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百度音樂下載高品質收費的錢給誰了
網路需要買到高品質音樂的版權,才可能會把下載鏈接給用戶,
版權費是給出品商的,出品商會把版權費進一步分成
❷ 音樂教材里的歌曲是否要向原作者交版權費
稿費一般是不需要的,但個別也有例外。詳細你要咨詢原作者,跟原作者聯系,看需不需要支付版權費,但一般是不需要的。
❸ 百度音樂下載收費問題,酷我音樂下載收費嗎酷狗音樂網站為什麼要執行付費下載
網路音樂下載不收費, 下載歌曲也是不收費的, 酷狗音樂網站為什麼要執行付費下載 可能是版權問題 要付費買版權 也可能是為了網站生存
❹ 現在百度音樂可以免費下載音樂了,他們不怕版權問題嗎
凡是在網路音樂中出現的音樂都已經和相關版權商獲得了版權。每年數百萬的使用費。
❺ 當音樂人把歌曲版權賣給音樂網站後,音樂下載收費是否需要徵求音樂人同意
「把歌曲版權賣給音樂網站」如果你說的是版權轉讓(注意是「版權轉讓」還是「版權許可使用」),那麼這首音樂版權中的所有財產性權利就與原作者無關了,不需音樂人同意~
❻ 百度音樂裡面因版權不能提供下載的音樂怎麼弄下來
操作步驟一:1.在網路音樂里點擊試聽那兩首曲子;2.從瀏覽器的菜單「內工具」欄里打開「容Internet選項」對話框; 3.點擊對話框里「刪除」旁邊的那個「設置」; 4.再點擊彈出來的對話框里的「查看文件」; 5.在最後彈出的文件夾(Temporary Internet Files)里找到mp3文件,然後復制粘貼就行了。
記得要在聽完那兩首歌後,刷新最後彈出的那個文件夾,最好是在文件夾中先點擊右鍵,在右鍵菜單中的「排列圖標」欄選擇「類型」,這樣所有文件將按類型排列,這樣就很容易找到MP3文件了。
操作步驟二:直接在C盤里找這個文件夾,步驟:C盤-Documents and Settings-Default User-Local Settings-Temporary Internet Files,由於這個文件夾通常都是隱藏的,你要在「文件夾選項」里的「查看」設置中的「隱藏文件或文件夾」欄目中,選擇「顯示所有文件和文件夾」,這樣才能看到。
「文件夾選項」可以在「我的電腦」菜單欄的「工具」里找到。
❼ 酷狗里可以免費下載的音樂可否用於視頻背景音樂,是否構成侵權(我會標注作者姓名和歌曲名稱,且不商用)
歌曲的著作權人依法對歌曲享有著作權,使用他人的歌曲作為背景音樂可能侵犯著作權的情形有很多,具體可以參照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四十八條的規定。但同時,也有一些不會構成侵權的情形,可以參照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法律規定】
可能侵權的情形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不構成侵權的情形
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第二十三條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結論:以上就是可能侵權的情形和不構成侵權的情形,可以根據法律規定自行規避。
❽ 不知道音樂版權費給誰
您好!音樂版權費歸音樂版權人所有,一般的,音樂版權人就是創作人本人,所以內也可以說歸創作人所有。
《著容作權法》第十一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❾ 下載音樂版權問題
音樂下載圖謀版權保護技術 免費午餐需買單
--------------------------------------------------------------------------------
2005年5月30日,由國家版權局、信息產業部共同制定的《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正式實施。《辦法》的出台填補了在網路信息傳播權行政保護方面規范的空白,但在網路數字版權保護問題泛濫的今天,《辦法》與普遍存在的版權問題的博弈結果又將如何?
如今,網上MP3音樂,視頻,歌曲都是隨手可得,而互聯網的興起給傳統版權保護帶來了太多棘手的問題,包括文字、音樂、數據、影視、圖例等所有能以數字化技術處理轉換的作品,都無一例外的遭遇「比特」空間的版權「免費化」阻擊。 甚至有人說,傳統版權在互聯網時空已經死亡。
MP3引發的音樂數字版權保護
網路數字版權尤其以MP3下載為頭號難題,MP3在線下載讓網民享有音樂的成本大大降低,重要的是,除了買MP3之外,你幾乎無需為此付費。當然是互聯網捧紅了MP3,因此MP3也日漸成為網上數字音樂的傳輸標准。然而,當你點擊「開始下載」的時候,你可能認為這樣的免費通道是理所當然的,更不會考慮過自己可能侵犯了他人的權益。
由於我國版權立法,尤其在網路傳輸環境下的立法滯後和公民法律觀念淡薄,MP3音樂網站的侵權現象普遍存在。據中央電視台報道,全國共有MP3音樂網站200多個,但與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簽訂使用合同的卻寥寥無幾。由於法制的不完善,作為錄音製品的製作者也很難把侵權者推上被告席。
然而,MP3下載引發的關於音樂數字版權的思考還沒有結束,更大的問題又來了。由於隨著手機技術的不斷進步,許多高端手機都可以通過USB介面與PC相連,直接將電腦中從互聯網上下載的手機鈴聲及音樂傳輸至手機中,從而手機用戶可以不通過移動運營商下載鈴聲,這時就出現了更數字音樂版權進一步延伸的保護問題。
以諾基亞、三星、索愛為首的幾大手機巨頭,紛紛劍指MP3,盯上了一直沒有被消費者正視的手機音樂功能,數字音樂不約而同地成為他們今年手機市場爭奪的另一個主旋律。這比之前將MP3下載到PC上更令人緊張。這意味著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使用數字音樂,但久拖未解的版權問題也就得到了「沿襲」。
現在,免費的午餐延續到手機上來,科技進步這把雙刃劍在滿足用戶音樂享受的需求時,也讓數字版權的擁有者頭疼不已。從手機鈴聲到手機MP3歌曲的播放乃至視頻電影的播放,將會出現無數的版權紛爭。從磁帶、CD、MP3播放機到現在的多媒體手機,可以說,技術進步本身應是無罪的。如果一味以版權保護為由而封殺技術的創新與進步,這也應該是人類的一大悲哀。因此從互聯網發展的第一天開始,這對矛盾就成為人們面對的最大問題。
產業鏈共建數字版權保護技術
那麼,這樣的免費大餐到底還能吃多久,有專家預言,未來絕對不可能像這樣「免費」到底的,該來的畢竟會來到。
在這場數字版權的商業大戰中,商家想出多種辦法,來保護自己的版權,從技術上來說,可以通過數字版權保護DRM來操作。微軟、惠普、時代華納等公司都在保護數字版權(DRM)的技術上投下了巨資。據預測,美國數字版權管理軟體市場在2008年的銷售收入將從2003年的3600萬美元提高到2.74億美元。
想用蘋果公司的iPod播放器來下載受版權保護的音樂,那你只有一個來源:蘋果的iTunes服務。iTunes的成功為唱片行業樹立了新的範例,音樂內容和網路的結合在美國已經讓iTunes有了超過1億美元的銷售額,所有唱片公司都在尋求和網路的合作機會,而巨大的收益已經讓唱片公司感覺到不能再忽視掉這部分「凈損失」。
作為來源於互聯網數字音樂的手機鈴聲及視頻同mp3是一樣的道理。通過產業鏈合作與行業自律,走軟硬結合的道路,手機或ipod都只是作為一種終端,手機與電腦相連,只是技術問題,甚至越方便越好。關鍵在於模式,而互聯網運營商與SP們現在正在積極和唱片公司合作,共同探討版權的問題。
在版權保護方面,運營商們一方面積極尋求合作授權,另一方面也在通過數字版權保護?DRM?技術讓這種合作更加穩固。唱片公司現在需要的是既安全又有親和力的數字版權技術,要保證用戶下載後不能隨意傳播,但可以用靈活的方式滿足用戶需求,例如允許用戶把某一首鈴聲推薦給他的朋友並為此付費。
技術、法律、自律三管齊下
這場互聯網技術革命性的互聯共享,將通過技術的改進、不斷的較量和適應,達到我們所希望看到的合理平衡,版權問題從長期看是無論如何都繞不過去的。5月30日,《辦法》的發布已經透露出了一些跡象。
法律保障不力的重要原因是網路版權立法滯後,「無法可依」,甚至「立法不當」。以前,文化部曾經發出《關於音像製品網上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禁止經營從網上下載的MP3音樂製品」。顯然,這是一種因噎廢食的行為,不能因為許多MP3音樂下載存在侵權行為,就杜絕MP3音樂在線服務的開展。作為行政執法機關只能順應科技的發展,加快立法步伐,對網上經營業務實行許可證制度,規范網上數字音樂經營活動,才能使數字音樂的在線服務朝著良性循環的方向發展。
《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作為我國第一部網路著作權行政管理規章,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責令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停止侵權行為,並追究責任。雖然這部規章並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監管依舊存在真空,但有關部門能夠負責的關注並面對互聯網著作權問題,這對建設健康的網路秩序及保護數字版權無疑具有積極的意義。(曹增光)
據中國經濟時報
音樂搜索遭遇版權問題 下載收費有望成新模式 TOM科技訊(文/李立宏) 近日,作為國內第一例因為互聯網搜索引擎而產生的音樂傳播侵權訴訟案件,上海步升音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訴網路侵犯音樂著作權案一審結果引發了諸多爭論。
9月21日下午,中國互聯網協會網路版權聯盟在京舉行「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與行業發展論壇」,網路、中搜、TOM、新浪、搜狐、MSN、天網搜索以及中國網通、中國聯通、中國鐵通以及環球、百代、華納、索尼、BMG等20餘家單位代表參加,專門就網路版權話題進行了一場大討論。
網路現象拷問互聯網搜索行業
據了解,一直以來,對於互聯網音樂搜索服務,無論是技術、法律層面都沒有明確的限制或規定。而國內外關於互聯網音樂版權的問題一直停留在討論層面,並未達成共識。
針對步升訴網路mp3搜索侵權案一審判決解決結果,網路副總裁梁冬說,「搜索引擎只是提供搜索服務,並不提供下載服務。如果說網路有什麼錯,可能就是因為網路的速度太快。」
❿ 聽說百度音樂下載開始收費了,是真的嗎如果是,給我推薦幾個免費的網站。
各大音樂網站今後都有收費的趨勢,但是這個事情目前來看還比較難,收費模式也不明了
當然也要有點版權意識,珍重別人勞動成果,不要一味只要免費的(盜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