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古代音樂的介紹
1840年中國進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之前的音樂,通稱中國古代音樂。包括原始社會專(約屬公元前21世紀以前)的音樂、奴隸社會(約公元前21世紀~公元前 475)的音樂和封建社會(公元前 475~公元1840)的音樂。分6段敘述,即:遠古的音樂(即原始社會的音樂);夏、商、西周至春秋時期的音樂(即奴隸社會的音樂);戰國、秦、漢的音樂(以下皆為封建社會的音樂);三國、兩晉、南北朝至隋、唐的音樂;宋、元的音樂;明、清的音樂。古代音樂的理論基礎是五聲音階。即「宮」、「商」、「角」、「徵〔zhǐ止〕」、「羽」。現代為七個,分別是Do、re、mi、fa、sol、la、si。其實中國古代也有了,就是上面五音加上變徵、變宮
B. 學習中國古代音樂的收獲與不足>
不知道你所謂學習是什麼意思,是創作嗎/
本人很喜歡欣賞中國古代音樂,每一首樂曲都有版一個故事在裡面.
我想權不足是中國的古代音樂博大精深,是沒有時間完全了解其中奧妙啊!
"餘音繞梁,三日不絕"反映了中國古代音樂的美妙哦!
C. 中國音樂古代史的總結歸納
有本「中國古代音樂史",很詳細,不貴,定價31.5,你可以看看
在初民的原始狩獵與祭祀等活動中,產生了最早的中國民歌,也揭開了五音匯聚的音樂史頁。經數千年的發展演進,中國音樂始終向世界敞著開放的胸懷,始終激發出自由和真切的吶喊,吞吐吸納,借鑒融會,共構成七彩繽紛的中華樂章。
中國音樂的歷史,古代文獻一般追溯到黃帝。盡管關於黃帝的傳說夾雜著後人的理想成分,並有不少神怪內容,不完全可信(例如說黃帝時代建立了「十二律」,就是把後來的創造歸功於黃帝的說法,與現代科學考古發現不合。)要把黃帝作為中國音樂的源頭,也嫌太晚了:現代考古發現已把中國音樂的歷史,從黃帝時代大大向前推進棗其歷史遠比黃帝時代古老!
1986年—987年,在河南省舞陽縣賈湖村新石器遺址發掘出了隨葬的至少16支骨笛,據碳14測定,這些骨笛距今已有8000—9000年之久!這些骨笛用鶴類尺骨製成,大多鑽有7孔,在有的音孔旁還遺留著鑽孔前刻劃的等分標記,個別音孔旁邊另鑽一小孔,應是調整音高用的。這些情況起碼說明,那時人們已對音高的准確有一定要求,對音高與管長的關系也已具備初步認識。經音樂工作者對其中最完整的一支所作測音可知,號稱以五聲音階為主的中國,其實早在七、八千年之前,就已具備了有著穩定結構,超出五聲的音階形態了。(這一歷史事實雄辯地說明,中國音樂後來以五聲為主,並不象有人臆想的,是所謂「音階發育不完善」,而是一種歷史的、審美的選擇結果。)這也證明當時的音樂已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遠遠超出人們的想像。在這之前,中國音樂一定還存在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這段時間以千年還是以萬年計,現在難以猜測。
除骨笛外,新石器時期的樂器,還發現有骨哨、塤、陶鍾、磬、鼓等。這些樂器分布於中國廣袤的土地上,時間跨度也很大,說明它們是中國原始時期的主要樂器。其中鍾、磬、鼓在後世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至於塤和哨,還有與骨笛形制、原理相同(今天稱為「籌」)的樂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於民間。
塤是一種很有特點的樂器,用土燒制而成,外形似蛋(或作各種變形),其大小近似中人的拳頭,中空,頂端開一吹孔,胸腹部開一個或數個指孔。塤是除骨笛之外,已發現的原始時代樂器中唯一能確定地發一個以上樂音的樂器,原始時期的塤只有1-3個音孔,只能吹出2-4個音,(這很可能與在不大的蛋形的塤上開孔,比在管狀的笛上開孔要難以計算有關。)它們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國音階發展的進程,尤其能揭示出在中國音階的發展進程中佔有重要地位的音程關系;當今有學者指出,那就是從只能發兩個音的一音孔塤起便一再被強調的小三度音程。這一觀點對於認識中國音階的發展,音階音之間的律學關系,乃至中國的七聲音階仍以五聲為骨幹現象的內在機理,無疑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原始時期的音樂和舞蹈密不可分,這大概是世界各民族歷史上共有的現象,中國也不例外。最遲在公元前11世紀,中國已稱這種音樂舞蹈結合的藝術形式為「樂」,甚至在音樂舞蹈各自成為獨立的藝術形式之後,「樂」仍既可以指舞蹈,也可以指音樂,一直保存著它的模糊詞義。今天「樂」已專指音樂,所以學者通稱原始時期的「樂」為「樂舞」。現存的有些原始岩畫非常生動地描繪了原始樂舞的場面,那是一種群體的歌舞活動。據後來文獻保留下的片斷「記憶」可知,原始樂舞的舉行跟祈求豐年等祭祀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因此其中必然包含有生產活動的再現成份。
原始時期,樂舞並不成其為社會分工對象,原始社會不存在專職的樂工,樂舞一般是部落社會的全社會活動。因此,原始時期的樂舞,並沒有以專門的藝術形式的面貌和身份,從社會上獨立出來。
嚴格地說,到大約公元前21世紀夏代建立以後,樂舞才真正作為一種社會分工,從社會中取得獨立。傳說夏代初期的國君啟和最後的國君桀,都曾用大規模樂舞供自己享樂,說明終夏一代,社會已造就出一大批專職的樂舞人員,這正是樂舞作為藝術而獨立於社會的標志。
由於原始樂舞即和原始巫術、祭祀等活動結合無間的緣故,人們對樂舞乃至一些樂器所抱有的神秘思想可能產生得很早。國家產生以後,統治者便會利用和加強音樂神秘觀,以便操縱、控制樂舞,用來加強其統治。保存下來的一些音樂神話故事便是這樣的社會背景的產物。傳說分為章節的大型樂舞《九辯》、《九歌》都是夏代國君啟從天上得來的。我們從出土的戰國初年(公元前5世紀)的樂器上,還能看到啟的圖象,似乎他那時已具有司音樂之神的地位了。又傳說黃帝得到一種長得象牛,名字叫夔的動物,便用它的皮蒙鼓,用雷獸的骨頭作鼓槌,敲打起來,「聲聞五百里」,黃帝用這面鼓揚威天下。夔和雷獸都是想像中的神奇動物。那時的鼓,實際上和後世一樣,多蒙牛皮,但也不乏用 (今稱揚子鱷)皮的,因此 也成了神話材料。後來,夔轉化成為主管音樂的「人」(神)。蒙鼓的夔成為主管音樂的神,應該看作是支配節奏的鼓這件樂器在樂舞中具有主宰作用的曲折反映。
賈湖骨笛的出土地點,靠近傳說中夏代的夏台,這告訴我們,夏代的活動區域,正是中國音樂高水平發展的地區。傳說中夏代樂舞明顯超越前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們剝去上述《九辯》、《九歌》是啟從天上得來的神話成份,那麼,就只剩下現實中的《九辯》、《九歌》確實無比瑰麗優美這一點了。唯其如此,才足以引發人們產生「此曲只應天上有」的遐想,並由此而進一步創造出神話來。
D. 求一篇古典音樂的總結
「古典」(Classic)一詞源自拉丁文,原是典範、即奉古希臘(或羅馬)為典範而加以模仿的意思。
人們有時把嚴肅音樂或藝術性音樂統統稱為古典音樂,以同所謂「流行」音樂或娛樂性音樂相區別。「古典」的這一廣義解釋,把歷史時期和風格全然撇開,因此,本來是屬於不同時期和不同風格的音樂作品,例如,巴赫、貝多芬、柴科夫斯基以至於斯特拉文斯基的作品,都可以稱為古典音樂。
音樂史上的古典時期基本上是屬於器樂的,絕大多數作曲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器樂的體裁與形式,聲樂的地位反而退居其次。敢於同大主教決裂的莫扎特,雖然在歌劇方面卓有貢獻,他的器樂作品也是大量的。至於貝多芬,他純粹是一位器樂作曲家,他以革命中的英雄作為作品的主人公,為此他有時也被稱為革命的古典作曲家。古典主義的規范化確立了奏鳴曲、弦樂四重奏、協奏曲和交響曲等多樂章體裁和快板樂章奏鳴曲形式。古典風格作品中節奏與配器色彩靈活善變,而不是整樂章劃一不變;古典作品中所有聲部、甚至於演奏的力度,都由作曲家親自寫出和標明,而不是留給演奏者演奏時即興處理。至於感情的表達,古典作品由於理性精神的影響,往往比較克制、沉著,而不是狂熱的傾訴——從這方面著眼,巴羅克風格全然不同於古典主義,它反而更接近於後來的浪漫主義的精神。
西方古典音樂是西方文明中極為重要的一部分。西方古典音樂作品浩如煙海,而在我們的傳統印象中,由於歷史文化的原因,西方古典音樂難於欣賞,成為一種陽春白雪的高雅文化。其實,古典音樂中有許多膾炙人口的音樂作品、片段,在我們生活中為人們所喜聞樂見
霍夫曼曾說,「音樂是所有藝術中最富浪漫主義——幾乎可以說是唯一的真正浪漫主義的藝術,因為它的唯一主題就是無限物。音樂向人類揭示了未知的王國,在這個世界中,人類拋棄所有明確的感情,沉浸在無法表達的渴望中。」
在歐洲藝術史上有兩個重要的時期,古典主義時期和浪漫主義時期。前一個時期包括十八世紀最後的二十多年和十九世紀的前幾十年;另一個時期在法國大革命引起的社會和政治變動的影響下,於十九世紀的第二個二十五年中形成。當時的浪漫主義真可為無孔不入,在文學界,建築界,藝術界等各個領域中都涌現了一大批傑出的浪漫主義者。
在浪漫主義時期,隨著工業革命的進行,鋼琴也進行了改進,其自身採用了鑄鐵結構,琴弦也加粗了,這種鋼琴能獲得更濃厚和更輝煌的音樂,跟現在的鋼琴開始接近。接下來,我用一個事實來證明這一點:如果李斯特的時代要求他有不同的表達方式,而且還因為這個時代為他提供了能產生不同效果的鋼琴,這種鋼琴在較早的時期是找不到。但這種比較我們只能在音樂文獻中找到,在現實社會中已很難找到。
十九世紀的鋼琴小品大師有奧地利的舒柏特、波蘭的肖邦、匈牙利的李斯特、德國的舒曼、門德爾松、勃拉姆斯,以及他們的同代人——在發掘鋼琴技術上的可能性與戲劇性方面顯示了無窮無盡的獨創性。總而言之,短小的抒情形式的出現,作曲家就會認為樂曲的大小不是藝術批評的標准,一首優美的,精心的創作的小型樂曲也能和一部交響樂相媲美。
一首完美的詩本身就是很完美的,不用需要有最高度的想像力。浪漫主義藝術歌曲的創造者將歌詞與音樂結合得非常成功,正是由於這些音樂作品,有許多抒情詩才能得以倖存下來。
歌曲的結構可分為兩大類。在分節歌形式(strophic form)中,詩的每一段或每一節都重復同樣的旋律。這是民歌和通俗歌曲中很常見的結構。歌的第一段可能是講述一個情人的期待,第二段是他見到愛人時的歡樂,第三段姑娘的父親粗暴地將他們分離,第四段姑娘悲傷地死去,所有這些都用相同的曲調演唱。另一種形式德國人稱作「rchkompoiert」,字面意思是「全面創作的」,就是說作曲過程貫穿全曲,沒有整段的反復。還有一種中間的形式,它將分節歌中的反復和全創作歌曲的自由結合在一起,有兩、三段重復同樣的旋律,然後在需要時就引入新的旋律,一般來說都是在高潮部分引入。舒柏特膾炙人口的《小夜曲》就是這種結構的精彩範例。
盡管在各個時期(代)歌曲都處於顯著的地位,但現在通過很多歐洲音樂文獻記載知道藝術歌曲是浪漫主義時期的產物。藝術歌曲是在十九世紀初由詩歌與音樂相結合而創造出來的。舒柏特和他的後繼者,著名的有舒曼和勃拉姻斯,使這種結合獲得了如此完美的藝術效果,以致這種新風格以德文中的歌曲一詞:Lied,聞名勝古跡歐洲。
藝術歌曲隨著抒情詩的興起而繁榮。抒情詩的興起是德國浪漫主義出現的標志,藝術歌曲使浪漫主義時期將音樂和詩歌結合的願望得以實現,它包括溫柔的情感或戲劇性的民謠風格。藝術歌曲中最常採用的主題是愛情、期待、大自然的美和人生中短暫易逝的幸福。
鋼琴在十九世紀作為普通樂器出現在歐洲,使浪漫主義藝術歌曲能夠獲得成功。鋼琴的伴奏把詩中的形象變為音樂的形象。人聲和鋼琴共同創造出了富於情感的短小的抒情形式,這種形式對於業余愛好者和藝術家同樣結合,也同樣適合於在家庭里和音樂廳里演唱。在短時間內,藝術歌曲就獲得了極大的普及,並對世界藝術做出了永久性的貢獻。
標題音樂是帶有文字或圖畫聯想的器樂作品,這些聯想的內容由樂曲的標題或說明性的注釋來提示的。「標題」只是由作曲家自由加上去的。在當時那個年代裡,音樂家敏銳地意識到了他們的藝術與周圍世界的聯系。這種意識促使用使他們的音樂更加接近於詩歌和繪畫,並且使他們的作品涉及到當時的道德和政治問題。還促使他們以一種新的方法來探討絕對音樂(純音樂)的形式。關
標題音樂在歌劇院中獲得了最初的推動力。序曲作為歌劇(或戲劇)的引子,是單樂章令人興奮的管弦樂曲。有許多歌劇序曲後來獲得了像音樂會樂曲一樣的普及,因而獨立出來。這樣便為一種歌劇沒有關系的新式序曲開辟了道路。
標題音樂中有一種是為戲劇寫的,也很有吸引力,通常由序曲和一組在幕間及重要場景演奏的樂曲組成,這就是配樂。十九世紀的作曲家創作出了許多這類的作品,這些作品的音畫法(tone painting),性格化和劇場效果都是值得注意的。最成功的配樂作品,通常被改編成組曲。其中一些流傳得非常廣泛。例如,德國著名作曲家大師門德爾松為《仲夏夜之夢》所寫的音樂就是這類音樂作品中的典範。隨著十九世紀時間的推移,一種大型的管弦樂形式就越來越需要了,這種形式在浪漫主義時代將起的作用就像交響樂在古典時期起的作用一樣。到十九世紀中葉,交響詩的創造邁出了這期待已久的一步。交響詩是十九世紀在大型器樂形式上做出一個有獨創性的貢獻。它是李斯特的成就,他在1848年首次使用了這個詞。他的《前奏曲》是此音樂中最出名的範例。
交響詩是為管弦樂隊而作的單樂章標題音樂作品,它通過段落之間的對比而發展詩意,使人聯想起某種情景,或造成一種情緒。交響詩還有一個非常美麗的別稱:音詩。交響詩與音樂會序曲有一點重要的不同,音樂會序曲一般保留傳統的古典主義的構思,而交響詩在形式上則自由得多。交響詩的形式是為作曲家所需要的大型單樂章樂曲准備的「畫布」。總之,交響詩在整個十九世紀後半葉中,成為標題管弦音樂的最精緻的形式。
最後介紹標題音樂進入到絕對音樂的神聖領土——交響樂中。作曲家一方面盡力保留貝多芬的宏大的形式,同時又賦予它以文學內容。這樣就出現了標題交響樂。著名的作品有法國作曲家柏遼茲的三部標題交響樂——《幻想交響曲》、《哈羅德在義大利》、《羅密歐與朱麗葉》、德國作曲家理查德·施特勞斯《阿爾卑斯山》、《家庭》和匈牙利作曲家李斯特的《浮士德》和《但丁》都是最著名的交響樂作品。
民族主義者和民族藝術家是站在一起的,但民族主義者以一種更自覺的方式肯定他的民族傳統。在十九世紀的歐洲,那時的政治條件促進了民族主義的發展,使之達到了在浪漫主義運動成為決定性力量的程度。征服民族的傲慢和被征服民族為自由的斗爭造成民族關系的緊張,使民族情緒上漲,這種情感在音樂中找到了理想的表達方式。浪漫主義作曲家用許多方式表現他們的民族主義。一些作曲家以他們民族的歌曲和舞曲作為音樂的基礎,如肖邦以他的瑪祖卡舞曲、李斯特以他的匈牙利狂想曲、德沃夏克以他的斯拉夫舞曲、格里格的挪威舞曲。一些作曲家以民間傳說或以農民生活為基礎寫作戲劇性的作品,例如韋柏寫的德國民間歌劇《自由射手》、斯美搭納寫的捷克民族歌劇《被出賣的新嫁娘》,同樣,還有柴可夫斯基和里姻斯基·科薩科夫寫的俄羅斯神話歌劇和芭蕾舞劇。還有一些作曲家寫作交響詩和歌劇,歌頌民族英雄的功績,歷史事件或祖國的美景。柴可夫科斯基的《一八一二序曲》和斯美塔納的《我的祖國》就是這股潮流的代表作;瓦格納的音樂戲劇對德國神話和民間傳說中的神和英雄加以頌揚,特別提到的是《尼伯龍的指環》(歌特式搖滾的先驅),這個劇本是以齊格菲的生死為中心題材的龐大史詩,它也是一個代表作。
民族主義作曲家常把自己的音樂與民族詩人或戲劇家的詩句結合起來,舒柏特為歌德的詩歌譜曲即屬此類,還有格里格為易卜生的《皮爾·金特》所作的配樂,及柴可夫斯基的為普希金的戲劇為基礎的歌劇。俄羅斯民族詩人普希金還激發了里姻斯基·科薩科夫和穆索爾斯基的創作靈感。在這種時期,民族主義作曲家能把人民的抱負以激動人心的方式表達出來,像威爾第在義大利為統一而奮斗時所作的那樣,或是西貝柳斯在芬蘭於十九世紀末為反抗俄國統治者而斗爭時所做的那樣。
民族主義音樂的政治含義觸動了統治者。威爾第的歌劇不得不一再修改,以適合奧地利檢查官的心意。芬蘭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要求獨立時,西貝柳斯那帶有令人振奮的號角聲的音詩《芬蘭頌》被沙皇禁演。民族主義為歐洲音樂的語匯中增加了極富魅力和活力的民族風格。由於把對祖國的熱愛注入到音樂中去,民族主義使作曲家能夠表達出千百萬人民的心願。總之,民族意識滲透到十九世紀歐洲精神的各個方面。沒有民族意識,浪漫主義運動是難以想橡的。
在音樂、繪畫和文學中的異國情調顯現出遙遠國度里別致的氣氛和色彩。不同說,浪漫主義運動大大加強了這種傾向。在十九世紀,異國情調首先表現在北方民族思慕那南方的溫暖和色彩,其次表現在西方追求東方那神話般的景象。前者推動德國、法國和俄國的作曲家在自己的作品中轉而表現由義大利和西班牙引起的靈感。在這類眾多作品中,有俄羅斯作曲家的幾個著名作品:格林卡的兩首《西班牙序曲》、柴可夫斯基的《義大利隨想曲》和里姻斯基--科薩科夫的《西班牙主題隨想曲》、德國貢獻出門德爾松的《義大利交響曲》、沃爾夫的《義大利小夜曲》和理查德·施特勞斯的《致義大利》、法國作品有夏布里埃的《西班牙狂想曲》和拉羅的《西班牙交響曲》。值得一提的是比才的《卡門》也是這一領域中的傑作。
俄羅斯民族樂派使東方的魅力產生了國際性的影響。由於俄羅斯帝國與波斯接壤,這種異國情調實際上是民族主義的一種形式。亞洲神話般的背景滲透進俄羅斯的音樂。里姻斯基一科薩科夫絢麗的管弦樂作品《舍赫拉查達》及其歌劇《薩特闊》,鮑羅丁的歌劇《伊戈爾王子》和交響詩《在中亞細亞草原上》,伊波利托夫一伊萬諾夫的《高加索素描》,這些都屬於東方色彩的作品,這些作品至今還風行於全球。一些法國和義大利的作曲家也採用異國情調:如聖一桑的《參孫與達麗拉》,德利布的《拉克美》,馬斯奈的《泰伊思》,威爾第的《阿伊達》,以及普契尼的歌劇《蝴蝶夫人》和《圖蘭多特》。
懂得欣賞西方古典音樂也是很重要的。最容易進入古典音樂的殿堂就是官能欣賞,即滿足於音樂的直覺感受,也就是說你覺得音樂旋律優美動聽或者有一定的振罕力,給人以力量,振奮精神。你認為是好的聲音、好的音樂不必考慮其他的內涵。如果有一套較好音響,你就更愛聽,聽得輕松聽得舒服,時間長了你就很快進入古典音樂的殿堂。再一進步就是古典音樂情感的欣賞,也就是通過感受音樂的各要素,體驗、理解音樂的情感,在欣賞過程中,對音樂的節奏、旋律和聲、音色、力度、速度、調式、曲式、織體加以了解分析,節奏常被比喻為音樂的骨架,節奏是音樂中重拍弱拍的周期性,有規律的重復進行,基本的節奏所表現的音樂風格我們應該要了解,如慢三、慢四一般表現抒情、優美,圓舞(快三)表活潑,進行曲表現有力量等;旋律也稱曲調,高低起伏的音樂按一定的節奏有秩序地橫向組織起來,我們在欣賞音樂的過程中思想一定要跟著旋律走,基本的感覺一定要找到,如水平進行時表現的是柔和和優美、寧靜、級進和跳進時就是主題推向高潮,下行一般表現激烈轉為平靜;和聲也稱和弦的運用,一般歐洲古典音樂都是多聲部的音樂,如果說旋律是橫向進行,和聲就是縱向進行的,如此以來,音樂就豐滿起來,也有了氣勢;音樂力度、速度等這些要素我們可以適當學習一些音樂常識得以掌握,歐洲古典音樂作品的曲式、和聲、織體是十分規范嚴謹的,我們可以運用這些知識去體驗理解,再加自興趣進入歐洲的古典音樂情感的欣賞也是不難實現的。
欣賞歐洲古典音樂最高層次是理智的欣賞,也就是說不僅體驗、理解音樂的情感,還能對音樂作品的形式、內容、民族特徵、社會價值和藝術價值等作出分析和評價。要想達到這個層次,我們必須了解欣賞歐洲古典音樂的三元素,即創作背景、演奏者的再創作;欣賞者自身的理解。歐洲古典的創作背景一般可分為四個時期:第一時期巴洛克時期,這個時期的代表人物有德國巴赫也稱音樂之父,亨德爾也稱清唱劇大師;義大利的維瓦爾弟等,這個時期的音樂風格旋律優美、柔和。第二時期是古典主義時期代表人物有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等,這個時期的音樂特徵主題鮮明、有一定的沖突性。第三個時期是浪費主義和民族樂派,代表人物有德彪西舒曼、舒伯特、拉威爾、柴可夫斯基、斯美塔那、德沃夏克等,這個時期的音樂背景比較復雜,作曲形式多樣化,音樂表現有些委婉、抽象,且有號召力,有鮮明的民族風格。第四個時期是近代主義樂派,代表人物有斯特萊文斯基、格什溫、馬勒等,作品特徵和聲配器豐富,旋律性不太強,內涵深,有的還帶有爵士風味,這個時期的作品較難理解;欣賞者自身的理解是根據自身的文化層次對音樂的理解,音樂不同於其它學科,它反映的東西是比較模糊的,也比較抽象的,因此,可以充分發揮自己的想像力,例如,在欣賞柴可夫斯基《天鵝湖》的場景時,可以想像一群長著翅膀如少女在寧靜的湖面上翩翩起舞、若影若現,也可想像一群天鵝在湖面上輕輕地、慢慢地游盪。總之發揮自己的想像,將三元素有機聯系起來,多聽著名作品,感覺是美的東西就去欣賞、去思考,就會進入歐洲古典音樂欣賞最高層次。
學習歐洲古典音樂,理解古典音樂,欣賞歐洲古典音樂,將給我們的生活增添無限的樂趣。
E. 通過學習中國古代音樂史談談對中國音樂的了解和認識 急!!!!!!
既然是談了解,那你就首先應該知道中國古代音樂史的構成,或者說種類:宮廷音樂分雅清燕(宴),還有民間音樂。民間音樂分民間器樂和民歌,這些你需要去查書,然後列出一個系統的表,如果是考試,就得好好的背一下。
「認識」就是很主觀的東西了,可以展望未來可以總結過去,總之如果是考試,多說點好話。比如傳統應該繼承和發揚之類的。這些都是民族瑰寶不應該丟棄雲雲。老師會喜歡的O(∩_∩)O~
另外1、可以通過比較來談:對比西方音樂史,中國古代音樂從未出現哪一個「劃時代」的人,而西方音樂史上有巴赫和貝多芬,一個結束了巴洛克時代,一個結束了古典主義。
2、還是比較:西方交響合奏講究聲部協調,中國傳統樂器合奏則突出聲部個性。
F. 介紹中國古代音樂
中國音樂有著悠久的歷史。由雲南元謀等地發現的古猿人化石可知,大約從 100萬年以前起,遠古的人類就已經在中國的土地上勞動、生息、繁衍。當最早的人類開始製造原始的工具和集體進行勞動的時候,原始的音樂便在他們的勞動節奏和勞動呼聲中萌發了幼芽。古代文獻中關於遠古音樂的傳說,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以某某氏為名的古樂,如朱襄氏之樂、陰康氏之樂、葛天氏之樂、伊耆氏之樂等;另一類是被尊為古代帝王的黃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和夏禹等時代的古樂。
相傳為堯、舜時代的"以麋置(冒)缶而鼓之……以致舞百獸"(《呂氏春秋》)和"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尚書?益稷》),實際就是人們在土鼓、石磬之類原始樂器的伴奏下模仿獸類形態的舞蹈,它是原始人類狩獵生活的反映,人們也從它得到鼓舞的力量。葛天氏之樂是"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呂氏春秋》),即舞者拿著牛尾巴,邊舞邊唱。所唱的 8首歌中,有《遂草木》、《奮五穀》、《總禽獸之極》等,就表現了人們盼望農牧業獲得好收成的心願。陰康氏之樂是在洪水為患,水道壅塞,"民氣郁閼而滯著,筋骨瑟縮不達"(《呂氏春秋》)的情況下用來作為"宣導"的一種樂舞。朱襄氏之樂則是在乾旱為災的時候用來招致"陰氣"的一種音樂。這些都是和原始人類的生產和生活息息相關的。
中國古代宗教在音樂中也有所反映。如葛天氏之樂所唱的 8首歌中,開始兩首一為《載民》(意為始民),一為《玄鳥》(即燕,或說為鳳凰);前者含有祖先崇拜的意思,後者可能與圖騰崇拜有關。又如關於黃帝族有"黃帝氏以雲紀,故為雲師而雲名"(《左傳?昭公十七年》)之說,可見黃帝族是以雲為圖騰的部落。黃帝時的樂舞名為《雲門》,顓頊(傳說為黃帝之孫)時的樂舞名為《承雲》,顯然都和圖騰崇拜有關。至於朱襄氏之樂的"作為五弦瑟,以來陰氣"(《呂氏春秋》),伊耆氏之樂所唱歌詞"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毋作,草木歸其澤"(《禮記?郊特牲》)之無異於咒語,
據說一些原始時代的古樂如黃帝的《雲門》、帝堯的《咸池》(或說是黃帝時樂)、帝舜時的《韶》,在周代還作為宮廷雅樂的"六代之樂"在演出。這些古樂中最重要的算是《韶》,此外,用伊耆氏之樂的蠟祭,據說孔子和他的學生子貢曾見過(《禮記?雜記》)。
G. 中國古代音樂特點
中國古代音樂的特點:
⑴中國音樂沒有自己的獨立性,而是依附於其他藝術形式以游散的形式發揮其藝術功能
⑵中國音樂發展的另一個特點表現為多民族的融合
H. 急!中國古代音樂特點
五聲調式是基礎,缺少了半音和三整音的尖銳傾向,使曲調大多明朗開闊。七音調式版是在五聲調式權的小三度音程中間插入不同的偏音而成,共有十五種,包括雅樂,清樂,燕樂等。中國的音樂如行雲流水般讓人心情愉悅,它是在模仿大自然的和諧與共生,與老子的思想相得益彰,有異曲同工之妙。
I. 中國古代音樂史總結
光輝的開端
(史前時代—前16世紀)
中國音樂的歷史,古代文獻一般追溯到黃帝。盡管關於黃帝的傳說夾雜著後人的理想成分,並有不少神怪內容,不完全可信(例如說黃帝時代建立了「十二律」,就是把後來的創造歸功於黃帝的說法,與現代科學考古發現不合。)要把黃帝作為中國音樂的源頭,也嫌太晚了:現代考古發現已把中國音樂的歷史,從黃帝時代大大向前推進棗其歷史遠比黃帝時代古老!
1986年—987年,在河南省舞陽縣賈湖村新石器遺址發掘出了隨葬的至少16支骨笛,據碳14測定,這些骨笛距今已有8000—9000年之久!這些骨笛用鶴類尺骨製成,大多鑽有7孔,在有的音孔旁還遺留著鑽孔前刻劃的等分標記,個別音孔旁邊另鑽一小孔,應是調整音高用的。這些情況起碼說明,那時人們已對音高的准確有一定要求,對音高與管長的關系也已具備初步認識。經音樂工作者對其中最完整的一支所作測音可知,號稱以五聲音階為主的中國,其實早在七、八千年之前,就已具備了有著穩定結構,超出五聲的音階形態了。(這一歷史事實雄辯地說明,中國音樂後來以五聲為主,並不象有人臆想的,是所謂「音階發育不完善」,而是一種歷史的、審美的選擇結果。)這也證明當時的音樂已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遠遠超出人們的想像。在這之前,中國音樂一定還存在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這段時間以千年還是以萬年計,現在難以猜測。
除骨笛外,新石器時期的樂器,還發現有骨哨、塤、陶鍾、磬、鼓等。這些樂器分布於中國廣袤的土地上,時間跨度也很大,說明它們是中國原始時期的主要樂器。其中鍾、磬、鼓在後世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至於塤和哨,還有與骨笛形制、原理相同(今天稱為「籌」)的樂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於民間。
塤是一種很有特點的樂器,用土燒制而成,外形似蛋(或作各種變形),其大小近似中人的拳頭,中空,頂端開一吹孔,胸腹部開一個或數個指孔。塤是除骨笛之外,已發現的原始時代樂器中唯一能確定地發一個以上樂音的樂器,原始時期的塤只有1-3個音孔,只能吹出2-4個音,(這很可能與在不大的蛋形的塤上開孔,比在管狀的笛上開孔要難以計算有關。)它們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國音階發展的進程,尤其能揭示出在中國音階的發展進程中佔有重要地位的音程關系;當今有學者指出,那就是從只能發兩個音的一音孔塤起便一再被強調的小三度音程。這一觀點對於認識中國音階的發展,音階音之間的律學關系,乃至中國的七聲音階仍以五聲為骨幹現象的內在機理,無疑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原始時期的音樂和舞蹈密不可分,這大概是世界各民族歷史上共有的現象,中國也不例外。最遲在公元前11世紀,中國已稱這種音樂舞蹈結合的藝術形式為「樂」,甚至在音樂舞蹈各自成為獨立的藝術形式之後,「樂」仍既可以指舞蹈,也可以指音樂,一直保存著它的模糊詞義。今天「樂」已專指音樂,所以學者通稱原始時期的「樂」為「樂舞」。現存的有些原始岩畫非常生動地描繪了原始樂舞的場面,那是一種群體的歌舞活動。據後來文獻保留下的片斷「記憶」可知,原始樂舞的舉行跟祈求豐年等祭祀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因此其中必然包含有生產活動的再現成份。
原始時期,樂舞並不成其為社會分工對象,原始社會不存在專職的樂工,樂舞一般是部落社會的全社會活動。因此,原始時期的樂舞,並沒有以專門的藝術形式的面貌和身份,從社會上獨立出來。
嚴格地說,到大約公元前21世紀夏代建立以後,樂舞才真正作為一種社會分工,從社會中取得獨立。傳說夏代初期的國君啟和最後的國君桀,都曾用大規模樂舞供自己享樂,說明終夏一代,社會已造就出一大批專職的樂舞人員,這正是樂舞作為藝術而獨立於社會的標志。
由於原始樂舞即和原始巫術、祭祀等活動結合無間的緣故,人們對樂舞乃至一些樂器所抱有的神秘思想可能產生得很早。國家產生以後,統治者便會利用和加強音樂神秘觀,以便操縱、控制樂舞,用來加強其統治。保存下來的一些音樂神話故事便是這樣的社會背景的產物。傳說分為章節的大型樂舞《九辯》、《九歌》都是夏代國君啟從天上得來的。我們從出土的戰國初年(公元前5世紀)的樂器上,還能看到啟的圖象,似乎他那時已具有司音樂之神的地位了。又傳說黃帝得到一種長得象牛,名字叫夔的動物,便用它的皮蒙鼓,用雷獸的骨頭作鼓槌,敲打起來,「聲聞五百里」,黃帝用這面鼓揚威天下。夔和雷獸都是想像中的神奇動物。那時的鼓,實際上和後世一樣,多蒙牛皮,但也不乏用 (今稱揚子鱷)皮的,因此 也成了神話材料。後來,夔轉化成為主管音樂的「人」(神)。蒙鼓的夔成為主管音樂的神,應該看作是支配節奏的鼓這件樂器在樂舞中具有主宰作用的曲折反映。
賈湖骨笛的出土地點,靠近傳說中夏代的夏台,這告訴我們,夏代的活動區域,正是中國音樂高水平發展的地區。傳說中夏代樂舞明顯超越前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們剝去上述《九辯》、《九歌》是啟從天上得來的神話成份,那麼,就只剩下現實中的《九辯》、《九歌》確實無比瑰麗優美這一點了。唯其如此,才足以引發人們產生「此曲只應天上有」的遐想,並由此而進一步創造出神話來。
鍾鼓之樂
(前16世紀—前 221)
這一段歷史長達一千三百年左右,跨越商、西周、春秋、戰國,直至秦統一中國。它又可以分為前後兩個時期,前期是商代,西周以後則屬後期。這兩個時期既有共同之處,即以「鍾鼓之樂」為主,又有比較明顯的區別。
商代活動的區域比夏代大得多,但中心地區仍在今河南一帶,和夏代一樣。所以商直接繼承了夏的音樂,並不斷地向前發展,把它推到令人矚目的高度。
商代社會一個最突出的特點是尊事鬼神。雖說是「殷因於夏禮」(《論語·為政》),祭祀等巫術活動的繁復卻是大大超過夏代的,所以史家對之有「巫文化」之稱。凡祭祀等「禮」,舉行時必然要伴以歌舞,這是從原始時期以來的傳統,古人所謂「禮沒有樂伴隨便不能施行」的話,正是對於這種傳統作的總結。即使晚至西漢中期(公元前二世紀),哪怕是窮荒之地,在祭祀當地的土地神時,依然要敲打起瓦瓶瓦盆伴奏,齊聲歌唱。早在商代就更不用說,祭祀等巫術活動是一定要伴有隆重的樂舞的。商代的另一個社會特點恰恰是崇尚樂舞。商人以音樂與神鬼對話,是認認真真唱給神鬼聽的。樂舞成為人們進獻、事奉、娛樂神鬼,以使人神溝通的重要手段。
歌舞大麴
(前221—公元960)
這段歷史將近1200年,它同樣可分為前後兩個時期,前一時期包括秦、兩漢、三國、晉(前221—公元420年),後一時期為南北朝、隋、唐、五代(420—960年)。兩個時期的共同特點是:歌舞大麴是音樂的主要形式。它們的區別則在於:前一時期漢族音樂是主要的音樂成份,後一時期經過歷史上空前的中外各族音樂大交流而達到了歌舞音樂的峰巔。
秦立國很短,只有14年時間,但它卻並不是過渡性質,而是開創性質,漢只是承襲秦的制度而已。在音樂上,漢就承襲了秦創立的樂府機構。秦代管理音樂有兩大機構。其一是「太樂」,從屬於「奉常」,「奉常」是掌禮的,所以「太樂」是管的禮儀音樂。另一就是「樂府」,從屬於「少府」,「少府」的職能是搜羅全國各地的物品供皇帝揮霍,所以「樂府」也就是搜羅各地有特色的歌舞供皇帝精神享受的機構了。
樂府在漢武帝時(前140—前87)受到格外重視,也得到了很大發展,搜集了「趙、代、秦、楚」(相當於今天陝西、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蘇)廣大地區的民歌,又請著名文人司馬相如等數十人創作詩賦、歌詞,由李延年作曲。李延年是富有音樂傳統的中山地方的人,父母兄弟都是從事音樂工作的伎人。李延年因為善舞的妹妹受漢武帝寵幸而被封為「協律都尉」,這是個不見於常設職位的臨時封贈,但李延年在這個職位上充分發揮了自己的音樂才智。所謂「協律」,指音樂的創作和演出,李延年善作曲,也善改編新曲,人們稱他的音樂是「新聲」、「新聲曲」、「新變聲」。
新音樂品種的形成和
聲樂器樂的全面發展
(公元960—公元1911)
這一段歷史包括宋(遼、金)、元、明、清,其特點是:不但以前佔主導地位的歌舞音樂繼續有所發展,而且產生了許多新的音樂品種,從而使聲樂和器樂得到了全面發展,成為中國近代音樂的基礎。
如前所述,中國的音樂,在隋唐以前一直被深鎖在高門大宅里,普通平民雖然是音樂的創造者,也是新的音樂品種的提供者,但卻並不能最終享有它們。這種現象在隋唐時終於有所改變,那時侯,佛教寺院的廟會之類附帶著成了平民的音樂活動園地,酒樓也時有詩歌的演唱。到宋代以後,進一步出現了根本性的轉變。由於工商業發展,都市繁榮,以市民為代表的平民有了自己的娛樂場所,當時稱之為「瓦市」、「勾欄」,「瓦市」「勾欄」在都市之中,既經營貿易,也進行平民藝術的演出活動。如果說宋代以前的音樂幾乎都是以宮廷演出為代表的話,那麼,宋代以後的音樂就要以這些「瓦市」、「勾欄」,還有其後的「戲樓」、「茶館」等的演出為代表;對於歷史來說,宮廷音樂已無足輕重。所以,宋代前的中國音樂史幾乎是宮廷音樂史,宋以後事實上已是市民(或平民)的音樂史。
J. 簡評中國古代音樂史
在初民的原始狩獵與祭祀等活動中,產生了最早的中國民歌,也揭開了五音匯聚的音樂史頁。經數千年的發展演進,中國音樂始終向世界敞著開放的胸懷,始終激發出自由和真切的吶喊,吞吐吸納,借鑒融會,共構成七彩繽紛的中華樂章。
中國音樂的歷史,古代文獻一般追溯到黃帝。盡管關於黃帝的傳說夾雜著後人的理想成分,並有不少神怪內容,不完全可信(例如說黃帝時代建立了「十二律」,就是把後來的創造歸功於黃帝的說法,與現代科學考古發現不合。)要把黃帝作為中國音樂的源頭,也嫌太晚了:現代考古發現已把中國音樂的歷史,從黃帝時代大大向前推進棗其歷史遠比黃帝時代古老!
1986年—987年,在河南省舞陽縣賈湖村新石器遺址發掘出了隨葬的至少16支骨笛,據碳14測定,這些骨笛距今已有8000—9000年之久!這些骨笛用鶴類尺骨製成,大多鑽有7孔,在有的音孔旁還遺留著鑽孔前刻劃的等分標記,個別音孔旁邊另鑽一小孔,應是調整音高用的。這些情況起碼說明,那時人們已對音高的准確有一定要求,對音高與管長的關系也已具備初步認識。經音樂工作者對其中最完整的一支所作測音可知,號稱以五聲音階為主的中國,其實早在七、八千年之前,就已具備了有著穩定結構,超出五聲的音階形態了。(這一歷史事實雄辯地說明,中國音樂後來以五聲為主,並不象有人臆想的,是所謂「音階發育不完善」,而是一種歷史的、審美的選擇結果。)這也證明當時的音樂已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遠遠超出人們的想像。在這之前,中國音樂一定還存在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這段時間以千年還是以萬年計,現在難以猜測。
除骨笛外,新石器時期的樂器,還發現有骨哨、塤、陶鍾、磬、鼓等。這些樂器分布於中國廣袤的土地上,時間跨度也很大,說明它們是中國原始時期的主要樂器。其中鍾、磬、鼓在後世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至於塤和哨,還有與骨笛形制、原理相同(今天稱為「籌」)的樂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於民間。
塤是一種很有特點的樂器,用土燒制而成,外形似蛋(或作各種變形),其大小近似中人的拳頭,中空,頂端開一吹孔,胸腹部開一個或數個指孔。塤是除骨笛之外,已發現的原始時代樂器中唯一能確定地發一個以上樂音的樂器,原始時期的塤只有1-3個音孔,只能吹出2-4個音,(這很可能與在不大的蛋形的塤上開孔,比在管狀的笛上開孔要難以計算有關。)它們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國音階發展的進程,尤其能揭示出在中國音階的發展進程中佔有重要地位的音程關系;當今有學者指出,那就是從只能發兩個音的一音孔塤起便一再被強調的小三度音程。這一觀點對於認識中國音階的發展,音階音之間的律學關系,乃至中國的七聲音階仍以五聲為骨幹現象的內在機理,無疑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原始時期的音樂和舞蹈密不可分,這大概是世界各民族歷史上共有的現象,中國也不例外。最遲在公元前11世紀,中國已稱這種音樂舞蹈結合的藝術形式為「樂」,甚至在音樂舞蹈各自成為獨立的藝術形式之後,「樂」仍既可以指舞蹈,也可以指音樂,一直保存著它的模糊詞義。今天「樂」已專指音樂,所以學者通稱原始時期的「樂」為「樂舞」。現存的有些原始岩畫非常生動地描繪了原始樂舞的場面,那是一種群體的歌舞活動。據後來文獻保留下的片斷「記憶」可知,原始樂舞的舉行跟祈求豐年等祭祀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因此其中必然包含有生產活動的再現成份。
原始時期,樂舞並不成其為社會分工對象,原始社會不存在專職的樂工,樂舞一般是部落社會的全社會活動。因此,原始時期的樂舞,並沒有以專門的藝術形式的面貌和身份,從社會上獨立出來。
嚴格地說,到大約公元前21世紀夏代建立以後,樂舞才真正作為一種社會分工,從社會中取得獨立。傳說夏代初期的國君啟和最後的國君桀,都曾用大規模樂舞供自己享樂,說明終夏一代,社會已造就出一大批專職的樂舞人員,這正是樂舞作為藝術而獨立於社會的標志。
由於原始樂舞即和原始巫術、祭祀等活動結合無間的緣故,人們對樂舞乃至一些樂器所抱有的神秘思想可能產生得很早。國家產生以後,統治者便會利用和加強音樂神秘觀,以便操縱、控制樂舞,用來加強其統治。保存下來的一些音樂神話故事便是這樣的社會背景的產物。傳說分為章節的大型樂舞《九辯》、《九歌》都是夏代國君啟從天上得來的。我們從出土的戰國初年(公元前5世紀)的樂器上,還能看到啟的圖象,似乎他那時已具有司音樂之神的地位了。又傳說黃帝得到一種長得象牛,名字叫夔的動物,便用它的皮蒙鼓,用雷獸的骨頭作鼓槌,敲打起來,「聲聞五百里」,黃帝用這面鼓揚威天下。夔和雷獸都是想像中的神奇動物。那時的鼓,實際上和後世一樣,多蒙牛皮,但也不乏用 (今稱揚子鱷)皮的,因此 也成了神話材料。後來,夔轉化成為主管音樂的「人」(神)。蒙鼓的夔成為主管音樂的神,應該看作是支配節奏的鼓這件樂器在樂舞中具有主宰作用的曲折反映。
賈湖骨笛的出土地點,靠近傳說中夏代的夏台,這告訴我們,夏代的活動區域,正是中國音樂高水平發展的地區。傳說中夏代樂舞明顯超越前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們剝去上述《九辯》、《九歌》是啟從天上得來的神話成份,那麼,就只剩下現實中的《九辯》、《九歌》確實無比瑰麗優美這一點了。唯其如此,才足以引發人們產生「此曲只應天上有」的遐想,並由此而進一步創造出神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