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課程標準的教學建議有哪六個方面
課程標準的教學建議分為以下六個方面:
1、數學教學活動要注重課程目標的整體實現;
2、重視學生在學習活動中的主體地位;
3、注重學生對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
4、引導學生積累數學活動經驗、感悟數學思想;
5、關注學生情感態度的發展;
6、教學中應當注意的幾個關系:「預設」與「生成」的關系。面向全體學生與關注學生個體差異的關系。
一、課程標準的內涵:
課程標準是對一門課程從產生到設計和實施的標准化規定,包括課程的性質(定 位)、設計思路、目標、內容框架和實施建議等內容。它是政府或學校對課程的基本規 范和質量要求,也是教材編寫、教學、評價和考核的依據,以及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
二、課程標准與教學大綱的區別:
1.從教學的角度出發,對教學目的、教 學內容的確定、知識點的具體要求及深度難 度、詳細的教學順序、各部分內容的課時、 教學中應該注意的問題等方面做出相應的要求。
2.出發點是直接指導教學工作,從教師 教學的角度出發,過分追求知識的系統性, 邏輯關系的嚴密性,以便改進教師的教學, 關注教師教學任務的完成情況。
3.以培養學生獲取知識、技能為首要目 功能 標,將發展思維能力作為能力培養的核心。
4.強調「學科知識體系」 ,即重視知識 的傳承,重視學生對知識點的掌握情況,從 而使教師較為關注學生是否掌握了扎實的基 項目導向、任務驅動,也沒有強調通過課程 教學使學生「能做什麼」
5.教師是「教教科書」,教師是教材的 執行者。 「筆試考核」。 規范的行為主體是教師;教學過程中信行為 主體 息單向傳遞、教師單向控制,教學活動以教 師為中心、主體。
B. 如何改進中小學音樂課的歌唱教學提高教學實效
新吳學校 王新秀 唱歌課是小學音樂教學的一個重點內容,我發現現在的學生喜歡唱歌可是卻不喜歡唱音樂課本上的歌曲,喜歡唱象周傑倫等一些現代的流行音樂,難道是音樂課本上的歌曲不好聽,與學生現在的心靈差距太大了嗎?通過我的觀察不是這樣,以前所謂的唱歌,就是老師教會學生唱會旋律就可以了,也不管歌唱的方法和歌唱的狀態,以及對歌曲的感情處理。 歌唱是中小學音樂教學的重要內容,也是課堂教學的重要環節。它不僅是對學生音樂感受能力和歌唱基本能力的培養,而且對學生浸潤美的熏陶、提高藝術修養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師應當在歌唱教學中與雙基結合互融,運用多種教學方法教給學生正確的歌唱方法,以恰當的情感來表現歌曲內容,做到聲情並茂,以此培養學生的歌唱表現力。 一、用聽唱教學這種有效的教學方法,提高學生的音樂素質. 音樂是聽覺藝術,在各教學環節中要以不同的聆聽方式,幫助學生正確演繹歌曲。聽唱模式中,學生首先通過聽熟歌曲的調式、調性、節奏及旋律走向,也就是說對歌曲有了一個感性認識。在此基礎上,進行讀譜訓練,將原來的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再經過一段時間的聽唱訓練,學生會對音樂諸要素,如節奏、音程、時值有一定積累,待這種積累達到一定質和量,他們就會從聽唱學習階段過渡到視唱學習階段。在學生尚未掌握讀譜技能之前,聽唱教學更符合他們認識事物的基本規律,以往音樂教學中從未涉及到有關音樂記憶的訓練,聽唱教學填補了這個音樂教育的盲區。通過對音樂片段的聽辨、記憶、復述,提高了學生對音樂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通過調查了解,大多數孩子們對唱歌課中大量的讀譜練習感到厭倦或不知所措,他們認為學一首新歌根本不用先學唱譜。因為他們從廣播、電視里學到的新歌往往比音樂課上學的多,而聽唱教學既符合現代中小學學生求新、求快的心理特點,又能達到大多數老師的教學要求,協調了師生在對識譜訓練認識上的差異。由於視唱之前已有聽唱基礎,學生們擺脫了開不了口的尷尬局面,敢於大聲視唱。通過視唱,學生對基本節奏及音程進行反復練習,這對提高他們的音樂素質是很有幫助的。 二,樹立良好的歌唱自信心,也是很重要的一步,大家都知道自信心對人的重要性,一個人如果沒有好的自信心,那他無論做什麼事情都會一事無成。而自信心對一個歌唱者來說尤為重要,那要怎樣才能樹立學生的自信心呢?就是需要師生雙方共同合作才能達到的。比如我們在上課的時候都會找出學生的毛病進行糾正,這是每個聲樂教師的職責,但是要切忌挖苦嘲諷,這會嚴重打擊學生的自信心,應該多給學生一些表揚和肯定,及時留意每一個學生的心理變化,保持和培養學生的細信心。 三,重視導入環節的設計,導入是引發學生對音樂產生興趣及熱情的導火線,也是學生體驗音樂和參與音樂活動的第一個重要步驟。良好的導入會使學生從上課之初就被深深吸引。 四, 讓學生動起來的教學過程,音樂課要生動活潑,必須引起學生的注意力,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光靠老師能說、會唱、會跳讓學生動起來,不能閑著,要說動,那可動的內容可真不少。 五,節奏模仿,節奏模仿的好處在於能很快吸引學生注意力。學生們希望准確地模仿老師的節奏,以便炫耀自己的反應能力,因此他們會很安靜地聽老師的示範。教師把歌曲中的復雜節奏拿來拍一拍,學生通過模仿,對節奏進一步熟悉,歌唱中的難度會大大降低。 六,畫旋律線。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在樂譜下畫,一種是用手在空中畫。在聽范唱時,除了讓學生感受歌曲情緒外,我經常讓學生看著譜子畫旋律線。在視唱樂譜時,我會學生一起用手描出旋律線。這樣,學生有事做了,聽得就比較專心,而且通過畫旋律線,可以感受到旋律的起伏對表達音樂情感作用。 我認為,這些措施符合認知行為學的規律,這樣的模式有助於提高學生的聽覺記憶能力,學生的主動性得到充分體現,教師在整個教學活動中精心設計、巧妙安排,使上課成效大大提高。這些措施不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養,而且有助於開發智力,特別是在激活學生創新潛能方面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從而使學生在經歷音樂實踐過程中欣賞美、感受美、表現美和創造美,讓音樂課真正地活起來,讓音樂課真正煥發出生命的活力。 總之,在唱歌教學中,只要我們摒棄長期形成的以技能技巧為中心的教學方式,堅持以音樂審美為核心,以學生為本的教育觀念,唱歌教學的審美功能一定會得到發揮。教師與學生的音樂文化素養與藝術情操也一定能得到發展。
C. 關於中小學音樂教育的論文應該從哪幾個方面來談
一、概念界定
1、什麼是中小學音樂教育
2、作用和意義(美育教育)
二、現狀
1、國外專中小學音樂教育開屬展情況、教育途徑方式效果等
2、國內中小學音樂教育開展情況、教育途徑方式效果等
三、我國開展中小學音樂教育存在問題和原因
1、重視不夠
2、師資匱乏
3、課時量少
4、教材內容
5、授課方式單一(根據論文要點展開)
四、對策
針對問題提出解決建議
D. 音樂聽課優點缺點和建議
優點:
1、教師基本的音樂素養比較好。音樂課首先也是實施美育的重要的課程之一,因此,音樂教師首先應該是美的使者和傳遞者,教師的教學儀態美、語言美、歌聲美是音樂教師應該具備的基本素養。
2、教師的備課可操作性更強,注重實效性,每一環節的設計能夠緊扣主題,步步為教學目標服務,屏棄了那些形式化的東西及作秀的環節,並且,充分體現了學生學習的主體性,注重學生的情感體驗與培養。
缺點:
學校的不重視直接影響教師教學的積極性,學生認為音樂課就是游戲課,對於音樂知識、音樂能力的培養亦不夠重視,其學科地位仍需進一步提高。
建議:
1、注重把握學唱歌的「度」。在聽課中發現,教師注重讓學生在潛移默化中自主的學唱歌曲,這種方法無形中減輕了學生學習新歌的負擔。
2、一個好的音樂教師應明確教學目的,把握課堂的時間,有選擇地進行知識穿插,而不是漫無目的,發散性講解,不能偏離了方向,因為學科綜合應體現學科特點,不是本末倒置,而是圍繞教學目的來實施。
(4)中小學音樂教學建議擴展閱讀
教師要引導學生喜愛音樂,要加深對音樂的理解,充分挖掘作品所蘊涵的音樂美,用自己對音樂的感悟激起學生的情感共鳴;要不斷提高音樂教學技能,用自己的歌聲、琴聲、語言和動作,將音樂的美傳達給學生;要善於用生動活潑的形式進行教學,讓學生在藝術的氛圍中獲得審美的愉悅,做到以美感人、以美育人。
審美為核心是中小學音樂教育最基本的理念,應滲透在各個不同的教學領域中,通過音樂感受與鑒賞、表現、創造及音樂與相關文化的學習,培養學生的審美感知,豐富審美情感,發展審美想像,深化審美理解,有效地提高學生的音樂審美能力。
E. 關於中小學音樂教育存在什麼問題
在中小學音樂課程的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方面,目前存在的問題比較嚴重。這首先表現於在具體的教學實踐過程中,人們往往採用沒有突出音樂藝術特點的、與其他學科相同的教學方法來進行音樂教學;在理論上,雖然近年來學者們也提出了許多音樂教學原則,但其中的一些原則也同樣沒有突出藝術的特點,因而很難對中小學音樂教學實踐發揮出應有的指導作用。總之,目前中小學音樂教學過分知識化、理性化,重教師的講授,輕學生的參與體驗,重教學的結果,輕教學的愉悅過程,重知識技能的教學,輕音樂實踐活動的開展,教學模式單一,教學效果不好。以至於普遍出現這樣的情形:幾乎所有的學生都喜歡音樂,但卻有相當一部分學生不喜歡上音樂課。我們認為,教師所採用的教學方法的非藝術性,必然地使音樂教育中摻雜了一些非音樂、非藝術的成分,其存在勢必會影響到學生作為音樂欣賞、音樂表現和創作主體的那種主體地位。因此,音樂教學方法上的改進,歸根到底就是要真正確立學生在音樂教學中的主體地位。音樂課是活動性、實踐性課程,音樂教學活動實際上就是一種師生共同參與的音樂實踐活動,因此,音樂教學的形式和方法也就必然不同於其他知識性、學術性的學科。對於音樂教學來說,學生的主體地位主要體現在學生是否真正成為了音樂教學,即音樂實踐活動的主人。如果音樂教學的形式和方法照樣是以教師講授為主,那麼學生的主體地位就不可能得到保證,音樂教學就不可能為學生提供足夠的參與音樂活動的機會,就不可能使學生真正獲得審美愉悅體驗和成功的滿足。因此,音樂教學的首要任務就是為學生創造主動參與音樂的機會,讓學生真正成為音樂教學活動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