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拉丁美洲音樂大體可分為幾個類型
1、純粹印第安曲調,五聲音階;
2、印第安音階的所謂「混血化」,結果產生類同歐洲大小調的印歐混血種音階;
3、「混血再混血」,就是用非洲黑人的裝飾音和變化裝飾音使音階進一步繁復。
在廣闊的拉丁美洲,風土、人種極其多樣,因此,在音樂方面也表現出各種各樣不同的樣式。如前所述,在人種方面,除了原住民之外,從地球上各個地方遷移過來的人種都在這里互相混雜,所以可以說,多元混合型文化是這一地區文化的最大特色。
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根據部落狀況的不同,難以一概而論,但是大致可作如下歸納:
首先,印第安人的音樂很多是和生活密切相關,與宗教、勞動、舞蹈相結合的,所以,一般說來,他們所擁有的旋律單純而帶有獨特的表情。
這種特點尤其在安第斯地帶以民歌為基礎的南美民間音樂(採用印第安的樂器和吉他來演奏)名曲《神鷹飛翔》中表現出來,沒有半音的五聲音階,以do、 re 、mi 、sol、la的五音構成的旋律,形成獨特的風格、趣味。
其次,印第安人的音樂節奏比較單純。但是根據記載,在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以前,在墨西哥,為了適應宗教性的舞蹈,已經具有了非常復雜的、由打擊樂器敲打的節奏。另外,在印第安人的傳統音樂中,沒有歐洲意義上的和聲。
再次,樂器方面,沒有弦樂器是印第安人樂器的一大特色。雖然在當今的印第安人音樂中經常採用吉他、小提琴、豎琴等弦樂器,但是這些都是16世紀以來由歐洲人帶來的,或者是接受歐洲的影響而在新大陸製造出來的。印第安人的傳統樂器是笛、奧卡里(塤)等管樂器,或者是鼓、搖響器等打擊樂器。
管樂器中,最流行的是豎笛,用竹、蘆或粘土焙制,還有排簫、鼻笛等。印第安排簫,在秘魯叫安塔拉簫,在哥倫比亞叫卡帕多簫,在厄瓜多叫龍達多簫,在玻利維亞叫西克斯簫。有人將各種排簫統稱為桑波尼亞。
② 拉丁美洲音樂的內容
古巴音樂是西班牙和非洲音樂的繼承,原始的古巴節奏:薩爾薩,很多是傳統的七重奏,例如哈瓦那七重奏、伊格納西澳· 皮尼埃羅七重奏或者古老的聖地亞哥抒情歌曲和他的第八奇跡。著名的樂團有卡西諾樂團、索諾拉· 馬坦塞拉樂團、阿塞尼奧· 羅德里蓋斯樂團;或者是時代交響樂,如恰恰卡、阿拉貢、霍林或阿卡尼熬等。
在廣闊的拉丁美洲,風土、人種極其多樣,因此,在音樂方面也表現出各種各樣不同的樣式。如前所述,在人種方面,除了原住民之外,從地球上各個地方遷移過來的人種都在這里互相混雜,所以可以說,多元混合型文化是這一地區文化的最大特色。在這些混合因素中,最重要的有三:原住民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曾經征服和統治中、南美洲,以伊比利亞半島人為主體的歐洲人的音樂文化;很早開始就作為歐洲人的農奴而被送到新大陸的非洲黑人的音樂文化。
拉丁美洲音樂中的印第安因素
在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1492年以前,印第安人是美洲的原住民,因此,其音樂文化成為當時美洲音樂文化的主流。1492年以後,教會音樂由耶穌會教士傳給美洲土著居民,殖民當局鎮壓土著音樂,當地的節奏、旋律與歐洲的節奏、旋律逐漸混合而成新的、有特色的拉丁美洲音樂形式。因此,至今,仍可在拉丁美洲的音樂中尋探出許多印第安因素。
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根據部落狀況的不同,難以一概而論,但是大致可作如下歸納:
首先,印第安人的音樂很多是和生活密切相關,與宗教、勞動、舞蹈相結合的,所以,一般說來,他們所擁有的旋律單純而帶有獨特的表情。這種特點尤其在安第斯地帶以民歌為基礎的南美民間音樂(採用印第安的樂器和吉他來演奏)名曲《神鷹飛翔》中表現出來,沒有半音的五聲音階,以do、 re 、mi 、sol、la的五音構成的旋律,形成獨特的風格、趣味。
其次,印第安人的音樂節奏比較單純。但是根據記載,在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以前,在墨西哥,為了適應宗教性的舞蹈,已經具有了非常復雜的、由打擊樂器敲打的節奏。另外,在印第安人的傳統音樂中,沒有歐洲意義上的和聲。
再次,樂器方面,沒有弦樂器是印第安人樂器的一大特色。雖然在當今的印第安人音樂中經常採用吉他、小提琴、豎琴等弦樂器,但是這些都是16世紀以來由歐洲人帶來的,或者是接受歐洲的影響而在新大陸製造出來的。印第安人的傳統樂器是笛、奧卡里(塤)等管樂器,或者是鼓、搖響器等打擊樂器。管樂器中,最流行的是豎笛,用竹、蘆或粘土焙制,還有排簫、鼻笛等。印第安排簫,在秘魯叫安塔拉簫,在哥倫比亞叫卡帕多簫,在厄瓜多叫龍達多簫,在玻利維亞叫西克斯簫。有人將各種排簫統稱為桑波尼亞(zampona)。印第安人的打擊樂器尤其豐富多彩。常用燒空的樹干制鼓,如墨西哥的特波納斯特爾、巴西的特羅卡諾;果殼可用作刮響器,也可用作空心搖盪器。搖盪器的統稱是馬拉卡斯。此外還有「地鼓」、叢林鼓等。印第安人通常賦予他們的笛和鼓以人性,有的屬陰,有的屬陽。例如,馬拉卡斯是陰,吉伊洛是陽。巴拿馬的古那印第安人有兩種托洛笛,其中只有一孔是陽笛,四孔是陰笛。
在中、南美洲被歐洲人征服後的頭幾個世紀里,教會把印第安人的鼓和笛視作異教的設備而禁止使用,但是無效。土著音樂依然保存了下來,最後成為社會生活的一部分,甚至進入教堂。在中、南美洲城鄉舉行的節日或街頭慶典中,基督教和原始宗教奇異古怪地結合在一起,歐洲音樂和印第安土著音樂兩種成分並存。但是更多的情況下,是印歐混合而形成一種新的形式、體裁和風格特點。
③ 拉丁美洲音樂
古巴音樂是西班牙和非洲音樂的繼承,原始的古巴節奏:薩爾薩,很多是傳統的七重奏,例如哈瓦那七重奏、伊格納西澳• 皮尼埃羅七重奏或者古老的聖地亞哥抒情歌曲和他的第八奇跡。著名的樂團有卡西諾樂團、索諾拉• 馬坦塞拉樂團、阿塞尼奧• 羅德里蓋斯樂團;或者是時代交響樂,如恰恰卡、阿拉貢、霍林或阿卡尼熬等。
在廣闊的拉丁美洲,風土、人種極其多樣,因此,在音樂方面也表現出各種各樣不同的樣式。如前所述,在人種方面,除了原住民之外,從地球上各個地方遷移過來的人種都在這里互相混雜,所以可以說,多元混合型文化是這一地區文化的最大特色。在這些混合因素中,最重要的有三:原住民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曾經征服和統治中、南美洲,以伊比利亞半島人為主體的歐洲人的音樂文化;很早開始就作為歐洲人的農奴而被送到新大陸的非洲黑人的音樂文化。
拉丁美洲音樂中的印第安因素
在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1492年以前,印第安人是美洲的原住民,因此,其音樂文化成為當時美洲音樂文化的主流。1492年以後,教會音樂由耶穌會教士傳給美洲土著居民,殖民當局鎮壓土著音樂,當地的節奏、旋律與歐洲的節奏、旋律逐漸混合而成新的、有特色的拉丁美洲音樂形式。因此,至今,仍可在拉丁美洲的音樂中尋探出許多印第安因素。
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根據部落狀況的不同,難以一概而論,但是大致可作如下歸納:
首先,印第安人的音樂很多是和生活密切相關,與宗教、勞動、舞蹈相結合的,所以,一般說來,他們所擁有的旋律單純而帶有獨特的表情。這種特點尤其在安第斯地帶以民歌為基礎的南美民間音樂(採用印第安的樂器和吉他來演奏)名曲《神鷹飛翔》中表現出來,沒有半音的五聲音階,以do、 re 、mi 、sol、la的五音構成的旋律,形成獨特的風格、趣味。
其次,印第安人的音樂節奏比較單純。但是根據記載,在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以前,在墨西哥,為了適應宗教性的舞蹈,已經具有了非常復雜的、由打擊樂器敲打的節奏。另外,在印第安人的傳統音樂中,沒有歐洲意義上的和聲。
再次,樂器方面,沒有弦樂器是印第安人樂器的一大特色。雖然在當今的印第安人音樂中經常採用吉他、小提琴、豎琴等弦樂器,但是這些都是16世紀以來由歐洲人帶來的,或者是接受歐洲的影響而在新大陸製造出來的。印第安人的傳統樂器是笛、奧卡里(塤)等管樂器,或者是鼓、搖響器等打擊樂器。管樂器中,最流行的是豎笛,用竹、蘆或粘土焙制,還有排簫、鼻笛等。印第安排簫,在秘魯叫安塔拉簫,在哥倫比亞叫卡帕多簫,在厄瓜多叫龍達多簫,在玻利維亞叫西克斯簫。有人將各種排簫統稱為桑波尼亞(zampona)。印第安人的打擊樂器尤其豐富多彩。常用燒空的樹干制鼓,如墨西哥的特波納斯特爾、巴西的特羅卡諾;果殼可用作刮響器,也可用作空心搖盪器。搖盪器的統稱是馬拉卡斯。此外還有「地鼓」、叢林鼓等。印第安人通常賦予他們的笛和鼓以人性,有的屬陰,有的屬陽。例如,馬拉卡斯是陰,吉伊洛是陽。巴拿馬的古那印第安人有兩種托洛笛,其中只有一孔是陽笛,四孔是陰笛。
在中、南美洲被歐洲人征服後的頭幾個世紀里,教會把印第安人的鼓和笛視作異教的設備而禁止使用,但是無效。土著音樂依然保存了下來,最後成為社會生活的一部分,甚至進入教堂。在中、南美洲城鄉舉行的節日或街頭慶典中,基督教和原始宗教奇異古怪地結合在一起,歐洲音樂和印第安土著音樂兩種成分並存。但是更多的情況下,是印歐混合而形成一種新的形式、體裁和風格特點。
綜上所述,拉丁美洲音樂主要是由以上三種因素的結合而構成的。然而,最重要的是由這些因素的相互混合已經創造出了稱為「拉丁美洲」的獨特的個性,是「混血的音樂」,決不是許多文化的雜亂無章的並列,而是獲得了具有個性的新的獨創性。
正如已經述及,拉丁美洲的居民大部分是混血兒,所以,音樂上也表現了從那個社會中自然產生的生活情感。在這里所謂的歐洲風格、非洲黑人風格,都是已經染上新大陸的色彩,獲得了新的生命。與其說是原來的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按照古代樣式被傳承下來,不如說是一方面吸收了種種影響,另一方面是作為表達生活於現實中的人們的情感,而加進了許多微妙的變化。這三種因素的混合,如果從旋律節奏方面來看,是可以引用尼-斯洛尼姆斯基《拉丁美洲的音樂》中的一段話來作說明的:在旋律上,「印第安人提供基本的五聲音階模式,歐洲殖民者的影響表現在擴展音階、增加和弦上,黑人則增加了變化音的修飾。在節拍和節奏上,印第安人堅持短句長休止,用單調的擊鼓聲作伴奏。殖民者的節奏主要是西班牙的,典型的是3/4與6/8的雙重節拍,結果在小節中央產生特徵性的交錯節奏。黑人影響是在幾乎不變的2/4拍內加入切分音。」關於這三種因素的混合過程,上書引用達古的研究成果,把拉丁美洲民間音樂的發展分為三個階段:1、純粹印第安曲調,五聲音階;2、印第安音階的所謂「混血化」,結果產生類同歐洲大小調的印歐混血種音階;3、「混血再混血」,就是用非洲黑人的裝飾音和變化裝飾音使音階進一步繁復。
④ 拉丁美洲音樂是什麼
拉丁美洲指的是美國以南直到南美洲最南端的廣大地區。面積相當於兩個歐洲,包括墨西哥,中美洲,加勒比,南美洲四個部分,古代印第安人曾在這里創造了燦爛輝煌的瑪雅、阿茲台克、印加三大文化。音樂在當時也得到了較高的發展。瑪雅人的器樂與歌唱、舞蹈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他們用敲擊樂器較多,如用半個葫蘆製成放在水盆中敲擊的水鼓和用堅硬的長豆莢相互敲擊的樂器,還有能吹出鳥鳴聲的管樂器等。阿茲台克人則經常使用木鼓、竹笛、海螺和葫蘆製成的搖鈴。在印加人的音樂中,以排簫和豎笛著稱,據說當時曾有多達百人的豎笛樂隊為舞蹈伴奏。在印加貴族子弟的教育中,音樂是很重要的一部分。無半音的五聲音階是印第安人普遍採用的音階。
經過300多年的殖民統治後,拉丁美洲的音樂文化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由於大量歐洲(尤其是地處伊比利亞半島的西班牙、葡萄牙)的音樂文化傳播到了整個拉丁美洲。同時,來自非洲的黑人奴隸也帶來了非洲的音樂藝術。長時期種族間的混血,也形成了各種新的混合民族。拉丁美洲的文化正是歐洲文化、印第安文化和非洲文化經過長期的碰撞、沖突、滲透、吸收後融合而成的一種統一而又多元的文化。它源於這三種文化而又不同於原有的文化,以嶄新的面貌出現在世界上。從宏觀的角度看,拉丁美洲音樂也是歐洲音樂、印第安音樂、非洲音樂的混合體。但由於混合的類型、層次、成份、程度各不相同,就形成了十分豐富、多種多樣的音樂風格。如今,拉丁美洲音樂正以其色彩的豐富。節奏的獨特,旋律的美妙,和聲的濃郁,吸引著廣大的音樂愛好者。它那無比的熱情,充沛的活力,神奇的風貌,使世人為之矚目。正如拉丁美洲偉大的革命家古巴詩人何塞·馬蒂所說的:「這是一片用音樂和大自然秀麗景色裝點的和諧和富有藝術的國土」。
拉丁美洲的音樂文化大致可分為三種類型:即印第安人音樂;以黑人音樂為中心的非洲--美洲音樂;以土生白人、混血人音樂為代表的拉美民間樂。
印第安人音樂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處於孤立偏僻地區印第安人的音樂,如亞馬遜熱帶叢林區的印第安人。由於處於較原始的狀態,其音樂比較簡單;又如厄瓜多希法羅人的音樂只採用了三個音。巴西卡馬尤拉人的音樂也比較簡單,但卻擁有世界上最長的管樂器--由兩根植物莖(一長1.6米、一長2.2米)捆綁在一起的樂器,他們的音樂與舞蹈是緊密相連的,而且往往是在各種儀式、慶典上才表演。這些,對於研究音樂的起源和發展是很有用的。另一類是發展得較高的印第安人的音樂,如秘魯、玻利維亞、厄瓜多等國的安第斯高原音樂,它是印加傳統音樂的繼承和發展。他們演奏的排簫、豎笛音樂很有特點,在表現高原印第安人的風情方面十分出色。庄嚴的太陽神頌歌,憂郁抒情的亞拉維情歌,歡快活潑的瓦衣諾舞曲,都是他們的創造。美妙動人的民間花腔女高音唱法一安第斯高原唱法是世界民間音樂中的瑰寶。印加古都庫斯科被稱為「美洲考古之鄉」,每年6月24日是著名的太陽祭節日,在隆重的慶典上可以見到傳統的印地安人音樂歌舞表演。玻利維亞高原的普諾也被譽為"美洲大陸民間歌舞之鄉"。
黑人音樂亦稱美洲--非洲音樂。這種音樂主要分布於加勒比海和巴西以及秘魯、哥倫比亞、委內瑞拉的沿海地區。蘇利南的原始森林中,逃亡的黑人奴隸和加勒比海的海地保存了較純的非洲音樂。在巴西的巴伊亞地區和古巴、特立尼達多巴哥等國的黑人音樂,則受葡萄牙、西班牙文化的影響較多。美洲--非洲音樂的特點是節奏在音樂中起主導作用,切分很強烈,常採用多線條節奏,呼應式的歌曲,樂段結構不方整,使用歐洲樂器多,且偏愛敲擊樂器。加勒比海流行的鋼鼓樂就是黑人的創造。這是一種用汽油桶製作的旋律性敲擊樂器。這種來自汽油桶的美妙音樂震驚了世界。巴西的桑巴、倫都和古巴的倫巴,加勒比海的卡立普索、曼波、恰恰恰以及秘魯的馬里涅拉、冬德達等舞曲,都是較典型的美洲--非洲音樂歌舞體裁。
拉美民間音樂指的是:主要受到歐洲音樂強烈影響的土生白人、印歐混血人的音樂。這類音樂直接來源於伊比利亞半島,但在幾百年的漫長歲月中己適應了拉丁美洲的風土人情,產生了變異。它基本保留歐洲音樂體系的基礎(包括調式、和聲、節拍、樂段結構等),但它那熱情洋溢的風格,激盪人心的氣氛,已根本不同於伊比利亞半島的民族音樂了。這種音樂的特點是帶有淡淡的懷鄉、憂愁的色彩,重唱形式多,唱法放鬆,音色柔和抒情,採用3/4及6/8節拍多,樂段結構較方整,採用吉他很多。來自西班牙的豎琴在拉美也流行很廣,但樂器音色變得嘹亮明快、"豎琴之國"巴拉圭還發展了用豎琴伴奏的獨唱、重唱等形式。具有小吉他形狀和曼陀林音域的恰朗戈(五弦琴)、蒂波里(三弦琴)、瓜德羅(四弦琴)等彈拔樂器都是歐洲音樂文化與印第安音樂文化巧妙結合的碩果,現已成為拉美音樂中不可缺少的樂器。在墨西哥還發展了一種溶吉他、小號、小提琴、低音吉他為一體的馬里阿奇樂隊音樂,特色鮮明,很受歡迎。
墨西哥的松,智利的庫艾卡,阿根廷的探戈,秘魯的秘魯園舞曲等都是典型的拉美民間音樂歌舞體裁。
⑤ 關於拉丁美洲音樂
桑塔納(Santana)
在60、70年代,有一位音樂家對拉丁音樂的傳播及發展作出過巨大的貢獻,他就是卡羅斯·桑塔納(Carlos Santana)。
桑塔納,1947年出生於墨西哥,作為一名出色的吉他演奏家,他為拉丁音樂和流行音樂(特別是搖滾樂)的結合架起了一座橋梁。他吸收了布魯斯和搖滾樂中的精華,同時又以自己獨特的表達方式和充滿拉丁韻味的吉他獨奏以示對它們的反叛。
1966年以桑塔納為核心在美國的舊金山成立了他們的樂隊,取名為"桑塔納布魯斯樂隊"(Santana Blues band)。1967年,他們開始發展拉丁音樂風格,不久將樂隊改名為"桑塔納"樂隊。1969年,他們出現在伍德斯托克搖滾音樂節上,新穎的拉丁搖滾聲音有了某些流露,同時也吸引了眾多觀眾。70年代初,"桑塔納"樂隊創造了拉丁音樂的新型節奏和旋律,並將它們融進了搖滾樂中,桶鼓和拉美打擊樂器形成了這種聲音的核心,伴隨著鼓手提供的更復雜的節奏,使他們的音樂更受歡迎。
在以後的25年中,17位音樂家或離或進,但桑塔納卻是永恆的倡導人,他指引著樂隊的發展方向。那些年裡,桑塔納不斷地尋找新的元素及影響力,使他們的風格不受拉丁音樂的限制。70年代早期他們對爵士樂產生興趣,並將其滲透到樂隊的作品中。1973年,桑塔納與著名的爵士薩克斯管演奏家約翰·科爾特蘭合作錄制了專輯《給投降者的愛》(Love Devotion Surrender)。此後,桑塔納不斷地將搖滾樂、爵士樂和拉丁音樂相結合,使樂隊的風格更加豐富多采。
無論是隨樂隊一道錄音和演奏,還是作為一名吉他演奏家,桑塔納時刻都在追求他音樂上的興趣和個性,其理想主義的風格從未放棄。70年代後期,他暫時回到更具原始搖滾風格的音樂上,80年代又重拾對爵士樂的興趣,80年代後期,他又熱衷於像約翰·李·胡克那樣的布魯斯曲風。但是不管怎樣,桑塔納的音樂從未離開過拉丁音樂的根源,而且他的音樂演變歷程不斷地拓展著他的音樂視野和情趣。 拉丁音樂以其獨具特色的節奏動感和歷史悠久的文化背景使其倍受世界樂壇的關注,拉丁音樂家也層出不窮。近幾年流行樂壇中出現的瑞奇·馬丁(Ricky Martin)、馬克·安東尼(Marc Anthony)、安立奎·依格萊西亞斯(Enrique Iglesias)等明星都是極具個性的新生代拉丁音樂代表。
⑥ 拉丁美洲音樂是哪幾種音樂文化的融合
所謂抄的拉丁音樂(Latin music)指襲的是從美國與墨西哥交界的格蘭德河到最南端的合恩角之間的拉丁美洲地區的流行音樂。
拉丁美洲是一個多民族的組合,因此拉丁音樂是以多種音樂的融合而形成的一種多元化的混合型音樂。無論是歐洲的白人音樂、非洲的黑人音樂還是美洲的印第安音樂,甚至是東方的亞洲音樂,都對拉丁音樂作出過不同的貢獻。它們經過長期的沉澱,在以歐洲文化為主體的基礎上,同時又大量的吸取了印第安文化和非洲黑人文化的各種因素,逐漸形成了一種多姿多彩的、充滿活力的、充滿動感的拉丁文化。那麼,在拉丁美洲的眾多國家中,以巴西和古巴為首的拉丁音樂,更是走在世界流行音樂的前列。
http://..com/question/15946487.html
⑦ 拉丁美洲音樂的特點
1、拉丁美洲音樂多是和生活密切相關,與宗教、勞動、舞蹈相結合的,所以,一般說來,他們所擁有的旋律單純而帶有獨特的表情。這種特點尤其在安第斯地帶以民歌為基礎的南美民間音樂中表現出來,沒有半音的五聲音階。
2、拉丁美洲的音樂節奏比較單純。但是根據記載,在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以前,在墨西哥,為了適應宗教性的舞蹈,已經具有了非常復雜的、由打擊樂器敲打的節奏。另外,在印第安人的傳統音樂中,沒有歐洲意義上的和聲。
3、樂器方面,沒有弦樂器是一大特色。雖然在當今的印第安人音樂中經常採用吉他、小提琴、豎琴等弦樂器,但是這些都是16世紀以來由歐洲人帶來的,或者是接受歐洲的影響而在新大陸製造出來的。
拉丁美洲的居民大部分是混血兒,所以,音樂上也表現了從那個社會中自然產生的生活情感。在這里所謂的歐洲風格、非洲黑人風格,都是已經染上新大陸的色彩,獲得了新的生命。
與其說是原來的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按照古代樣式被傳承下來,不如說是一方面吸收了種種影響,另一方面是作為表達生活於現實中的人們的情感,而加進了許多微妙的變化。
印第安人提供基本的五聲音階模式,歐洲殖民者的影響表現擴展音階、增加和弦上,黑人則增加了變化音的修飾。在節拍和節奏上,印第安人堅持短句長休止,用單調的擊鼓聲作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