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學一年級音樂教學大綱
1、課程標准著眼於未來國民素質
2、大綱強調的是知識和技能目標,標准關注的是學生學習的過程、方法、情感、態度及價值觀
3、突破學科中心,為終身發展打基礎
4、注重學生的學,強調學習的過程與方法
5、課程標准提出了多元評價建議
6、課程標准為教材編寫者、教師教學及學業評價留下了創造空間
『貳』 小學音樂課唱歌考試標准 要考小學音樂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的唱歌,要怎樣訂考試標准分數標准
小學生的能力有限,所以考試選唱的歌曲不能太復雜,最好由老師在平時教授的歌曲中劃定幾首作為考題,由學生自己選擇或抽簽決定。
考試標准可以從音準、記詞、認真程度以及表現力等幾個方面進行考評,如果是兩兩配合的還要看配合協調等,因為是小學生,技巧方面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評分標准有老師自己掌握,但要注意的一點就是雖然是小學生,但同樣有著較強的自尊心和比較心態,因而不論是唱得好還是不好,評分上讓學生能感覺到好與不好的界限就好,但是不能差距過大,在考試時老師也應多以鼓勵與支持的眼神、語氣、動作去給予肯定,這樣能更好的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增強其自信心。
『叄』 小學一年級音樂課要教什麼音樂知識內容
一年級的孩子年齡小,應該注重培養他們這方面的興趣,學唱歌曲聆聽音樂是對他們的教學重點
1.欣賞:培養學生良好的欣賞音樂的習慣,能夠認真聆聽音樂;欣賞中外優秀的兒童歌曲、民族和器樂曲;初步感受活潑、雄偉、優美、抒情等不同情緒的歌曲與樂曲。
2.唱歌:繼續學習鞏固正確的唱歌姿勢、坐姿,養成良好的歌唱習慣;學習自然地呼吸,做到不聳肩;咬字清楚,口型正確。能夠有表情地演唱歌曲,能夠隨教師的要求整齊地開始和結束。18首歌曲能夠基本背唱。
3.唱遊:能隨音樂的不同情緒、節奏、節拍的變化,有表情地進行律動、模仿動作和即興動作;注意音樂與動作的配合,樂感的培養。
4.音樂知識:學習的音樂知識:音的長短、音的高低、音的強弱。
5.突出音樂學科特點,把德育教育與音樂教育相結合。
6.啟迪智慧,陶冶情操,培養審美情趣,使身心得到健康發展。
7.使學生掌握淺顯音樂知識和簡單音樂技能,培養對音樂的興趣和愛好。
8.了解中外優秀音樂作品,使學生具有初步感受音樂和表現音樂的潛力。
(3)小學一年級音樂上冊考試考綱擴展閱讀
新課程對學生的全面發展給以新的闡述和定位,突出的特點是課程目標由單向方式走向多元、綜合與均衡。具體來說,每一門課程目標都體現了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等三個維度的有機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