考場考試。二者之間既可單報,也可兼報(兼報考生可選其一項為主報,另一項則為副報,主報和副報一次性報名,一次性考試)。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
Ⅰ、2008年2月20日開始考試
音樂學(音樂教育、鋼琴調律)、錄音藝術(通俗音樂編創與製作)、音樂表演(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通俗器樂演奏與編導中的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和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
[具體考試時間安排詳見我院校園網上公布的 「武漢音樂學院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日程安排之一」]。
考試地點:武漢市武昌區紫陽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
Ⅱ、2008年2月26日開始考試
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含視唱練耳)、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音樂表演[指揮、演唱、中國樂器演奏、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鍵盤樂器演奏、通俗器樂演奏與編導中的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表演(舞蹈表演與教育)
[具體考試時間安排詳見我院校園網上公布的「武漢音樂學院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考試日程安排之二」]
考試地點:武漢市武昌區紫陽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新校區。
七、專業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結構
1、音樂學
⑴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聲樂主修:演唱歌曲1首;演奏鋼琴曲1首,並演奏「兩升兩降」范圍內的音階、琶音各1條(4個八度上下行,抽簽決定)。其最後得分的結構為:聲樂70%;鋼琴30%。如加試鋼琴以外的樂器得分超過80分,則從81分起,每多得1分,在主修科目考試的結構總分中加0.1分。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器樂主修:演奏樂曲1首(其中鋼琴需另外演奏「兩升兩降」范圍內的音階、琶音各1條,4個八度上下行,抽簽決定);演唱歌曲1首。其最後得分的結構為:器樂70%;聲樂30%。如加試非主修器樂的得分超過80分,則從81分起,每多得1分,在主修科目考試的結構總分中加0.1分。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理論主修:音樂綜合知識(音樂欣賞常識、音樂理論常識、音樂表演常識、音樂教育常識、聽音樂寫短文);演唱歌曲1首;演奏鋼琴曲1首,並演奏「兩升兩降」范圍內的音階、琶音各1條(4個八度上下行,抽簽決定)。其最後得分的結構為:音樂綜合知識40%;鋼琴30%;聲樂30%。如加試鋼琴以外的樂器得分超過80分,則從81分起,每多得1分,在主修科目考試的結構總分中加0.1分。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⑵音樂學(理論方向),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初試:音樂學基礎
試卷內容包括兩大部分:一是出自「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查通過」的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人民音樂出版社2003年版)中的音樂常識;二是音樂學理論知識(含民族音樂理論、中國音樂史和西方音樂史)。
音樂論文寫作(聽音樂寫作文1篇)。
復試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的完整作品2首,其中鋼琴作品的程度不低於車爾尼練習曲作品849)。
面試:演唱(民歌2首、戲曲唱段1首),口頭回答問題。
專業分結構:音樂學基礎20%;音樂論文寫作20%;樂器演奏20%;面試20%;專業基礎[(視唱+聽寫)10%+樂理10%]20%,共計100分。
⑶音樂學(藝術管理方向) ,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筆試:藝術綜合知識
試卷內容包括兩大部分:一是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音樂》共二冊(人民音樂出版社2003年版);二是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教科書《美術》共二冊(人民美術出版社1996年版)。
面試
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任選一項)
A、鋼琴:完整作品1首,程度相當於車爾尼練習曲作品849;
B、其它樂器: 完整作品1首。
其它才藝表演(歌曲、舞蹈、小品、朗誦等任選一項)。
口頭回答問題
A、自我介紹(口頭進行,時間不超過一分鍾;同時提供本人簡歷的文本一份);
B、就文化產業及音樂藝術行業的基本狀況以及如何策劃藝術活動等方面的提問作口頭回答。
專業分結構:藝術綜合知識 30% ; 樂器演奏和其他才藝表演 30% ( 樂器演奏 20% + 其他才藝表演10%);自我介紹10%(口頭介紹5%+文字簡歷介紹5%);問答30%。
說明:
藝術管理專業方向考生的文化課成績需達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可)。
凡報考我院各專業方向並獲得「文化考試通知書」的考生,視同取得藝術管理專業考試的合格證書,在報考我院的專業志願中,均可填報藝術管理專業方向(僅為第二專業志願)。在考生達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可)且在藝術管理專業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劃,按第二專業志願考生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在文化課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語文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仍相同,則按英語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再相同,則參照其專業考試成績。
⑷音樂學(鋼琴調律方向) ,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初試:演奏鋼琴練習曲1首,樂曲1首。
復試
專業基礎:聽寫,視唱,樂理。
專業分結構:初試成績40%(鋼琴演奏); 復試成績60%(聽寫30%+視唱15%+樂理15%)。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⑴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方向,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初試:樂理,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展)。
復試:作曲Ⅱ(多聲部寫作),基礎和聲,聽寫。
面試: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視唱,民歌演唱,能力展示(與所考專業方向相關的其它能力)。
專業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 [ 主科45% ( 作曲Ⅰ、作曲Ⅱ ) 、基礎和聲 20% 、民歌演唱與能力展示20%、樂器演奏15%];基礎結構(視唱聽寫60%、樂理40%)
⑵視唱練耳方向,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初試:樂理,視唱Ⅰ。
復試:基礎和聲,聽寫,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展)。
面試:鋼琴演奏,視唱Ⅱ,能力展示(與所考專業方向相關的其它能力)。
專業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主科45%(視唱Ⅰ、視唱Ⅱ、聽寫)、作曲Ⅰ15%、鋼琴演奏20%、能力展示20%];基礎結構(基礎和聲40%、樂理60%)
3、錄音藝術
⑴音樂音響導演方向,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音樂音響導演方向的專業考試,採取必考與選考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必考科目:
A、樂理;
B、視唱練耳(視唱在面試中進行);
C、面試(視唱,選試的樂器演奏,能力展示)。
選考科目:
A、基礎和聲;
B、樂器演奏(在面試中進行);
C、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展);
D、作曲Ⅱ(多聲部寫作);
E、音樂製作基礎(自選音樂軟體上機製作,詳見說明③)。
說明:
①考生可在上列選考科目中自主選考,選考門數不得少於兩門(多選不限);
②選考的科目請在報名時加以註明;
③音樂製作基礎的考試主要涉及音樂製作的常識性概念和MIDI錄入的基本操作。考試採取機試的方式進行。考生可在考試設備上自選軟體或音源 ,完成試卷中音樂片段( 或小型樂曲 )的錄入 。可選基本軟體包括Cakewalk Sonar(4.0)、Nuendo(2.0)、Sibelius(3.0);可選基本音源包括Microsoft GS波表軟體合成器、Cakewalk TTS、Hypersonic;
④各科目均以百分制計分;
⑤考生的所有參考科目的成績均記入專業總分及最後總分(專業總分與高考總分之和)。
⑵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方向,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初試:樂理,通俗歌曲寫作。
復試:鋼琴演奏(練習曲1首或樂曲1首),演唱通俗歌曲1首,視唱,聽寫。
專業分結構:初試成績(樂理35%+通俗歌曲寫作65%); 復試成績(聽寫20%+視唱20%+鋼琴演奏30%+通俗歌曲演唱30%)。
4、音樂表演
⑴ 指揮(樂隊指揮、合唱指揮)方向,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初試:樂理,作曲Ⅰ(歌曲寫作與單旋律發展)。
復試:作曲Ⅱ(多聲部寫作),基礎和聲,聽寫。
面試:指揮,樂器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視唱(包括二聲部彈唱),民歌演唱,能力展示(與所考專業方向相關的其它能力)。
專業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主科45%(指揮、作曲Ⅰ、作曲Ⅱ)、基礎和聲20%、民歌演唱與能力展示20%、樂器演奏15%];基礎結構(視唱聽寫60%/、樂理40%)
⑵ 演唱(美聲、民族聲樂)方向
初試:演唱歌曲1首。
復試:演唱不同風格的歌曲2首(不能重復初試曲目),音域測試。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說明:報考演唱方向的考生自備伴奏。初試時不化濃妝、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超過5cm以上的高跟鞋,復試自便。
⑶ 中國樂器演奏方向、通俗器樂演奏與編導方向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中國樂器)
初試:演奏練習曲及不同風格的樂曲1-2首。
復試:演奏不同風格的樂曲2首,視奏。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⑷ 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方向、通俗器樂演奏與編導方向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西洋樂器)
初試
管樂器演奏:演奏音階、琶音、斷音及練習曲各1首。
弦樂器演奏:演奏音階、琶音、雙音及練習曲各1首。
打擊樂器演奏:演奏中級小軍鼓教程、木琴曲各1首及849水平的鋼琴練習曲1-2首及定音鼓教程練習曲1首。
吉他演奏:常用大、小調音階各2條(兩個八度以上);三、六、八、十度雙音音階;輪指練習曲或樂曲1首;巴赫小提琴組曲或魯特琴作品任選1首;自選樂曲1首(5分鍾以上)。
復試
管樂器演奏:演奏音階、琶音、斷音及練習曲和樂曲各1首,並加試視奏。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弦樂器演奏:演奏音階、琶音、雙音、練習曲、協奏曲中具有技術含量的一個樂章或技巧性樂曲1首,並加試視奏。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打擊樂器演奏:同初試並加試視奏。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吉他演奏:自選樂曲(10分鍾以上20分鍾以內)並加試視奏。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⑸ 鍵盤樂器演奏方向
鋼琴演奏和鋼琴藝術指導
初試:演奏練習曲、奏鳴曲快板樂章(或相應規模的樂曲)各1首。
復試:演奏練習曲、復調作品、奏鳴曲快板樂章(或相應規模的樂曲)各1首、視奏。
專業分結構:演奏95%;視奏5%。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手風琴演奏
初試:演奏練習曲、復調作品各1首。
復試:演奏練習曲、復調作品、近代中國或外國原創作品各1首(中外不限)、視奏。
專業分結構:演奏95%;視奏5%。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電子管風琴演奏
初試:演奏練習曲(740以上程度)和大型樂曲各1首。
復試:演奏練習曲、復調作品、大型樂曲(風格不限)各1首、視奏。
專業分結構:演奏95%;視奏5%。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⑹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初試:演唱不同風格歌曲1—2首(自帶鋼伴或伴奏帶)。
復試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⑺通俗器樂演奏與編導方向中的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鋼琴、手風琴、電子管風琴),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初試:演奏練習曲1條、樂曲1首
復試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⑻通俗器樂演奏與編導方向中的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 (電吉他、電貝司、電聲鍵盤、電子小提琴、架子鼓) ,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初試:演奏練習曲1條、樂曲1首(電聲鍵盤可演奏鋼琴曲目,電小提琴可演奏小提琴曲目)。
復試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5、舞蹈表演與教育
初試:舞蹈基本功
舞蹈基本功包括:①踢、搬、控前旁後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橫雙飛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跳、飛腳(男)、旋子(男)、蠻子(男)、蹦子(男);③四位轉、平轉、揮邊轉或旁腿轉;④點翻、串翻。以上各種技巧可作復合性的展示。
復試:舞蹈表演(限三分鍾以內,自備伴奏);舞蹈模仿。
專業分結構: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及舞蹈模仿50%。
八、文化科目考試
考生持本院「文化課考試通知單」到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辦理高考手續,並參加全國高等院校文科類或理科類規定的全部科目考試,數學成績計入總分。
九、錄取
1、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專業基礎課合格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成績(結構比例為:專業分60%+專業基礎分20%+文化分2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音樂學(理論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專業基礎課合格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成績(專業分60%+文化分4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音樂學(藝術管理方向)考生,在專業合格的前提下,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線」( 文理均可 ) , 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成績(文化分70%+專業分3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獲得我院其它專業及專業方向「文化考試通知書」且報考我院藝術管理專業方向為第二專業志願的考生,在達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可)且在藝術管理專業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劃,按第二專業志願考生的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在文化課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語文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仍相同,則按英語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再相同,則參照其專業考試成績。
3、音樂學(鋼琴調律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專業基礎課合格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成績(初試成績40%+復試成績6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4、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分85%+基礎結構分15%),全面考核擇優錄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視唱練耳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分80%+基礎結構分2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5、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的專業考試僅是全部考試內容中的一部分,因此該專業考生持有的「文化考試通知單」不是「專業合格證」,僅是參加高考的憑證。錄取時,根據招生計劃,以考生的「專業總分」和「高考總分」分別過線為前提,再按過線之後的「專業總分」與「高考總分」之和,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音藝術(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6、音樂表演各專業方向(指揮方向除外)的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專業基礎課合格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成績,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音樂表演(指揮方向)的考生 ,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總結構成績(專業結構分85%+基礎結構分15%),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7、表演(舞蹈表演與教育)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成績,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十、其它事項
1、報考演奏專業者,應考和入學後鋼琴、低音大提琴之外的樂器自備。
2、已被錄取的新生應按規定時間報到,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自動取消入學資格。
3、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學籍。
4、新生入學第一年為試讀期,試讀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5、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各種待遇按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6、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導致的調整變更,招生辦公室將在我院校園網上及時發布信息,並以新發布的信息為准。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校園網上的招生信息。
7、本簡章由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溫馨提示:
為便於我院招生辦公室能隨時與各位考生保持工作聯系,各位考生在我院專業報名時,請認真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尤其是通訊聯絡方式)且核對無誤,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恕不負責。
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
2007年12月
Ⅱ 求2010年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簡章!
一、學院基本信息
1、學院名稱:武漢音樂學院
2、學院代碼:11524
3、法人代表:彭志敏
4、辦學層次:本科
5、學院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紫陽路1號
6、學院性質:湖北省屬高校,公辦
二、報考條件和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2、身體健康,符合專業學習條件。
3、文理科兼收,數學成績計入總分。學院招生時外語不限語種,但學生入
校後統一實施英語教學。
4、學院為教育部確定的自主招生院校,文化課分數線由學院自主劃定。
5、湖北省教育廳下達給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1100名,其中湖北省660名,外省440名。
三、錄取規則
1、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學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70%+文化課高考成績3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音樂學(理論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學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50%+文化課高考成績5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3、音樂學(藝術管理方向)考生,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30%+文化課高考成績7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獲得學院其它專業及專業方向「文化考試通知書」且報考學院藝術管理專業方向為高考第二專業志願的考生,在達到本年度湖北省高考「三本線」(文理均按文科「三本線」)且在藝術管理專業方向上線生源不足的前提下,結合招生計劃,按高考第二專業志願考生的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在文化課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語文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仍相同,則按英語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若再相同,則參照其專業結構成績。
4、音樂學(鋼琴調律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學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結構成績(專業成績90%+專業基礎成績1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5、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視唱練耳方向除外)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學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結構成績(專業成績85%+專業基礎成績15%),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6、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視唱練耳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學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結構成績(專業成績80%+專業基礎成績2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7、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學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成績(專業結構成績50%+文化課高考成績5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8、錄音藝術(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學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結構成績(專業成績85%+專業基礎成績15%),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9、音樂表演各專業方向(指揮方向除外)的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學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結構成績(專業成績90%+專業基礎成績1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10、音樂表演(指揮方向)的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學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結構成績(專業成績85%+專業基礎成績15%),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11、表演(舞蹈表演與教育)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學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專業結構成績(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及舞蹈模仿50%),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12、優先錄取獲學院「文化考試通知單」且第一志願填報學院的考生。
13、不錄取未參加學院專業考試的考生。
14、不錄取未獲得學院「文化考試通知單」的考生。
四、收費標准
經湖北省物價局批准,學院音樂教育方向、聲樂演唱方向、鍵盤樂器演奏方向、西洋管弦(打擊)樂器演奏方向學生學費每人12000元/學年、住宿費每人1200元/學年;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含指揮、視唱練耳)方向、錄音藝術音樂音響導演方向學生學費每人11000元/學年、住宿費每人1200元/學年;鋼琴調律、通俗音樂創編與製作、通俗聲樂演唱與編導、通俗樂器演奏與編導、中西管弦樂器演奏與編導、鍵盤樂器演奏與編導各專業各方向學生學費每人12000元/學年(以物價局批復為准)、住宿費每人1200元/學年;中國樂器演奏方向、音樂學理論方向、藝術管理方向、舞蹈表演與教育方向學生學費每人10000元/學年、住宿費每人1200元/學年。
五、學歷、學位證書發放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六、其他
地 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紫陽路1號
郵 編:430060
Ⅲ 武漢音樂學院入學有那些要求
武漢音樂學院2007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七、專業考試科目
1、音樂學
⑴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聲樂主修:演唱歌曲1首;演奏鋼琴曲1首,並演奏「兩升兩降」范圍內的音階、琶音各1條(4個八度上下行,抽簽決定)。其最後得分的結構為:聲樂70%;鋼琴30%。如加試鋼琴以外的樂器得分超過80,則從81分起,每多得1分,在主修結構總分中加0.1分。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器樂主修:演奏樂曲1首(其中鋼琴需另外演奏「兩升兩降」范圍內的音階、琶音各1條,4個八度上下行,抽簽決定);演唱歌曲1首。其最後得分的結構為:器樂70%;聲樂30%。如加試非主修器樂的得分超過80,則從81分起,每多得1分,在主修結構總分中加0.1分。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理論主修:音樂綜合知識(音樂欣賞常識、音樂理論常識、音樂表演常識、音樂教育常識、聽音樂寫短文);演唱歌曲1首;演奏鋼琴曲1首,並演奏「兩升兩降」范圍內的音階、琶音各1條(4個八度上下行,抽簽決定)。其最後得分的結構為:音樂綜合知識40%;鋼琴30%;聲樂30%。如加試鋼琴以外的樂器得分超過80,則從81分起,每多得1分,在主修結構總分中加0.1分。
專業基礎:視唱,聽寫,樂理。
該專業方向初、復試一次性進行。
九、錄取
1、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考生,在文化課達到我院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專業基礎課合格的前提下,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結構成績(結構比例為:專業分60%+專業基礎分20%+文化分20%),結合考生德、智、體情況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樂理考試范圍
你參考兩本書
一 中央音樂學院附中樂理教材 基本樂理教程 李重光著
二 一本黃色封面的書 也是基本樂理教程 是武漢音樂學院樂理可的教材 童忠良著
兩本書都是人民音樂出版社的
我是武漢音樂學院在校學生
Ⅳ 2016武漢音樂學院招生古箏新生多少人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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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錄取信息
謝謝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