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日本最早侵佔的中國領土
琉球
(中國明清時期,東南亞許多國家,朝鮮半島都是中國變相的自治殖民地,中國史他們的宗主國,猶如中國是周王朝,東南亞,朝鮮半島及中國境內邊疆少數民族政權以及琉球等猶如各個諸侯國。琉球也是操中國語言,書寫中國漢字,行中國禮儀。當時算是中國的附屬國。附屬國向北京政府進貢,相當於地方向中央納稅。琉球和朝鮮差不多,只是朝鮮和中國近。但是朝鮮有中國禮儀的遺風。琉球,我認為和台灣一樣,是中國移民的後裔。信奉北京政府的權威。
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王國屬於日本的「內藩」,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不承認中國自1372年起對琉球的宗主國地位,正式侵佔琉球。
1873年,日本兵臨琉球,廢除國王,另立傀儡。
1875年,日本得寸進尺,日軍大舉開入琉球,強迫琉球國王停止向清王朝朝貢。禁止琉球接受大清冊封,廢除中國年號,改為明治年號。
1879年3月30日,日本將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流放到東京,置琉球為沖繩縣。琉球國滅亡。同年,日本正式宣布吞並琉球群島,派知事取代原來的琉球王,並把這里命名為沖繩,但並不表示琉球主權就屬於日本。曾為宗主國的中國從未在國際法上承認日本竊取琉球主權的合法性,當時認為對琉球擁有主權的清朝政府也從未簽署日本強占琉球的條約。 這個史實在琉球音樂發展史中也有體現:據施詠研究,「音樂的御座樂,是歷史上伴隨著琉球入貢、慶賀、謝恩與中國冊封使團遣琉等政治互往活動的過程中,由中國傳播到琉球的音樂。後來變成了琉球王國的宮廷儀式音樂,因在室內坐著為王公貴族演奏,故名「御座樂」。它包括用樂器合奏的「樂」與加入歌唱的「唱曲」,作為琉球國王招待賓客的一種禮儀音樂,主要在款待中國冊封使、江戶朝貢等場合演奏。1879年,隨著廢藩置縣、琉球王朝的消亡,御座樂就此失傳,亦無樂譜存留。」
●後琉球王國時代
三山時代的琉球國 1879年,(明治12年)日本天皇政府推行「廢藩設縣」,在琉球強行搞了個所謂的「琉球處分」,把琉球一分為二:北為日本領土,改為「沖繩縣」,南為大清領土,並企圖硬逼中國承認。當時琉球王尚泰派使臣到北京朝廷哭訴,懇求大清保護屬國。中日就琉球問題開始談判,中方提出把琉球群島分成三部分:接近日本方向的奄美大島為日本領土,琉球本島及其附近島嶼作為一個獨立的琉球王國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日本方面建議把琉球劃分成兩部分:琉球本島及其北方島嶼作為是日本的領土,而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談判中沒有涉及釣魚台群島歸屬)。在這里,實際的結果是:由於清廷一部分大臣的堅持,和琉球人的請求,清廷始終未與日本簽訂此條約(即使按照此條約,南部琉球仍要畫為大清領土),也就是從未承認日本擁有琉球的主權。
1880年9月,中方在談判中最後妥協,擬定了《琉球專約擬稿》,以日本提出的方式把琉球劃分成兩部分。然而清朝皇帝拒絕同意這一不平等條約,並且指示了中方代表與日本繼續協商。日本方面然後離開,協商破裂。而由於以後清朝的日益衰弱,日本乾脆裝聾作啞,將南部琉球完全吞並了。
1882年駐天津領事竹添進一郎與清政府恢復談判琉球問題,但是沒有達成協議。琉球問題一直拖延至甲午戰爭。
1894年—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後,中國作為戰敗國割讓台灣、澎湖,在琉球群島問題上就更沒有發言權。從此琉球群島屬於一個國家和中國的藩屬這一事實開始被人遺忘。
1898年,日本強迫琉球人服兵役。
1901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去世。
1916年,全沖繩教師大會要求沖繩教師用污辱的手段懲罰在學校說琉球語的學生。
1943年,由美、英、中、蘇四國首腦參加的開羅會議約定由中美共同託管琉球群島,由於中國受內戰的影響,當時的國民政府無力派兵駐守,致使中國再度喪失收復琉球的最佳時機。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美國進攻琉球三山本島,日本士兵強迫琉球人跳崖或引爆炸彈自殺,或乾脆被打死以減少山洞中缺少食物的壓力,又或因為說琉球語而被認為是間諜慘遭殺害。這次戰爭使琉球人口減少四分之一。
1945年—1972年,美國佔領時期,美國在琉球實行異化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美國佔領琉球的態度是認為該群島屬於美國非法侵佔的領土。
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和原屬於中國的釣魚台群島交給美國託管。
1951年,美日在沒有中國代表參與的情況下收受日本的三億美圓及一些骯臟的交易(允許美軍無償使用那霸基地;為美軍提供後勤保障;設立尉安所為駐日美軍提供性服務等等)獲得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把琉球群島連同釣魚台群島的「施政權」轉給日本。但這遭到土地的主人琉球人的群起反對,他們「聚哭於鬧市」,曾數度組團到台北向蔣介石哭訴、陳情,代表團用中文漢語懇請蔣總統看在同是「一家人」的份上,在聯合國仗義執言,准許琉球獨立或並入中國版圖。但當時的蔣介石有求於美國,也迫於美國的壓力,對於琉球歸屬問題,窩囊的蔣介石並沒有據理力爭;但,中國台灣當局,至今在法律上,仍然不承認琉球群島(含釣魚群島)的領土主權屬於日本國所有。
1972年,美國正式向日本移交琉球群島的施政權。日本才正式對琉球群島實施統治,繼續實行同化政策。現在,琉球群島上的居民雖然是日本公民,但是長期受到中國文化的影響,風俗習慣與日本文化有明顯不同。琉球群島現在仍然是日本47個地方自治實體中經濟最落後的地方。
1995年,琉球人為抗議女童遭到美軍輪奸,沖繩曾舉行過一次有約8.5萬人參加的大規模反美反日遊行示威集會,要求琉球脫離日本的統治和美軍撤出琉球。
2007年9月29日,11萬琉球人在沖繩縣在宜野灣市海濱公園召開縣全民大會,抗議日本文部科學省在教科書審核意見中刪除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日軍強迫沖繩居民「集體自殺」的記述。由縣議會和家長教師聯合會等組成的大會執委通過了一項決議,要求撤回審核意見並恢復原樣。大會執委表示:「軍隊對集體自殺的干預很明顯,刪除這一記述是對歷史事實的歪曲」。
『貳』 2015 深圳大學 研究生 音樂 考試 內容
學科名稱
培養方向
(二級學科)
研究內容
指導教師
音樂與舞蹈學
音樂創作與理論研究
現代傳媒音樂研究與實踐;作曲理論
音樂表演藝術與理論研究
聲樂藝術表演與理論研究;器樂藝術表演與理論研究方向(器樂門類詳詢0755-26536309)
舞蹈編導與實踐研究
學科與研究內容:
本學科研究旨在對音樂、舞蹈藝術本體進行較高層次的學術探索和理論研究;在藝術創作過程中具有較高層面的藝術思維和知性理念,具有創新性、開拓性、時代性的創作能力;從哲學層面掌握音樂、舞蹈藝術的文化學理念和創作思維方式。
三、學習年限
本學科學制三年。研究生應該在規定的學制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課程和學位論文,修滿學分,按期畢業。經研究生本人申請、學院同意、研究生院(籌)批准,可延長學習年限,但學習年限最長不超過五年。研究生在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申請提前半年或一年畢業,但在學年限不得低於2年。
碩士研究生課程學習與學位(畢業)論文的時間比例一般為1:1。
四、培養方式
(一)實行導師負責制,與指導小組集體培養相結合,課程學習和科學研究相結合。
(二)研究生應完成個人培養計劃所列的課程學習任務,承擔導師安排的科研工作,完成學位論文。
(三)研究生在課程學習結束後進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參照《深圳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篩選辦法》執行。
(四)跨學科、專業或以同等學力錄取的研究生原則上應補修本學科、專業本科的主幹課程,由導師在制定個人培養計劃時予以確定。
(五)(根據學科特點可增加其他方面的內容)
五、個人培養計劃
第一學期結束前,指導教師與所指導研究生根據培養方案要求,共同擬訂並提交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個人培養計劃紙質文檔由學院保存,電子文檔上傳至研究生院(籌)。
六、課程設置與學分
課程學習應修總學分不少於32學分(理學專業為35學分),學位課程21學分
類別
課程名稱
學分
學時
講授形式
考核
方試
要求
政治理論課
(3學分)
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文科)
1
18
講授
考試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
2
36
講授
考試
外語
6學分
基礎
外語
英語(一)
2
160
講授
考試
英語(二)
3
專業外語
1
40
講授
考試
專業學位課
基礎理論課
6學分
藝術符號學
3
60
講授
考試
比較文化學
3
60
講授
考試
專業課
(五選二)
6學分
音樂學導論
2
40
講授
考試
音樂形態分析與比較研究
3
60
講授
考試
舞蹈編導理論與技法研究
3
60
講授
考試
舞蹈創作與實踐教育研究方法
3
60
講授
考試
舞蹈創作思想與前沿熱點研究
3
60
講授
考試
非學位課程(不少於11學分)
方向性選修課(現代傳媒音樂研究與實踐)
現代傳媒音樂研究
2
40
講授
考試
音樂軟體編配技法與後期製作
2
40
講授/實踐
考試
多媒體音樂策劃與應用
2
40
講授/實踐
考試
方向性選修課(作曲理論)
多聲藝術發展史研究
2
40
講授
考試
多聲音樂的變異研究
2
40
講授
考試
當代配器藝術
2
40
講授
考試
方向性選修課(聲樂藝術表演與理論研究)
聲樂表演藝術研究
2
40
講授/實踐
考試
聲樂文獻研讀
2
40
講授
考試
聲樂教學與理論研究
2
40
講授
考試
方向性選修課(鋼琴藝術表演與理論研究)
鋼琴表演藝術研究
2
40
講授/實踐
考試
鋼琴音樂文化研究
2
40
講授
考試
鋼琴文獻研讀
2
40
講授
考試
中國民族音樂形態學研究
2
40
講授
考試
世界音樂文化分析與比較
2
40
講授
考試
現代外國鋼琴音樂分析
2
40
講授
考試
經典音樂分析導論
2
40
講授
考試
鋼琴教材專題研究
2
40
講授
考試
鋼琴演奏與教學藝術研究
2
40
講授
考試
中外歌劇作品賞析
2
40
講授
考試
中外藝術歌曲作品鑒賞
2
40
講授
考試
舞蹈教育與教學法研究
2
40
講授
考試
舞蹈訓練方式對比研究
2
40
講授
考試
中國現當代舞劇發展史
3
60
講授
考試
大型文藝晚會策劃與編導
2
40
講授
考試
舞蹈創作心理
2
40
講授
考試
舞蹈藝術與傳統文化
2
40
講授
考試
補修課程
……
考查
通過
(3學分)
必修環節
學術講座
2
登記滿10次
考查
通過
文獻閱讀(開題報告)
1
考查
教學或社會實踐
考查
七、課程免修
研究生通過自學或其它學習途徑已掌握了本門課程的基本內容並達到其基本要求,經本人申請,任課教師同意,院、校兩級批准後可免修,但需參加該門課程結束時的考試或在課程開始前單獨組織的免修考試,通過考試可獲得學分。
八、 考核方式
(一)課程學習和各必修環節,均需按培養方案規定的教學要求進行成績考核,經考核通過才能取得規定的學分。
(二)考核分考試和考查兩種。除必修環節和補修課程進行考查外,其他課程一律進行考試。
(三)考試成績按百分制或等級制評定,考查科目按通過、不通過兩級記分制評定。
(四)考試課程成績要求60分以上(含60分)可獲得學分,考查課程通過者可獲得學分。學位課程各科成績平均達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申請學位。
(五)考試可以採用閉卷、開卷或課程論文等方式,如採用其它方式須經學院主管領導同意並做好考核記錄。
(六)必修環節中,開題報告通過獲得文獻閱讀學分;研究生參加學術講座並填寫《學術講座登記表》,導師簽名確認後獲得學術講座學分;教學實踐或社會實踐由導師進行考核,不計學分。必修環節不通過者不能申請論文答辯。
(七)學位(畢業)論文答辯成績按通過、不通過記錄。
九、 學位論文(由學術論文和藝術作品呈現兩部分組成)
1、學術論文:(以表演為主的方向佔40%,以理論為主的方向佔60%)
研究生通過中期考核可進入學位(畢業)論文階段。進入學位(畢業)論文階段的研究生首先進行開題,撰寫開題報告,內容包括文獻閱讀,學位論文選題、科研調查、研究方法、實驗手段、理論分析、論文工作計劃等。開題報告向研究生指導小組提交,經學院批准,由各培養單位存檔。凡首次開題未通過者,應於一個月內重新選題並再次組織開題,仍未通過者應終止學習,按退學處理。研究生的學位(畢業)論文應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論文撰寫要求詳見《深圳大學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細則》。有關學位(畢業)論文的學術規范問題由研究生本人承諾,導師負責。
2、藝術作品呈現:((以表演為主的方向佔60%,以理論為主的方向佔40%))
要求撰寫並提交藝術作品呈現的設計報告,內容包括藝術呈現的方式、藝術作品的選題與設計、呈現形態與方法、表現的手段、理論分析等。藝術作品呈現的設計報告提交給研究生指導小組,呈現的藝術作品要求達到符合國家規定的研究生水準,經學院批准,由各培養單位存檔。凡首次設計報告未通過者,應於一個月內重新選題並再次組織設計報告的答辯,仍未通過者應終止學習,按退學處理。(根據學科特點,可增加其他方面關於學位論文撰寫的要求)
十、畢業與學位申請
研究生按培養方案和個人培養計劃要求,修滿規定學分,通過論文答辯,准予畢業,並根據《深圳大學學位條例實施辦法》申請學位。
(根據學科特點,各學科經充分討論,可增加其他方面關於論文答辯、畢業、申請學位的更高要求,例如是否組織預答辯,是否要求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等等)
十一、 推薦閱讀文獻
期刊
(選讀)
《人民音樂》
《音樂研究》
《中國音樂學》
《中國音樂》
《中國音樂教育》
《中小學音樂教育》
《黃鍾》(武漢音樂學院學報)
《音樂與表演》(南京藝術學院學報)
《交響》(西安音樂學院學報)
《音樂藝術》(上海音樂學院學報)
《中央音樂學院學報》
《樂府新聲》(沈陽音樂學院學報)
《音樂探索》(四川音樂學院學報)
《天籟》(天津音樂學院學報)
《星海音樂學院學報》
《藝術教育》
《鋼琴藝術》
學術著作(必讀:現代傳媒音樂研究與實踐方向)
《MIDI:A comprehensive introction》Joseph Rothstein
《Computers and Musical Style》David Cope
《Music Processing》Goffredo Haus
《Making Music: The Guide to Writing, Performing & Recording》George Martin
《Sound Recording For Musician》Borwick John
《Music Ecation for the New Millennium》David K Lines
《Computer Music Synthesis》 Denny Lin
《Digital Sound Prodessing for Music and Multimedia (Music Technology)》Ross Kirk and Andy Hunt
《Computer Sound Synthesis for the Electronic Musician》Eardo Reck Miranda
《Sound and Recording: An Introction》Francis Rumsey and Tim McCormick
《大眾傳播模式論》斯文. 溫德爾、丹尼斯 麥奎爾著
《電腦音樂系統與多媒體音樂製作》谷勇
《21世紀現代音樂教育》谷勇
《從中心到相對:電視音樂傳播價值論》何小兵
學術著作
(必讀:聲樂方向)
尚家驤:《歐洲聲樂發展史》,華樂出版社,2003年第1版。
石唯正:《聲樂學基礎》,人民音樂出版社,2002年第1版。
[意]P、M、馬臘費奧迪:《卡魯索的發聲方法》,人民音樂出版社,2000年第1版。
范曉峰:《聲樂美學導論》,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 ,2004年第1版。
李晉瑋 李晉瑗:《沈湘聲樂教學藝術》,華樂出版社,2003年第1版。
李維渤:《西洋聲樂發展史概略》,世界圖書出版公司,1999年第1版。
劉大魏:《聲樂藝術論》,學苑出版社,2000年第1版。
雷禮:《歌唱語言的訓練與表達》,上海音樂出版社,2004年第1版。
徐行效:《聲樂心理學》,科學出版社,2003年第1版。
管謹義:《西方聲樂藝術史》,人民音樂出版社,2005年第1版。
劉慶蘇:《音樂戲劇藝術—歌劇》,敦煌文藝出版社,2000年第1版。
[美]弗.蘭皮爾蒂,李維渤譯:《嗓音遺訓》,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2005年第1版。
田玉斌:《談美聲歌唱藝術》,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版。
學術著作
(必讀:作曲理論方向)
《音樂的分析與創作》(上,下),楊儒懷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曲式與作品分析》,吳祖強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音樂分析與創作導論》,李貞華著,香港天馬圖書的限公司出版社
《音樂作品分析》,(蘇)勃·阿拉波夫著,中央音樂學院編譯室譯
《和聲學學術報告會論文匯編》(論文集),和聲學會學術報告會辦公室編
《交響音樂分析》,(英)唐·弗·托維著,陳登頤譯,人民音樂出版社
《音樂句法結構分析》,谷成志著,華樂出版社
《自由作曲》,(奧)海因里希·申克著,陳世賓譯,人民音樂出版社
《音樂分析》,(美)約翰·懷特著,張洪模譯,上海文藝出版社
《作曲技法》(1-3卷),(德)保羅·興德米特著,羅忠鎔譯,人民音樂出版
《曲式及其演進》,(英)麥克菲遜著,陳洪等譯,人民音樂出版
《申克音樂分析理論概要》,於蘇賢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興德米特和聲理論的實際運用》,秦西炫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二十世紀作曲技法》,(美)黎翁大林著,歐康譯,(台北)全音樂譜出版社
《序列音樂寫作基礎》,鄭英烈著,上海音樂出版社
《20世紀音樂的素材與技法》 (美)庫斯特卡著,宋瑾譯,人民音樂出版社
《十二音序列》,王震亞著,人民音樂出版社
《二十世紀的音樂語言》,(美)馬逵斯著,蔡松琦譯,人民音樂出版社
《和聲藝術發展史》,吳世楷著,上海音樂出版社
學術著作
(必讀:鋼琴音樂文化方向)
[美]科爾比著,劉小龍等譯,鋼琴音樂簡史,人民音樂出版社,2010出版
張式谷,西方鋼琴音樂概論,人民音樂出版社2006年出版
周薇,西方鋼琴藝術史,上海音樂出版社2003年出版
卞萌,中國鋼琴文化之形成與發展,華樂出版社1996出版
華明玲,中國風格鋼琴音樂導論,四川大學出版社2009年出版王昌逵,中國鋼琴音樂文化,光明日報出版社2010出版
蔣菁.管建華.錢茸,中國音樂文化大觀,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出版
梁茂春,中國當代音樂1949-1986,北京廣播學院出版社1993出版
居其宏,新中國音樂史,湖南美術出版社2002出版
汪毓和,中國近現代音樂史,人民音樂出版社2002出版
於語和主編,近代中西文化交流史論,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出版
張前、王次炤,音樂美學基礎,人民音樂出版社2004年出版
修海林、羅小平著,音樂美學通論,上海音樂出版社1999年出版
羅小平,音樂心理學,三環出版社1989年出版
施詠,中國人音樂審美心理概論,上海音樂出版社2008出版
汪鳳炎、鄭紅,中國文化心理學,暨南大學出版社2005出版
樊禾心,鋼琴教學論,上海音樂出版社2007年出版
司徒璧春,鋼琴教學法,西南師大出版社2007年出版
迪安.艾爾德著,葉俊松譯,鋼琴家論演奏,人民音樂出版社,1992出版
童道錦主編,中國著名作曲家鋼琴作品選,上海音樂出版社2010出 版(第一輯套裝版
陳培勛、儲望華、黃虎威、崔世光、黃安倫、杜鳴心、桑桐、郭志洪、朱踐耳、倪洪進鋼琴作品選十本書
學術著作(必讀:舞蹈編導與實踐研究方向)
《舞蹈編導教學》,於平選編,北京舞蹈學院(參考資料)
《中國舞蹈編導教程》,孫天路,高等教育出版社
《大型晚會編導藝術》呂藝生,北京舞蹈學院(參考資料)
《中國雙人舞編導教程》,張建民,上海音樂出版社
《舞蹈創編法》,卡琳娜.伐娜著,鄭慧慧譯,上海音樂出版社
《舞蹈編導概論》,李仁順,文化藝術出版社
《舞蹈寫作教程》,於平,中國戲劇出版社
《舞蹈創作法》,江口隆哉著,金秋譯,學苑出版社
《舞蹈創作藝術》,多麗絲.韓芙莉,江東譯中國舞蹈出版社
《舞蹈藝術概論》,隆蔭培、徐爾充,上海音樂出版社
《舞蹈創作心理學》,胡爾岩中國戲劇出版社
《中外舞蹈思想概論》,於平,人民音樂出版社
《藝術學教程》——藝術思想論,祝小蘋,人民音樂出版社
《舞蹈教育學》呂藝生,上海音樂出版社
《傳統舞蹈與現代舞蹈》,於平、馮雙白、劉青弋、江東,北京舞蹈學院(內部教材)
《舞蹈概論》,約翰..馬丁,歐建平譯,台灣洪葉文化出版社
《中國當代舞劇發展史》,於平,人民音樂出版社
《中國現當代舞史》,馮雙白,北京舞蹈學院
《世界藝術史-舞蹈卷》,歐建平,東方出版社
《舞蹈形態學》,於平,北京舞蹈學院
《無聲的言說》——舞蹈身體語言解讀,劉健,民族出版社
《中國區域性少數民族民俗舞蹈》,金秋,民族出版社
《當代西方舞蹈美學》 傑伊.里曼 歐建平、寧玲譯 光明日報出版社
《中外舞蹈作品賞析》 劉青弋 上海音樂出版社
《舞蹈欣賞》 金秋 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外舞劇作品分析與欣賞》 肖蘇華 上海音樂出版社
『叄』 琉球國歷史
琉球王國(琉球語:琉球國/ルーチューククRūchū kuku)是曾存在於琉球群島的封建政權名,最初是指在琉球群島建立的山南、中山、山北三個國家。1429年,三國統一為琉球王國。
琉球王國位於中國台灣島和日本九州島之間,蜿蜒1000公里,總面積3600平方公里。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東北亞和東南亞貿易的中轉站著稱,貿易發達,號稱「萬國津梁」。
1372年,琉球諸國成為中國明王朝的藩屬國。1429年,統一後的琉球王國仍一直與中國保持著宗藩關系。明亡後,琉球繼續向清政府朝貢。1663年,琉球正式被清王朝冊封,從此琉球使用清朝年號,向清朝納貢,歷代琉球王都向中國皇帝請求冊封,從未間斷。
1609年,日本薩摩藩率兵侵佔琉球,逼迫琉球向日本進貢。琉球王國形成「兩屬」狀態,後逐漸被薩摩藩實際控制,成為薩摩藩的附庸。1872年,日本政府借明治天皇親政之機,削琉球國號設為「琉球藩」。1875年7月,日本強令琉球王國停止對清政府的朝貢,並改用日本年號。1879年日本宣布琉球廢藩置縣,完成所謂的「琉球處分」,將琉球強行並入日本,設「沖繩」縣,琉球王國覆亡。
(3)施詠中國音樂史擴展閱讀:
日本強占琉球:
1879年3月,日本向琉球秘密派出軍警採取突然行動,在首里城發布強逼琉球國交出政權的命令。4月4日,日本悍然宣布「廢琉置縣」,即將琉球國改為沖繩縣。隨即大肆搶掠中琉往來的文書、文物和寶印,以及琉球國政府檔案,企圖徹底抹掉琉球國的存在,銷毀所有歷史見證。
4月30日,日本將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流放到東京,讓其無法繼續號召和領導琉球國人進行反抗。但琉球國仍在拚死抗爭,有琉球國民毅然遠赴中國發出對日本侵略者的血淚控訴,陳情通事林世功還在北京自殺殉國,請求中國出兵將琉球從日本的魔爪下拯救出來。
可惜,清政府已自顧不暇,只能眼睜睜看著「自為一國」的琉球被日本生生吞並。「夢里不知身是客」,「故國不堪回首月明中」。李後主這些悲愴的詞句,恰是琉球國王尚泰此時憂郁苦悶心情的寫照。
此後,日本人一邊籌劃發動對中國的戰爭,一邊在琉球問題的協商中虛與委蛇。就這樣一直拖延至甲午戰爭爆發,大清國被迫簽訂《馬關條約 》,拱手割讓台灣、澎湖,自然對琉球國的存亡也喪失了發言權,只能聽任日本人為所欲為。即使如此,琉球人和中國人仍保持了弱者的倔強,雖然強盜的搶劫已是既成事實,但也絕不承認這種搶劫的合法性。
被關押的琉球國王尚泰,直到1901年去世,也沒有放棄維護琉球國主權的要求。1916年,還有琉球青少年堅持用琉球的語言進行對話,堅持即使亡國也不能滅種。
1919年,時任中華民國大總統的徐世昌,在組織整理編輯《 晚晴移詩總匯 》時,仍然將琉球國民的詩作收在「屬國」一卷中。
1925年,著名詩人聞一多發表《 七子之歌 》,將被帝國主義列強霸佔的澳門、香港、台灣、威海衛、廣州灣、九龍、旅順大連七地,比作暫時離開母親懷抱的7個兒子,哭訴著被強盜欺侮蹂躪的痛苦。他在「台灣」一節里寫進琉球:「我們是東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灣。」
『肆』 琉球共和國的歷史
1372年,明朝太祖朱元璋對中山王察度發布詔諭。山北、中山、山南三王向明政府朝貢。琉球成為明王朝的藩屬。
1392年,朱元璋命來自中國福建的三十六姓善於造船航海的技術者移居琉球。
1416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北山。
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南山,形成統一的琉球王國(第一尚氏王朝)。根據琉球與明王朝的藩屬關系,琉球每一代國王都需要接受來自明王朝的冊封。
1470年,第一尚氏王朝滅亡,尚圓(尚円)建立第二尚氏王朝,並接受來自明王朝的冊封。
1400年—1550年,琉球王國的黃金時代,高度發達的商業,與中國、朝鮮、東南亞和日本進行貿易。
15世紀—16世紀,大量倭寇海盜騷擾琉球群島。
1609年(萬曆三十七年),日本的德川家康繼承豐臣秀吉對外擴張的政策,派鄰近琉球王國的鹿兒島薩摩藩島津家九率領三千士兵侵略琉球,俘虜琉球王。 1654年,琉球王遣使臣到中國請求冊封。清朝順治帝封琉球王為尚質王,琉球成為清王朝的藩屬。
1752年西方人繪制早期的北中海海圖,包括釣魚台群島、琉球群島在內。描述中國的海域圖集中繪制了琉球群島和釣魚台群島,海上活動從台灣出發經過釣魚台群島最後到達琉球群島和全部過程,中間的線路從基隆到達琉球群島。早在一七七五年,外國人已經清楚釣魚台是從台灣到琉球三山的必經水路。
1853年5月,美國海軍准將佩里(Matthew C. Perry)的艦隊到達琉球。
1854年3月,佩里與日本簽訂《神奈川條約》。佩里要求日本開放琉球的那霸港口,日方表示琉球是個遙遠的國家,日方無權決定其港口開放權。
1854年7月11日,佩里與日本談判結束後,趕回琉球與琉球國政府談判,最後以中、英兩種文字正式簽訂條約開放那霸港口。
1866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繼位。 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王國屬於日本的「內藩」,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不承認中國自1372年起對琉球的宗主國地位,正式侵佔琉球。
1873年,日本兵臨琉球,廢除國王,另立傀儡。
1875年,日本得寸進尺,日軍大舉開入琉球,強迫琉球國王停止向清王朝朝貢。禁止琉球接受大清冊封,廢除中國年號,改為明治年號。
1879年3月30日,日本將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流放到東京,置琉球為沖繩縣。琉球國滅亡。同年,日本正式宣布吞並琉球群島,派知事取代原來的琉球王,並把這里命名為沖繩,但並不表示琉球主權就屬於日本。曾為宗主國的中國從未在國際法上承認日本竊取琉球主權的合法性,當時認為對琉球擁有主權的清朝政府也從未簽署日本強占琉球的條約。 這個史實在琉球音樂發展史中也有體現:據施詠研究,「音樂的御座樂,是歷史上伴隨著琉球入貢、慶賀、謝恩與中國冊封使團遣琉等政治互往活動的過程中,由中國傳播到琉球的音樂。後來變成了琉球王國的宮廷儀式音樂,因在室內坐著為王公貴族演奏,故名「御座樂」。它包括用樂器合奏的「樂」與加入歌唱的「唱曲」,作為琉球國王招待賓客的一種禮儀音樂,主要在款待中國冊封使、江戶朝貢等場合演奏。1879年,隨著廢藩置縣、琉球王朝的消亡,御座樂就此失傳,亦無樂譜存留。」 1879年,(明治12年)日本天皇政府推行「廢藩設縣」,在琉球強行搞了個所謂的「琉球處分」,把琉球一分為二:北為日本領土,改為「沖繩縣」,南為大清領土,並企圖硬逼中國承認。當時琉球王尚泰派使臣到北京朝廷哭訴,懇求大清保護屬國。中日就琉球問題開始談判,中方提出把琉球群島分成三部分:接近日本方向的奄美大島為日本領土,琉球本島及其附近島嶼作為一個獨立的琉球王國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日本方面建議把琉球劃分成兩部分:琉球本島及其北方島嶼作為是日本的領土,而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談判中沒有涉及釣魚台群島歸屬)。在這里,實際的結果是:由於清廷一部分大臣的堅持,和琉球人的請求,清廷始終未與日本簽訂此條約(即使按照此條約,南部琉球仍要畫為大清領土),也就是從未承認日本擁有琉球的主權。
1880年9月,中方在談判中最後妥協,擬定了《琉球專約擬稿》,以日本提出的方式把琉球劃分成兩部分。然而清朝皇帝拒絕同意這一不平等條約,並且指示了中方代表與日本繼續協商。日本方面然後離開,協商破裂。而由於以後清朝的日益衰弱,日本乾脆裝聾作啞,將南部琉球完全吞並了。
1882年駐天津領事竹添進一郎與清政府恢復談判琉球問題,但是沒有達成協議。琉球問題一直拖延至甲午戰爭。
1894年—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後,中國作為戰敗國割讓台灣、澎湖,在琉球群島問題上就更沒有發言權。從此琉球群島屬於一個國家和中國的藩屬這一事實開始被人遺忘。
1898年,日本強迫琉球人服兵役。
1901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去世。
1916年,全沖繩教師大會要求沖繩教師用污辱的手段懲罰在學校說琉球語的學生。
1943年,由美、英、中、蘇四國首腦參加的開羅會議約定由中美共同託管琉球群島,由於中國受內戰的影響,當時的國民政府無力派兵駐守,致使中國再度喪失收復琉球的最佳時機。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美國進攻琉球三山本島,日本士兵強迫琉球人跳崖或引爆炸彈自殺,或乾脆被打死以減少山洞中缺少食物的壓力,又或因為說琉球語而被認為是間諜慘遭殺害。這次戰爭使琉球人口減少四分之一。
1945年—1972年,美國佔領時期,美國在琉球實行異化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美國佔領琉球的態度是認為該群島屬於美國非法侵佔的領土。
1947年4月,聯合國通過《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和原屬於中國的釣魚台群島交給美國託管。
1951年,美日在沒有中國代表參與的情況下收受日本的三億美圓及一些骯臟的交易(允許美軍無償使用那霸基地;為美軍提供後勤保障;設立尉安所為駐日美軍提供性服務等等)獲得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把琉球群島連同釣魚台群島的「施政權」轉給日本。但這遭到土地的主人琉球人的群起反對,他們「聚哭於鬧市」,曾數度組團到台北向蔣介石哭訴、陳情,代表團用中文漢語懇請蔣總統看在同是「一家人」的份上,在聯合國仗義執言,准許琉球獨立或並入中國版圖。但當時的蔣介石有求於美國,也迫於美國的壓力,對於琉球歸屬問題,窩囊的蔣介石並沒有據理力爭;但,中國台灣當局,至今在法律上,仍然不承認琉球群島(含釣魚群島)的領土主權屬於日本國所有。
1972年,美國正式向日本移交琉球群島的施政權。日本才正式對琉球群島實施統治,繼續實行同化政策。現在,琉球群島上的居民雖然是日本公民,但是長期受到中國文化的影響,風俗習慣與日本文化有明顯不同。琉球群島現在仍然是日本47個地方自治實體中經濟最落後的地方。
1995年,琉球人為抗議女童遭到美軍輪奸,沖繩曾舉行過一次有約8.5萬人參加的大規模反美反日遊行示威集會,要求琉球脫離日本的統治和美軍撤出琉球。
2007年9月29日,11萬琉球人在沖繩縣在宜野灣市海濱公園召開縣全民大會,抗議日本文部科學省在教科書審核意見中刪除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日軍強迫沖繩居民「集體自殺」的記述。由縣議會和家長教師聯合會等組成的大會執委通過了一項決議,要求撤回審核意見並恢復原樣。大會執委表示:「軍隊對集體自殺的干預很明顯,刪除這一記述是對歷史事實的歪曲」。
土地上,會不會回想起歷史並不十分久遠的那一幕滅人國家社稷的暴行?會有什麼樣的感想?
『伍』 大學中音樂學院全日制藝術碩士所開設的課程有哪些
不同的學校開不同的課程···
但是大概有這么幾種:
-------------------- 音樂學概論 --------------------
課程編號:1072001 課程類別:專業基礎課
課程名稱:音樂學概論 英文譯名:Musicology Generality
學 時:60學時 學 分:3學分
開課學期:2 開課形式:研討班
考核形式:論文、調查報告 適用學科:音樂教育
授課單位及教師梯隊:音樂學院,施詠。
內容簡介:
介紹音樂學學科在整個學科分類體系中的位置、性質、特點及其研究方法、發展簡史,音樂學各分支學科的定義、研究范疇、研究方法、歷史、現狀與發展新動向。使得研究生對音樂學各分支學科的學科理論有一個較為全面的理解,有助於在學習和研究中加強學科綜合的意識與能力。
參考書目(文獻):
1.王耀華、喬建中:《音樂學概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2.俞人豪:《音樂學概論》,人民音樂出版社,1997年版。
3.周青青,等:《音樂學的歷史與現狀》,人民音樂出版社,2003年版。
-------------------- 音樂美學 --------------------
課程編號:1072002 課程類別:專業方向選修課
課程名稱:音樂美學 英文譯名:Chinese Music Aesthetics
學 時:60學時 學 分:3學分
開課學期:2 開課形式:研討班
考核形式:考試 適用學科:音樂教育
授課單位及教師梯隊:音樂學院,施詠。
內容簡介:
《音樂美學》是高師音樂專業的一門重要的專業課,是音樂學的一個部門,是以研究音樂藝術的美學規律為宗旨的一門基礎性的理論學科。它特別把音樂的本質和特徵,音樂的形式和內容,音樂的創作、表演與欣賞,音樂的功能,音樂的美與審美作為自己的研究對象。使學生初步了解音樂美學的發展梗概,能夠從美學與藝術哲學的高度,對音樂藝術進行總體基本規律的研究,建立系統化、理論化的音樂觀。
主要教材:
1.張前:《音樂美學》,人民音樂出版社,1992年版。
2.施詠:《基本樂理的文化視野》,西南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參考書目(文獻):
1.劉承華:《中國音樂的神韻》,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2.修海林、羅小平:《音樂美學通論》,人民音樂出版社,2000年版。
3.蔡仲德:《中國音樂美學史》,人民音樂出版社,1999年版。
-------------------- 學科前沿問題研究 --------------------
課程編號:1072003 課程類別:專業方向選修課
課程名稱:學科前沿問題研究 英文譯名:Study in Focus of Subject Ecation
學 時:40學時 學 分:2學分
開課學期:1 開課形式:研討班
考核形式:課程論文 適用學科:音樂教育
授課單位及教師梯隊:音樂學院,由各方向導師授課。
內容簡介:
通過對當代音樂學科前沿問題及相關文獻的研究和閱讀,結合當下世界和中國音樂學科發展和改革實際,對世界范圍內音樂學科前沿問題進行分析和研討。
主要教材:
1.尹愛青:《當代音樂教育體系與教學法》,東北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2.尹愛青:《外國兒童音樂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參考書目(文獻):
1.[美]馬克等著,管建華、喬曉東譯:《當代音樂教育》,文化藝術出版社,1999年版。
2.全國教育科學八·五課題成果:《學校藝術教育研究叢書》,上海教育教育出版社,1999-2002年版。
-------------------- 音樂專業外語 --------------------
課程編號:1072004 課程類別:專業方向選修課
課程名稱:音樂專業外語 英文譯名:The Basic Knowledge of Music in Foreign language
學 時:40學時 學 分:2學分
開課學期:2 開課形式:集體授課
考核形式:筆試、口試翻譯 適用學科:音樂教育
授課單位及教師梯隊:音樂學院,尹愛青、金順愛、金蓮花等。
內容簡介:
通過四個單元近40篇外文文章的(選自原文書、原文雜志、原文字典)閱讀,培養學生在英語、俄語或日語語言背景中,進行有關音樂史、樂器史、基本樂理知識、音樂理論知識以及音樂家等音樂專業方面的表述、交流和書寫的音樂專業外語能力。
主要教材:
狄辰華:《The Basic Knowledge Of Music In English》,山東出版社,1987年版。
參考書目(文獻):
1.耿悅:《Art English World》,東北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2.景霑:《English —Chinese Coversations in Music》,人民音樂出版社,1986年版。
3.H·威克多爾:《俄羅斯民歌發展史》,莫斯科音樂出版社,1996年版。
4.B·德麗利:《音樂家傳》,莫斯科音樂出版社,1998年版。
-------------------- 音樂教育學理論研究(學位課)--------------------
課程編號:1073001 課程類別:音樂教育理論與教學研究專業方向選修(ZYX)
課程名稱:音樂教育學理論研究 英文譯名:Research Of Music Pedagogy
學 時:60學時 學 分:3學分
開課學期:2 開課形式:研討班
考核形式:課程論文 適用學科:音樂教育
授課單位及教師梯隊:音樂學院,尹愛青。
內容簡介:
本課程為本研究方向學位課,主要研究音樂教育的基本理論,包括音樂教育學的理論體系、音樂教育學研究對象、音樂教育的本質特徵與功能、音樂課程與教學、音樂教育的哲學基礎、美學基礎、心理學基礎、社會學基礎等內容。
『陸』 關於琉球群島的歷史
琉球群島 是太平洋的一系列島嶼,位於台灣與日本之間。釣魚群島(釣魚台列嶼)不屬於琉球群島范圍之內。到目前為止,琉球群島一直處於日本統治下,但主權不屬於日本,法理上屬於中國。琉球群島以前有琉球國。古代琉球國的疆域北起奄美大島,東到喜界島,南止波照間島,西界與那國島。當前全世界各地,均有大量支持「琉球國復國的運動」或「琉球回歸中國的運動」。請參考「琉球復國運動」- http://groups.msn.com/ryukyuhan
地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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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群島是西太平洋一系列島嶼,位於台灣島與日本九州島之間。呈東北-西南向。琉球群島從北到南,包括大隅諸島、吐噶喇列島、奄美諸島( 統稱「薩南諸島」,屬鹿兒島縣),沖繩諸島和先島諸島(統稱「琉球諸島」,屬沖繩縣)。面積共4,600多平方公里。人口140多萬(1985)。多低山,最高點宮之浦岳海拔1,935米(在大隅諸島的屋久島)。亞熱帶氣候,為常夏島,年降水量2,000-3,000毫米,多台風。 甘蔗和菠蘿是兩大特產,還產甘薯。豬、牛亦多。近海漁業發達。主要城市有那霸、名瀨等。旅遊業甚盛。
歷史淵源
[編輯本段]
琉球群島上過去存在著琉球國,就在一百年前這個王國還有著自己的語言。中國明朝時曾封琉球島統治者為琉球王。因著水路之便,是鄰近國家的貿易樞紐。1609年遭日本侵略。到了19世紀末年,琉球國開始被鹿兒島的薩摩藩侵略,並進而被逐步吞並。明治維新之後的1879年,琉球國被並入日本版圖,同年設沖繩縣。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為美國佔領。1953年美國將薩南諸島歸還日本,1972年亦將琉球諸島歸還。琉球群島也被鹿兒島縣與沖繩縣一分為二:北部數個島嶼被並入鹿兒島縣,而餘下的則自行成立新的沖繩縣。
琉球群島大事年表:(年代----事件)
12世紀----琉球群島出現南山、中山、北山三國,分別在琉球群島的南部、中部和北部。
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給琉球的中山王察度下達詔諭後,琉球的北山、中山、南山三王遂開始向明政府朝貢。從此琉球成為我國的藩屬。
1392年----明太祖有見於琉球對於來華使節海上航行的困難,特賜閩人善於造船航海的技術者三 十六姓人家移居琉球。這一點是後來促進琉球對海外貿易的關鍵。閩人三十六姓中包括『知書者,授大夫長史,以為朝貢之司;習航海者,授通事,總為指南之備』。可知他們不僅是善於操舟者,且擔任通譯和其他與朝貢有關的事務。他們在琉球定居以後,便成為代表明王朝長期協助琉球,增進中原王朝和琉球關系的一群優秀人員。他們子孫繁衍,為琉球人盡過許多勞積。
1416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北山。
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南山,形成統一的琉球王國(第一尚氏王朝),每一代國王都需要由明王朝政府冊封任命。明王朝不幹預琉球王國內部事務。
1470年----第一尚氏王朝滅亡,尚丹建立第二尚氏王朝。國王依然由中央政府冊封。
1400年~1550年----琉球王國的黃金時代,高度發達的商業,與內地、朝鮮、東南亞和日本進行貿易。
15世紀~16世紀----日本狼子野心開始顯露,大量倭寇海盜騷擾我國沿海(包括琉球群島)。
1609年(萬曆三十七年)----德川家康繼承豐臣秀吉對外擴張的野心,他派鄰近琉球王國的鹿兒島薩摩藩島津家九率領三千士兵侵略琉球,俘虜琉球王,派兵監督琉球內政四十五年。
1616年( 萬曆四十四年) ----長崎代官(相當於現在的市長)村山等安奉德川家康之命,由他的兒子村山秋安率船十三艘,動員二、三千人侵略台灣,這是小日本首次大規模的對台用兵。但是,他的行動被琉球王尚寧偵知,特別派遣通事蔡廛前赴明廷報告。《明實錄》說:「琉球國王中山尚甯遣蔡廛來言,邇間倭寇各島造戰船五百餘只,欲取雞籠山,恐其流突中國,危害閩海,故特移諮奏報」,可見琉球國王仍然效忠於中央政府。(雞籠山指現在的台灣省基隆市)。
1654年----琉球王終於擺脫了薩摩藩的控制,感念中國的厚道皇恩,主動遣使臣到中國請求冊封。當時的大清順治皇帝封琉球王為尚質王,定二年進貢一次。
1853年5月----美國海軍准將Matthew C. Perry(佩里)的艦隊到達琉球。
1854年3月----Perry與日本簽訂《神奈川條約》,Perry誤以為琉球是日本的領土,所以要求日本開放包括琉球那霸在內的五個港口,日本的談判代表向Perry承認琉球是個遙遠的國家,日本天皇和政府無權決定它的港口開放權。
1854年7月11日----Perry與小日本談判結束後,趕回琉球與琉球王國政府談判,最後以中、英兩種文字正式簽訂條約開放那霸港口。
1866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繼位。
1868年----日本明治維新。
1871年11月----牡丹社事件。一艘琉球漁船遇颶風,飄到台灣南部高山族聚居的牡丹社地方,一些水手因同台灣高山族居民發生沖突而被殺,其餘由清政府送回琉球。
1872年----日本公然單方面宣布琉球王國屬於日本的「內藩」,琉球群島是日本的領土,破壞了自1372年起中國為琉球王國的宗主國地位,正式侵佔琉球。並拖延與中國談判琉球問題。
1874年----日本以「牡丹社事件」為藉口,荒誕地聲稱「殺害琉球人就是殺日本人」,出兵侵略我國台灣。
1875年,日軍武力佔領琉球群島,禁止琉球進貢中國和受大清冊封,廢除中國年號,改為日本明治年號。雖然大清軟弱無能,但在琉球主權問題上始終堅持其為中國所有,沒有讓步。
1875年7月24日----日本強迫琉球國王停止向清朝中央政府朝貢。
1879年4月4日----日本強迫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流放到東京。把琉球改為沖繩縣。並開始實行殘暴的同化、奴化和殖民政策。
1879年----中日就琉球問題開始談判,中方提出把琉球群島分成三部分: 挨近日本方向的庵美大島作為日本領土;而琉球本島及其附近島嶼作為一個獨立的琉球王國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日本方面建議把琉球劃分成 2 部分:琉球本島及其北方島嶼作為是日本的領土,而南部的先島群島則作為中國的領土。(在談判中沒有包括釣魚島,可見釣魚島在琉球群島以外)。
1880年9月迫於日本的壓力,按日本的二分法(而非清廷的三分法)草簽分界條約,包括宮古、石橫、八重山群島在內的先島群島屬於中國。但清庭拒不簽此約,這就意味著中國不僅擁有南琉球的主權,而且仍然擁有琉球北部的主權----此後,日本乾脆裝聾作啞,即不再提歸還先島群島,也不再提條約簽署一事,繼續竊居著中國領土至今……
所以,從法理上說,琉求群島至今仍然屬於中國
1880年9月----中方最後妥協,簽署了不平等條約,條約以日本提出的方式把琉球劃分成兩部分。然而, 清朝皇帝拒絕同意這一不平等條約,並且指示了中方代表與日本繼續協商。日本方面然後離開,協商破裂。
1882年----Shinichiro Takezoe(日本人名)在天津作為領事就職後,與清政府恢復談判琉球問題,但是沒有達成協定。琉球問題一直拖延至甲午戰爭。
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中國作為戰敗國割讓台灣、遼東,在琉球群島問題就更沒有發言權。從此琉球群島屬於中國的領土這一事實開始被人遺忘。
1898年----日本強迫琉球人服兵役。
1901年----侵華大魔頭裕仁降世。
1901年----最後一位琉球國王尚泰去世。
1916年----偽全沖繩教師大會要求教師用極其污辱的手段懲罰在學校說琉球語的學生。
1945年----二次大戰後期,美國進攻琉球本島,日本兵強迫琉球人跳崖自殺,或乾脆被打死以減少山洞中缺少食物的壓力,又或因為說琉球語而被認為是間諜慘遭殺害。戰爭使琉球人口減少四分之一。
1945~1972年----美國佔領時期,美國在琉球實行異化政策.
1947年4月----聯合國《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屬於中國的琉球群島和釣魚島交給美國「託管」。
1970年----美日背著中國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拿中國的領土作交易,私相授受,把琉球連同釣魚台的「施政權」轉給日本。但這遭到土地的主人琉球人的群起反對,他們「聚哭於鬧市」.
1972年5月15日~至今----小日本重新恢復對琉球群島的殖民統治,繼續實行同化政策。琉球群島現在仍然是日本中最落後的地方,可見日本仍然視琉球人為異已。
琉球王國簡史
[編輯本段]
歷史上的琉球王國,位於中國大陸東方(中國台灣島的東北方)、日本九州島西南方的大海中,為一群島。同古代日本一樣,關於其國的最早的文字記載見於中國古史。《隋書》中即有《琉求傳》。據1650年成書的該國用漢語自撰的第一部國史《中山世鑒》稱:「蓋我朝開辟,天神阿摩美久築之。」「當初,未〔有〕琉球之名。數萬年後,隋煬帝令羽騎尉朱寬訪求異俗,始至此國地界。萬濤間遠而望之,蟠旋蜿延,若虯浮水中,故因以名琉虯也。」這就是說,中國隋朝時(581~617),該國始被稱為琉虯。查中國典籍,虯是龍的一種。東漢•王逸《楚辭章句》曰:「有角曰龍,無角曰虯。」而唐•李善《文選注》引《說文》則曰:「虯,龍無角者。」以琉球群島散布在大洋中的狀態而言,謂之琉虯,實在非常形象。然而可能因為古代中國都將龍作為華夏帝王的象徵,史官寫史多有忌諱,所以《隋書》就將它改為同音的「琉求」了吧。此後,《元史》又寫作「瑠求」,有的書中又稱「留仇」,總之都是諧音。
到明代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朱元璋派使臣楊載攜帶詔書出使琉球,詔書中稱其為琉球。從此乃成為正式名稱。可見,連琉球國的國名也是中國取的。據《殊域周咨錄》載,該詔書說:「朕為臣民推戴,即位皇帝,定有天下之號曰大明,建元洪武。是用遣使外夷,播告朕意,使者所至,蠻夷酋長稱臣入貢。惟爾琉球,在中國東南,遠據海外,未及報知。茲特遣使往諭,爾其知之。」這份詔書除了以華夏自居中央,使用了中國歷代皇帝慣用的「蠻夷」之類詞以外,毫無威脅恐嚇的意思,是一種和平外交。因此,琉球國中山王察度首先領詔,並立刻派遣王弟泰期,與楊載一同來中國,奉表稱臣。「由是,琉球始通中國,以開人文維新之基。」(見1725年琉球國用漢語自撰的第二部正史《中山世譜》)繼中山王後,琉球山南王承察度和山北王怕尼芝,也相繼於翌年向中國皇帝稱臣入貢。當時琉球「三山分立」,相互征戰。明太祖知悉後,又去詔雲:「使者自海中歸,言琉球三王互爭,廢棄農業,傷殘人命。朕聞之不堪憫憐。」因此要求他們「能體朕意,息兵養民,以綿國祚」。後三王果然罷戰息兵。足見此時中國皇帝在琉球享有高度政治權威,當時的琉球實是中國的屬國。
據琉球國史及各種史料記載,自洪武十六年(1383)起,歷代琉球王都向中國皇帝請求冊封,正式確定君臣關系。這種關系延續了整整五個世紀,即使是日本慶長十四年(1609)發生日本薩摩藩(今鹿兒島縣)島津氏入侵琉球,琉球國在受到薩摩制約的情況下,也始終未變。洪武二十五年(1392),朱元璋「更賜閩人三十六姓」入琉。這批中國移民主要是向琉球傳授中國先進的生產技術和文化。琉球王國也曾主動請求賜人,如1606年,尚寧王受冊封時,便請賜明人歸化。如從中國去的蔡氏為蔡襄的後人,林氏為林和靖家族的後人。與此同時,琉球王還經常選派子弟到中國留學。
從明洪武五年(1372)以後,琉球王國一直使用中國的年號,奉行中國正朔。(直至清光緒五年(1879),日本強行「廢琉置縣」為止)琉球王國的官方文書、外交條約、正史等,都是用漢文寫的。連它的國都首里城的宮殿,都不是坐北朝南,而是面向西方,充分表示其歸慕中國之意。琉球人也與日本人做生意,但每逢中國冊封使到琉,必禁用假名、和歌、寬永通寶(日幣),改穿唐服。琉球還配合中國抗倭,《明史》就有記載,如嘉靖三十六年(1557),「先是,倭寇自浙江敗還,抵琉球境。世子尚元遣兵邀擊,大殲之,獲中國被掠者六人,至是送還。」1609年,薩摩「以勁兵三千入其國,擄其王,遷其宗器,大掠而去」(《明史》)。當時琉球王侍從寫的《喜安日記》記載:「有如家家日記,代代文書,七珍萬寶,盡失無遺!」薩軍將琉球王尚寧等百餘人俘至鹿兒島,達三年五個月,逼迫尚寧王屈辱地承認向其「進貢」。同時還強行割占琉球北部五島。但即便如此,也尚未改變中琉關系。如據《明史》記載,萬曆十四年(1616),「日本有取雞籠山之謀(其地名台灣)」,當時忍辱負重的尚寧王在國家殘破的情況下,依然不忘「遣使以聞」,通報中國防備日本侵略。清朝入主中原後,中琉冊封關系繼續保持,貿易和文化交流還更為擴大了。
然而,日本明治維新後,迅速走上對外侵略擴張的軍國主義道路。原來薩摩對琉球的侵略掠奪,還只是日本西南某個島藩的強盜行為;現在,日本則要進行整個帝國主義國家的侵略擴張了。明治初年的「征韓論」中,就提到了要侵佔琉球。明治五年(1872),日本借琉球使者到訪日本之際,突然強制「冊封」琉球國王為藩王,並列入所謂「華族」。這是維新政府強行改變日琉關系的第一步。而這些行徑,當時都是暗中進行,對中國隱瞞的。從此,琉球便成為了所謂「日清兩屬」。而後,日本政府不斷施加政治、軍事壓力,進一步脅迫琉球斷絕與中國的宗屬關系,但每次均遭拒絕。如1875年8月5日琉球王尚泰答復日方的信中,便說不能「忘卻中國累世之厚恩,失卻信義」。還提到所謂「兩屬」之事,「以往對中國隱匿,懇請對中國說明,採取明確處置」,並表示「願對兩國奉公,永久勤勉」。但日本還是不肯罷休。
面對日本政府的百般逼迫,琉球國在不斷向日本「請願」要求保持中琉關系、不變琉球國體政體的同時,還向西方各國公使發出外交求援信。日本惱羞成怒,1879年1月10日日本《朝野新聞》竟稱「琉奴蔑視我日本帝國甚哉」!於是,日本決定不顧國際公法,不顧琉球國臣民的意願,加快吞並琉球。1879年3月,日本向琉球秘密派出軍警人員,採取突然行動,在首里城向琉球王代理今歸仁王子命令交出政權。4月4日,日本悍然宣布「廢琉置縣」,即將琉球國改為沖繩縣。隨即大肆搶掠中琉往來的文書、文物和寶印,以及琉球國的政府檔案,企圖銷毀和隱匿歷史見證。並強迫尚泰王等前去日本。
這時,琉球王國仍拚死反抗,發出血淚抗議,並曾秘密派官員赴天津謁見李鴻章,請求中國「盡逐日兵出境」。清政府也據理與日本力爭過,但終究未能派兵援助琉球。這當然也是與清朝政府腐敗、實力衰落有關的。當時,流球國陳情通事林世功還在北京壯烈自殺,以死抗議日本侵略,以死請求中國出兵。然而「自為一國」的琉球還是生生被日本滅絕了社稷!但反抗運動繼續進行,大概到甲午戰爭結束後才漸息。這里,我們就引一封在琉球被亡整整六年後琉球國臣寫給李鴻章的字字血淚的請願書:
具稟,琉球國陳情陪臣國戚紫巾官向德宏等,為下情迫切,泣懇恩准據情奏請皇猷,迅賜興師問罪,還復君國,以修貢典事。竊宏奉主命,來津求援,瞬將十年(按,指1876年12月,向德法•幸地朝常曾奉琉球國王常泰之命,秘密來華,陳奏日本阻止琉球向中國朝貢之事)。國主久羈敵國,臣民火熱水深。宏不忠不誠,以致未能仰副主命。乃近住日本之華裔,帶來敝國密函,內雲「日人又脅迫敝國主再幽日京。且紫巾官金培義等,於客歲九月間由閩回國,才到國後,日人拘禁獄中,至今不放」等情,前來。聞信之下,肝膽崩裂!嗟乎,人誰無君?又誰無家?乃俾敝國慘無天日!惟所以暫延殘喘者,仰仗天皇(按,指中國皇帝)之援拯耳!茲幸法事大定(按,指中法戰爭結束),天朝無事之日,即敝國復甦之時也。若復任日本橫行,彼將謂天朝置敝國於度外。數百年國脈,從是而斬,其禍尚忍言哉!伏惟傅相老中堂,入贊機宜,出總軍務,天朝柱石,久已上俞下頌,中外仰如神明,必救敝國於水火,登之於衽席。為此瀝情再叩相府,呼號泣血,懇求老中堂恩憐慘情,迅賜奏明皇上,嚴申天討,將留球日人盡逐出境,庶乎日人狡逞之心從是而戢,敝國主得歸宗社,亡而復存。非特敝國君民永戴聖朝無疆之德,且與國共安於光天化日之下,是有國之年仰沐皇上恩施,實出傅相老中堂之賜也。敝國上自國主,下至人民,生生世世,感戴皇恩憲德於無既矣!臨稟苦哭,不勝栗悚待命之至!須至稟者。
直到1919年,時任中華民國大總統的徐世昌,在組織人輯集清詩總集《晚晴簃詩匯》(1929年編成)時,仍然將琉球詩人的詩作為「屬國」的作品收在最後一卷中。1925年,著名詩人聞一多發表《七子之歌》,將被帝國主義列強強佔去的澳門、香港、台灣、威海衛、廣州灣、九龍、旅順大連七地,比作離開了母親懷抱的七個兒子,哭訴著被強盜欺侮蹂躪的痛苦,在「台灣」一節里他也寫到了琉球:「我們是東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灣。」流球滅國一百二十年後,日本政府別出心裁地把2000年西方七國首腦會議放在沖繩召開。日本還特意新印了面值2000日元的紙幣,上面的圖影是當年琉球王國的遺跡。真不知那些世界首富國家的首腦,坐在當年琉球國的土地上,會不會回想起歷史並不十分久遠的那一幕滅人國家社稷的暴行?會有什麼樣的感想?
關於琉球群島的歸屬與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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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琉球復國運動」相關組織存在,聲明琉球的獨立性和復國的必要性。
琉球大學1996年所作的一項調查顯示,38.4%認為沖繩應在財政預算方面獨立;13.2%認為沖繩應在除外交以外所有方面獨立,3%認為沖繩應該完全獨立。同時42.6%自稱為「沖繩人」,31.2%自稱「沖繩人」和「日本人」,12%自稱「日本人」。
日本國的觀點
日本認為,琉球群島是日本國的一部分。其行政區劃屬於沖繩縣和鹿兒島縣。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觀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承認琉球是日本的領土
台灣當局的觀點
1970年前後,支持在台琉球人的「琉球復國運動」,法律上不承認琉球為日本領土,現已默認琉球是日本的領土。
二次大戰前
1925年,聞一多的七子之歌之台灣寫道「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灣」,這是當時中國人的普遍看法。
日本發動二次大戰後,中國國民政府曾提出要光復琉球。如1938年4月,蔣介石在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上發表講話:「日本自明治以來,早就有一貫的大陸侵略計劃。過去甲午之戰,他侵佔我們的台灣和琉球,日俄戰後吞並了朝鮮,侵奪我們旅順和大連,就已完成了他大陸政策的初步;他就以台灣為南進的根據地,想從此侵略我們華南和華東;而以朝鮮和旅大為他北進的根據地,由此進攻我們的滿蒙和華北。台灣是中國的領土,中國要講求真正的國防,要維護東亞永久的和平,斷不能讓高麗和台灣掌握在日本帝國主義者之手,必須針對著日本之積極侵略的陰謀,以解放高麗、台灣的人民為我們的職志。」1945年,佔領琉球群島美軍建議由中國託管,但由於中國發生了內戰,無暇顧及這個在東海之中的美麗的群島。
美國的觀點
二戰期間,1943年11月在開羅會議上,中美交涉琉球問題,美國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同意「琉球由國際託管,由中美共同管理」。1945年日本投降,無條件接收《開羅宣言》和《波斯坦和約》,根據此約「日本只能保有其本土四島」,其它武力吞並的領土必須放棄,但戰後此二地均為美軍佔領,雖然美國「不承認二群島主權歸屬日本」,但也沒有交給中國。1947年4月聯合國《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這兩塊「主權未定」之地交給美國「託管」。
冷戰結束後,美國不支持琉球復國運動。
琉球王國歷史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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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代--國王--時間
1、古代琉球:
1)舜天王朝 (1187年-1259年)
舜天 1187年-1237年 南宋
舜馬順熙 1238年-1248年
義本 1249年-1259年
2)英祖王朝 (1260-1349)
英祖 1260年-1299年
大成 1300年-1308年 元朝
英慈 1309年-1313年
玉成 1314年-1336年
西威 1337年-1349年
3)察度王朝 中山國 (1350年-1405年)
察度 1350年-1395年
武寧 1396年-1405年 明朝
4)第一尚氏王朝 (1406年-1469年)
尚思紹 1406年-1421年 明朝 (為明藩屬)
尚巴志 1422年-1439年
尚忠 1440年-1444年
尚思達 1445年-1449年
尚金福 1450年-1453年
尚泰久(中山王) 1454年-1460年
尚德(世高王) 1461年-1469年
5)第二尚氏王朝 (1470年-1879年)
尚圓(金丸王) 1470年-1476年
尚宣威 1477年
尚真 1477年-1526年
尚清 1527年-1555年
尚元 1556年-1572年
尚永 1573年-1588年
尚寧 1589年-1620年
尚豐 1621年-1640年
尚賢 1641年-1647年
尚志 1648年-1668年 清朝 (為清藩屬)
尚貞 1669年-1709年
尚益 1710年-1712年
尚敬 1713年-1751年
尚穆 1752年-1794年
尚溫 1795年-1802年
尚成 1803年
尚灝 1804年-1834年
尚育 1835年-1847年
尚泰 1848年-1879年
2、近現代琉球:
即沖繩,1879年日本強行吞並琉球群島,設沖繩縣。
附:山南國,山北國 國 國王 時間
1、山南國(為中山國所滅)
尚承察度 1378年?--1403年 明朝 (為明藩屬)
尚汪應祖 1404年--1413年
尚達勃期 1413年
尚他魯每 1413年--1429年?
2、山北國(為中山國滅)
尚怕尼芝 1382年?--1392年
尚攀安知 1392年--1416年
1879年,琉球國被吞並之時,曾經派出特使,進京求援,無奈清朝政府苟且偷安,竟然置之不理,特使乃投柱而亡,滿朝大員,竟然無人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