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話劇和音樂劇的區別
1、定義不同:
話劇指以對話方式為主的戲劇形式。
音樂劇(英語:Musical theater,簡稱 Musicals),早期譯稱為歌舞劇,是一種舞台藝術形式,結合了歌唱、對白、表演、舞蹈。通過歌曲、台詞、音樂、肢體動作等的緊密結合,把故事情節以及其中所蘊含的情感表現出來。
2、發展歷程不同:
話劇:1906年冬,受日本「新派」劇啟示,中國留日學生曾孝谷、李叔同(息霜)等於東京組織建立一個以戲劇為主的綜合性藝術團體——春柳社。
音樂劇:音樂劇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紀的輕歌劇(Operetta)、喜劇(Comedy)和黑人劇(Minstrel Shows)。
(1)音樂劇沒樂隊擴展閱讀:
特點:
音樂劇經常運用一些不同類型的流行音樂以及流行音樂的樂器編制;在音樂劇裡面可以容許出現沒有音樂伴奏的對白;而音樂劇裡面亦沒有運用歌劇的一些傳統,例如沒有了宣敘調和詠嘆調的區分,歌唱的方法也不一定是美聲唱法。
但音樂劇和歌劇的區分界線仍然有不少學者爭議,例如格什溫(Gershwin)作曲的《波吉與貝絲》(台灣翻譯「乞丐與盪婦」)(Porgy and Bess)就曾同時被人稱作歌劇、民謠歌劇(Folk Opera)和音樂劇。一些音樂劇如《悲慘世界》是從頭到尾都有音樂伴奏,而一些輕歌劇如《卡門》卻有對白。
音樂劇普遍比歌劇有更多舞蹈的成份,早期的音樂劇甚至是沒有劇本的歌舞表演。
雖然著名的歌劇作曲家華格納(Richard Wagner)在十九世紀中期已經提出總體藝術(Gesamtkunstwerk),認為音樂和戲劇應融合為一。但在華格納的樂劇(music drama)裡面音樂依然是主導。相比之下,音樂劇里戲劇、舞蹈的成份更重要。
② 音樂劇與歌劇的區別是什麼什麼是歌劇什麼是音樂劇急用
一、區別
1、起源的時間和元素不同:歌劇起源比較早,最早可追溯到中世紀的教義劇、神秘劇以及表現一系列有關聯的場景的牧歌套曲和田園劇。歌劇的最直接來源是幕間劇,而直接靈感來源於古希臘的戲劇。而音樂劇出現的比較晚,是歌劇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它起源於喜歌劇,清歌劇歌舞雜耍和滑稽表演。
2、測重點不同:歌劇中歌唱佔主要地位,雖然他也有劇本中的戲劇沖突表演,但是遠遠比不上音樂劇。音樂劇重在表演,它是以聲樂、舞蹈、舞台美術、劇本等等組成的綜合藝術,比較平衡,其中的唱段比較通俗流行。
3、音樂形式不同:歌劇大都用美聲唱法,採用了大量的詠嘆調和宣敘調,歌劇演唱對於聲音和唱功的要求遠遠高於流行歌曲。歌劇的音樂大都是以比較傳統的管弦樂隊為基礎的古典音樂作曲技法。
而音樂劇屬於流行音樂范疇,多數用流行唱法,用最符合當代觀眾需求的唱法,許多上榜的流行歌曲就是音樂劇的插曲。音樂劇在音樂風格的選擇上更自由,往往有爵士,搖滾等流行音樂因素的介入,配器也往往大量使用電聲樂隊的樂器。
4、舞台表演內容不同:在歌劇中,舞蹈經常作為一種穿插性、色彩性的因素使用,但音樂劇是以戲劇為基本,以音樂為靈魂,以舞蹈為重要表現手段,通過音樂、舞蹈、戲劇三大元素的整合來講述故事、刻畫人物的表演藝術娛樂產品。
音樂劇不存在教條主義的東西,比較大膽和自由,講究快節奏,善於營造緊張度,舞台氣氛追求熱烈火爆,劇中人物時以道白交待情節,在人物內心感受情激盪,戲劇矛盾尖銳。
5、從舞檯布置不同:音樂劇的布景豪華,場面氣派,絢麗多彩,符合情節的需要,響應觀眾的口味,布置大膽誇張、自由。並且使用先進的舞台技術。相比而來歌劇就顯得單一了點。
6、對演員的要求不同:唱美聲的人大多身材不怎麼好,而且對他們舞蹈和其他方面的要求也不怎麼高,如果一個歌劇男演員大腹便便,女演員體態豐盈,這並不影響他們的演出,觀眾們也可以接收。
但音樂劇強調各種藝術元素的整體效應,所以演員在表演一個音樂劇角色時,必須同時兼顧各種表演成分,簡單的說要能歌善舞樣樣精通。
二、概念
音樂劇早期譯稱為歌舞劇,是一種舞台藝術形式,結合了歌唱、對白、表演、舞蹈。通過歌曲、台詞、音樂、肢體動作等的緊密結合,把故事情節以及其中所蘊含的情感表現出來。
歌劇是一門西方舞台表演藝術,簡單而言就是主要或完全以歌唱和音樂來交代和表達劇情的戲劇(是唱出來而不是說出來的戲劇)。歌劇在16世紀末,即1600年前後才出現在義大利的佛羅倫薩,它源自古希臘戲劇的劇場音樂。歌劇的演出和戲劇的所需一樣,都要憑借劇場的典型元素,如背景、戲服以及表演等。
歌劇在西方語言的代表字Opera來源於拉丁語「作品」的復數形式(Opus, Opera),後經義大利文推廣至其他歐洲語言,顧名思義歌劇原意不單單包括舞台上的獨唱、重唱和合唱,也包括對白、表演和舞蹈。
16世紀末,在義大利的佛羅倫薩有一群人文主義學者組成了「卡梅拉塔同好社」(Camerata)的團體,以復興古希臘的舞台表演藝術。他們相信古希臘的戲劇中的「合頌」部分實際上是合唱部分,甚至有人認為古希臘的戲劇實際上就和今天的歌劇一樣,全部劇情皆以歌曲交代。
因此當現知歷史上第一部歌劇,由雅各布·佩里(Jacopo Peri)作曲,取材自古希臘神話的《達芙尼(Dafne)》於1597年首演時,風評一片贊好,皆認為「成功復活了古希臘的戲劇精神」。
音樂劇在全世界地都有上演,但演出最頻密的地方是美國紐約市的百老匯和英國的倫敦西區。因此百老匯音樂劇這個稱謂可以指在百老匯地區上演的音樂劇,又往往可是泛指所有近似百老匯風格的音樂劇。音樂劇界最重要的獎項為美國的東尼獎(候選作品為在百老匯上演的音樂劇),以及英國的奧利弗獎(候選作品為在倫敦西區上演的音樂劇)。
隨著中國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人民群眾對文化娛樂的需求也出現了多元變化,音樂劇這種新的藝術樣式很快以其視聽兼備、雅俗共賞的特質吸引了一批固定的並且正在不斷擴大的受眾人群。
③ 音樂劇和歌劇有什麼區別
1、音樂形式不一
音樂劇屬於流行音樂范疇,多數用流行唱法,在音樂風格上有爵士,搖滾等流行音樂因素的介入,配器大量使用電聲樂隊的樂器。歌劇大都用美聲唱法,採用了大量的詠嘆調和宣敘調,歌劇的音樂大都是以比較傳統的管弦樂隊為基礎的古典音樂作曲技法。
2、起源的時間不一
歌劇起源比較早,最早可追溯到16世紀中世紀的教義劇、神秘劇,歌劇的直接來源是幕間劇,而直接靈感來源於古希臘的戲劇;音樂劇出現的比較晚,是歌劇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它起源於喜歌劇,清歌劇歌舞雜耍和滑稽表演。
3、表演內容不一
音樂劇是以戲劇為基本,以音樂為靈魂,以舞蹈為重要表現手段,通過音樂、舞蹈、戲劇三大元素的整合來講述故事、刻畫人物的表演藝術娛樂產品;而歌劇舞蹈經常作為一種穿插性、色彩性的因素使用。
音樂劇如圖:
4、測重點不一
音樂劇重在表演,它是以聲樂、舞蹈、舞台美術、劇本等等組成的綜合藝術,比較平衡,其中的唱段比較通俗流行;而歌劇中歌唱佔主要地位,雖然他也有劇本中的戲劇沖突表演,但是遠遠比不上音樂劇。
5、舞檯布置不一
音樂劇的舞檯布景豪華,場面氣派,絢麗多彩,符合情節的需要,響應觀眾的口味,布置大膽誇張、自由,並且使用先進的舞台技術;歌劇則顯得單一了點。
6、歌曲的風格不一
音樂劇中的歌曲很多並非獨唱曲,音樂劇中的歌曲更短,更簡單,易於傳唱,人們可以在散步或洗澡的時候唱起這些歌曲;歌劇則靠獨唱的詠嘆調引領全局。
④ 歌劇和音樂劇的區別
音樂劇的音樂形式是歌劇化的,它是古典歌劇藝術的現代傳承。是現代音樂戲劇的主流。音樂劇與歌劇在形式上是相同的,它們之間沒有明顯的斷代。
與其說音樂劇是一個新的藝術形式,倒不如說音樂劇是傳承了歌劇藝術而形成的現代歌舞劇。雖然它具有藝術手法的綜合性,但就藝術形式來說它依然獨具歌劇的傳統。仔細分析;如果話劇不用道白,舞劇不用舞蹈,那麼我們肯定不會稱之為話劇和舞劇了,因為道白和舞蹈是它們各自唯一重要的特徵。可是,音樂劇要是沒有了道白和舞蹈,它依然是音樂劇,因為他屬於歌劇的類型,它傳承的是歌劇的特徵,它不能沒有音樂,不能沒有歌唱。它只是屬於戲劇的一個范疇。從歌劇,輕歌劇,喜歌劇,音樂劇到充滿歌劇色彩的音樂劇。它有非常純正的血統,從羅西尼、威爾第、普契尼、喬治·格什溫、理查德·羅傑斯、伯恩斯坦、韋伯、克勞德-米歇爾·勛伯格。這些偉大的人物之間要麼是同屬歐洲體系,要麼象喬治·格什溫和伯恩斯坦有師徒情份,或者,象普契尼和韋伯不同時代卻共同擁有迷人的旋律,這也經常讓我錯誤的以為《當晴朗的一天》和《回憶》是出自同一位作者之手。正如韋伯所說:他在創作的時候沒有覺得音樂劇和歌劇有什麼不同;「可能因為我是出生在20世紀,如果出生在18世紀,我可能就寫歌劇了」。音樂劇在牛津簡明音樂詞典中的註解是這樣:MUSICAL 歌舞劇,一種近似輕歌劇[OPERETTA]的戲劇體裁,但通常指美國的從紐約百老匯發展起來的音樂表演。比起音樂喜劇[MUSICALCOMEDY]顯得更為復雜精緻而更接近歌劇。假如我們用德國偉大的歌劇大師瓦格納對歌劇的論斷來看音樂劇;即「歌劇是用音樂展開的戲劇」。那麼,我們也可以這么說「音樂劇是用音樂展開的戲劇」。他們之間的差異只是音樂風格的不同而已。
我們不能不承認這樣一個現實,近一百年來,歌劇越來越被當作「陽春白雪」高擱於藝術殿壇之上,有代表性的創作作品鳳毛麟角,真正能欣賞歌劇的觀眾也是非常少的,因為這類觀眾必須是建立在有一定的歌劇常識和音樂涵養的基礎上,它需要觀眾具備一定的審美條件,因此,它的觀眾在很大一部份是我們所謂的「圈內人」。但同時,在從後工業化時代轉變為資訊時代,電影、電視、網路對大眾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力,它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大眾的審美需求,人們對娛樂的取向已經變得更加廣泛,單就一種藝術形式也需要能得到更多的信息,因此,音樂劇以其時尚、大眾、流行等現代特性,逐漸占據了歌劇的市場份額成為現代音樂戲劇的主流。
⑤ 歌劇與音樂劇的區別
1、定義:
歌劇是一門西方舞台表演藝術,簡單而言就是主要或完全以歌唱和音樂來交代和表達劇情的戲劇(是唱出來而不是說出來的戲劇)。
音樂劇,早期譯稱為歌舞劇,是一種舞台藝術形式,結合了歌唱、對白、表演、舞蹈。通過歌曲、台詞、音樂、肢體動作等的緊密結合,把故事情節以及其中所蘊含的情感表現出來。
2、起源:
歌曲在16世紀末,在義大利的佛羅倫薩有一群人文主義學者組成了「卡梅拉塔同好社」(Camerata)的團體,以復興古希臘的舞台表演藝術,甚至有人認為古希臘的戲劇實際上就和今天的歌劇一樣,全部劇情皆以歌曲交代。
音樂劇在全世界地都有上演,但演出最頻密的地方是美國紐約市的百老匯和英國的倫敦西區。因此百老匯音樂劇這個稱謂可以指在百老匯地區上演的音樂劇,又往往可是泛指所有近似百老匯風格的音樂劇。
雖然音樂劇和歌劇、舞劇、話劇等舞台表演形式有相似之處,但它的獨特之處在於:它對歌曲、對白、肢體動作、表演等等因素給予同樣的重視。
音樂劇的長度並沒有固定標准,但大多數音樂劇的長度都介乎兩小時至三小時之間。通常分為兩幕,間以中場休息。如果將歌曲的重復和背景音樂計算在內,一出完整的音樂劇通常包含二十至三十首曲。
⑥ 想學音樂劇,不知道要學哪些東西
要學的有,舞台表演(不是影視表演),舞蹈,聲樂(各種風格的音樂劇唱法),這是三大基礎,其他舞台上的的知識很多也要涉獵,音樂劇是舞台劇裡面最復雜困難的,不只是演員困難,樂隊,甚至舞台監督都比別的劇種復雜的多,一個話劇的舞台總監,想省事的話一場一共也就10到20個cue點,一場音樂劇的舞台總監下來能超過上百個cue點,他們要q樂隊指揮可以起音樂了,要q燈光的切光准備了,q雪花機下雪等等,而且必須都在音樂的律動中完成,高壓力職業,不過不比主角的收入低。
演員就更不用說了,你必須同時是優秀的表演藝術家,舞蹈表演家,聲樂歌唱家,你可以某一項更好一些,但是不能缺失任何一項,不然一般的劇你都表演不了,沒人要的
⑦ 音樂劇和舞台劇,歌劇有什麼區別
一、定義:
1.音樂劇:
是一種舞台藝術形式,結合了歌唱、對白、表演、舞蹈。通過歌曲、台詞、音樂、肢體動作等的緊密結合,把故事情節以及其中所蘊含的情感表現出來。
2.舞台劇:
指呈現於舞台的戲劇藝術。舞台劇按內容可以分為喜劇、悲劇和正劇。
3.歌劇:
是一門西方舞台表演藝術,簡單而言就是主要或完全以歌唱和音樂來交代和表達劇情的戲劇。
二、特點:
1.音樂劇:
音樂劇擅於以音樂和舞蹈表達人物的情感、故事的發展和戲劇的沖突,有時語言無法表達的強烈情感,可以利用音樂和舞蹈表達。在戲劇表達的形式上,音樂劇是屬於表現主義的。
2.舞台劇:
由於現代科技的進步,不僅舞台的配套設施日臻完美,而且舞台自身的功能愈發齊全燈光的旋、掃、閃,裝置的升、移、搖,音效可以在劇院環繞,影像可以在舞台升騰;舞台可以橫移,舞台可以旋轉,舞台可以雲山霧罩,舞台可以呼風喚雨。
3.歌劇:
歌劇演出更看重歌唱和歌手的傳統聲樂技巧等音樂元素。歌手和合唱團常有一隊樂器手負責伴奏,有的歌劇只需一隊小樂隊,有的則需要一團完整的管弦樂團。
(7)音樂劇沒樂隊擴展閱讀
歌劇最早出現在17世紀的義大利,既而傳播到歐洲各國,而德國的海因里希·許茨、法國的讓-巴普蒂斯特·呂利和英格蘭的亨利·珀賽爾分別在他們自己的國家,開創了17世紀歌劇的先河。
一直到18世紀,義大利歌劇依然是歐洲的主流,縱然巴黎吸引了不少外國作曲家到法國謀生,但亨德爾最終落腳英倫。
歌劇通常由詠嘆調、宣敘調、重唱、合唱、序曲、間奏曲、舞蹈場面等組成(有時也用說白和朗誦)。早在古希臘的戲劇中,就有合唱隊的伴唱,有些朗誦甚至也以歌唱的形式出現;中世紀以宗教故事為題材,宣揚宗教觀點的神跡劇等亦香火繚繞,持續不斷。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音樂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舞台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歌劇
⑧ 關於音樂劇的問題
音樂劇的定義
如何為音樂劇下定義,這一基本得不能再基本的問題不僅困惑著中國人,也讓許多外國專家百思不得其解。
德國著名的音樂劇史學家魯狄傑•柏林(Rüdiger Bering)在其專著《音樂劇》一書的前言中就無奈地寫到:「在音樂劇一百多年的發展中,它經歷了風格各異的形式,很難下一個完整而確切的定義。首先,音樂劇沒有單一的音樂風格——從科特•威爾(Kurt Weill)《街頭景象》中的歌劇特徵到弗雷德里克•洛維《窈窕淑女》中的小歌劇風格,以及列昂納德•伯恩斯坦(Leonado Bernstein)《西區故事》中帶有爵士靈感的音樂和高爾特•麥克德爾莫特(Galt Macdermot)《長發》中的搖滾音樂,音樂風格可謂千變萬化。其次,就配器而言,從古典管弦樂隊、爵士樂隊到搖滾樂隊也是變化無窮。另外,大多數音樂劇中,歌唱與對白都交替進行,但也有一些作品很接近歌劇,只有很少的台詞,例如安德魯•洛依德•韋伯(Andrew Lloyd Webber)的《艾薇塔》。因此,要區分音樂劇與其他音樂作品類型並非易事。」〔引自《音樂劇》,魯狄傑•柏林(Rudiger Bering)/著,黑龍江美術出版社2001年8月版,前言。〕
其實,說到給音樂劇定義,首先必須提到著名音樂劇作詞人奧斯卡•小哈姆斯坦(Oscar Hammerstein Ⅱ)的一句話,他說:「It can be anything it wants to be. There is only one thing a musical absolutely must have - music.」(它是你所能想到的任何元素。其中,只有一個因素是音樂劇絕對包括的,這就是音樂!)現在看來,這段數十年前說的話迄今仍然具有重要的啟迪意義。每部音樂劇盡管對戲劇、音樂和舞蹈側重點不同,比如《巴黎聖母院》是以唱為主的,《愛的接觸》是以跳為主的,《屋頂上的提琴手》是以戲劇為主的,唱、跳、演都要有,表演如果不成功,你唱得再好,跳得再好,演不好也不成,但它們無疑都是音樂劇,音樂是它的靈魂。顯然,這其實是如何定義的問題。
要准確地把握音樂劇這個概念,還得從英文「musical」的變遷開始說起。這種來自西方的文化本身就有其復雜的演變歷史過程,各個不同文化的時代背景創造出的文化,只有從歷史角度去敘述才比較可行。
一般地說,Musical一族裡,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音樂喜劇(musical comedy)和以劇情為主的敘事音樂劇(book musical)〔也可譯為「古典音樂劇」或「劇本音樂劇」。〕,一類是綜藝秀(vaudeville)和時事秀(rev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