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舞蹈與音樂的內在聯系
舞蹈從一產生起便和音樂結成了最緊密的聯系,舞蹈離不開音樂,音樂在舞蹈藝術中佔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在舞蹈藝術總的概念中,音樂成為其不可分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舞蹈與音樂
舞蹈與音樂的密切關系從根本上說,是舞蹈離不開音樂,舞蹈總是在音樂的伴奏下展示出來。舞蹈與音樂共生存,不存在沒有音樂伴隨的舞蹈。原始的舞蹈也有敲擊出來的節拍或歌唱相伴和。在《樂記·樂象篇》中說:「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在漢代《毛詩序》中也講了這個道理:「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舞蹈界甚至有這樣的說法:「音樂是舞蹈的靈魂,舞蹈是音樂的回聲。」原蘇聯著名舞劇編導和舞蹈理論家扎哈諾夫也說過:「音樂——這是舞蹈的靈魂。音樂包含了並決定著舞蹈的結構、特徵和氣質。」
中國舞蹈家吳曉邦在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都作了驗證。他認為:「任何舞蹈在藝術形象上都必須通過音樂,才能把它的『意思』完整地表現出來。」他並且公開宣稱自己曾從《義勇軍進行曲》中「獲得舞蹈形象」,他還指出「就是一個無伴奏的舞蹈,雖然沒有聲音,但他從無聲中也有一種節奏動作,會使人感到無聲勝有聲。」『』雖然有些舞蹈家為了強調舞蹈藝術的獨立性,致力創作了不用音樂伴奏的作品。但還是用走踢踏,通過腳鈴、手鈴來隨著身體的動作而發出有節奏音響來替代音樂伴奏。從廣義上說,這種有節奏的音響,就是音樂的基本因素。我國舞蹈家王曼力等編導表現張志新烈土在獄中斗爭生活的舞蹈《無聲的歌》,就是一個無音樂伴奏的舞蹈作品,但是它採用了風聲、水聲、鐐銬聲、鞭打聲等音響效果來伴奏,其實這種音響的本身就屬於廣義上的音樂,因為它有節奏,有律動,有音高,有音色。概言之,舞蹈和音樂不能分離。
二、舞蹈與音樂的結合
首先,舞蹈與音樂之間存在的共同點是節奏,這是它們結合的自然基礎。舞蹈和音樂都有節奏,舞蹈更需要音樂來強化節奏感。原始舞蹈之所以一開始就與音樂結合在一起,根本原因在於節奏。從更深層的意義上看,人的有節奏的動作自然地要求音樂來配合,因此歷代各種有節奏的集體勞動都有勞動號子。舞蹈作為一種感情沖動的自由的有節奏的動作表現,自然更加需要音樂的配合。當然,能夠同舞蹈相結合的不是任何音樂,而是節奏比較鮮明的音樂。音樂本來便同其他藝術相結合,例如同戲劇、電影、詩歌等等,但是最容易而且必須結合在一起的還是舞蹈,原因也在於它們之間有著共同的節奏。
其次,舞蹈與音樂的共同點是抒情性。舞蹈和音樂都直接表達感情,而且音樂的表達具有抽象性,它不會對舞蹈的具體表達產生重疊、矛盾或干擾,而可以與舞蹈結合得天衣無縫。
再次,舞蹈和音樂都是在時間過程中展示的。這樣它們才能夠同步進行,結合在一起。
三、音樂對舞蹈的作用
(一)配合並幫助舞蹈在整個過程中表達情緒,體現性格,烘托氣氛
舞蹈需要音樂的激發與強化。離開音樂,舞蹈是難以充分表達感情的。音樂本來就有直接滲入人心的特點,欣賞者常常把音樂中表現的感情當作自己內心的感情來體驗。舞蹈家對於自己表演的作品的組成部分的音樂當然有更深的感受和理解。這種感受和理解進一步激發起內心的感情,通過外在的形體動作表現出來。傑出的舞蹈家烏蘭諾娃在《一個舞蹈演員的自述》中說,她在扮演《巴赫奇薩拉伊的水泉》中的瑪麗亞時,是把理解音樂作為「起點」的。她還說,好的音樂就是在對自己「指示舞蹈動作的表情和意義」。音樂可以加強舞蹈的感情色彩,可以幫助理解舞蹈的內容,並且使舞蹈顯得更加生動而有魅力。音樂能夠直接打動觀眾的感情,這就等於在舞蹈與觀眾之間增加了一條感情的紐帶,使觀眾同舞蹈更加接近。
(二)幫助組織舞蹈動作
舞蹈創作要對照音樂來進行。由於舞蹈與音樂有著共同的節奏、韻律和情感內容,而且是同步展示的,兩者必須高度地協調一致。舞蹈作品不是把動作設計成之後,再配上音樂的,而是在進行動作設計之前就必須有音樂。舞蹈音樂的採用有兩條途徑,一是利用現成的音樂,一是為既定舞蹈的主題和情節創作的音樂。「按照音樂編舞」,這是舞蹈的普遍做法。扎哈諾夫說:「作曲家寫作舞劇音樂,……,而舞劇編導則為音樂所激動,並在音樂的基礎上創作出舞蹈作品——舞劇。」」當然,舞蹈並非只是服從音樂。首先,舞蹈要對音樂進行選擇,因為不是任何音樂都適合於舞蹈的。其次,如果專為構思中的具體舞蹈作品創作音樂,就要服從舞蹈編導提出的要求,另外,舞蹈編導在編舞過程中還可以要求對音樂進行修改。
Ⅱ 舞蹈和音樂的關系是什麼
舞蹈與音樂的關系:
1、舞蹈與音樂的密切關系從根本上說,是舞蹈離不開音樂,舞蹈總是在音樂的伴奏下展示出來。舞蹈與音樂共生存,不存在沒有知音樂伴隨的舞蹈。原始的舞蹈也有敲擊出來的節拍或歌唱相伴和。
2、舞蹈與音樂之間存在的共同點是節奏,這是它們結合的自然基礎。道舞蹈和音樂都有節奏,舞蹈更需要音樂來強化節奏感。原始舞蹈之所以一開始就與音樂結合在一起,根本原因在於節奏。
3、配合並幫助舞蹈在整個過程中表達情緒,體現性格,烘托氣氛,舞蹈需要音樂的激發與強化。離開音樂,舞蹈是難以充分表達感情的。音樂本來就有直接滲入人心的特點,欣賞者常常把音樂中表現的感情當作自己內心的感情來體驗。
4、舞蹈創作要對照音樂來進行。由於舞蹈與音樂有著共同的節奏、韻律和情感內容內,而且是同步展示的,兩者必須容高度地協調一致。舞蹈作品不是把動作設計成之後,再配上音樂的,而是在進行動作設計之前就必須有音樂。
(2)舞蹈與小學音樂的關系擴展閱讀:
舞蹈是一種表演藝術,使用身體來完成各種優雅或高難度的動作,一般有音樂伴奏,以有節奏的動作為主要表現手段的藝術形式。
舞蹈本身有多元的社會意義及作用,包括運動、社交/求偶、祭祀、禮儀等。在人類文明起源前,舞蹈在儀式,禮儀,慶典和娛樂方面都十分重要。中國在五千年以前就已經出現了舞蹈,它產生於奴隸社會,發展到秦漢之際已形成一定特色。
舞蹈中的三要素是:舞蹈表情、舞蹈節奏和舞蹈構圖。民族民間舞蹈的創作三要素是:內容上要有民族精神和時代氣息、形式上要突出民族特點和審美情趣、風格上要有地域特色和新的韻律。舞蹈教學中的三要素是:趣、情、美。
舞蹈作品中的舞蹈動作也要具有一定的技藝性,舞蹈演員要具備跳躍、旋轉、翻騰、柔軟、控制等高難度的技巧能力,但是,在舞蹈作品中表演高難度的技巧動作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種表現人物思想感情、塑造人物性格和精神面貌的一種手段。
Ⅲ 舞蹈與音樂的關系是怎樣的
在約翰復·馬丁看來:「對今天舞蹈中制各種事先定好的形式的強調,大多是受音樂影響的結果,這一結果產生於鄧肯的實踐。盡管鄧肯推翻了所有舊的編導程式,她卻將自己舞蹈的新的自由的本質服從於高度組織化的音樂形式……她對這種音樂的運用不是她理論的組成部分,這只是一種個人的直接需要,因為他無法從其他源泉得到所需的靈感。而許多模仿鄧肯的人,卻把音樂形式強加在舞蹈材料之上,並把它當作一種固定的方法抓住不放……由於這種慣性的緣故,舞蹈家即使是在完全不要音樂幫助的創作中,也常常會跟著音樂規則跑。盡管在事實上,專門用來解決音樂問題的若干形式通常並不適用於舞蹈。
Ⅳ 音樂與舞蹈的發展關系
舞蹈從一產生起便和音樂結成了最緊密的聯系,舞蹈離不開音樂,音樂在舞蹈藝術中佔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在舞蹈藝術總的概念中,音樂成為其不可分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舞蹈與音樂
舞蹈與音樂的密切關系從根本上說,是舞蹈離不開音樂,舞蹈總是在音樂的伴奏下展示出來。舞蹈與音樂共生存,不存在沒有音樂伴隨的舞蹈。原始的舞蹈也有敲擊出來的節拍或歌唱相伴和。在《樂記·樂象篇》中說:「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在漢代《毛詩序》中也講了這個道理:「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舞蹈界甚至有這樣的說法:「音樂是舞蹈的靈魂,舞蹈是音樂的回聲。」原蘇聯著名舞劇編導和舞蹈理論家扎哈諾夫也說過:「音樂——這是舞蹈的靈魂。音樂包含了並決定著舞蹈的結構、特徵和氣質。」
中國舞蹈家吳曉邦在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都作了驗證。他認為:「任何舞蹈在藝術形象上都必須通過音樂,才能把它的『意思』完整地表現出來。」他並且公開宣稱自己曾從《義勇軍進行曲》中「獲得舞蹈形象」,他還指出「就是一個無伴奏的舞蹈,雖然沒有聲音,但他從無聲中也有一種節奏動作,會使人感到無聲勝有聲。」『』雖然有些舞蹈家為了強調舞蹈藝術的獨立性,致力創作了不用音樂伴奏的作品。但還是用走踢踏,通過腳鈴、手鈴來隨著身體的動作而發出有節奏音響來替代音樂伴奏。從廣義上說,這種有節奏的音響,就是音樂的基本因素。我國舞蹈家王曼力等編導表現張志新烈土在獄中斗爭生活的舞蹈《無聲的歌》,就是一個無音樂伴奏的舞蹈作品,但是它採用了風聲、水聲、鐐銬聲、鞭打聲等音響效果來伴奏,其實這種音響的本身就屬於廣義上的音樂,因為它有節奏,有律動,有音高,有音色。概言之,舞蹈和音樂不能分離。
二、舞蹈與音樂的結合
首先,舞蹈與音樂之間存在的共同點是節奏,這是它們結合的自然基礎。舞蹈和音樂都有節奏,舞蹈更需要音樂來強化節奏感。原始舞蹈之所以一開始就與音樂結合在一起,根本原因在於節奏。從更深層的意義上看,人的有節奏的動作自然地要求音樂來配合,因此歷代各種有節奏的集體勞動都有勞動號子。舞蹈作為一種感情沖動的自由的有節奏的動作表現,自然更加需要音樂的配合。當然,能夠同舞蹈相結合的不是任何音樂,而是節奏比較鮮明的音樂。音樂本來便同其他藝術相結合,例如同戲劇、電影、詩歌等等,但是最容易而且必須結合在一起的還是舞蹈,原因也在於它們之間有著共同的節奏。
其次,舞蹈與音樂的共同點是抒情性。舞蹈和音樂都直接表達感情,而且音樂的表達具有抽象性,它不會對舞蹈的具體表達產生重疊、矛盾或干擾,而可以與舞蹈結合得天衣無縫。
再次,舞蹈和音樂都是在時間過程中展示的。這樣它們才能夠同步進行,結合在一起。
三、音樂對舞蹈的作用
(一)配合並幫助舞蹈在整個過程中表達情緒,體現性格,烘托氣氛
舞蹈需要音樂的激發與強化。離開音樂,舞蹈是難以充分表達感情的。音樂本來就有直接滲入人心的特點,欣賞者常常把音樂中表現的感情當作自己內心的感情來體驗。舞蹈家對於自己表演的作品的組成部分的音樂當然有更深的感受和理解。這種感受和理解進一步激發起內心的感情,通過外在的形體動作表現出來。傑出的舞蹈家烏蘭諾娃在《一個舞蹈演員的自述》中說,她在扮演《巴赫奇薩拉伊的水泉》中的瑪麗亞時,是把理解音樂作為「起點」的。她還說,好的音樂就是在對自己「指示舞蹈動作的表情和意義」。音樂可以加強舞蹈的感情色彩,可以幫助理解舞蹈的內容,並且使舞蹈顯得更加生動而有魅力。音樂能夠直接打動觀眾的感情,這就等於在舞蹈與觀眾之間增加了一條感情的紐帶,使觀眾同舞蹈更加接近。
(二)幫助組織舞蹈動作
舞蹈創作要對照音樂來進行。由於舞蹈與音樂有著共同的節奏、韻律和情感內容,而且是同步展示的,兩者必須高度地協調一致。舞蹈作品不是把動作設計成之後,再配上音樂的,而是在進行動作設計之前就必須有音樂。舞蹈音樂的採用有兩條途徑,一是利用現成的音樂,一是為既定舞蹈的主題和情節創作的音樂。「按照音樂編舞」,這是舞蹈的普遍做法。扎哈諾夫說:「作曲家寫作舞劇音樂,……,而舞劇編導則為音樂所激動,並在音樂的基礎上創作出舞蹈作品——舞劇。」」當然,舞蹈並非只是服從音樂。首先,舞蹈要對音樂進行選擇,因為不是任何音樂都適合於舞蹈的。其次,如果專為構思中的具體舞蹈作品創作音樂,就要服從舞蹈編導提出的要求,另外,舞蹈編導在編舞過程中還可以要求對音樂進行修改。
吳祖強先生在《舞蹈的音樂結構及其它》一文中曾這樣說道:「舞蹈和音樂的任務是共同努力通過塑造鮮明、有說服力的形象來展示企圖表現的內容,從總的方面來看,舞蹈音樂的最大特點應該是能盡力幫助舞蹈形象的塑造和確立,豐富舞蹈形象,加強舞蹈形象的感染力。」如民間舞《石頭·女人》的音樂,以濃郁的福建地方色彩,灑脫、純朴的音調特徵,刻畫了惠安女勤勞、朴實和忍辱負重的典型性格,令人回味無窮。
(三)在舞蹈和舞劇中擔負著交代和展現劇情的任務
如舞蹈劇《好大的風》第一段「回憶」中,音樂以電聲模擬亂風的效果,由小變大,由遠至近,把觀眾帶進了要講的故事氛圍中。到了舞蹈的第三段「象徵」,在嗩吶呼喊般的領奏下,和著強烈的鼓聲、鈸聲,與弦樂的短促有力的演奏,把舞蹈推向了高潮。最後音樂伴隨著一陣狂風呼嘯聲吹過,彷彿要把這動人的故事吹向更遠的地方,讓更多的人為之感動。藝術魅力在這里體現為舞蹈與音樂的渾然一體。
舞蹈與音樂的結合形成完整的舞蹈藝術。舞蹈所表現的動作和姿態是世界萬物中最美、最能打動人的動作和姿態,與之組織得最美、最動聽的聲音即音樂藝術相結合,將給人帶來一種美妙的藝術享受,並從而產生社會作用,這是一種「天作之合」。
Ⅳ 舞蹈和音樂的關系是怎樣的
在綜合藝術形象的創造中,舞蹈不是音樂的奴隸而是它的盟友。它與音樂相互聯系著,但又有相對的自治權。如果它失掉了自己本身的面貌而變成音樂的視覺『譯文』,那它就不再是舞蹈了。
Ⅵ 舞蹈與音樂有著什麼樣的關系
舞蹈雖然具有造型藝術的一些特點,然而在本質上更類似於音樂。在藝術的園地里,沒有比舞蹈和音樂的關系更為密切的了。哪裡有舞蹈的足跡,哪裡就有音樂的身影。
Ⅶ 舞蹈和音樂的關系是什麼,都有哪些關系
音樂是骨骼,舞蹈是皮囊。
音樂好比是靈魂,一篇文章的主旨,而舞蹈內就是肉體的表達方式,一篇容文章的敘述手法。
舉個栗子:
你想告訴你朋友你現在很悲傷,對生活沒有了信心,這個是什麼呢?這個就是你的主旨,你的本意。那你該怎麼表達你的意思呢?你就要用語言來表達出來,這就是舞蹈。新手可能會直接說:「我很悲傷balabalabala……」,但是高手就不一樣了,他們用眼神,手勢,又或者是點上一根煙看著你說:「生而為人,我很抱歉」,你看,是不是意境就不一樣了?
這是個例子,你能看明白吧?音樂舞蹈是兩個密不可分的,單純的音樂你可能覺的很好聽,但這只是單純的聽覺上,但如果加上舞蹈,你從視覺上就可以更一步的體會這個音樂深層的意境了。反過來,單純的舞蹈你直覺的不好看,就拿芭蕾來說,嗯很好看,非常典雅高貴,但加上曲子呢?立意意境立馬拔高無數層。
說了那麼多,只是希望告訴你,作為一個Dancer來說,兩個分不開的,先通過音樂駕馭舞蹈,最後變成舞蹈來駕馭音樂。
我是一個菜鳥popper,放克音樂是poppin的基本,但是其中的節奏就是你發揮的空間。假如你跳出來了,在外人眼裡,你就是在跳大神
Ⅷ 舞蹈與音樂的關系是怎樣的呢
在約翰·馬丁看來來:「對今天舞蹈中自各種事先定好的形式的強調,大多是受音樂影響的結果,這一結果產生於鄧肯的實踐。盡管鄧肯推翻了所有舊的編導程式,她卻將自己舞蹈的新的自由的本質服從於高度組織化的音樂形式……她對這種音樂的運用不是她理論的組成部分,這只是一種個人的直接需要,因為他無法從其他源泉得到所需的靈感。而許多模仿鄧肯的人,卻把音樂形式強加在舞蹈材料之上,並把它當作一種固定的方法抓住不放……由於這種慣性的緣故,舞蹈家即使是在完全不要音樂幫助的創作中,也常常會跟著音樂規則跑。盡管在事實上,專門用來解決音樂問題的若干形式通常並不適用於舞蹈。」舞蹈為什麼會跟著音樂規則跑呢?約翰·馬丁說:「如果考察一下諸種主要的音樂形式,我們將會發現,那些實際上屬於有機形式的東西既是舞蹈的形式,也是音樂的形式。並且,其中有些不是限制性的實體而僅僅是些組合手段」。
Ⅸ 說說音樂與舞蹈的關系
{音樂與舞蹈的關系}
舞蹈從一產生起便和音樂結成了最緊密的聯系,舞蹈離不開音樂,音樂在舞蹈藝術中佔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在舞蹈藝術總的概念中,音樂成為其不可分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舞蹈與音樂
舞蹈與音樂的密切關系從根本上說,是舞蹈離不開音樂,舞蹈總是在音樂的伴奏下展示出來。舞蹈與音樂共生存,不存在沒有音樂伴隨的舞蹈。原始的舞蹈也有敲擊出來的節拍或歌唱相伴和。在《樂記·樂象篇》中說:「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在漢代《毛詩序》中也講了這個道理:「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舞蹈界甚至有這樣的說法:「音樂是舞蹈的靈魂,舞蹈是音樂的回聲。」原蘇聯著名舞劇編導和舞蹈理論家扎哈諾夫也說過:「音樂——這是舞蹈的靈魂。音樂包含了並決定著舞蹈的結構、特徵和氣質。」
中國舞蹈家吳曉邦在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都作了驗證。他認為:「任何舞蹈在藝術形象上都必須通過音樂,才能把它的『意思』完整地表現出來。」他並且公開宣稱自己曾從《義勇軍進行曲》中「獲得舞蹈形象」,他還指出「就是一個無伴奏的舞蹈,雖然沒有聲音,但他從無聲中也有一種節奏動作,會使人感到無聲勝有聲。」『』雖然有些舞蹈家為了強調舞蹈藝術的獨立性,致力創作了不用音樂伴奏的作品。但還是用走踢踏,通過腳鈴、手鈴來隨著身體的動作而發出有節奏音響來替代音樂伴奏。從廣義上說,這種有節奏的音響,就是音樂的基本因素。我國舞蹈家王曼力等編導表現張志新烈土在獄中斗爭生活的舞蹈《無聲的歌》,就是一個無音樂伴奏的舞蹈作品,但是它採用了風聲、水聲、鐐銬聲、鞭打聲等音響效果來伴奏,其實這種音響的本身就屬於廣義上的音樂,因為它有節奏,有律動,有音高,有音色。概言之,舞蹈和音樂不能分離。
二、舞蹈與音樂的結合
首先,舞蹈與音樂之間存在的共同點是節奏,這是它們結合的自然基礎。舞蹈和音樂都有節奏,舞蹈更需要音樂來強化節奏感。原始舞蹈之所以一開始就與音樂結合在一起,根本原因在於節奏。從更深層的意義上看,人的有節奏的動作自然地要求音樂來配合,因此歷代各種有節奏的集體勞動都有勞動號子。舞蹈作為一種感情沖動的自由的有節奏的動作表現,自然更加需要音樂的配合。當然,能夠同舞蹈相結合的不是任何音樂,而是節奏比較鮮明的音樂。音樂本來便同其他藝術相結合,例如同戲劇、電影、詩歌等等,但是最容易而且必須結合在一起的還是舞蹈,原因也在於它們之間有著共同的節奏。
其次,舞蹈與音樂的共同點是抒情性。舞蹈和音樂都直接表達感情,而且音樂的表達具有抽象性,它不會對舞蹈的具體表達產生重疊、矛盾或干擾,而可以與舞蹈結合得天衣無縫。
再次,舞蹈和音樂都是在時間過程中展示的。這樣它們才能夠同步進行,結合在一起。
三、音樂對舞蹈的作用
(一)配合並幫助舞蹈在整個過程中表達情緒,體現性格,烘托氣氛
舞蹈需要音樂的激發與強化。離開音樂,舞蹈是難以充分表達感情的。音樂本來就有直接滲入人心的特點,欣賞者常常把音樂中表現的感情當作自己內心的感情來體驗。舞蹈家對於自己表演的作品的組成部分的音樂當然有更深的感受和理解。這種感受和理解進一步激發起內心的感情,通過外在的形體動作表現出來。傑出的舞蹈家烏蘭諾娃在《一個舞蹈演員的自述》中說,她在扮演《巴赫奇薩拉伊的水泉》中的瑪麗亞時,是把理解音樂作為「起點」的。她還說,好的音樂就是在對自己「指示舞蹈動作的表情和意義」。音樂可以加強舞蹈的感情色彩,可以幫助理解舞蹈的內容,並且使舞蹈顯得更加生動而有魅力。音樂能夠直接打動觀眾的感情,這就等於在舞蹈與觀眾之間增加了一條感情的紐帶,使觀眾同舞蹈更加接近。
(二)幫助組織舞蹈動作
舞蹈創作要對照音樂來進行。由於舞蹈與音樂有著共同的節奏、韻律和情感內容,而且是同步展示的,兩者必須高度地協調一致。舞蹈作品不是把動作設計成之後,再配上音樂的,而是在進行動作設計之前就必須有音樂。舞蹈音樂的採用有兩條途徑,一是利用現成的音樂,一是為既定舞蹈的主題和情節創作的音樂。「按照音樂編舞」,這是舞蹈的普遍做法。扎哈諾夫說:「作曲家寫作舞劇音樂,……,而舞劇編導則為音樂所激動,並在音樂的基礎上創作出舞蹈作品——舞劇。」」當然,舞蹈並非只是服從音樂。首先,舞蹈要對音樂進行選擇,因為不是任何音樂都適合於舞蹈的。其次,如果專為構思中的具體舞蹈作品創作音樂,就要服從舞蹈編導提出的要求,另外,舞蹈編導在編舞過程中還可以要求對音樂進行修改。
吳祖強先生在《舞蹈的音樂結構及其它》一文中曾這樣說道:「舞蹈和音樂的任務是共同努力通過塑造鮮明、有說服力的形象來展示企圖表現的內容,從總的方面來看,舞蹈音樂的最大特點應該是能盡力幫助舞蹈形象的塑造和確立,豐富舞蹈形象,加強舞蹈形象的感染力。」如民間舞《石頭·女人》的音樂,以濃郁的福建地方色彩,灑脫、純朴的音調特徵,刻畫了惠安女勤勞、朴實和忍辱負重的典型性格,令人回味無窮。
(三)在舞蹈和舞劇中擔負著交代和展現劇情的任務
如舞蹈劇《好大的風》第一段「回憶」中,音樂以電聲模擬亂風的效果,由小變大,由遠至近,把觀眾帶進了要講的故事氛圍中。到了舞蹈的第三段「象徵」,在嗩吶呼喊般的領奏下,和著強烈的鼓聲、鈸聲,與弦樂的短促有力的演奏,把舞蹈推向了高潮。最後音樂伴隨著一陣狂風呼嘯聲吹過,彷彿要把這動人的故事吹向更遠的地方,讓更多的人為之感動。藝術魅力在這里體現為舞蹈與音樂的渾然一體。
舞蹈與音樂的結合形成完整的舞蹈藝術。舞蹈所表現的動作和姿態是世界萬物中最美、最能打動人的動作和姿態,與之組織得最美、最動聽的聲音即音樂藝術相結合,將給人帶來一種美妙的藝術享受,並從而產生社會作用,這是一種「天作之合」。
Ⅹ 如何看待舞蹈與音樂的關系
可以說舞蹈是以音樂的節奏而創造出來的
舞蹈與音樂的不同在於一個是以聲音給人帶來聽覺享受
另一個則是以動作來表達藝術的美
給人以視覺沖擊
而他們的相同之處在於都是滿足人們的精神需要
給人帶來快樂
舞蹈是隨樂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