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1版小學音樂關於課程標准評價的方式與方法有哪些
2011版的小學音樂關於課程標准評價,主要是教育局通過小學生的基礎的音樂課,進一步促進孩子們對音樂的興趣
② 應該如何看待音樂課標(2011版)「知識與技能」目標 詳細
·遠程培訓課程資源·小學音樂· ·國培計劃(2011)—義務教育骨幹教師遠程培訓項目· 基礎教育中的任何課程,只要是一門學科,必然會有系統的知識技能體系。 因此,對於音樂課程來說,知識與技能的教學是必要的,這既是人的整體素質中 的音樂文化素質的需要,同時也為學生進一步學習音樂奠定了基礎,為學生在音 樂上的持續發展提供了平台。 基礎教育中新的音樂知識與技能觀認為:音樂知識不僅僅體現為樂理知識, 它還包括音樂基本表現要素和音樂常見結構以及音樂體裁、形式等知識,特別是 還包括音樂創作和音樂歷史以及音樂與相關文化方面的知識。音樂技能不是僅僅 體現為視唱、練耳、識譜等方面,同時也包括發聲、咬字等唱歌方面,以及口型、 指法等樂器演奏方面。而更為重要的是,應該把樂譜的學習與運用,歌唱和演奏 技能的訓練與培養,放在整體音樂實踐中進行,將其視為音樂表現活動的一個環 節和組成部分,這樣才能有利於構成基礎音樂教育知識與技能的整體體系。 據此,課標修訂稿在原實驗稿基礎上,對「知識與技能」目標作了三個方面 的加強:第一,在音樂基礎知識中,將「了解」 音樂基本要素,提高為「掌握」 音樂基本要素,並增加了節拍、調式以及風格流派、演唱、演奏、識譜、編創等 基礎知識;第二,在音樂基本技能中,增加了演奏課堂樂器,了解音樂創作的基 本方法等內容;第三,將原實驗稿中的「音樂與相關文化」和「音樂創作與歷史 背景」合並為「音樂歷史與相關文化知識」,在了解中外音樂發展的簡要歷史基 礎上,增加了「有代表性的音樂家」,「擴展音樂文化視野」,使「知識與技能」 目標更加完善和統一。
③ 小學音樂教學計劃
小學音樂三年級上冊教學計劃
一、指導思想:
1、從音樂科的特點出發,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方針,為提高民族素質奠定基礎,寓思想政治教育於學科教學中。
2、正確處理知識的邏輯順序,遵循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選擇教學內容,努力處理好內容的濃度和廣度。
3、處理好傳授知識與培養能力兩者之間的協調關系,重視基礎知識和基本內容。
二、教材分析:
本冊教材共有八個單元,後面還有選唱選聽的歌曲共四首。每一課都有一個主題,每課都包含「唱一唱」、「聽一聽」「玩一玩」等內容。
在本冊中,歌曲內容健康生動活潑,體現了兒童生活的各個方面,在指導學生有表情自信地演唱基礎上進行有關愛國主義的教育以及體驗各種生活的樂趣,提高學生的思想認識。音樂知識有:節奏的把握、人聲的分類、各音符的掌握、四分休止符的學習和音樂家聶耳的故事等等。活動和音樂童話劇是教材的特色之一,通過活動激發學生興趣,更好的掌握音樂基礎知識,並達到多種技能的綜合運用;通過表演童話音樂劇使學生在愉快的學習過程中得到樂趣和教益,以音樂為主線的綜合藝術實踐,幫助學生更深刻地理解音樂。整冊教材以審美為核心,以學生的興趣為動力,充分體現玩中學、學中玩。
三、學生分析:
1、學生人數多,不太易於管理,要有適當的方法去吸引學生的注意力。
2、小學生好動,還有一部分學生頑皮,但已經有了一定的音樂基礎。
3、現在的小學生智力水平相對高,動手能力也較強。
4、思維活躍,富有創造性,應加強對學生的正確引導。
5、充分發揮學生的個性,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
6、雖然已經是小學階段的第三年了,但著重培養學生良好的上課習慣還是非常重要(正確的演唱姿勢、上音樂課的習慣、游戲的規則等等)。
四、教學目標:
1、保持學生對音樂的興趣,使學生樂於參與音樂活動。
2、通過欣賞優秀的兒童歌曲,培養學生的音樂感受和鑒賞能力。
3、培養學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學習演唱、演奏的基本技能。
4、培養學生在音樂聽覺感知基礎上識讀樂譜,在活動中運用樂譜。
5、培養學生的音樂表現能力及藝術想像和創造力。6 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精神及友愛精神。
五、教學內容的基本要求:
1、唱歌: (1)注意培養學生正確的發聲、演唱方法,防止喊歌;讓學生學習正確的唱歌姿勢、清晰的咬字吐字方法和氣息方法。 (2)教學中抓住重難點,演唱時要注意音準、節奏和正確的情緒。
2、欣賞:
(1)了解人聲分類和演唱形式,根據歌曲介紹中外音樂家。
(2)進一步加強情感體驗的能力,加深對音樂形象的感受。
3、識譜:
掌握各種基本音符、休止符及簡單節奏,並能在活動中靈活運用。
六、教學進度
第一周 、第二周 第一單元《老師您好》
第三周、第四周 第二單元《到郊外去》
第五周、第六周 第三單元《豐收的喜悅》
第七周、第八周 第四單元《大海的歌》
第九周 復習
第十周、第十一周第五單元《小機靈之歌》
第十二周、第十三周 第六單元《我架飛船上藍天》
第十四周、第十五周 第七單元《多彩的民間音樂》
第十六周、第十七周 第八單元《你我手拉手》
第十八周 復習
④ 小學音樂新課程教學法的內容簡介
《小學音樂新課程教學法》是根據《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准(實驗稿)》的精版神,結合實驗區的權教學實踐,由國家音樂課標研製組專家和實驗區優秀教研員、一線優秀教師撰寫的。內容包括中外音樂教育發展狀況,音樂課程基本理念,音樂課程標准與小學音樂教學大綱的比較,小學音樂新課程實驗教材編寫理念與特色分析,小學音樂教學領域,教學設計,教學策略與學習方式,音樂教學與現代教育技術,小學音樂教學評價,新課程與音樂教師素質等十章。
⑤ 小學音樂舊教學大綱和新課程標準的區別
音樂課程標准與音樂教學大綱的比較
一、課程性質和價值觀念的轉變
過去的教學大綱,在編寫的指導思想上,是以學科知識為中心的,是根據學科體系制訂的,主要側重於根據學科的邏輯關系來安排教學內容,它是教師教學的一個依據。教學大綱的內容分為唱歌、唱遊(小學)、器樂、欣賞、識譜與視唱聽音(中學為基本樂理和視唱練耳)等幾個部分,並對這幾個部分分年級提出不同的要求,各部分內容都有一個比較明確的體系,對知識、技能的要求和培養音樂專業人才的要求基本一致,只是程度上稍有差異而已,但邏輯關系是一樣的。教學難點、重點的確定都在知識、技能的體繫上,所有的關注點都在學科體系的發展上,完全沒有考慮學生的要求,這是培養專業人才的規劃。比如,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小學音樂教學大綱中對三至五年級學生在唱歌方面的要求是:①學習緩吸、緩呼的呼吸方法;初步學習有氣息支持地歌唱。②學習連音唱法、頓音唱法。③學習簡易的輪唱、二部合唱,做到音高、節奏准確,逐步做到聲部的和諧、均衡。從這三條可以看出,其要求完全是專業性的,並且是與專業教育接軌的。比如「緩吸緩呼;有氣息支持地歌唱」等,專業音樂教育也是這樣要求的,只不過要求的深淺程度不同而已,但其結構和系統性是一致的。這只是舉其中的一小部分例子,還有不少類似這樣的專業要求。教學大綱要求如此,那麼音樂教師按照大綱的要求開展教學活動也就順理成章了。可以說,現在所用的教學大綱是按照音樂學科的知識體系來編寫的,首先考慮的是學科在學生身上有多大的完善與發展,而忽略了學生在音樂中究竟能有多大發展,脫離了學生實際。也就是說,教學大綱所演繹出來的音樂是一種「精英文化」,它注重的只是學科自身的科學性和發展性。
課程標準是在全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大潮中誕生的,有著鮮明的時代性和科學性,是一個開放式的發展模式,是建立在學生學習經驗的基礎上的,是按學生的心理結構的發展來確定學科內容的,是以學生的學習為中心、以學習經驗為載體,把音樂學習和學生生活與社會發展的情感體驗密切聯系在一起的。課程標准首先考慮的不再是學科自身的發展,而是學生的發展,使學生通過學習音樂享受音樂所帶來的樂趣,從而激發學生的創造性。它突破了學科體系,由學科體系向學習領域轉變,培養的是ZI世紀所需要的綜合素質高的。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具有基本素養和能力的有文化的普通公民,而不是在舞台上表演的專業人才。它也體現了「音樂教育的任務不是培育音樂家,而是培養人」——蘇霍姆林斯基(前蘇聯教育家)的教育思想,還體現了價值取向上的變化,那就是:由精英教育走向大眾教育,由學科知識本位走向學生發展本位。
在教育教學基本理念方面,教學大綱與課程標准也有本質的差異。盡管教學大綱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教育的發展作過相應的修訂與調整,如以前的教學大綱特別強調「雙基」(即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人們發現在這之中美育體現得不足,尤其是受當時德國奧爾夫和美國「綜合音樂感」音樂教育思想的影響,先後在教學大綱中加進了「器樂教學」和「唱遊」(小學)教學。盡管教學大綱也注重學生興趣的培養,還提倡「因材施教」,但這並不能改變教學大綱以系統的學科知識和技能學習為教育教學目的的基本性質。而課程標準是以實現音樂教育的價值為依據,遵循中小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和審美認知規律,將音樂課程的價值定位在審美體驗、創造性發展、社會交往和文化傳承四個方面,比過去教學大綱側重強調德育和智育方面的價值目標更有時效 性和針對性,也更全面、更科學。由此也可更加明確地看出,課程標准所演繹出來的音樂是一種「大眾文化」,是從精英文化向大眾文化的回歸。
二、由教學內容到教學領域的轉變
教學大綱規定的教學內容有唱歌、唱遊(小學)、器樂、欣賞、識譜和視唱聽音五個方面,課程標准則將其劃分為四個領域,即:感受與鑒賞、表現、創造、音樂與相關文化,既整合也擴展了教學大綱的內容。
我們可以看出,把過去的唱歌、唱遊、器樂和視唱聽音整合為表現,融合性增強,整體難度降低,不再像過去那樣對每一項都有過細的要求,欣賞整合為感受與鑒賞,重視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體驗。另外,課程標准擴展了創造和音樂與相關文化兩項,這也是根據新時代對音樂教育的要求和順應實施素質教育的必然趨勢而增加的。創造,體現了一個時代的精神,也體現了音樂教育的改革方向。
這樣的整合與拓展,突出了音樂聽覺審美體驗的藝術特徵,淡化了技能練習和理論知識的專業性。由於知識難度降低,所以能夠激發學生參與音樂表現及投人音樂探索的興趣。從中也可以看出,新課程標准對通過音樂教學活動發展學生創造性思維能力以及提高學生人文素養的重視。
三、教學要求的轉變
現行的中小學音樂教學大綱以及據此編寫的多種版本的音樂教材,無論在內容、體例上,還是在要求上,受專業音樂藝術院校的相關影響比較深,追求全面、系統、高難度。這既超出中小學生的現有水平和接受能力,也超出中小學生在音樂方面發展的需要。在體例安排上,各類音樂知識往往成條塊分割狀態,學生接觸到的只是一些孤立的知識點而不是真正的、完整的音樂。例如,教學大綱中把樂理知識學習專門列為一項,叫做識譜Z面課程標准中的識譜僅為「表現」一項中的第四條(前三條為:演唱、演奏、綜合藝術表演人教學大綱中對初中階段識譜的總要求是:①在小學基礎上,繼續學習簡譜或五線譜知識。五線譜教學用首調唱名法。②通過音樂實踐活動,進一步培養聽辨節奏、旋律和視唱樂譜的能力。其分年級的要求是:①復習鞏固小學階段的識譜知識。②學習保持音、切分音、三連音、裝飾音等音樂記號。③學習調號,知道唱名在鍵盤上的位置。④編寫節奏與旋律短句。⑤提高識譜能力、這裡面的專業要求全面而深人。
課程標准對7~9年級(即初中1~3年級)在識讀樂譜方面的要求為:①用熟悉的歌曲、樂曲學唱樂譜。②能夠跟隨琴聲或錄音視唱樂譜。③鞏固、提高識譜和運用樂譜的能力。
對比前面教學大綱的五項要求,課程標准中這三項的難度大大降低。僅就第一條來看,就可以先唱歌後識譜,這在以往是違背常規的教學行為的。以前的唱歌都是先識譜後唱歌,其理由是:不識譜怎麼能把歌唱會呢?於是課堂上往往會出現教師還在不厭其煩地教歌譜時,學生已經能夠直接唱歌了。課程標准中的第2條是培養學生「能夠跟隨琴聲或錄音視唱樂譜」,這在以往的教學中更是不允許的,以為這是培養學生的「依賴」思想,是不重視「雙基」的體現。以前的視唱樂譜是:教師給學生一個標准音高,然後學生清唱,整個曲譜唱完後音準誤差不超過半音才算合格,其專業要求非常高。
課程標准注重的是學生對音樂的感受、體驗和音樂學習經驗,不再要求學生對音樂知識死記硬背,它讓學生明白,音樂不是科學,而是一種文化,是人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讓學生在學習中感悟音樂要素在音樂表現中的作用,了解有關音樂的背景、文化、體裁、風格,讓學生學會學習,終身快樂。
四、學生學習方式的轉變
過去幾十年,音樂教學採用的基本上都是單向灌輸式的模式,束縛了學生個性的發展和音樂綜合能力的提高。課程標准結合本學科的特點,倡導體驗、模仿、探究、合作及綜合式的學習,強調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地位,注重創設便於師生交流的教學環境,建立平等互動的師生關系。教師不再以絕對權威出現,而承認每一個人都有獨特的學習方式;以學生的直接經驗為主,學生自主學習,探究性地學習,不再重視結果而注重過程。實現學生學習方式的變革,改變單一的記憶、接受、模仿的被動學習方式,確定以學生為中心,開放、民主。公平、高質量地與社會生活、社會發展、人生經歷相結合的音樂學習方式
新一輪的教學改革其核心是「以人為本、以學生為本」。要體現這一核心,必須轉變教學觀念,這是教學改革的前提和關鍵。教學觀念對教學活動起著指導和統帥作用,那麼,新課程需要哪些新教學觀念,如何樹立與新課程相適應的教學觀念,就成為亟待探討的問題。
一、教學是課程傳遞和執行的過程,還是課程創生與開發的過程
本次教學改革是在課程改革的背景下進行的,是對課程改革的呼應。所以,教學與課程的關系是本次教學改革首先必須擺正和處理好的一對關系。在這對關系中,課程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課程觀是主導因素。課程觀決定教學觀,並因此決定教學改革的深度、廣度。但是,課程究竟是教學的「枷鎖」還是「跳板」?是教學的「控制者」還是「促進者」?在傳統的教學論概念系統中,課程被理解為規范性的教學內容,而這種規范性的教學內容是按學科編制的,故課程又被界定為學科或各門學科的總和。這就意味著,課程只是政府和學科專家關注的事,教師無權也無須思考課程問題,教師的任務只是教學。課程和教學成為兩個彼此分離的領域,課程是學校教育的實體或內容,它規定學校「教什麼」,教學是學校教育的過程或手段,它規定學校「怎麼教」;課程是教學的方向、目標或計劃,是在教學過程之前和教學情境之外預先規定的,教學的過程就是忠實而有效傳遞課程的過程,而不應當對課程作出任何調整和變革;教師只是既定課程的闡述者和傳遞者,學生只是既定課程的接受者和吸收者。這就是傳統課程所倡導的教學觀。課程是「專制」的一方,課程成為一種指令、規定,教材成為聖經,而教學則成為被控制、被支配的一方,課程與教學走向二元對立,二者機械地、單向地、線性地發生關系。這樣,課程不斷走向孤立、走向封閉、走向萎縮,走向難、繁、偏、舊,而教學也不斷變得死板、機械、沉悶,這種背景下的所謂教學改革只能是打外圍戰,「戴著鐐銬跳舞」,師生的生命力、主體性不可能得到充分發揮。總之,這種改革最多隻能在方法上、形式上做文章,而不可能有實質性的突破。
當課程由「專制」走向民主,由封閉走向開放,由專家研製走向教師開發,由學科內容走向學生經驗的時候,課程就不只是「文本課程」(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科書等文件),而更是「體驗課程」(被教師與學生實實在在地體驗到、感受到、領悟到、思考到的課程)。這意味著,課程的內容和意義在本質上並不是對所有人都相同的,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每一位教師和學生對給定的內容都有其自身的理解,對給定內容的意義都有其自身的解讀,從而對給定的內容不斷進行變革與創新,以使給定的內容不斷轉化為「自己的課程」。因此,教師和學生不是外在於課程的,而是課程的有機構成部分,是課程的創造者和主體,他們共同參與課程開發的過程。這樣教學就不只是課程傳遞和執行的過程,而更是課程創生與開發的過程。這是新課程所倡導的教學觀。教學過程因此成為課程內容持續生成與轉化、課程意義不斷建構與提升的過程。這樣,教學與課程相互轉化、相互促進,彼此有機融為一體。課程也由此變成一種動態的、生長性的「生態系統」和完整文化,這意味著課程觀的重大變革。在這種背景下,教學改革才能真正進入教育的內核,成為課程改革與發展的能動力量,成為教師與學生追尋主體性、獲得解放與自由的過程。這正是新一輪課程改革所呼喚的教學改革!這是從課程層面上給教學帶來的一種「解放」,這種「解放」將使教學過程真正成為師生富有個性化的創造過程。
二、教學是教師教學生學的過程,還是師生交往、積極互動、共同發展的過程
教與學的關系問題是教學過程的本質問題,同時也是教學論中的重大理論問題。教學是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的統一,這種統一的實質是交往、互動。基於此,新課程把教學過程看成是師生交往、積極互動、共同發展的過程。沒有交往、沒有互動,就不存在或不發生教學,那些只有教學的形式表現而無實質性交往的「教學」是假教學。把教學本質定位為交往,是對教學過程的正本清源,是對傳統教學觀點的重大突破。
在傳統的教學中,教師負責教,學生負責學,教學就是教師對學生單向的「培養」活動,它表現為:一是以教為中心,學圍繞教轉。教師是知識的佔有者,所以教師是課程的主宰者,所謂教學就是教師將自己擁有的知識傳授給學生。教學關系成為:我講,你聽;我問,你答;我寫,你抄;我給,你收。在這樣的課堂上,「雙邊活動」變成了「單邊活動」,教代替了學,學生是被教會,而不是自己學會,更不用說會學了。二是以教為基礎,先教後學。學生只能跟著教師學,復制教師講授的內容。先教後學,教了再學,教多少、學多少,怎麼教、怎麼學,不教不學。教支配、控制學,學無條件地服從於教,教學由共同體變成了單一體,學生的獨立性、獨立品格喪失了,教也走向了其反面,最終成為「遏制學的力量」。教師越教,學生越不會學、越不愛學。總之,傳統教學只是教與學兩方面的機械疊加。
新課程強調,教學是教師與學生的交往、互動,師生雙方相互交流、相互溝通、相互啟發、相互補充,在這個過程中教師與學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經驗和知識,交流彼此的情感、體驗與觀念,豐富教學內容,求得新的發現,從而達到共識、共享、共進,實現教學相長和共同發展。交往昭示著教學不是教師教、學生學的機械相加,傳統的嚴格意義上的教師教和學生學,將不斷讓位於師生互教互學,彼此將形成一個真正的「學習共同體」。在這個共同體當中,教師不再僅僅去教,而且也通過對話被教,學生在被教的同時,也同時在教。對教學而言,交往意味著人人參與,意味著平等對話,意味著合作性意義建構,它不僅是一種認識活動過程,更是一種人與人之間平等的精神交流。對學生而言,交往意味著主體性凸顯,個性的表現,創造性的解放。對教師而言,交往意味著上課不僅是傳授知識,更是一起分享理解;上課不是單向的付出,而是生命活動、專業成長和自我實現的過程。交往還意味著教師角色定位的轉換:教師由教學中的主角轉向「平等中的首席」,從傳統的知識傳授者轉向現代學生發展的促進者。可以說,創設基於師生交往的互動、互惠的教學關系,是教學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三、教學重結論還是重過程
結論與過程的關系是教學過程中一對十分重要的關系,與這一關系相關的還有學習與思考、學會與會學、知識與智力、繼承與創新等關系。從學科本身來講,過程體現該學科的探究過程與探究方法,結論表徵該學科的探究結果(概念原理的體系)。二者是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轉化的關系。什麼樣的探究過程和方法論必然對應著什麼樣的探究結論或結果,概念原理體系的獲得依賴於特定的探究過程和方法論。如果說,概念原理體系是學科的「肌體」,那麼探究過程和探究方法就是學科的「靈魂」。兩者有機結合才能體現一門學科的整體內涵和思想。當然,不同學科的概念原理體系不同,其探究過程和方法論也存在區別。但無論對哪一門學科而言,學科的探究過程和方法論都具有重要的教育價值,學科的概念原理體系只有和相應的探究過程及方法論結合起來,才能有助於學生形成一個既有肌體又有靈魂的活的學科知識結構,才能使學生的理智過程和精神世界獲得實質性的發展與提升。
從教學角度來講,所謂教學的結論,即教學所要達到的目的或所需獲得的結果;所謂教學的過程,即達到教學目的或獲得所需結論而必須經歷的活動程序。毋庸置疑,教學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使學生理解和掌握正確的結論,所以必須重結論。但是,如果不經過學生一系列的質疑、判斷、比較、選擇,以及相應的分析、綜合、概括等認識活動,即沒有多樣化的思維過程和認知方式,沒有多種觀點的碰撞、論爭和比較,則結論就難以獲得,也難以真正理解和鞏固。更重要的是,沒有以多樣性、豐富性為前提的教學過程,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思維就不可能培養起來。所以,不僅要重結論,更要重過程。基於此,新課程把過程、方法本身作為課程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從而從課程目標的高度突出了過程、方法的地位。
重結論、輕過程的教學只是一種形式上走捷徑的教學,把形成結論的生動過程變成了單調刻板的條文背誦,它從源頭上剝離了知識與智力的內在聯系。重結論、輕過程的教學排斥了學生的思考和個性,把教學過程庸俗化到無需智慧努力,只需聽講和記憶就能掌握知識的那種程度,於是便有了掌握知識卻不思考知識、詰問知識、評判知識、創新知識的「好學生」。這實際上是對學生智慧的扼殺和對學生個性的摧殘。重結論、輕過程,從學習的角度講,也即重學會、輕會學。學會,重在接受知識,積累知識,以提高解決當前問題的能力,是一種適應性學習;會學,重在掌握方法,主動探求知識,目的在於發現新知識、新信息以及提出新問題,是一種創新性學習。進入知識經濟時代,學生在學校獲得的知識到社會上已遠遠不夠用,人們只有不斷地更新知識,才能跟上時代的步伐。因此,讓學生從學會到會學,就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
現代教育心理學研究指出,學生的學習過程不僅是一個接受知識的過程,而且也是一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這個過程一方面是暴露學生各種疑問、困難、障礙和矛盾,另一方面也是展示學生聰明才智、獨特個性、創新成果的過程。正因為如此,新課程強調過程,強調學生探索新知的經歷和獲得新知的體驗。當然,強調探索過程,意味著學生要面臨問題和困惑、挫折和失敗,同時也意味著學生可能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結果表面上卻一無所獲,但是,這卻是一個人的學習、生存、生長、發展、創造所必須經歷的過程,也是一個人的能力、智慧發展的內在要求,它是一種不可量化的「長效」、一種難以言說的豐厚回報,而眼前耗費的時間和精力應該說是值得付出的。
四、教學關注學科還是關注人
學的重心在學科還是在人?關注學科還是關注人?這反映了兩種不同的教育價值觀。過分關注學科,過分強調學科的獨立性和重要性,是學科本位論的反映。學科本位論把學科凌駕於教育之上,凌駕於人之上,學科成為中心,成為目的,學校教育、課程教學成為促進學科發展、培養學科後備人才的手段,這種只見學科不見人的教育觀從根本上背離了基礎教育,特別是義務教育的基本性質和使命。從實踐層面講,以學科為本位的教學是一種「目中無人」的教學,它突出表現為以下兩方面:
一是重認知輕情感。以學科為本位的教學,把生動的、復雜的教學活動囿於固定、狹窄的認知主義的框框之中,只注重學生對學科知識的記憶、理解和掌握,而不關注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情緒生活和情感體驗。教學的非情感化是傳統教學的一大缺陷。
二是重教書輕育人。以學科為本位的教學把教書和育人割裂開來,以教書為天職,以完成學科知識傳授和能力培養為己任,忽視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道德生活和人格養成,從而使教學過程不能成為學生道德提升和人格發展的過程。總之,以學科為本位的教學在強化和突出學科知識的同時,從根本上失去了對人的生命存在及其發展的整體關懷,從而使學生成為被肢解的人,甚至被窒息的人。
改革教學必須進行價值本位的轉移,即由以學科為本位轉向以人的發展為本位,學科本位論的錯誤不在學科本身,而在於指導思想,學科教學依然要體現和重視學科知識的特點,遵循學科發展的規律,學科教學一定要以人的發展為本,服從、服務於人的全面健康發展。
關注人是新課程的核心理念—「一切為了每一位學生的發展」在教學中的具體體現,它意味著:
第一,關注每一位學生。每一位學生都是生動活潑的人、發展的人、有尊嚴的人,在教師的課堂教學理念中,包括每一位學生在內的全班所有的學生都是自己應該關注的對象,關注的實質是尊重、關心、牽掛,關注本身就是最好的教育。
第二,關注學生的情緒生活和情感體驗。教學過程應該成為學生一種愉悅的情緒生活和積極的情感體驗。學生在課堂上是興高采烈還是冷漠呆滯,是其樂融融還是愁眉苦臉?伴隨著學科知識的獲得,學生對學科學習的態度是越來越積極還是越來越消極?學生對學科學習的信心是越來越強還是越來越弱?這一切必須為我們教師所關注,這種關注同時還要求我們教師必須用心施教。 用心施教體現著教師對本職的熱愛,對學生的關切,體現著教師熱切的情感。
第三,關注學生的道德生活和人格養成。課堂不僅是學科知識傳遞的殿堂,更是人性養育的聖殿。課堂教學潛藏著豐富的道德因素,「教學永遠具有教育性」,這是教學活動的一條基本規律。教師不僅要充分挖掘和展示教學中的各種道德因素,還要積極關注和引導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各種道德表現和道德發展,從而使教學過程成為學生一種高尚的道德生活和豐富的人生體驗,這樣,學科知識增長的過程同時也就成為人格的健全與發展的過程,伴隨著學科知識的獲得,學生變得越來越有愛心,越來越有同情心,越來越有責任感,越來越有教養。當然,這也要求教師一定要加強自身修養,不斷完善自己 。
⑥ 小學音樂新課程教學法的目錄
第1章 音樂教育發展狀況與課程改革背景
第一節 中國音樂教育發展狀況
一、基礎音樂教育取得的主要成就
二、基礎音樂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二節 外國音樂教育發展狀況
一、對音樂教育本質的認識
二、對音樂教學領域與內容的研究
第三節 基礎教育音樂課程改革背景
一、基礎教育課程改革
二、音樂課程改革
第2章 音樂新課程基本理念
第一節 以音樂審美為核心
一、音樂教學內容的審美因素
二、音樂教學方法的審美原則
三、音樂教師的審美規范
四、音樂教學環境的審美特徵
五、音樂教學過程的審美描述
第二節 以興趣愛好為動力
一、興趣是音樂學習的基礎
二、發展學生的音樂興趣與愛好
三、學海無涯「樂」作舟
第三節 面向全體學生,注重個性發展
一、素質教育的第一要義
二、每個學生都是一篇生動的樂章
第四節 重視音樂實踐,鼓勵音樂創造
一、音樂學習離不開音樂實踐
二、一切學習的本質是創造
第五節 提倡學科綜合,理解多元文化
一、精英文化向大眾文化的回歸
二、共享人類文明的優秀成果
第3章 音樂課程標准與音樂教學大綱比較
第一節 課程性質和價值一
一、課程性質和價值的分析比較
二、對音樂課程性質認識的人文回歸
三、音樂教育理論的新發展
第二節 課程目標
一、課程目標的分析比較
二、突出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第三節 課程內容
一、課程內容簡述
二、課程內容的分析比較
第四節 課程評價
一、課程評價簡述
二、課程評價的分析比較
第五節 課程實施
一、對音樂教學的總體要求
二、對音樂教學內容的具體要求
三、對音樂教學方法、手段的要求
第4章 音樂實驗教材編寫理念與特色分析
第一節 實驗教材理念一
一、以審美為核心
二、以學生發展為中心
三、以音樂文化為主線
第二節 實驗教材結構
一、單元結構代替課時結構
二、人文結構代替知識結構
第三節 實驗教材內容
一、注重經典性與時代性的統一
二、密切聯系學生的生活經驗
三、突出教學內容的整合與綜合
四、拓展新的學習領域
第四節 實驗教材呈現方式
一、圖文並茂,美不勝收
二、以人為本的樂譜設計
三、配套完整的音響及教師用書
第5章 音樂教學領域
第一節 感受與鑒賞
一、感受與鑒賞領域在音樂教學中的作用和特點
二、感受與鑒賞領域內容標准
第二節 表現
一、表現領域在音樂教學中的作用和特點
二、表現領域內容標准
第三節 創造
一、創造領域在音樂教學中的作用和特點
二、創造領域內容標准
第四節 音樂與相關文化
一、音樂與相關文化領域在音樂教學中的作用和特點
二、音樂與相關文化內容標准
第6章 音樂教學設計
第一節 確立音樂教學目標
一、音樂教學目標概述一
二、音樂教學目標分類
三、音樂教學目標比較
四、如何確立音樂教學目標
第二節 分析音樂教學內容
一、分析教學內容的人文內涵
二、分析教學內容的情感要素
三、分析教學內容的知識技能
第三節 設計音樂教學過程
一、音樂教學過程概述
二、音樂教學模式與范型
三、音樂教學階段的設計
第四節 處理音樂教學事件
一、音樂教學事件概述
二、音樂教學事件的類型與應變策略
三、處理教學事件與音樂教學的關系
第五節 選擇音樂教學設施與手段
一、傳統教學設施與手段
二、現代教學設施與手段
三、因地制宜合理使用教學設施與手段
第7章 音樂教學策略
第一節 創設情境
一、語言創設情境
二、光線創設情境
三、美術創設情境
四、桌椅創設情境
五、音源創設情境
第二節 重視體驗
一、重視體驗的獨特性
二、重視體驗的過程性
第三節 強調探究
一、探究性學習的教學設計
二、探究性學習的方法步驟
三、探究性學習中的教師位置
第四節 關注合作
一、建立新型的師生關系
二、加強學生間的合作
三、提倡教師間的合作
四、教育與環境之間的合作
第五節 加強綜合
第八章 音樂教學與現代教育技術
第九章 音樂教學評價
第九章 新課程與音樂教師素質
主題索引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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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小學音樂教學目標的四個要素
音樂教學目標應該包含四個要素:
1、行為主體必須是學生而不是教師。如果我們把教學目標表述為「通過學唱歌曲,培養學生的識譜能力與歌唱能力」,就等於把目標的行為主體定位於教師而不是學生,因為是教師想通過學唱歌曲培養學生某些方面的能力。事實上,判斷教學效果的直接依據是學生在課堂上是否真正獲得情感體驗與切實的進步,而不是教師的主觀願望能否實現或教學任務是否完成。
2、行為動詞必須是具體、明確、可測評的,而不是籠統、抽象、模稜兩可的。如果我們學唱了一首歌唱雷鋒的歌,就把目標定位於「把學生培養成雷鋒式的好少年」和「提高學生的歌唱能力」,不僅是主體定位的錯誤,而且也無法就「把學生培養成雷鋒式的好少年」和「提高學生的歌唱能力」進行測評,因為通過學唱一首歌,根本無從測評學生提高了多少。
3、行為方式必須是靈活、多樣、可操作的,而不是單調、乏味、缺少情感與活力的。如果我們的教學不是從學生的角度出發,其行為方式也必定會不合適宜,只有真正熟悉、理解、研究學生的教師,才能制訂出深受學生喜愛、符合學生年齡特點與心理特徵、貼近學生實際生活與實際水平的行為方式。否則就會出現沒有教學效果的盲目的教學活動、浮躁的不貼切的行為方式。
4、行為程度必須是面向全體的最低底線,而不是個別尖子生才能達到的最高標准。如果我們制訂的教學目標不是最基本、最普通、大多數學生都能達到的標准,我們的教育也就不是面向普通人的基礎教育了。因此,行為程度要適當,既符合多數學生的實際程度,又能讓那些接受快的學生有繼續發展的空間。例如:「至少能記住歌詞或音樂主題」、「能基本正確地演唱歌曲」、「感受音樂作品濃郁的地方風格」、「體驗創編活動的快樂」等眾所能及的標准與層面。
⑧ 小學一年級音樂教學大綱
1、課程標准著眼於未來國民素質
2、大綱強調的是知識和技能目標,標准關注的是學生學習的過程、方法、情感、態度及價值觀
3、突破學科中心,為終身發展打基礎
4、注重學生的學,強調學習的過程與方法
5、課程標准提出了多元評價建議
6、課程標准為教材編寫者、教師教學及學業評價留下了創造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