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通過學習中國古代音樂史談談對中國音樂的了解和認識 急!!!!!!
既然是談了解,那你就首先應該知道中國古代音樂史的構成,或者說種類:宮廷音樂分雅清燕(宴),還有民間音樂。民間音樂分民間器樂和民歌,這些你需要去查書,然後列出一個系統的表,如果是考試,就得好好的背一下。
「認識」就是很主觀的東西了,可以展望未來可以總結過去,總之如果是考試,多說點好話。比如傳統應該繼承和發揚之類的。這些都是民族瑰寶不應該丟棄雲雲。老師會喜歡的O(∩_∩)O~
另外1、可以通過比較來談:對比西方音樂史,中國古代音樂從未出現哪一個「劃時代」的人,而西方音樂史上有巴赫和貝多芬,一個結束了巴洛克時代,一個結束了古典主義。
2、還是比較:西方交響合奏講究聲部協調,中國傳統樂器合奏則突出聲部個性。
B. 中國古代音樂史稿的介紹
《中國古代音樂史稿》是1981年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蔭瀏。
C. 中國音樂的歷史
中國音樂,文獻一般追溯到黃帝時代,據考古發現,中國音樂可追溯至7000多年前,中華民族在幾千年的歷史長河中,創造了豐富的音樂文化。
中國音樂曾經對中國周邊地區的音樂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同時從孔子傳六藝到唐代的胡琴再到近代的西方音樂,中國音樂又在吸收外來音樂要素的過程中不斷充實發展。
中國素號「禮樂之邦」,古代音樂在人格養成、文化生活和國家禮儀方面有著很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孔子提出「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的學習步驟。
(3)中國音樂古代史材料擴展閱讀:
中國音樂從很早已經掌握七聲音階,但一直偏好比較和諧的五聲音階,重點在五聲中發展音樂,同時將中心放在追求旋律、節奏變化,輕視和聲的作用。中國音樂的發展方向和西方音樂不同,西方音樂從古希臘的五聲音階,逐漸發展到七聲音階,直到十二平均律。
從單聲部發展到運用和聲。所以西方音樂如果說像一堵厚重的牆壁,上面輪廓如同旋律,磚石如同牆體,即使輪廓平直只要有和聲也是牆,正像亨德爾的某些作品。
中國音樂則不同,好像用線條畫出的中國畫,如果沒有輪廓(旋律)則不成其為音樂,但和聲是可有可無的。所以從未接觸中國音樂的西方人聽中國音樂「如同飄在空中的線」,而從未接觸西方音樂的中國人則覺得西方音樂如同「混雜的雜訊」。
D. 中國音樂古代史的總結歸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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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民的原始狩獵與祭祀等活動中,產生了最早的中國民歌,也揭開了五音匯聚的音樂史頁。經數千年的發展演進,中國音樂始終向世界敞著開放的胸懷,始終激發出自由和真切的吶喊,吞吐吸納,借鑒融會,共構成七彩繽紛的中華樂章。
中國音樂的歷史,古代文獻一般追溯到黃帝。盡管關於黃帝的傳說夾雜著後人的理想成分,並有不少神怪內容,不完全可信(例如說黃帝時代建立了「十二律」,就是把後來的創造歸功於黃帝的說法,與現代科學考古發現不合。)要把黃帝作為中國音樂的源頭,也嫌太晚了:現代考古發現已把中國音樂的歷史,從黃帝時代大大向前推進棗其歷史遠比黃帝時代古老!
1986年—987年,在河南省舞陽縣賈湖村新石器遺址發掘出了隨葬的至少16支骨笛,據碳14測定,這些骨笛距今已有8000—9000年之久!這些骨笛用鶴類尺骨製成,大多鑽有7孔,在有的音孔旁還遺留著鑽孔前刻劃的等分標記,個別音孔旁邊另鑽一小孔,應是調整音高用的。這些情況起碼說明,那時人們已對音高的准確有一定要求,對音高與管長的關系也已具備初步認識。經音樂工作者對其中最完整的一支所作測音可知,號稱以五聲音階為主的中國,其實早在七、八千年之前,就已具備了有著穩定結構,超出五聲的音階形態了。(這一歷史事實雄辯地說明,中國音樂後來以五聲為主,並不象有人臆想的,是所謂「音階發育不完善」,而是一種歷史的、審美的選擇結果。)這也證明當時的音樂已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遠遠超出人們的想像。在這之前,中國音樂一定還存在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這段時間以千年還是以萬年計,現在難以猜測。
除骨笛外,新石器時期的樂器,還發現有骨哨、塤、陶鍾、磬、鼓等。這些樂器分布於中國廣袤的土地上,時間跨度也很大,說明它們是中國原始時期的主要樂器。其中鍾、磬、鼓在後世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至於塤和哨,還有與骨笛形制、原理相同(今天稱為「籌」)的樂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於民間。
塤是一種很有特點的樂器,用土燒制而成,外形似蛋(或作各種變形),其大小近似中人的拳頭,中空,頂端開一吹孔,胸腹部開一個或數個指孔。塤是除骨笛之外,已發現的原始時代樂器中唯一能確定地發一個以上樂音的樂器,原始時期的塤只有1-3個音孔,只能吹出2-4個音,(這很可能與在不大的蛋形的塤上開孔,比在管狀的笛上開孔要難以計算有關。)它們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國音階發展的進程,尤其能揭示出在中國音階的發展進程中佔有重要地位的音程關系;當今有學者指出,那就是從只能發兩個音的一音孔塤起便一再被強調的小三度音程。這一觀點對於認識中國音階的發展,音階音之間的律學關系,乃至中國的七聲音階仍以五聲為骨幹現象的內在機理,無疑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原始時期的音樂和舞蹈密不可分,這大概是世界各民族歷史上共有的現象,中國也不例外。最遲在公元前11世紀,中國已稱這種音樂舞蹈結合的藝術形式為「樂」,甚至在音樂舞蹈各自成為獨立的藝術形式之後,「樂」仍既可以指舞蹈,也可以指音樂,一直保存著它的模糊詞義。今天「樂」已專指音樂,所以學者通稱原始時期的「樂」為「樂舞」。現存的有些原始岩畫非常生動地描繪了原始樂舞的場面,那是一種群體的歌舞活動。據後來文獻保留下的片斷「記憶」可知,原始樂舞的舉行跟祈求豐年等祭祀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因此其中必然包含有生產活動的再現成份。
原始時期,樂舞並不成其為社會分工對象,原始社會不存在專職的樂工,樂舞一般是部落社會的全社會活動。因此,原始時期的樂舞,並沒有以專門的藝術形式的面貌和身份,從社會上獨立出來。
嚴格地說,到大約公元前21世紀夏代建立以後,樂舞才真正作為一種社會分工,從社會中取得獨立。傳說夏代初期的國君啟和最後的國君桀,都曾用大規模樂舞供自己享樂,說明終夏一代,社會已造就出一大批專職的樂舞人員,這正是樂舞作為藝術而獨立於社會的標志。
由於原始樂舞即和原始巫術、祭祀等活動結合無間的緣故,人們對樂舞乃至一些樂器所抱有的神秘思想可能產生得很早。國家產生以後,統治者便會利用和加強音樂神秘觀,以便操縱、控制樂舞,用來加強其統治。保存下來的一些音樂神話故事便是這樣的社會背景的產物。傳說分為章節的大型樂舞《九辯》、《九歌》都是夏代國君啟從天上得來的。我們從出土的戰國初年(公元前5世紀)的樂器上,還能看到啟的圖象,似乎他那時已具有司音樂之神的地位了。又傳說黃帝得到一種長得象牛,名字叫夔的動物,便用它的皮蒙鼓,用雷獸的骨頭作鼓槌,敲打起來,「聲聞五百里」,黃帝用這面鼓揚威天下。夔和雷獸都是想像中的神奇動物。那時的鼓,實際上和後世一樣,多蒙牛皮,但也不乏用 (今稱揚子鱷)皮的,因此 也成了神話材料。後來,夔轉化成為主管音樂的「人」(神)。蒙鼓的夔成為主管音樂的神,應該看作是支配節奏的鼓這件樂器在樂舞中具有主宰作用的曲折反映。
賈湖骨笛的出土地點,靠近傳說中夏代的夏台,這告訴我們,夏代的活動區域,正是中國音樂高水平發展的地區。傳說中夏代樂舞明顯超越前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們剝去上述《九辯》、《九歌》是啟從天上得來的神話成份,那麼,就只剩下現實中的《九辯》、《九歌》確實無比瑰麗優美這一點了。唯其如此,才足以引發人們產生「此曲只應天上有」的遐想,並由此而進一步創造出神話來。
E. 中國古代音樂史總結
光輝的開端
(史前時代—前16世紀)
中國音樂的歷史,古代文獻一般追溯到黃帝。盡管關於黃帝的傳說夾雜著後人的理想成分,並有不少神怪內容,不完全可信(例如說黃帝時代建立了「十二律」,就是把後來的創造歸功於黃帝的說法,與現代科學考古發現不合。)要把黃帝作為中國音樂的源頭,也嫌太晚了:現代考古發現已把中國音樂的歷史,從黃帝時代大大向前推進棗其歷史遠比黃帝時代古老!
1986年—987年,在河南省舞陽縣賈湖村新石器遺址發掘出了隨葬的至少16支骨笛,據碳14測定,這些骨笛距今已有8000—9000年之久!這些骨笛用鶴類尺骨製成,大多鑽有7孔,在有的音孔旁還遺留著鑽孔前刻劃的等分標記,個別音孔旁邊另鑽一小孔,應是調整音高用的。這些情況起碼說明,那時人們已對音高的准確有一定要求,對音高與管長的關系也已具備初步認識。經音樂工作者對其中最完整的一支所作測音可知,號稱以五聲音階為主的中國,其實早在七、八千年之前,就已具備了有著穩定結構,超出五聲的音階形態了。(這一歷史事實雄辯地說明,中國音樂後來以五聲為主,並不象有人臆想的,是所謂「音階發育不完善」,而是一種歷史的、審美的選擇結果。)這也證明當時的音樂已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遠遠超出人們的想像。在這之前,中國音樂一定還存在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這段時間以千年還是以萬年計,現在難以猜測。
除骨笛外,新石器時期的樂器,還發現有骨哨、塤、陶鍾、磬、鼓等。這些樂器分布於中國廣袤的土地上,時間跨度也很大,說明它們是中國原始時期的主要樂器。其中鍾、磬、鼓在後世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至於塤和哨,還有與骨笛形制、原理相同(今天稱為「籌」)的樂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於民間。
塤是一種很有特點的樂器,用土燒制而成,外形似蛋(或作各種變形),其大小近似中人的拳頭,中空,頂端開一吹孔,胸腹部開一個或數個指孔。塤是除骨笛之外,已發現的原始時代樂器中唯一能確定地發一個以上樂音的樂器,原始時期的塤只有1-3個音孔,只能吹出2-4個音,(這很可能與在不大的蛋形的塤上開孔,比在管狀的笛上開孔要難以計算有關。)它們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國音階發展的進程,尤其能揭示出在中國音階的發展進程中佔有重要地位的音程關系;當今有學者指出,那就是從只能發兩個音的一音孔塤起便一再被強調的小三度音程。這一觀點對於認識中國音階的發展,音階音之間的律學關系,乃至中國的七聲音階仍以五聲為骨幹現象的內在機理,無疑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原始時期的音樂和舞蹈密不可分,這大概是世界各民族歷史上共有的現象,中國也不例外。最遲在公元前11世紀,中國已稱這種音樂舞蹈結合的藝術形式為「樂」,甚至在音樂舞蹈各自成為獨立的藝術形式之後,「樂」仍既可以指舞蹈,也可以指音樂,一直保存著它的模糊詞義。今天「樂」已專指音樂,所以學者通稱原始時期的「樂」為「樂舞」。現存的有些原始岩畫非常生動地描繪了原始樂舞的場面,那是一種群體的歌舞活動。據後來文獻保留下的片斷「記憶」可知,原始樂舞的舉行跟祈求豐年等祭祀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因此其中必然包含有生產活動的再現成份。
原始時期,樂舞並不成其為社會分工對象,原始社會不存在專職的樂工,樂舞一般是部落社會的全社會活動。因此,原始時期的樂舞,並沒有以專門的藝術形式的面貌和身份,從社會上獨立出來。
嚴格地說,到大約公元前21世紀夏代建立以後,樂舞才真正作為一種社會分工,從社會中取得獨立。傳說夏代初期的國君啟和最後的國君桀,都曾用大規模樂舞供自己享樂,說明終夏一代,社會已造就出一大批專職的樂舞人員,這正是樂舞作為藝術而獨立於社會的標志。
由於原始樂舞即和原始巫術、祭祀等活動結合無間的緣故,人們對樂舞乃至一些樂器所抱有的神秘思想可能產生得很早。國家產生以後,統治者便會利用和加強音樂神秘觀,以便操縱、控制樂舞,用來加強其統治。保存下來的一些音樂神話故事便是這樣的社會背景的產物。傳說分為章節的大型樂舞《九辯》、《九歌》都是夏代國君啟從天上得來的。我們從出土的戰國初年(公元前5世紀)的樂器上,還能看到啟的圖象,似乎他那時已具有司音樂之神的地位了。又傳說黃帝得到一種長得象牛,名字叫夔的動物,便用它的皮蒙鼓,用雷獸的骨頭作鼓槌,敲打起來,「聲聞五百里」,黃帝用這面鼓揚威天下。夔和雷獸都是想像中的神奇動物。那時的鼓,實際上和後世一樣,多蒙牛皮,但也不乏用 (今稱揚子鱷)皮的,因此 也成了神話材料。後來,夔轉化成為主管音樂的「人」(神)。蒙鼓的夔成為主管音樂的神,應該看作是支配節奏的鼓這件樂器在樂舞中具有主宰作用的曲折反映。
賈湖骨笛的出土地點,靠近傳說中夏代的夏台,這告訴我們,夏代的活動區域,正是中國音樂高水平發展的地區。傳說中夏代樂舞明顯超越前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們剝去上述《九辯》、《九歌》是啟從天上得來的神話成份,那麼,就只剩下現實中的《九辯》、《九歌》確實無比瑰麗優美這一點了。唯其如此,才足以引發人們產生「此曲只應天上有」的遐想,並由此而進一步創造出神話來。
鍾鼓之樂
(前16世紀—前 221)
這一段歷史長達一千三百年左右,跨越商、西周、春秋、戰國,直至秦統一中國。它又可以分為前後兩個時期,前期是商代,西周以後則屬後期。這兩個時期既有共同之處,即以「鍾鼓之樂」為主,又有比較明顯的區別。
商代活動的區域比夏代大得多,但中心地區仍在今河南一帶,和夏代一樣。所以商直接繼承了夏的音樂,並不斷地向前發展,把它推到令人矚目的高度。
商代社會一個最突出的特點是尊事鬼神。雖說是「殷因於夏禮」(《論語·為政》),祭祀等巫術活動的繁復卻是大大超過夏代的,所以史家對之有「巫文化」之稱。凡祭祀等「禮」,舉行時必然要伴以歌舞,這是從原始時期以來的傳統,古人所謂「禮沒有樂伴隨便不能施行」的話,正是對於這種傳統作的總結。即使晚至西漢中期(公元前二世紀),哪怕是窮荒之地,在祭祀當地的土地神時,依然要敲打起瓦瓶瓦盆伴奏,齊聲歌唱。早在商代就更不用說,祭祀等巫術活動是一定要伴有隆重的樂舞的。商代的另一個社會特點恰恰是崇尚樂舞。商人以音樂與神鬼對話,是認認真真唱給神鬼聽的。樂舞成為人們進獻、事奉、娛樂神鬼,以使人神溝通的重要手段。
歌舞大麴
(前221—公元960)
這段歷史將近1200年,它同樣可分為前後兩個時期,前一時期包括秦、兩漢、三國、晉(前221—公元420年),後一時期為南北朝、隋、唐、五代(420—960年)。兩個時期的共同特點是:歌舞大麴是音樂的主要形式。它們的區別則在於:前一時期漢族音樂是主要的音樂成份,後一時期經過歷史上空前的中外各族音樂大交流而達到了歌舞音樂的峰巔。
秦立國很短,只有14年時間,但它卻並不是過渡性質,而是開創性質,漢只是承襲秦的制度而已。在音樂上,漢就承襲了秦創立的樂府機構。秦代管理音樂有兩大機構。其一是「太樂」,從屬於「奉常」,「奉常」是掌禮的,所以「太樂」是管的禮儀音樂。另一就是「樂府」,從屬於「少府」,「少府」的職能是搜羅全國各地的物品供皇帝揮霍,所以「樂府」也就是搜羅各地有特色的歌舞供皇帝精神享受的機構了。
樂府在漢武帝時(前140—前87)受到格外重視,也得到了很大發展,搜集了「趙、代、秦、楚」(相當於今天陝西、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蘇)廣大地區的民歌,又請著名文人司馬相如等數十人創作詩賦、歌詞,由李延年作曲。李延年是富有音樂傳統的中山地方的人,父母兄弟都是從事音樂工作的伎人。李延年因為善舞的妹妹受漢武帝寵幸而被封為「協律都尉」,這是個不見於常設職位的臨時封贈,但李延年在這個職位上充分發揮了自己的音樂才智。所謂「協律」,指音樂的創作和演出,李延年善作曲,也善改編新曲,人們稱他的音樂是「新聲」、「新聲曲」、「新變聲」。
新音樂品種的形成和
聲樂器樂的全面發展
(公元960—公元1911)
這一段歷史包括宋(遼、金)、元、明、清,其特點是:不但以前佔主導地位的歌舞音樂繼續有所發展,而且產生了許多新的音樂品種,從而使聲樂和器樂得到了全面發展,成為中國近代音樂的基礎。
如前所述,中國的音樂,在隋唐以前一直被深鎖在高門大宅里,普通平民雖然是音樂的創造者,也是新的音樂品種的提供者,但卻並不能最終享有它們。這種現象在隋唐時終於有所改變,那時侯,佛教寺院的廟會之類附帶著成了平民的音樂活動園地,酒樓也時有詩歌的演唱。到宋代以後,進一步出現了根本性的轉變。由於工商業發展,都市繁榮,以市民為代表的平民有了自己的娛樂場所,當時稱之為「瓦市」、「勾欄」,「瓦市」「勾欄」在都市之中,既經營貿易,也進行平民藝術的演出活動。如果說宋代以前的音樂幾乎都是以宮廷演出為代表的話,那麼,宋代以後的音樂就要以這些「瓦市」、「勾欄」,還有其後的「戲樓」、「茶館」等的演出為代表;對於歷史來說,宮廷音樂已無足輕重。所以,宋代前的中國音樂史幾乎是宮廷音樂史,宋以後事實上已是市民(或平民)的音樂史。
F. 古代研究音樂的史料有哪些
1 先秦音樂論著
春秋、戰國時期出現的《竹書記年》、《尚書》、《左傳》、《國語》、《呂氏春秋》等文獻中,均有有關音樂的記錄以及對音樂的評論和述說,墨子、荀子也曾對音樂有過專門的論述。
《呂氏春秋》中的「古樂」、「音初」、「大樂」、「佚樂」等不僅記載了音樂的歷史,也對一些音樂進行了評論,還專門對音樂的歷史進行了闡述。特別是其「古樂篇」中對遠古音樂的描繪,對我們了解原始社會的音樂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東音」、「西音」、「南音」、「北音」、「鄭衛之音」和「桑間之音」等四方的民間音樂。開中國音樂專門歷史之先河,在世界上也是比較早的歷史文獻,具有十分重要價值。
2 音樂美學理論
我國音樂美學有著悠久歷史,是世界上音樂美學發達最早的國家之一。
春秋戰國時代是我國由奴隸社會急劇向封建社會過渡的一個大動盪、大變革時代。在這一時期中,各個階級的代表人物,各持不同見解,對社會上的各種問題,展開了空前激烈的論爭,圍繞著怎樣看待音樂的本質、音樂與現實生活的關系、音樂與政治的關系、音樂的社會教育作用等根本性問題進行了辨論。
墨家學派提出了「非樂」、「兼愛」的理論,主張不要音樂;
老子為代表的道家學派以其「道法自然」為出發點,提出了清淡、虛無主義的音樂美學觀點——「大音希聲」,具有樸素的辯證法因素。
儒家學派對待音樂的態度比較積極,從孔子到不同時期的代表人物主張把音樂當作一種維護封建統治的工具。
3《樂記》
《樂記》是《禮記》中的一篇。是迄今為止我國最早的音樂美學論著,它總結了先秦音樂美學的成果,具有較為完整的體系,在中國和世界音樂史上有重要地位。
關於《樂記》的成書
(1) 《樂記》是先秦儒家學派論「樂」的言論。《樂記》雖然不一定是先秦原書,但都是根據先秦有關音樂的遺書和言論整理而成。
(2) 《樂記》是公孫尼子撰寫,後人根據遺書和言論整理而成。
樂記的內容:
現傳《樂記》共11篇,被保存在《禮記》之中,其內容包括:
① 音樂本質與特徵; ② 音樂與倫理、政治的關系;
③ 音樂的美感認識; ④ 音樂的社會教育作用等。
關於音樂的本源問題:認為音樂的產生是由於外界事物引起人的思想感情變化的結果,人的思想感情與音樂作品是一致的,認為音樂是客觀世界的主觀反映
在音樂與政治和倫理道德的關系方面,《樂記》認為:音樂與人類社會倫理的獨特關系,認為音樂是反映政治的,是有其深刻的思想內容的。
在音樂具有社會教育作用方面,《樂記》還認為音樂作為人們思想感情的語言,不僅反映著一個國家的政治狀況,並且還認為音樂對於社會的風氣和人們的道德以至於國家的政治能夠給予有力的影響,即所謂「移風易俗,莫善於樂」的觀點。認為要充分發揮其音樂的教育功能,還必須強調其政治、道德的標准等等。
《樂記》還肯定了音樂具有娛樂作用。
《樂記》的意義:
《樂記》集中地反映了儒家的音樂美學思想,它繼承和發展了儒家的音樂美學理論,使之適應新興地主階級的需要,並形成了較為完整的音樂美學體系,可以說是中國儒家關於「禮樂」的一個總結,在我國的音樂美學史上發展的歷史中,不僅是第一部最有系統的著作,而且還是最有生命力、最有影響的一部著作。
G. 中國古代音樂史稿的內容簡介
關於曲例。留存到今天的古代音樂作品,絕大部份都曾經過了長期專集體創作和加工的復雜過程屬,都曾隨著社會條件的變遷、人民群眾對於文化要求的變遷,不停地改變著;它們留存到今天的形式,已是長期集體加工的結果;它們與最初創作的原始形式,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因有聯系,所以我們可以用來作為古代作品的實例;因有區別,所以我們在參考曲例的同時,又不能不對其歷來經過的變遷有著一定的估計。
關於圖片實例。圖片實例,雖然具體而生動,但有時我們仍然不能要求它有絕對的精確性。無論繪畫、雕塑、石刻藝術,在創造它們的不同的美術家之間,有著不同的流派,不同的風格;即使同一位美術家,也會因為不同的目的,在他的不同作品中,運用不同的手法。他們有時會用粗線條表示活躍的神情,而有意改變細節的真實;有時會用特寫的手法,細致地描繪下不多幾人,用來代表一個龐大的鼓吹樂隊,……。因此我們在參考圖片的時候,必須考慮到這種藝術上的特點,而在把它們與其他資料對照、比較的中間來理解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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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簡評中國古代音樂史
在初民的原始狩獵與祭祀等活動中,產生了最早的中國民歌,也揭開了五音匯聚的音樂史頁。經數千年的發展演進,中國音樂始終向世界敞著開放的胸懷,始終激發出自由和真切的吶喊,吞吐吸納,借鑒融會,共構成七彩繽紛的中華樂章。
中國音樂的歷史,古代文獻一般追溯到黃帝。盡管關於黃帝的傳說夾雜著後人的理想成分,並有不少神怪內容,不完全可信(例如說黃帝時代建立了「十二律」,就是把後來的創造歸功於黃帝的說法,與現代科學考古發現不合。)要把黃帝作為中國音樂的源頭,也嫌太晚了:現代考古發現已把中國音樂的歷史,從黃帝時代大大向前推進棗其歷史遠比黃帝時代古老!
1986年—987年,在河南省舞陽縣賈湖村新石器遺址發掘出了隨葬的至少16支骨笛,據碳14測定,這些骨笛距今已有8000—9000年之久!這些骨笛用鶴類尺骨製成,大多鑽有7孔,在有的音孔旁還遺留著鑽孔前刻劃的等分標記,個別音孔旁邊另鑽一小孔,應是調整音高用的。這些情況起碼說明,那時人們已對音高的准確有一定要求,對音高與管長的關系也已具備初步認識。經音樂工作者對其中最完整的一支所作測音可知,號稱以五聲音階為主的中國,其實早在七、八千年之前,就已具備了有著穩定結構,超出五聲的音階形態了。(這一歷史事實雄辯地說明,中國音樂後來以五聲為主,並不象有人臆想的,是所謂「音階發育不完善」,而是一種歷史的、審美的選擇結果。)這也證明當時的音樂已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遠遠超出人們的想像。在這之前,中國音樂一定還存在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這段時間以千年還是以萬年計,現在難以猜測。
除骨笛外,新石器時期的樂器,還發現有骨哨、塤、陶鍾、磬、鼓等。這些樂器分布於中國廣袤的土地上,時間跨度也很大,說明它們是中國原始時期的主要樂器。其中鍾、磬、鼓在後世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至於塤和哨,還有與骨笛形制、原理相同(今天稱為「籌」)的樂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於民間。
塤是一種很有特點的樂器,用土燒制而成,外形似蛋(或作各種變形),其大小近似中人的拳頭,中空,頂端開一吹孔,胸腹部開一個或數個指孔。塤是除骨笛之外,已發現的原始時代樂器中唯一能確定地發一個以上樂音的樂器,原始時期的塤只有1-3個音孔,只能吹出2-4個音,(這很可能與在不大的蛋形的塤上開孔,比在管狀的笛上開孔要難以計算有關。)它們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國音階發展的進程,尤其能揭示出在中國音階的發展進程中佔有重要地位的音程關系;當今有學者指出,那就是從只能發兩個音的一音孔塤起便一再被強調的小三度音程。這一觀點對於認識中國音階的發展,音階音之間的律學關系,乃至中國的七聲音階仍以五聲為骨幹現象的內在機理,無疑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原始時期的音樂和舞蹈密不可分,這大概是世界各民族歷史上共有的現象,中國也不例外。最遲在公元前11世紀,中國已稱這種音樂舞蹈結合的藝術形式為「樂」,甚至在音樂舞蹈各自成為獨立的藝術形式之後,「樂」仍既可以指舞蹈,也可以指音樂,一直保存著它的模糊詞義。今天「樂」已專指音樂,所以學者通稱原始時期的「樂」為「樂舞」。現存的有些原始岩畫非常生動地描繪了原始樂舞的場面,那是一種群體的歌舞活動。據後來文獻保留下的片斷「記憶」可知,原始樂舞的舉行跟祈求豐年等祭祀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因此其中必然包含有生產活動的再現成份。
原始時期,樂舞並不成其為社會分工對象,原始社會不存在專職的樂工,樂舞一般是部落社會的全社會活動。因此,原始時期的樂舞,並沒有以專門的藝術形式的面貌和身份,從社會上獨立出來。
嚴格地說,到大約公元前21世紀夏代建立以後,樂舞才真正作為一種社會分工,從社會中取得獨立。傳說夏代初期的國君啟和最後的國君桀,都曾用大規模樂舞供自己享樂,說明終夏一代,社會已造就出一大批專職的樂舞人員,這正是樂舞作為藝術而獨立於社會的標志。
由於原始樂舞即和原始巫術、祭祀等活動結合無間的緣故,人們對樂舞乃至一些樂器所抱有的神秘思想可能產生得很早。國家產生以後,統治者便會利用和加強音樂神秘觀,以便操縱、控制樂舞,用來加強其統治。保存下來的一些音樂神話故事便是這樣的社會背景的產物。傳說分為章節的大型樂舞《九辯》、《九歌》都是夏代國君啟從天上得來的。我們從出土的戰國初年(公元前5世紀)的樂器上,還能看到啟的圖象,似乎他那時已具有司音樂之神的地位了。又傳說黃帝得到一種長得象牛,名字叫夔的動物,便用它的皮蒙鼓,用雷獸的骨頭作鼓槌,敲打起來,「聲聞五百里」,黃帝用這面鼓揚威天下。夔和雷獸都是想像中的神奇動物。那時的鼓,實際上和後世一樣,多蒙牛皮,但也不乏用 (今稱揚子鱷)皮的,因此 也成了神話材料。後來,夔轉化成為主管音樂的「人」(神)。蒙鼓的夔成為主管音樂的神,應該看作是支配節奏的鼓這件樂器在樂舞中具有主宰作用的曲折反映。
賈湖骨笛的出土地點,靠近傳說中夏代的夏台,這告訴我們,夏代的活動區域,正是中國音樂高水平發展的地區。傳說中夏代樂舞明顯超越前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們剝去上述《九辯》、《九歌》是啟從天上得來的神話成份,那麼,就只剩下現實中的《九辯》、《九歌》確實無比瑰麗優美這一點了。唯其如此,才足以引發人們產生「此曲只應天上有」的遐想,並由此而進一步創造出神話來。
I. 中國古代音樂史簡述
= =。歷史越向前,音樂流傳越廣。
從遠古祭祀等活動到歷朝個代掌權者將其列為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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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字很多的,本來想自己給你概括的,越看越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