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蒙城縣農村教師生活補貼標准何時能制定出來
2015亳州蒙城縣面向農村選調教師120人公告
為進一步落實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意見的通知》(亳政秘〔2015〕11號)精神,促進教師有序交流,合理配置教師資源,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標准,採取筆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選調人數
根據城區中小學缺編情況,擬面向我縣農村財政供給的在職教師公開選調初中教師50名、小學教師70名(詳見附件1)。
三、選調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全縣農村(不含城區聯盟校、縣直學校、莊周職高)中小學財政供給的在職教師,2010年9月30日前參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齡要求:男教師1965年6月30日以後出生,女教師1970年6月30日以後出生。
4、報考城區初中教師的學歷須為本科及以上,報考城區小學教師的學歷須為專科及以上。 5、報考小學崗位的應具備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報考初中崗位的應具備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
6、加分條件
(1)任教以來獲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廳)表彰的優秀(先進)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模範教師、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等,分別加5分、2分、1分;
(2)任教以來被評為省特級教師、省教壇新星以及獲省優質課大賽一等獎的加5分;獲市級特級教師、市級學科帶頭人稱號以及獲得省優質課大賽二、三等獎和市優質課大賽一等獎的加2分;獲市級骨幹教師、市級教壇新星稱號者加1分(註:業務獲獎以教育主管部門授予的證書文件為准,不含國培、省培、市培項目)。
以上各項加分只取最高一項,不累計加分。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13 日—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報名地點:蒙城縣教育局電視台院內。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要求:
(1)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學校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的《蒙城縣2015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2)和近期小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張,報名費45元/人。(2)加分材料。報名時,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需提供獲獎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相關的文件或文件復印件(需學校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印章)。
(3)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於2:1;比例不足2:1的,按2:1的比例扣減相應崗位選調指標,如因不能開考被取消崗位計劃的,允許取消報考崗位的人員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時間:2015年7月18日8:00—18:00。
(4)每人限報一個學段的一門學科。
3、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於2015年7月 24 日8:00—18:00憑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准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選調辦法。
公開選調採取筆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由縣人社局、教育局統一組織,在縣監察局全程監督下進行。
(1)筆試時間及方式:筆試時間為2015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採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50分。筆試成績低於90分(不含90分)者,取消選調資格。
(2)筆試內容:報考崗位應具備的教育綜合知識(佔20%)和學科專業知識(佔80%)。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政策和師德修養等。學科專業知識主要內容為:學科課程標准、教材教法(對教材的理解和把握、教學設計、案例分析等)和學科知識(學科專業知識以報考學段學科的知識為主)。
(3)筆試成績於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蒙城教育網公布。如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以書面申請復核,成績復核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復核范圍為錯統、漏統、漏改。申請復核的時間見以上網站公告。
2、考核(1)由縣監察局、人社局、財政局、編辦、教育局聯合組成考核組,對考試人員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核並確定加分分數。復核結果和核准後的加分分數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蒙城教育網站公示5天。
(2)經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選調。
A、黨紀處分影響期內,政紀處分未解除的;
B、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審查的;
C、受過刑事處罰的;
D、違反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
E、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3、確定選調對象
(1)分數合成:筆試分數+加分分數=總分。
(2)確定選調入圍人員:
分報考崗位,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選調入圍人員。最後一名總分並列的,以筆試成績為准,若相同,以筆試專業知識成績為准,再相同,以教齡長的為准。擬選調人員確定後在相關網站公示5天。擬選調人員因有問題被取消選調資格,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3)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選調入圍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公開選崗。選崗結束後,由相關部門按規定辦理選調手續(原身份性質不變),已取得專業技術職稱的,由調入學校根據崗位設置情況,
按照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予以聘用。
五、工作要求
選調工作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報名參加選調考試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考試考核中的各項紀律規定。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若違紀違規,將取消考試和選調資格並追究違紀責任,且5年內不準參加同類型考試。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堅持原則,清正廉潔,公道正派,依法辦事,違規違紀將給予嚴肅處理。選調工作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