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究竟是誰在限制中國原創音樂的發展
都是持續的居高不下。與之相對應的卻是流行音樂的一蹶不振。一邊是鑼鼓喧天,熱鬧非凡,一邊是苟延殘喘,無力回天。這不得不說是一個奇怪至極的現象。 其實,原創流行音樂的衰敗已經成為了一個不爭的事實,前幾年還有諸多互聯網巨頭和音樂圈大佬利用原創音樂這塊遮羞布奮起直呼,隨著時間的推移,原創音樂逐漸的越來越淡出人們的視野。而音樂產業也體無完膚的赤裸裸的躺在地上,無力爬起。其實一直以來原創匱乏一直只是中國原創流行音樂的一塊遮羞布而已,今年歌曲《董小姐》《我在人民廣場吃炸雞》的爆火則讓這塊破的不能再破的遮羞布灰飛煙滅。事實證明,原創並不匱乏,好的原創更是數不勝數。既然原創並不匱乏,那麼究竟是什麼拖了中國流行音樂的後腿呢? 1、巨大的經濟利益讓所有平台改道 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里,眾所周知,酒香也怕巷子深。任何產品想要接近大眾,推廣平台很重要。同樣,音樂產業也是一樣。可是再看看我們的現狀,電視台要收視率,有收視率廣告商才會投錢,網站要點擊量,有點擊量金主才會買單。與其用新歌手和新歌去嘗試,不如拿著大腕和老歌改編穩穩的賺錢。錢是一切平台賴以存活的唯一原動力。至於音樂行業的死活,貌似感覺真的和他們無關。就連打著拯救音樂行業,完成音樂夢想旗號的音樂類選秀節目,也很少能聽到真正新的原創歌曲,放眼看去,遍地的老歌和一群號稱「選秀專業戶」的選手們。我們的音樂夢想似乎只剩下露臉了。而這一切,歸根結底,只是為了錢。 每一檔選秀節目都會往自己身上大包大攬一些行業責任:拯救音樂、發掘新人、鼓勵原創力量。十年過去了,音樂行業卻一天天走向夕陽。真正由選秀輸送的「排得上號」的歌手,數來數去只是李宇春和張靚穎。真正由這些拯救音樂而推出的新原創歌則為零。可能老百姓不是太清楚,許多選秀類節目對選手選歌上有嚴格的規定。甚至於大部分會列出具體的歌單供歌手選擇。既然是一個自由比賽的節目,為什麼選歌如此的不自由呢?欄目組早早的從音著協手裡買過一些老歌的翻唱權,改編權,然後給所有的選手唱,這么做的目的,第一是可以省錢,從音著協手裡每首隻需花費一千五元就能在電視上公然翻唱,而一首全新的原創至少得到五千到一萬元。第二是可以賺錢,畢竟老歌比新歌更有保障一些,穩穩的改編,然後穩穩的拿到中國移動,聯通,電信三大巨頭的彩鈴下載分成,每一首至少是以百萬元起步的。小投資穩拿大回報的面前,沒有人會選有風險且收益不保證的回報。 實際上,不管是電視平台還是互聯網平台,所有依附在音樂產業上的相關系統都是在努力的做著殺雞取卵的事情。當有一天整個音樂產業徹底完蛋了,再沒有人寫歌了,那麼這些節目或系統還會存在嗎?實際上,選秀節目的興盛並沒有帶來的音樂行業的繁榮,反而是徹底扼殺了原創音樂的生產力。其實這也是為什麼時下那麼多的歌手被稱為網路歌手的原因,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所謂的網路歌曲?因為他們的歌曲就根本沒有別的平台願意接受。除非一首歌火到全民傳唱,否則任何平台都不會冒著少賺錢的危險來推廣的。 2、版權的不規范助長了音樂市場的混亂 如果說錢是原創音樂倒退的根源,那麼版權的不規范操作則是流行音樂市場混亂的添加劑。規范的版權法可以讓那些醉心於音樂創作的人們衣食無憂的生活。國外就不說了,就拿港台舉例,一個音樂人只要有好的原創作品至少可以拿到五十年的版稅,只要有任何一次試聽或者點唱都能拿到相應的費用。以知名詞人林夕舉例,每年他分到的版稅至少千萬以上。而在內地,寫一首歌最多賣個一萬到三萬元就了不起了。 歌手越來越多,歌曲越來越差。這似乎成為了業內巨頭指責音樂的一大理由。而究竟怎麼出現這樣的情況呢?就是上文提到,越來越多的創作者不想只拿一點點可憐的詞曲買斷費,都跑出來自己唱歌了。沒有專業的團隊幫忙打理其它事宜的創作者們逐漸的也很難安心的創作下去。專業的人不做專業的事情,唱歌的改主持,寫歌的改歌手。於是乎,這樣也就成了一個很難解脫的惡性循環。歌手、歌曲越來越多,能靠原創歌曲養家的卻越來越少。天娛公司總經理龍丹妮侃侃而談發展計劃,強調「重點是做偶像」:「藝人的盈利還是主要來自於演出市場還有代言這兩塊,音樂版權在中國是不賺錢的,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 3、選秀節目的翻唱和改編加速音樂產業的荒涼 這個夏天光數得上的名號的大型選秀節目就達到至少20個,每一個都說自己是「音樂夢想的舞台」。當選手真正上台以後才驀然發覺,音樂沒了,只剩下夢想了,而夢想又和音樂無關,只與成名有關。 選秀節目從來都不只是唱歌,這是製作方早就認識到的。《中國最強音》節目總監夏青在談到賽制設置時最強調的是「戲劇化」。讓她得到靈感的是好萊塢「編劇教父」羅伯特·麥基的戲劇理論:「麥基告訴我們,首先不要讓你的主人公過上好日子。」「戲劇化」的追求來自觀眾的需要,他們不是閉著眼睛在聽歌,需要觀看過程,抒發情感。去年《中國好聲音》里有一大把煽情故事,「為了某某親人而歌唱」的選手屢見不鮮,徐海星搬出去世的父親,贏得了粉絲也遭受了圍攻。今年「快男」最早受關注的兩位選手,一個是唱《董小姐》獻給女朋友的左立,一個是主打親情唱《姐姐》的小強。在觀察者眼中,這兩位和徐海星並無本質區別。 台灣音樂人黃舒駿提出了一個嚴峻的問題:「這么多選秀節目,事實上並沒有新歌和真正的原創歌手。」「為什麼選秀紅火,音樂產業荒涼?」這樣的討論在選秀季重復進行,在黃舒駿眼裡這是因果倒置:「選秀之所以能夠傳到全國,是因為音樂行業衰敗,或者說瓦解了。」他的邏輯是:音樂行業蓬勃,新人會直接被唱片公司吸收、出道成為歌星;而在音樂產業被盜版免費下載摧毀的現在,行業幾乎不存在了,喜歡音樂的年輕人只能求助於電視選秀混個臉熟。而電視選秀為了收視率的保證卻一直在重復著「新瓶裝老歌」的工作。 其實,好的原創音樂一直並不匱乏,拯救樂壇也只需要做到三件事,一,媒體平台,二,版權健全。三、推廣原創歌曲。時下,圈內一部分有識之士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浙江衛視即將推出的《中國好歌曲》就是一檔造麯不造星的全新欄目。而《快樂男聲》也推出了像《董小姐》這樣的原創。其實不管時代怎麼變幻,老百姓認得也只有好的音樂。就拿近期火爆原創新歌《因為愛著你》舉例,在改編翻唱原著歌曲盤踞各大網路音樂排行榜的前五十名的今天,短短不到半個月就沖到了網路新歌榜的十八位,這也側面說明了老百姓對於好音樂的渴望和認可。小編、希望中國原創流行音樂能早日擺脫時下的窘境,如同電影屆一般達到真正的百花爭鳴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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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原創音樂的原創現狀
19年伊始,各大音樂平台紛紛打響搶占國內原創音樂內容的戰爭,雖有一系列「原創專音樂人」推廣計劃如雨屬後春筍般不斷出現,但大平台對其創作的音樂內容的買斷,也是條件極為苛刻的,對於音樂人而言,徒然是喜,其中也不乏對自己版權權益的憂思。
如何在市場大格局逐漸成型之時,更大維護市場中近10萬原創音樂人的權益,覺得不該是動不動以「獨家」之名進行「壟斷」,這樣做只是暫時性的解決部分音樂人的收入問題,其中不乏會造成許多音樂人淪為各大平台商業競爭中的犧牲品。
要想真正的解決原創音樂人的作品宣傳以及作品變現問題,更應該讓版權真正回歸到原創音樂人自己手中,讓原創音樂人自身對作品有強大的自主權,並且有持續、開放的傳播平台和市場環境,而不是一味的商業壟斷。這才能稱之為解決問題的上乘之道。
曲投投,讓音樂更有價值
Ⅳ 如何賣原創歌曲
賣歌這件事說到底還是人脈。 好音樂人的好歌賣給好歌手的經紀公司唱片公司,他們有自己收歌的管道,價錢也會相對合適但仍然不能保證創作人的生活。二三線底層雜牌創作軍的作品賣給企業、醫院、超市、任何你能想到的單位個人都有可能收歌,只要你向你身邊的人展示了相應的才華,機會有一天是會降臨的,一首創作大概在幾百塊的水平吧。舉個例子,有的企業年會想要一首自由創作的集體歌,他們也是通過那些不知道哪裡來的盤根錯節的人際關系買來的。 除開這種人際圈邊際效應搞定的狀況,現在一些唱片公司一年一度也會搞一些創作比賽,可以試試。但實話說,一般這種比賽從開始就是已經有確定好的作品會在結尾發布。這么做一是因為投稿來的作品很有可能真的沒有一首可用的,也有可能投稿本身就是為了炒作已經准備好的這些作品。總之中間會有各種不確定因素,主動權肯定在這些公司。但有一點,只要你的作品發出去,保不齊是會有人聽一下的,所以為了有一天能賣歌就大膽的發吧!別覺得你的東西是金子,怕別人抄你的旋律,還是要大膽的發出去!補充一點關於原創歌曲,賣歌的開始,如果你僅只是旋律和歌詞,那麼勸你算了吧。要把你的創作好歹弄成一個demo(俗稱小樣),熟絡使用基本的網路音頻軟體,手機音頻軟體。有創作就記得錄下來,手機都行。然後想辦法搞成伴奏自己錄唱錄,最後把這些demo攢吧攢吧,才有賣歌的可能。跟你認識的音樂人唱片公司,哪怕是最外圍的音樂編輯,搞好一定的關系。說不定那天他們party上一多嘴,就把你供出來了,因為他們也需要源源不斷的新鮮養分。 其實早幾年,豆瓣還不錯的時候。自己搞個小站,發點原創demo貌似還有點戲,因為那會兒上面文藝的主都藏龍卧虎。現在豆瓣人多且雜,年齡層普遍低下,想靠互聯網個人獨立發布然後被人發現,應該是不太可能了,但互聯網自我發布的方式個人認為始終是一個潛藏的機會。 在香港、台灣這些流行音樂行業比國內健全的地方,他們有自己的創作學校,有興趣的話可以了解一下,若能參加,作品發布的機會就會多很多。畢竟只要帶你的老師牛逼,自然就有機會出來。你比如小寒老師的「小磁鐵」在新加坡的一個藝術學院,是專門教人寫詞的,再比如之前李宗盛老師特意在798創立的吉他學院等等等等。其他,那就得是國內較大的藝術學院深造,裡面也滲透有行業內的收歌管道。
Ⅳ 一般作一首原創純音樂多少錢
三千到五千。
Ⅵ 互聯網音樂市場現在發展得好嗎特別是原創音樂人,版權可以得到有效保障了嗎
都是持續的居高不下。與之相對應的卻是流行音樂的一蹶不振。一邊是鑼鼓喧天,熱鬧非凡,一邊是苟延殘喘,無力回天。這不得不說是一個奇怪至極的現象。
其實,原創流行音樂的衰敗已經成為了一個不爭的事實,前幾年還有諸多互聯網巨頭和音樂圈大佬利用原創音樂這塊遮羞布奮起直呼,隨著時間的推移,原創音樂逐漸的越來越淡出人們的視野。而音樂產業也體無完膚的赤裸裸的躺在地上,無力爬起。其實一直以來原創匱乏一直只是中國原創流行音樂的一塊遮羞布而已,今年歌曲《董小姐》《我在人民廣場吃炸雞》的爆火則讓這塊破的不能再破的遮羞布灰飛煙滅。事實證明,原創並不匱乏,好的原創更是數不勝數。既然原創並不匱乏,那麼究竟是什麼拖了中國流行音樂的後腿呢看
1、巨大的經濟利益讓所有平台改道
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里,眾所周知,酒香也怕巷子深。任何產品想要接近大眾,推廣平台很重要。同樣,音樂產業也是一樣。可是再看看我們的現狀,電視台要收視率,有收視率廣告商才會投錢,網站要點擊量,有點擊量金主才會買單。與其用新歌手和新歌去嘗試,不如拿著大腕和老歌改編穩穩的賺錢。錢是一切平台賴以存活的唯一原動力。至於音樂行業的死活,貌似感覺真的和他們無關。就連打著拯救音樂行業,完成音樂夢想旗號的音樂類選秀節目,也很少能聽到真正新的原創歌曲,放眼看去,遍地的老歌和一群號稱逗選秀專業戶地的選手們。我們的音樂夢想似乎只剩下露臉了。而這一切,歸根結底,只是為了錢。
每一檔選秀節目都會往自己身上大包大攬一些行業責任:拯救音樂、發掘新人、鼓勵原創力量。十年過去了,音樂行業卻一天天走向夕陽。真正由選秀輸送的逗排得上號地的歌手,數來數去只是李宇春和張靚穎。真正由這些拯救音樂而推出的新原創歌則為零。可能老百姓不是太清楚,許多選秀類節目對選手選歌上有嚴格的規定。甚至於大部分會列出具體的歌單供歌手選擇。既然是一個自由比賽的節目,為什麼選歌如此的不自由呢看欄目組早早的從音著協手裡買過一些老歌的翻唱權,改編權,然後給所有的選手唱,這么做的目的,第一是可以省錢,從音著協手裡每首隻需花費一千五元就能在電視上公然翻唱,而一首全新的原創至少得到五千到一萬元。第二是可以賺錢,畢竟老歌比新歌更有保障一些,穩穩的改編,然後穩穩的拿到中國移動,聯通,電信三大巨頭的彩鈴下載分成,每一首至少是以百萬元起步的。小投資穩拿大回報的面前,沒有人會選有風險且收益不保證的回報。
實際上,不管是電視平台還是互聯網平台,所有依附在音樂產業上的相關系統都是在努力的做著殺雞取卵的事情。當有一天整個音樂產業徹底完蛋了,再沒有人寫歌了,那麼這些節目或系統還會存在嗎看實際上,選秀節目的興盛並沒有帶來的音樂行業的繁榮,反而是徹底扼殺了原創音樂的生產力。其實這也是為什麼時下那麼多的歌手被稱為網路歌手的原因,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所謂的網路歌曲看因為他們的歌曲就根本沒有別的平台願意接受。除非一首歌火到全民傳唱,否則任何平台都不會冒著少賺錢的危險來推廣的。
2、版權的不規范助長了音樂市場的混亂
如果說錢是原創音樂倒退的根源,那麼版權的不規范操作則是流行音樂市場混亂的添加劑。規范的版權法可以讓那些醉心於音樂創作的人們衣食無憂的生活。國外就不說了,就拿港台舉例,一個音樂人只要有好的原創作品至少可以拿到五十年的版稅,只要有任何一次試聽或者點唱都能拿到相應的費用。以知名詞人林夕舉例,每年他分到的版稅至少千萬以上。而在內地,寫一首歌最多賣個一萬到三萬元就了不起了。
歌手越來越多,歌曲越來越差。這似乎成為了業內巨頭指責音樂的一大理由。而究竟怎麼出現這樣的情況呢看就是上文提到,越來越多的創作者不想只拿一點點可憐的詞曲買斷費,都跑出來自己唱歌了。沒有專業的團隊幫忙打理其它事宜的創作者們逐漸的也很難安心的創作下去。專業的人不做專業的事情,唱歌的改主持,寫歌的改歌手。於是乎,這樣也就成了一個很難解脫的惡性循環。歌手、歌曲越來越多,能靠原創歌曲養家的卻越來越少。天娛公司總經理龍丹妮侃侃而談發展計劃,強調逗重點是做偶像地:逗藝人的盈利還是主要來自於演出市場還有代言這兩塊,音樂版權在中國是不賺錢的,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地
3、選秀節目的翻唱和改編加速音樂產業的荒涼
這個夏天光數得上的名號的大型選秀節目就達到至少20個,每一個都說自己是逗音樂夢想的舞台地。當選手真正上台以後才驀然發覺,音樂沒了,只剩下夢想了,而夢想又和音樂無關,只與成名有關。
選秀節目從來都不只是唱歌,這是製作方早就認識到的。《中國最強音》節目總監夏青在談到賽制設置時最強調的是逗戲劇化地。讓她得到靈感的是好萊塢逗編劇教父地羅伯特·麥基的戲劇理論:逗麥基告訴我們,首先不要讓你的主人公過上好日子。地逗戲劇化地的追求來自觀眾的需要,他們不是閉著眼睛在聽歌,需要觀看過程,抒發情感。去年《中國好聲音》里有一大把煽情故事,逗為了某某親人而歌唱地的選手屢見不鮮,徐海星搬出去世的父親,贏得了粉絲也遭受了圍攻。今年逗快男地最早受關注的兩位選手,一個是唱《董小姐》獻給女朋友的左立,一個是主打親情唱《姐姐》的小強。在觀察者眼中,這兩位和徐海星並無本質區別。
台灣音樂人黃舒駿提出了一個嚴峻的問題:逗這么多選秀節目,事實上並沒有新歌和真正的原創歌手。地逗為什麼選秀紅火,音樂產業荒涼看地這樣的討論在選秀季重復進行,在黃舒駿眼裡這是因果倒置:逗選秀之所以能夠傳到全國,是因為音樂行業衰敗,或者說瓦解了。地他的邏輯是:音樂行業蓬勃,新人會直接被唱片公司吸收、出道成為歌星;而在音樂產業被盜版下載摧毀的現在,行業幾乎不存在了,喜歡音樂的年輕人只能求助於電視選秀混個臉熟。而電視選秀為了收視率的保證卻一直在重復著逗新瓶裝老歌地的工作。
其實,好的原創音樂一直並不匱乏,拯救樂壇也只需要做到三件事,一,媒體平台,二,版權健全。三、推廣原創歌曲。時下,圈內一部分有識之士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浙江衛視即將推出的《中國好歌曲》就是一檔造麯不造星的全新欄目。而《快樂男聲》也推出了像《董小姐》這樣的原創。其實不管時代怎麼變幻,老百姓認得也只有好的音樂。就拿近期火爆原創新歌《因為愛著你》舉例,在改編翻唱原著歌曲盤踞各大網路音樂排行榜的前五十名的今天,短短不到半個月就沖到了網路新歌榜的十八位,這也側面說明了老百姓對於好音樂的渴望和認可。小編、希望中國原創流行音樂能早日擺脫時下的窘境,如同電影屆一般達到真正的百花爭鳴的境界。
Ⅶ 國內原創音樂市場需求大嗎
適合大眾的就是國內所需要的原創音樂,如果不能標新立異迎合大眾再好的音樂也不過是過客`~
Ⅷ 原創音樂如何申請版權
可登陸MORP數字音樂在線注冊系統,該系統可對音樂的詞、曲、編曲、翻唱等音樂作品進行在線的版權注冊。作品注冊成功後,MORP系統將自動生成國際標準的ISWC臨時碼,該代碼是全球性音樂著作權代碼。
通過版權注冊號碼,各個國家的音樂著作權協會將提供相應的版權代理保護,該作品在這些國家內被使用,當地音樂著作權協會將代理收取著作權費,並通過中國音著協將費用轉給著作權人。
同時,在注冊作品出現版權糾紛的時候,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專職法律團隊可提供作品的注冊信息,注冊時間精確到秒,為版權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實的保護版權人合法權益.
在保護的同時,協會還將聘請資深音樂人對作品進行篩選,在經過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好的作品通過協會的在線交易平台發布,提供給協會戰略聯盟的唱片公司、演藝經紀公司、各大音樂網站進行購買推廣。協會會將購買費用轉給著作權人。
(8)原創輕音樂市場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條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他人作品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錄像製作者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應當取得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制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一條錄音錄像製作者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同表演者訂立合同,並支付報酬。
第四十二條錄音錄像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享有許可他人復制、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並獲得報酬的權利;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該製品首次製作完成後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許可人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錄音錄像製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表演者許可,並支付報酬。
第四節 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
第四十三條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他人未發表的作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他人已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
第四十四條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已經出版的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參考資料:網路-音樂著作權
Ⅸ 原創音樂人怎樣推廣自己的作品比較有效
對於音樂市場而言,無論是選秀類綜藝還是競演類綜藝,緊靠翻唱,不能為音樂市專場屬提供持續的造血能力,只有回歸到原創本身,才能完成中國音樂的自我救贖。所以好的作品及為重要,然後再是選好合適的宣發平台,曲投投就不錯,你可以去網路一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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