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學生考試成績公布好不好
應試教育演變至今,分數已不再是學生的命根,卻成為父母炫耀的資本,成為父母評價孩子好壞的標尺,成為父母問責與感激老師的催化劑。
一旦沒有分數,這種不安全感瞬間爆棚。
近日,中國杭州,有家長撥打了市長熱線投訴,投訴原因很簡單:孩子所在的學校,不公布學生的期末分數。家長要求校方給予合理解釋並答復。
不過,該小學校長霸氣回應:不會因為家長的投訴而改變學校的做法,取消分數這一條會一直堅定地走下去。
要給教育本來的樣子
唯分數論橫行,在中國的當下太普遍。
只要分數被公布出去,總見教師、學生、家長將分數傳熱於各個場合,比較著誰多一分誰少一分。
不少家長或老師都認為,學生不是考試的機器,教師也不是分數的奴隸。教育的全部內涵不僅僅只是分數。
因此,該所小學在2017年就定下一條規矩:任何一位教師不得將分數告訴學生及家長,也不能在校內相互公布,分數只是對學生等第評價的一種參與轉換方式。
這條鐵律確定下來後,由學校教導處嚴肅紀律,全體教師一起配合,兩個學期下來,老師們頂住了壓力,拒絕了各種形式打探學生分數的現象。
不公布成績,利大於弊
成績到底該不該公布?
有研究學者認為,家長關心孩子學習成績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過於苛刻的要求和願望未必對孩子的發展有利,公布成績排名在一定程度上會對部分學生的自尊心造成傷害。
同時,過於關注分數,忽略了教育對學生能力素質的培養,造成了高分低能的現象日益突出。
從學生成長的角度來看,不公布成績是最好的選擇。
家長過於焦慮
當然,仍然有部分家長對該校不公布學生成績的行為表示不滿。
在他們看來,公布成績,利大於弊:
知道孩子的具體分數和錯誤,能更了解孩子學習情況,方便查漏補缺。學校公布評級太過寬泛,不公布分數無法判斷孩子水平。
特別是4-6年級期末成績直接影響民辦初中報名,不公布分數間接提高這部分孩子報名民辦的難度。
小學階段不公布成績是保護,但是一進入初中各科分數還是要比較排名,提前適應沒什麼不好。
事實上,就學校公不公布學生成績這件事而言,本身是件小事,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家長的焦慮。
家長們希望的全體學生競爭壓力減少,但是同時也會希望自家孩子能成長為一個優秀的人,這兩個訴求反饋在教育政策上自然會讓家長們感到矛盾和無所適從。
他們也想要孩子度過愉快的童年,不陷入成績的攀比,之前渴望減負也正是這個道理。
可如果放棄了競爭,的確可以很輕松進入公辦初中,但是面臨的壓力也不會減少,保送生名額,之後的分配生也都需要競爭獲取。高中更是直接和全省乃至全國學子,競爭優秀學校名額。
這就是矛盾所在。
Ⅱ 應聘小學老師需要的條件是什麼
首先要有的就是教師資格證了,教師資格證大三的學生就可以考了,小學教師資格證還是很好考的。要考教師資格證還需要提前參加一下普通話等級考試。
現在不同的地方招小學老師的要求不同,在大一點的城市對於文憑的要求就會高一些,在一些小城鎮要求相對低一些。
要考小學教師的編制的話要關注一下當地教育局的考試和面試。小學教師的需要條件還是相對比較低的,可以准備一下。
(2)小學音樂課知識型作業擴展閱讀:
對小學生進行教育教學的老師;按照職業類型分,教師可分為講授型和非講授型兩種類型。平常大家所熟悉的講授型職業,就是通常說的站在三尺講台上的老師。如果說小學生是祖國含苞待放的花朵,那麼小學老師則是辛勤的園丁。
如何做好小學生的啟蒙教育是小學老師光榮而又艱巨的一項任務,他要不辭勞苦地教授學生們學會新的知識,發現學生的興趣愛好,及時找出學生存在的問題並尋求適當的解決,促使學生能健康快樂的發展。小學教師在付出自己辛苦的同時,也獲得了諸多的幸福。
教授學校開設的各種課程,學習課程標准,認真備課,按時保質完成學校的教學任務。批改和講解學生作業,解答學生疑問等等;
組織考試,選擇或編寫考卷,批改試卷並登記學生成績;
對學生進行個別輔導,必要的時候進行家訪;
組織學生開展課外活動,並與學生一起參與,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對學生開展思想道德教育,樹立兒童正確積極的世界觀、人生觀;
發現兒童的興趣,指導兒童加入學校的興趣組,促進學生的健康發展;
及時發現兒童生活中的困難和思想上的問題,在家訪中與家長溝通,一方面反應兒童的情況,另一方面將家長的意見結合到教學中;
如實對學生的成績、表現、思想情況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Ⅲ 如何理解"教師作為課程領導者"的理念,試述教師在課堂教學中的角色。論述題
1、教師在課堂教學中,一直扮演「知識傳授者」的角色。教師在主觀上重視教學結果,在教學方法上重視講授法、談話法,師生交流的方式是單向的,缺乏師生互動的交流過程。
按新課程標準的要求,教師將和學生一道打破單向交流的錯誤,經常走下講台、走出教室,利用學生生活中的音樂教學資源,與學生共同討論、感受和體驗。在課堂中,教師和學生之間、學生和學生之間的信息能夠及時交流、保持暢通,從而構建起平等和諧、互動共生、探究創新的新型師生關系,因此教師是課堂活動的參與者。
2、教師又是學生學習的促進者。美國人本主義教育家羅傑斯曾說「教師必須是促進學生自主學習的促進者,而不是傳統的只注重教的教師。」音樂教師首先應該做一個積極、善意的旁觀者,在學生遇到困難的時候,你總站在他的身邊,或輕輕點撥讓學生茅塞頓開,或真誠鼓勵是學生充滿自信。
作為促進者,其角色有幾個特點:一是積極的旁觀。學生在自主觀察或討論時,教師要積極的看,積極地聽,設身處地感受學生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隨時掌握課堂中的各種情況,考慮下一步如何指導學生學習。
二是給學生心理上的支持,創造良好的學習氛圍,採用各種適當方式,給學生以心理上的安慰和精神上的鼓舞,使學生的思維更加活躍,探索熱情更加高漲。三是注意培養學生的自律能力,注意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與他人友好相處,培養合作精神。
3、教師還是學生學習的引導者。比如在以往的音樂教學中,或許音樂課程不是那麼受到重視,被很多中小學所忽視,從而在音樂課堂上就反應出了一個什麼情況呢?那就是教師只顧著講自己的課程內容,完成教學任務,而學生就在下面玩自己的,並沒有認真的聽老師講課的內容。
再或者好點的情況就是音樂課的課堂內容非常單一,就是教授學生學首歌之類的,這樣的音樂教學會讓學生學到些什麼呢,顯然是很有限的。然而,這就需要我們的音樂教師提高自身素質,要學會引導學生對音樂的學習,激發學生對音樂的愛好。
首先提高教師自身的音樂素養,才會更好的豐富學生的音樂知識,提升學生的音樂素質。音樂是藝術的代名詞,音樂教學的過程本身就是一種藝術,因此,對音樂教師的技能就提到了一定高度,擁有「說、唱、彈、演」的課堂駕馭者。
一節課,像在欣賞一件藝術品那樣令人心曠神怡,像觀賞一幅名畫,陶醉其中,流連忘返;像欣賞一首名曲,餘音在耳,裊裊不絕;像品味龍井茶,回味無窮……
(3)小學音樂課知識型作業擴展閱讀:
教育活動中,教師與學生的角色關系,是孰為主體孰為客體的關系。
對此,大致有三種觀點。
第一,教師為主體,學生為客體。這種觀點是說,教師在教育活動中處在絕對的支配地位,學生處在絕對的受支配地位。這種觀點是「教師中心論」。
第二,學生為主體,教師完全受制於學生的要求。這種觀點是說教師在教育活動中處在絕對的被支配的位置。這種觀點是「學生中心論」。
第三,教師與學生互為主客體。
教育活動中,教師作為一定社會的教育目的,承擔起了一定的教育任務,在自己所掌握的知識與技能的基礎上,運用一定的教育資源,對學生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教師作為教育實踐活動的主體是毋庸置疑的。
在教育活動中,學生雖然是教育活動的對象——客體,但是學生作為有一定認知與實踐能力的人,也是作為主體在活動著。針對教師作為主體所開展的教育活動,學生也在這種活動中主動地認識著、實踐著。學生也把教師及教師在教育活動中所運用的一切教育資源作為認識與實踐的對象。
鑒於教師與學生互為主客體的關系,在現代教育思想中,人們一般認為教師在教育活動中發揮著主導的作用,而學生在學習活動中發揮著主體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