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確定音樂教學目標
音樂教學目標應該包含四個要素:
1、行為主體必須是學生而不是教師。如果我們把教學目標表述為「通過學唱歌曲,培養學生的識譜能力與歌唱能力」,就等於把目標的行為主體定位於教師而不是學生,因為是教師想通過學唱歌曲培養學生某些方面的能力。事實上,判斷教學效果的直接依據是學生在課堂上是否真正獲得情感體驗與切實的進步,而不是教師的主觀願望能否實現或教學任務是否完成。
2、行為動詞必須是具體、明確、可測評的,而不是籠統、抽象、模稜兩可的。如果我們學唱了一首歌唱雷鋒的歌,就把目標定位於「把學生培養成雷鋒式的好少年」和「提高學生的歌唱能力」,不僅是主體定位的錯誤,而且也無法就「把學生培養成雷鋒式的好少年」和「提高學生的歌唱能力」進行測評,因為通過學唱一首歌,根本無從測評學生提高了多少。
3、行為方式必須是靈活、多樣、可操作的,而不是單調、乏味、缺少情感與活力的。如果我們的教學不是從學生的角度出發,其行為方式也必定會不合適宜,只有真正熟悉、理解、研究學生的教師,才能制訂出深受學生喜愛、符合學生年齡特點與心理特徵、貼近學生實際生活與實際水平的行為方式。否則就會出現沒有教學效果的盲目的教學活動、浮躁的不貼切的行為方式。
4、行為程度必須是面向全體的最低底線,而不是個別尖子生才能達到的最高標准。如果我們制訂的教學目標不是最基本、最普通、大多數學生都能達到的標准,我們的教育也就不是面向普通人的基礎教育了。因此,行為程度要適當,既符合多數學生的實際程度,又能讓那些接受快的學生有繼續發展的空間。例如:「至少能記住歌詞或音樂主題」、「能基本正確地演唱歌曲」、「感受音樂作品濃郁的地方風格」、「體驗創編活動的快樂」等眾所能及的標准與層面。
B. 音樂課程的三維目標是什麼
在音樂教學中,要想更好地實現音樂課的三維目標,教師在備課過程中,必須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合理安排教學目標、教學內容和教學設計,因為他們是實現音樂課三維目標的要素與關鍵。一、教學目標音樂教學目標是音樂課堂教學活動的靈魂與方向,是評價教學效果的依據,是教師在熟悉教學內容、了解學生的實際情況後,為進一步提高學生的能力與水平而制定的學生能夠達到的標准與境界。(剩餘2347字)
C. 小學音樂課堂上的教學目標分類可以有幾種
情感模式
是以感知美、體驗美、理解美、表現美為目的的一種教學模式,如參與—體驗模式,情境—陶冶模式等.
1.參與—體驗模式
「參與」是指在課堂上教師和學生以平等的身份參與教學活動,共同探討、共同研究、共同解決問題;「體驗」是指以學生主動參與教學活動,直接親身體驗作為教學的主要形式.
① 理論基礎:音樂美學理論、現代心理學理論是其理論基礎.
②
教學目標:以審美體驗為基礎,以學生主動參與與直接體驗音樂活動為主要形式,促進學生的情感、認知和行為能力的協調發展,使學生身心和諧成長,陶冶心靈,確立健康的審美觀.
③
操作程序:情感喚起——定向激趣階段,情感深入——感知體驗理解階段,情感外化——創造階段.情感喚起階段,以愛美為特徵,激發、培養學生對音樂的學習興趣.情感深入,即感知體驗理解階段,以鑒賞美為特徵,培養學生高尚健美的審美理想和趣味.情感外化階段,以創造美為特徵,將內在的審美情感體驗客觀化、對象化、形式化.
④
實現條件:參與—體驗模式的實現條件是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師生的地位是平等的.教師在教學中起主導作用,因為諸如何時讓學生參與教學,以何種方式參與,如何有效利用參與活動等問題,都是需要教師根據具體情況精心設計的.
⑤評價:第一,該模式的優點在於能夠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活躍課堂氣氛,使學生在愉快中學習,增強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提高音樂注意力,增強音樂記憶力,最終達到終生熱愛音樂的目的.第二,此模式鼓勵學生運用多種渠道進行參與
(歌唱、演奏樂器、律動、表演、創造等),充分調動學生多種感官,發揮通感的作用,提高了學生感受體驗音樂、表現音樂、創造音樂的願望與能力.第三,參與—體驗模式能夠增進師生之間、同學之間情感交流,培養發展良好和諧的人際關系.第四,該模式也有利於課內外結合,把音樂課堂延伸至課外、校外、家庭.第五,這種教學模式打破了封閉式的模式,能充分發揮學生的積極性、創造性,使每個學生成為教學活動的主人,從中獲得許多新鮮的感受,很受學生的歡迎.
2.情境—陶冶模式
是指在教學活動中運用語言、實物、音樂等手段,創設一種生動真實的情境,激發學生積極的情感,培養學生的個性與審美人格,提高學生的自主精神和合作精神,讓學生在輕松、愉快的教學氣氛中獲得感受美、欣賞美、創造美的能力.
① 理論基礎:情知教學論、現代心理學理論和以此為基礎的 「暗示教學理論」是其理論基礎.
②
教學目標:通過情感、認知與行為的多次交互作用,使學生的情感不斷得到陶冶、升華,身心協調成長,個性得到健康發展,同時又學到音樂基本知識和技能,形成正確的審美觀.
③
操作程序:包括創設情境——情境體驗——總結轉化幾個步驟.創設情境階段,根據教學目的,教師可通過語言描繪、實物演示、音樂渲染、電化教育等手段為學生創設一個生動形象的場景,以激起學生學習的興趣.情境體驗階段,可通過參與各種游戲、唱歌、聽音樂、表演等活動,使學生在特定的氣氛中進行學習.在總結轉化階段中,教師要作啟發總結,使學生領悟所學內容,做到情理的統一,並使這些情感體驗感受得以轉化為理性認識.
④
實現條件:這一模式中教師是學生情感的 「激發者」和
「維持者」,因此要求教師具有多種能力,並把音樂器材、教具、教學環境布置好.要有融洽的師生關系,師生一起進入角色,使情境更加入情入理,達到誘導學生的情感和促進學生認知的目的.
⑤
評價:這種在情境感受的基礎上進行的教學,由感受而動情,由動情而曉理,由曉理而實踐.把認識與情感統一在同一情境中,充分利用認識過程的情感因素,與單純感知相比,效果更好.
(二)行為模式
是以動作的和心智的技能為目的的一種教學模式,如示範—模仿教學模式,行為—輔助教學模式等.
1.示範—模仿教學模式
①
理論基礎:示範—模仿教學模式是歷史上最古老的,使人類經驗得以產生和傳遞的基本模式之一,也是創造活動的基礎.它是指教師有目的地把示範技能作為有效的刺激,以引起學生相應的行動,使他們通過模仿有效地掌握技能的一種教學模式.技能學習著重與學生行為習慣的控制與培養.學習理論是技能學習的基本的理論基礎,諸如動機理論、強化和反饋原則、主動練習原則、集中練習與分散練習原則、整體學習與部分學習原則、學習遷移原則等,都是技能學習應該遵循的.
②
教學目標:使學生掌握一些基本的音樂表演技能.
③
操作程序:其操作程序是定向——參與性練習——自主練習——遷移.定向階段,以教師對技能的示範為有效的刺激,引起學生相應的行為反應,使他們通過模仿有成效地掌握技能的操作原理和程序.在參與性練習階段中,由教師指導,學生經過模仿、糾正、重復、改進,形成正確的技能行為反應.自主練習階段發生在學生已基本掌握了動作或操作要領後,學生加大練習活動量,進行自主練習.遷移階段是對模仿的進一步深化,指在學生熟練地掌握了動作與操作要領之後,能夠舉一反三,靈活運用於新的學習或創造性的活動中,即形成了某種音樂能力.
④
實現條件:技能的形成主要是學生自己練習的結果,教師對教學的控制量相對較少.
D. 音樂課程的教學目標
1,(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
5,以音樂審美為核心
E. 如何確立小學音樂教學目標
興隆第四小學 吳嬌青 小學音樂教學,是一種啟蒙式的音樂教學。是培養學生對音樂的感悟,以審美及培養興趣為核心,在整個音樂教學過程中要以音樂的美感來感染學生,要以音樂中豐富的情感來陶冶學生,進而使學生逐步形成健康的音樂審美能力,感知音樂的魅力,還要以興趣愛好培養為重點,興趣是就是最好的老師。小學音樂新課標基本理論告訴我們要積極培養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和愛好。音樂是一門情感的藝術,在音樂的教學過程中如何做到以興趣愛好為動力,讓學生與音樂保持密切聯系、享受音樂。為了實現這一教學目標,在教學中,要使學生先對音樂產生濃厚的興趣,感受、體驗和表現音樂中豐富的情感內涵。只有這樣,學生才會逐漸喜歡音樂,從而才能對音樂有更深一步的了解。要積極引導學生,從而使學生不僅做到現在受益,而且做到終身受益。然而,我們都認識到培養學生的對音樂的興趣愛好是核心,重點是作為小學的音樂老師,該如何去設計好一堂音樂課,如何做好教學計劃,以達到音樂教學的目的,這些是我今天所要談及的內容。 教師上的每一堂課都離不開事先准備好教案,也就是老師的課堂教學設計。教學設計不但要包括學生在課堂所學的活動,也包括教師在課堂所教的活動。而在一篇好的教學設計中,確立明確而有效的教學目標顯得尤為重要。因為教學目標在教學設計中起著導向作用,也就是教師在選擇和採用一切教學行為、教學步驟、方法、媒體時都要考慮教學目標。那麼在小學音樂教學設計中如何制定明確有效的教學目標呢?在制定教學目標前首先要明確:什麼是教學目標。教學目標是一種在教學活動之前預期的學生學習的結果,即教師預先設定學生在學完這一課題後應達到的標准。它是教學的起點和歸宿.它影響教學過程的設計;決定教學內容的選擇和安排;它制約著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選用;決定教學結果的測量和評價。由於這種標准要體現的是學生後要達到的標准,因此,在設定時應當陳述學生的學習結果,而不應陳述教師的目標。 有了上述的指導思想,現在進行面向對象的分析。小學音樂新課標基本理論告訴我們要積極培養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和愛好。音樂課應充分發揮音樂藝術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學階段,根據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審美心理特徵,以豐富多彩的教學內容和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激發和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我是一名從事音樂教學的老師,但是我也是從一名學生過來,將心比心,學生時代對課堂的選擇也是有喜歡與不喜歡的課,其中的原委現在分析來看,跟老師如何的教是有很大的關系在裡面,也就是說如果老師把一門課程,事先把各種教學設計策劃好,即使是枯燥的內容,在課堂講來,也是能激發學生的興趣,因此我們在設立教學目標的時候,根據學生年齡的特點來制定。 接著,我們要確定教學目標。在如何確定教學目標的過程中,有的老師不免回走進死胡同。在教學目標編制的過程中易出現盲目性,照本宣科機械的照搬,籠統空乏,還有就是目標的定位不準確,不全面,制定目標存在要求偏低或過高情況,偏低對學生已掌握了的東西,還要反復講解,偏高隨意拔高要求追求難度學生難以接受,沒有抓住重點。綜上所述之不足,我們就可以確定出合理的教學目標。 一、教學目標的明確性 加強對《課標》的學習和掌握,把握住教學的重、難點,握准教學方向,依據課標教材和學生實際,而不是根據自己興趣愛好,隨心所欲,自己知道的地方就誇誇其談,自己知道少的地方就講或不講。音樂教學活動的靈魂就在於教學的語言技巧,教學語言技巧掌握得好,可以使課堂氣氛生動活潑,教師講得津津有味,學生聽得興致勃勃。一個優秀的音樂教師,應該具有駕權語言的高超技能:親切舒緩的語氣、抑揚頓挫的語調、張馳相間的語速、強弱適當的音量。使教學語言給人以一種強烈的流利動聽、富有磁力的語感美的刺 激,為教學增輝添彩。 二、通過豐富多彩的音樂教學形式,激發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和愛好 音樂教師要用生動形象的教學語言進行描述,便於在學生大腦里形成表象,有利於學生把這種音樂形象同自己對現實生活的感知進行聯系和想像,去深刻地理解音 樂,從而發揮教學語言的直觀作用。教師講得引人入勝,學生學得津津有味,學生的注意力、記憶力、思維力、想像力都保持高水平,學習效果必然提高。不僅要生動形象,還要幽默風趣,幽默可以調節學生的聽課情緒,減輕學生的疲勞強度,吸引他們的注意力,形成愉快和諧的教學氣氛,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同時,要發展學生的邏輯思維,離不開形象思 維的支持,而幽默又往往以形象思維為特徵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幽默風趣的教學語言也是發展學生思維能力的重要藉助。當然,幽默不同於庸俗的說笑,它來自敏 捷的思維和豐富的學識,因此,表現幽默和風趣更需要教師具有很高的語言修養。更可以在音樂教學過程中穿插音樂游戲,豐富學生的音樂生活。音樂游戲是幫助學生架設學習音樂的一座橋梁。音樂游戲的主要特點和類型音樂是音樂游戲的靈魂,音樂游戲只是學習音樂的手段,音樂游戲必須伴隨音樂,才能實現音樂教學的目的,所以音樂游戲的最大特點就是音樂性,讓學生在游戲中學習音樂,感受音樂的流動、旋律的起伏、節 奏的跳躍、音色的變化、速度的統一與變化,並隨時根據音樂的變化作出反應,在游戲中學會聽辨不同旋律、 節奏、節拍、速度等音樂的基本要素,訓練了聽覺、視覺和運動覺,從而達到音樂學習的目的。 三、制定目標的准確性 我們根據年齡段特點分割出不同年齡段的學生,因此我們就可以根據這些制定出合理的教學目標。依據小學生年齡的特點,可以把他們分成一、二年級的低年級段和三~五年的中高年級段。那麼在單元目標和課時目標中體現低、中高年級的不同呢?在制定單元目標和課時目標時,教師更需要理解總目標和階段目標中提出的要求。如總目標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中的興趣的要求,在一二年級是初步具有學習音樂的能力。因此這一階段的學生,我們在設立教學目標的時候,是讓學生認知音樂,初步感知樂曲中的情緒變,感覺到音樂的美,在知識與技能:掌握跟、唱。到三~五年級就是具有音樂學習的興趣。,這一階段的學生,我們以激發興趣,體驗情感為主,將一些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學習和體驗、感受相結合,培養他們的參與、實踐能力。在堂課的教學中,避免音樂課教學中單一傳受知識、枯燥無味的教唱等,老師用聽音樂式步步深入導引學生進行學習,讓學生的思維隨著真善美這根主 線進行和發展,在學習過程中又充分採用激勵性學習方法,使教學環環相扣,緊湊而不散亂,整個教學過程顯得較為科學合理,使學生能積極主動的通過觀察發現、感受到生活的美,並覺得學習也是一種樂趣。如此,在制定教學目標時還要貼近學生的年齡特點。
F. 小學音樂課教學目標如何設定求解答
(1)音樂教師要對《音樂課程標准》有整體上的把握。熟悉教學總目標的要求,還要熟悉學段目標。(2)教學目標的設計,離不開對學生的學習需求以及學情的分析..
G. 小學音樂課的教學目標怎樣確定
呢 教學目標的確定,主要依據課程標准、學生的情況以及學習需要、教學內容及教學條件。(1)音樂教師要對《音樂課程標准》有整體上的把握。熟悉教學總目標的要求,還要熟悉學段目標。(2)教學目標的設計,離不開對學生的學習需求以及學情的分析。(3)要分析教材內容,對教學內容有整體的把握,在理解的基礎上有自己的見解。對於音樂教師來說,教學內容的分析有其特殊性。音樂教學內容大部分是音響資料,音樂教師要在從「聽」中來分析,對音樂的熟悉過程就是體驗和感受的過程,對音樂作品有了自己的感受,才能在教學設計時找到獨特的視角,制定的教學目標才能合理、有創造性。(4)還要因材施教。
H. 音樂新課程標准
就一句話「以審美為核心」。你就化簡為難吧。教學的時候不要太強調知識點,注重讓你的學生在聽賞荷參與中體驗、探索、感知音樂。
如果你要具體的就是這些
第一部分 前 言
建國以來,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在發展的過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尤其是近年來,美育被列為教育方針的內容之一,音樂教育事業獲得迅速發展,師資隊伍不斷擴大,後備力量增多,水平大有提高;音樂教育科研有了長足的進步,取得了許多優秀成果;隨著國際音樂教育交流活動的日益增多,國外一些可供借鑒的音樂教育思想和教學體系被系統介紹和引進;教學手段正逐步得到改善和提高。這一切都為我國音樂教育的繼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現行音樂教育觀念、內容、方法、手段和評價體系等方面已不能適應素質教育發展的要求。這種狀況影響著音樂教育審美功能的有效發揮,制約著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事業的發展。因此,音樂教育改革勢在必行。
制訂《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准(實驗稿)》(以下簡稱《標准》),是音樂教育改革的重要環節。《標准》力求體現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基本精神,體現以音樂審美體驗為核心,使學習內容生動有趣、豐富多彩,有鮮明的時代感和民族性,引導學生主動參與音樂實踐,尊重個體的不同音樂體驗和學習方式,以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形成良好的人文素養,為學生終身喜愛音樂、學習音樂、享受音樂奠定良好的基礎。
一、課程性質與價值
音樂是人類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藝術形式之一,是人類通過特定的音響結構實現思想和感情表現與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類精神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作為人類文化的一種重要形態和載體,蘊涵著豐富的文化和歷史內涵,以其獨特的藝術魅力伴隨人類歷史的發展,滿足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對音樂的感悟、表現和創造,是人類基本素質和能力的一種反映。
音樂課是人文學科的一個重要領域,是實施美育的主要途徑之一,是基礎教育階段的一門必修課。
音樂課程的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審美體驗價值
音樂教育以審美為核心,主要作用於人的情感世界。音樂課的基本價值在於通過以聆聽音樂、表現音樂和音樂創造活動為主的審美活動,使學生充分體驗蘊涵於音樂音響形式中的美和豐富的情感,為音樂所表達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與之產生強烈的情感共鳴,使音樂藝術凈化心靈、陶冶情操、啟迪智慧、情智互補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發揮,以利於學生養成健康、高尚的審美情趣和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為其終身熱愛音樂、熱愛藝術、熱愛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礎。
2.創造性發展價值
創造是藝術乃至整個社會歷史發展的根本動力,是藝術教育功能和價值的重要體現。音樂創造因其強烈而清晰的個性特徵而充滿魅力。在音樂課中,生動活潑的音樂欣賞、表現和創造活動,能夠激活學生的表現慾望和創造沖動,在主動參與中展現他們的個性和創造才能,使他們的想像力和創造性思維得到充分發揮。
3.社會交往價值
音樂在許多情況下是群體性的活動,如齊唱、齊奏、合唱、合奏、重唱、重奏以及歌舞表演等,這種相互配合的群體音樂活動,同時也是一種以音樂為紐帶進行的人際交流,它有助於養成學生共同參與的群體意識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成功的音樂教育不僅在學校的課堂上,而且也應在社會的大環境中進行,對社會音樂生活的關心,對班級、學校和社會音樂活動的積極參與,將使學生的群體意識、合作精神和實踐能力等得到鍛煉和發展。
4.文化傳承價值
音樂是人類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是人類寶貴的文化遺產和智慧結晶。學生通過學習中國民族音樂,將會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華夏民族音樂傳播所產生的強大凝聚力,有助於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情懷;學生通過學習世界上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將會拓寬他們的審美視野,認識世界各民族音樂文化的豐富性和多樣性,增進對不同文化的理解、尊重和熱愛。
二、基本理念
1.以音樂審美為核心
以音樂審美為核心的基本理念,應貫穿於音樂教學的全過程,在潛移默化中培育學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學習,應有機地滲透在音樂藝術的審美體驗之中。音樂教學應該是師生共同體驗、發現、創造、表現和享受音樂美的過程。在教學中,要強調音樂的情感體驗,根據音樂藝術的審美表現特徵,引導學生對音樂表現形式和情感內涵的整體把握,領會音樂要素在音樂表現中的作用。
2.以興趣愛好為動力
興趣是學習音樂的基本動力,是學生與音樂保持密切聯系、享受音樂、用音樂美化人生的前提。音樂課應充分發揮音樂藝術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學階段,根據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審美心理特徵,以豐富多彩的教學內容和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激發和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教學內容應重視與學生的生活經驗相結合,加強音樂課與社會生活的聯系。
3.面向全體學生
義務教育階段音樂課的任務,不是為了培養音樂的專門人才,而應面向全體學生,使每一個學生的音樂潛能得到開發並使他們從中受益。音樂課的全部教學活動應以學生為主體,師生互動,將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音樂活動的參與放在重要的位置。
4.注重個性發展
每一個學生都有權利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學習音樂,享受音樂的樂趣,參與各種音樂活動,表達個人的情智。要把全體學生的普遍參與與發展不同個性的因材施教有機結合起來,創造生動活潑、靈活多樣的教學形式,為學生提供發展個性的可能和空間。
5.重視音樂實踐
音樂課的教學過程就是音樂藝術的實踐過程。因此,所有的音樂教學領域都應重視學生的藝術實踐,積極引導學生參與各項音樂活動,將其作為學生走進音樂,獲得音樂審美體驗的基本途徑。通過音樂藝術實踐,增強學生音樂表現的自信心,培養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團隊精神。
6.鼓勵音樂創造
中小學音樂課程中的音樂創造,目的在於通過音樂豐富學生的形象思維,開發學生的創造性潛質。在教學過程中,應設定生動有趣的創造性活動的內容、形式和情景,發展學生的想像力,增強學生的創造意識。對音樂創造活動的評價應主要著眼於創造性活動的過程。
7.提倡學科綜合
音樂教學的綜合包括音樂教學不同領域之間的綜合;音樂與舞蹈、戲劇、影視、美術等姊妹藝術的綜合;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綜合。在實施中,綜合應以音樂為教學主線,通過具體的音樂材料構建起與其他藝術門類及其他學科的聯系。
8.弘揚民族音樂
應將我國各民族優秀的傳統音樂作為音樂課重要的教學內容,通過學習民族音樂,使學生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增強民族意識和愛國主義情操。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生活的變遷,反映近現代和當代中國社會生活的優秀民族音樂作品,同樣應納入音樂課的教學中。
9.理解多元文化
世界的和平與發展有賴於對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強調弘揚民族音樂的同時,還應以開闊的視野,學習、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通過音樂教學使學生樹立平等的多元文化價值觀,以利於我們共享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
10.完善評價機制
應在體現素質教育目標的前提下,以音樂課程價值和基本目標的實現為評價的出發點,建立綜合評價機制。評價應包括學生、教師和課程管理三個層次,可採用自評、互評和他評等多種形式。評價指標不僅要涵蓋音樂的不同教學領域,更應關注學生對音樂的興趣、愛好、情感反應、參與態度和程度,以及教師引導學生進入音樂的過程與方法的有效性等諸多方面。應善於在動態的教學過程中利用評價起到促進學生發展、提高教師教學水平和完善教學管理的作用。
三、課程標準的設計思路
本《標准》的主幹是分層面、分領域、分學段呈現的,體現為從課程目標到內容標準的外化過程。如圖所示:
課程目標(體現在三個層面)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
↓
教學領域(包含四個領域)
感受與鑒賞表現創造音樂與相關文化
↓
內容標准(分布為三個學段)
1~2年級3~6年級7~9年級
第二部分 課程目標
一、總目標
音樂課程目標的設置以音樂課程價值的實現為依據。通過教學及各種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培養學生愛好音樂的情趣,發展音樂感受與鑒賞能力、表現能力和創造能力,提高音樂文化素養,豐富情感體驗,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課程目標內含在以下三個層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1.豐富情感體驗,培養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通過音樂學習,使學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潛移默化中建立起對親人、對他人、對人類、對一切美好事物的摯愛之情,進而養成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和對美好未來的嚮往與追求。
2.培養音樂興趣,樹立終身學習的願望
通過各種有效的途徑和方式引導學生走進音樂,在親身參與音樂活動的過程中喜愛音樂,掌握音樂基本知識和初步技能,逐步養成鑒賞音樂的良好習慣,為終身愛好音樂奠定基礎。
3.提高音樂審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過對音樂作品情緒、格調、思想傾向、人文內涵的感受和理解,培養音樂鑒賞和評價的能力,養成健康向上的審美情趣,使學生在真善美的音樂藝術世界裡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養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
通過音樂作品中所表現的對祖國山河、人民、歷史、文化和社會發展的贊美和歌頌,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情懷;在音樂實踐活動中,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寬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識和集體主義精神。
5.尊重藝術,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藝術家的創造勞動,尊重藝術作品,養成良好的欣賞藝術的習慣。通過學習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時代的作品,感知音樂中的民族風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樂傳統,熱愛中華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樂。
(二)過程與方法
1.體驗
倡導完整而充分地聆聽音樂作品,使學生在音樂審美過程中獲得愉悅的感受與體驗;啟發學生在積極體驗的狀態下,充分展開想像;保護和鼓勵學生在音樂體驗中的獨立見解。
2.模仿
根據中低年級學生的身心特點,從音樂基本要素入手,通過模仿,積累感性經驗,為音樂表現和創造能力的進一步發展奠定基礎。
3.探究
通過提供開放式和趣味性的音樂學習情景,激發學生對音樂的好奇心和探究願望,引導學生進行以即興式自由發揮為主要特點的探究與創造活動,重視發展學生創造性思維的探究過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樂藝術的集體表演形式和實踐過程,培養學生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在群體中的協調能力。
5.綜合
將其他藝術表現形式有效地滲透和運用到音樂教學中,通過以音樂為主線的綜合藝術實踐,幫助學生更直觀地理解音樂的意義及其在人類藝術活動中的價值。
(三)知識與技能
1.音樂基礎知識
學習和了解音樂基本表現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節奏、旋律、和聲等)和音樂常見結構(曲式)以及音樂體裁形式等基礎知識,有效地促進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形成與發展。
2.音樂基本技能
培養學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學習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樂聽覺感知基礎上識讀樂譜,在音樂表現活動中運用樂譜。
3.音樂創作與歷史背景
以自由、即興的創作方式表達自己的情感,學習淺顯的音樂創作常識和技能。通過認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題材、體裁、風格等,了解中外音樂發展的簡要歷史,初步識別不同時代、不同民族的音樂,加深對中國民族音樂的認識和理解。
4.音樂與相關文化
認識音樂與姊妹藝術的聯系,感知不同藝術門類的主要表現手段和藝術形式特徵,了解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聯系。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和已學過的知識,認識音樂的社會功能,理解音樂與社會生活的關系。
二、學段目標
上述課程目標,將分為3個學段,體現在義務教育階段的9學年中。分段的主要目標如下:
(一)1~2年級
應充分注意這一學段學生以形象思維為主,好奇、好動、模仿力強的身心特點,善於利用兒童自然的嗓音和靈巧的形體,採用歌、舞、圖片、游戲相結合的綜合手段,進行直觀教學。聆聽音樂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鮮明。
激發和培養學生對音樂的興趣。
開發音樂的感知力,體驗音樂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樂於參與其他音樂表現和即興創造活動。
培養樂觀的態度和友愛精神。
(二)3~6年級
學生的生活范圍和認知領域進一步擴展,體驗感受與探索創造的活動能力增強。應注意引導學生對音樂的整體感受,豐富教學曲目的體裁、形式,增加樂器演奏及音樂創造活動的分量,以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和藝術的魅力吸引學生。
保持學生對音樂的興趣,使學生樂於參與音樂活動。
培養音樂感受與鑒賞的能力。
培養表現音樂的能力。
培養藝術想像和創造力。
培養樂觀的態度和友愛精神。
(三)7~9年級
學生生理、心理日趨成熟,參與的意識和交往的願望增強,獲得知識和信息的途徑增多,在學習上形成自己的初步經驗,表達情感的方式較之1~6年級學生有明顯變化。應通過多種形式的藝術實踐活動,鞏固和提高表現音樂的基本技能。擴大音樂欣賞的范圍,更有意識地將音樂的人文內涵融入教學中。7~9年級學生正值變聲期,要適當減少唱歌的數量要求,注意嗓音保護。
增進學生對音樂的興趣,使學生關注並樂於參與音樂活動。
提高音樂感受與評價鑒賞的能力,初步養成良好的音樂欣賞習慣。
發展表現音樂的能力。
豐富和提高藝術想像和創造力。
培養豐富的生活情趣和樂觀的態度,增進群體意識,鍛煉合作與協調能力。
第三部分 內容標准
本部分內容的表述框架
領域一:感受與鑒賞
音樂表現要素
音樂情緒與情感
音樂體裁與形式
音樂風格與流派
領域二:表現
演唱
演奏
綜合性藝術表演
識讀樂譜
領域三:創造
探索音響與音樂
即興創造
創作實踐
領域四:音樂與相關文化
音樂與社會生活
音樂與姊妹藝術
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
分學段的內容標准
一、感受與鑒賞
感受與鑒賞是重要的音樂學習領域,是整個音樂學習活動的基礎,是培養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有效途徑。良好的音樂感受能力與鑒賞能力的形成,對於豐富情感,提高文化素養,增進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教學中應激發學生聽賞音樂的興趣,養成聆聽音樂的良好習慣,逐步積累鑒賞音樂的經驗。應採用多種形式引導學生積極參與音樂體驗,鼓勵學生對所聽音樂有獨立的感受與見解,幫助學生建立起音樂與人生的密切聯系,為終身學習和享受音樂奠定基礎。
【內容】音樂表現要素
【標准】1~2年級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種聲音。能夠用自己的聲音或打擊樂器進行模仿。聆聽歌聲時能作出相應的情緒或體態反應。
能聽辨童聲、女聲和男聲。
感受樂器的聲音。能聽辨打擊樂器的音色,能用打擊樂器奏出強弱、長短不同的音。
能夠感受並描述音樂中力度、速度的變化。
【標准】3~6年級
對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種音響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夠用自己的聲音或樂器進行模仿。能隨著熟悉的歌曲或樂曲哼唱,或在體態上作出反應。
能聽辨不同類型的女聲和男聲。知道常見的中國民族樂器和西洋樂器,並能聽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樂節奏和旋律的過程中,能夠初步辨別節拍的不同,能夠聽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強弱。
能夠感知音樂主題、樂句和段落的變化,並能夠運用體態或線條、色彩作出相應的反應。
【標准】7~9年級
具有聆聽和探索各種音響的興趣與願望,能夠用不同物體探索不同聲音。
加深對歌聲、樂器聲的了解和體驗。能夠說明人聲和常見樂器的分類及音色特點。
能夠在感知力度、速度、音色、節奏、旋律、和聲等音樂表現要素的過程中,了解並評價其音樂表現作用。
感知音樂的結構,能夠簡單表述所聽音樂不同段落的對比與變化。
【內容】音樂情緒與情感
【標准】1~2年級
體驗不同情緒的音樂,能夠自然流露出相應表情或作出體態反應。
體驗並說出音樂情緒的相同與不同。
【標准】3~6年級
聽辨不同情緒的音樂,能用語言作簡單描述。
能夠體驗並簡述音樂情緒的變化。
【標准】7~9年級
能夠主動地體驗音樂所表達的各種情感,並能運用音樂表情術語進行描述。
能夠感知音樂情感的發展變化,並能簡要地表述或通過多種形式表現出來。
【內容】音樂體裁與形式
【標准】1~2年級
聆聽兒歌、童謠、進行曲和舞曲,能夠通過模唱、打擊樂對所聽音樂作出反應,能夠隨著進行曲、舞曲音樂走步、跳舞。
能夠區別獨唱、獨奏、齊唱、齊奏。
【標准】3~6年級
聆聽少年兒童歌曲、頌歌、抒情歌曲、敘事歌曲、藝術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種體裁和類別的歌曲,能夠隨著歌曲輕聲哼唱或默唱。
聆聽不同體裁和類別的器樂曲,能夠通過律動或打擊樂對所聽音樂作出反應。
能夠區別齊唱與合唱、齊奏與合奏。
能夠初步分辨小型的音樂體裁與形式,能夠聆聽音樂主題說出曲名,每學年2~4首。
【標准】7~9年級
聆聽大合唱、組歌、室內樂、協奏曲、交響曲、歌劇、舞劇音樂及其他體裁的歌曲和樂曲,並運用各種形式對所聽音樂作出反應。
通過聽賞音樂分辨不同體裁與形式,能夠聆聽音樂主題說出曲名,每學年2~4首。
能夠結合所聽音樂,簡單評析音樂體裁與形式對於音樂表現的作用。
【內容】音樂風格與流派
【標准】1~2年級
聆聽不同國家、地區、民族的兒歌、童謠及小型器樂曲或樂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風格。
【標准】3~6年級
聆聽中國民族民間音樂,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區和民族的民歌、民間歌舞、民間器樂曲和戲曲、曲藝音樂等,了解其不同的風格。
聆聽世界各國民族民間音樂,感受一些國家和民族音樂的不同風格。
【標准】7~9年級
聆聽中國民族民間音樂,知道其主要的種類、唱腔、風格、流派和代表人物。
聆聽世界各國民族民間音樂,並能對其風格特點進行簡單評述。
聆聽世界各國優秀音樂作品,了解不同音樂流派的代表人物。
二、表 現
表現是實踐性很強的音樂學習領域,是學習音樂的基礎性內容,是培養學生音樂表現能力和審美能力的重要途徑。教學中應注意培養學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綜合性藝術表演能力,發展學生的表演潛能及創造性潛能,使學生能用音樂的形式表達個人的情感並與他人溝通、融洽感情,在音樂實踐活動中使學生享受到美的愉悅,受到情感的陶冶。
【內容】演唱
標准】1~2年級
參與各種演唱活動。
知道演唱的正確姿勢。能夠對指揮動作及前奏作出反應。
能夠用自然的聲音,按照節奏和曲調有表情地獨唱或參與齊唱。
能採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現歌曲的情緒。
每學年能夠背唱歌曲4~6首。
【標准】3~6年級
樂於參與各種演唱活動。
知道演唱的正確姿勢及呼吸方法,並能在唱歌實踐中逐步掌握和運用。能夠對指揮動作及前奏作出恰當的反應。
能夠用自然的聲音、准確的節奏和音調有表情地獨唱或參與齊唱、合唱。
能夠對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簡單評價。
每學年能夠背唱歌曲4~6首。
【標准】7~9年級
能主動地參與各種演唱活動,養成良好的唱歌習慣。
能夠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唱歌曲。積極參與齊唱、輪唱及合唱,並對指揮的起、止、表情等作出正確的反應。
了解變聲期嗓音保護的知識,懂得嗓音保護的方法。
能夠簡單分析歌曲的特點與風格,表現歌曲的音樂情緒和意境。能對自己、他人、集體的演唱作簡單評價。
每學年能夠背唱歌曲3~5首。
【內容】演奏
【標准】1~2年級
學習常見的打擊樂器。
能夠用打擊樂器或其他音源合奏或為歌曲伴奏。
【標准】3~6年級
樂於參與各種演奏活動。
學習課堂樂器的演奏方法,參與歌曲、樂曲的表現。
能夠選擇適當的演奏方法表現樂曲的情緒,並對自己和他人的演奏進行簡單評論。
每學年能夠演奏樂曲2~3首。
【標准】7~9年級
能主動地參與各種演奏活動,養成良好的演奏習慣。
能夠選擇適當的演奏方法表現樂曲的情緒。
能夠對自己、他人或集體的演奏進行評價。
每學年能夠演奏樂曲2~3首。
【內容】綜合性藝術表演
【標准】1~2年級
能夠參與綜合性藝術表演活動。
能夠配合歌曲、樂曲用身體做動作。
能夠在律動、集體舞、音樂游戲、歌表演等活動中與他人合作。
【標准】3~6年級
能夠主動地參與綜合性藝術表演活動,並從中享有樂趣。
在有情節的音樂表演活動中擔當一個角色。
能夠對自己、他人的表演進行簡單的評論。
【標准】7~9年級
能夠自信地、有表情地參與綜合性藝術表演活動。
能夠結合所學的歌曲、樂曲創設簡單的表演情景或做形體動作。
學習表演簡單的歌劇、戲曲、曲藝片段,並能對自己與他人的表演作出評價。
【內容】識讀樂譜
【標准】1~2年級
認識簡單的節奏符號。
能夠用聲音、語言、身體動作表現簡單的節奏。
能夠用唱名模唱簡單樂譜。
【標准】3~6年級
用已經學會的歌曲學唱樂譜。
結合所學歌曲認識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記號。
能夠識讀簡單樂譜。
【標准】7~9年級
用熟悉的歌曲、樂曲學唱樂譜。
能夠跟隨琴聲或錄音視唱樂譜。
鞏固、提高識讀和運用樂譜的能力。
三、創 造
創造是發揮學生想像力和思維潛能的音樂學習領域,是學生積累音樂創作經驗和發掘創造思維能力的過程和手段,對於培養具有實踐能力的創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音樂創造包括兩類學習內容:其一是與音樂有關的發掘學生潛能的即興創造活動;其二是運用音樂材料創作音樂。其中第二類內容與音樂創作有關,但區別於專業創作學習。
【內容】探索音響與音樂
【標准】1~2年級
能夠運用人聲、樂器聲模仿自然界或生活中的聲音。
能夠用打擊樂器或自尋音源探索聲音的強弱、音色、長短和高低。
【標准】3~6年級
能夠自製簡易樂器。
能夠運用人聲、樂器聲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現自然界或生活中的聲音。
【標准】7~9年級
能夠運用人聲、樂器聲或其他音源材料表現一定的情景。
能夠對自己或他人的聲音探索活動作出評價。
【內容】即興創造
【標准】1~2年級
能夠將成語、短句、詩歌或歌詞用不同的節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現。
能夠在唱歌或聆聽音樂時即興地做動作。
能夠用課堂樂器或其他音源即興配合音樂故事和音樂游戲。
【標准】3~6年級
能夠即興創編同歌曲情緒一致的律動或舞蹈,並參與表演。
能夠以各種音源及不同的音樂表現形式,即興創編音樂故事、音樂游戲並參與表演。
【標准】7~9年級
能夠即興編唱生活短語或詩詞短句。
能夠依據歌曲、樂曲的內容及情緒,進行即興創編活動。
【內容】創作實踐
【標准】1~2年級
能夠運用線條、色塊、圖形,記錄聲音或音樂。
能夠運用人聲、樂器或其他音源,創作1~2小節節奏或旋律。
【標准】3~6年級
能夠創作2~4小節的節奏短句。
能夠創作2~4小節旋律。
嘗試用電腦創編音樂。
(註:" "有條件的地區可選用)
【標准】7~9年級
能夠獨立地或與他人合作創作8小節左右的短曲。
能夠為歌曲選編前奏或間奏。
嘗試用電腦創編音樂。
(註:" "有條件的地區可選用)
四、音樂與相關文化
音樂與相關文化是音樂課人文學科屬性的集中體現,是直接增進學生文化素養的學習領域。它有助於擴大學生音樂文化視野,促進學生對音樂的體驗與感受,提高學生音樂鑒賞、表現、創造以及藝術審美的能力。它雖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對獨立的教學內容,而在更多的情況下,又蘊涵在音樂鑒賞、表現和創造活動之中。為此,這一領域教學目標的實現,應通過具體的音樂作品和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來完成。
【內容】音樂與社會生活
【標准】1~2年級
感受生活中的音樂,樂於與他人共同參與音樂活動。
能夠通過廣播、電視、磁帶、CD等傳媒聽賞音樂。
能夠參加社區或鄉村的音樂活動。
【標准】3~6年級
關注日常生活中的音樂。
喜歡從廣播、電視、磁帶、CD等傳播媒體中收集音樂材料,並經常聆聽。
主動參加社區或鄉村音樂活動,並能同他人進行音樂交流。
樂於聽音樂會或觀看當地民俗活動中的音樂表演。
【標准】7~9年級
養成關注音樂的習慣,能夠用實例說明音樂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
喜歡並能夠從傳媒中聆聽音樂,了解和積累音樂信息,願與同學交換所收集到的音樂材料,交流音樂感受。
在出席音樂會及參與社區音樂活動過程中,能夠觀察和了解音樂家或民間藝人的活動,並作出自己的評價。
【內容】音樂與姊妹藝術
【標准】1~2年級
能夠用簡單的形體動作配合音樂節奏。
能夠用簡明的表演動作表現音樂情緒。
能夠用色彩或線條表現音樂的相同與不同。
【標准】3~6年級
接觸與了解戲劇、舞蹈等藝術表演形式,認識音樂在其中的作用。
能夠結合所熟悉的影視片,簡單描述音樂在其中的作用。
【標准】7~9年級
通過藝術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