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音樂簡史
一、遠古時期
中華民族音樂的蒙昧時期早於華夏族的始祖神軒轅黃帝兩千餘年。據今六千七百年 至七千餘年的新石器時代,先民們可能已經可以燒制陶塤,挖制骨哨。這些原始的樂器 無可置疑地告訴人們,當時的人類已經具備對樂音的審美能力。 遠古的音樂文化根據古代文獻記載具有歌、舞、樂互相結合的特點。葛天氏氏族中的所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的樂舞就是最好的說明。當時,人們所歌詠的內容,諸如"敬天常"、"奮五穀"、"總禽獸之極"反映了先民們對農業、畜牧業以及天地自然規律的認識。這些歌、舞、樂互為一體的原始樂舞還與原始氏族的圖騰崇拜想聯系。例如黃帝氏族曾以雲為圖騰,他的樂舞就叫做《雲門》。關於原始的歌曲形式,可見《呂氏春秋》所記塗山氏之女所作的"候人歌"。這首歌的歌詞僅只"候人兮猗"一句,而只有"候人"二字有實意。這便是音樂的萌芽,是一種孕而未化的語言。
二、夏、商時期
夏商兩代是奴隸制社會時期。從古典文獻記載來看,這時的樂舞已經漸漸脫離原始氏族樂舞為氏族共有的特點,它們更多地為奴隸主所佔有。從內容上看,它們漸漸離開了原始的圖騰崇拜,轉而為對征服自然的人的頌歌。例如夏禹治水,造福人民,於是便出現了歌頌夏禹的樂舞《大夏》。夏桀無道,商湯伐之,於是便有了歌頌商湯伐桀的樂舞《大蠖》。商代巫風盛行,於是出現了專司祭祀的巫(女巫)和覡(男巫)。他們為奴隸主所豢養,在行祭時舞蹈、歌唱,是最早以音樂為職業的人。奴隸主以樂舞來祭祀天帝、祖先,同時又以樂舞來放縱自身的享受。他們死後還要以樂人殉葬,這種殘酷的殉殺制度一方面暴露了奴隸主的殘酷統治,而在客觀上也反映出生產力較原始時代的進步,從而使音樂文化具備了迅速發展的條件。 據史料記載,在夏代已經有用鱷魚皮蒙制的鼉鼓。商代已經發現有木腔蟒皮鼓和雙鳥饕餮紋銅鼓,以及製作精良的脫胎於石樺犁的石磐。青銅時代影響所及,商代還出現了編鍾、編鐃樂器,它們大多為三枚一組。各類打擊樂器的出現體現了樂器史上擊樂器發展在前的特點。始於公元前五千餘年的體鳴樂器陶塤從當時的單音孔、二音孔發展到五音孔,它已可以發出十二個半音的音列。根據陶塤發音推斷,我國民族音樂思維的基礎五聲音階出現在新石器時代的晚期,而七聲至少在商、殷時已經出現。
三、西周、東周時期
西周和東周是奴隸制社會由盛到衰,封建制社會因素日趨增長的歷史時期。西周時期宮廷首先建立了完備的禮樂制度。在宴享娛樂中不同地位的官員規定有不同的地位、舞隊的編制。總結前歷代史詩性質的典章樂舞,可以看到所謂"六代樂舞",即黃帝時的《雲門》,堯時的《咸池》,舜時的《韶》,禹時的《大夏》,商時的《大蠖》,周時的《大武》。周代還有采風制度,,收集民歌,以觀風俗、察民情。賴於此,保留下大量的民歌,經春秋時孔子的刪定,形成了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它收有自西周初到春秋中葉五百多年的入樂詩歌一共三百零五篇。《詩經》中最優秀的部分是"風"。它們是流傳於以河南省為中心,包括附近數省的十五國民歌。此外還有文人創作的"大雅"、"小雅",以及史詩性的祭祀歌曲"頌"這幾種體裁。就其流傳下來的的文字分析,《詩經〉中的歌曲以可概括為十種曲式結構。作為歌曲尾部的高潮部分,已有專門的名稱"亂"。在《詩經》成書前後,著名的愛國詩人屈原根據楚地的祭祀歌曲編成《九歌》,具有濃重的楚文化特徵。至此,兩種不同不同音樂風格的作品南北交相輝映成趣。 周代時期民間音樂生活涉及社會生活的十幾個側面,十分活躍。世傳伯牙彈琴,鍾子期知音的故事即始於此時。這反映出演奏技術、作曲技術以及人們欣賞水平的提高。古琴演奏中,琴人還總結出"得之於心,方能應之於器"的演奏心理感受。著名的歌唱樂人秦青的歌唱據記載能夠"聲振林木,響遏飛雲"。更有民間歌女韓娥,歌後"餘音饒梁,三日不絕"。這些都是聲樂技術上的高度成就。 周代音樂文化高度發達的成就還可以一九七八年湖北隨縣出土的戰國曾侯乙墓葬中的古樂器為重要標志。這座可以和埃及金字塔媲美的地下音樂寶庫提供了當時宮廷禮樂制度的模式,這里出土的八種一百二十四件樂器,按照周代的"八音"樂器分類法(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幾乎各類樂器應有盡有。其中最為重要的六十四件編鍾樂器,分上、中、下三層編列,總重量達五千餘公斤,總音域可達五個八度。由於這套編鍾具有商周編鍾一鍾發兩音的特性,其中部音區十二個半音齊備,可以旋宮轉調,從而證實了先秦文獻關於旋宮記載的可靠。曾侯乙墓鍾、磐樂器上還有銘文,內容為各諸侯國之間的樂律理論,反映著周代樂律學的高度成就。在周代,十二律的理論已經確立。五聲階名(宮、商、角、徵、羽)也已經確立。這時,人們已經知道五聲或七聲音階中以宮音為主,宮音位置改變就叫旋宮,這樣就可以達到轉調的效果。律學上突出的成就見於《管子-地員篇》所記載的"三分損益法"。就是以宮音的弦長為基礎,增加三分之一(益一),得到宮音下方的純四度徵音;徵音的弦長減去三分之一(損一),得到徵音上方的純五度商音;以次繼續推算就得到五聲音階各音的弦長。按照此法算全八度內十二個半音(十二律)的弦長,就構成了"三分損益律制"。這種律制由於是以自然的五度音程相生而成,每一次相生而成的音均較十二平均律的五度微高,這樣相生十二次得不到始發律的高八度音,造成所謂"黃鍾不能還原",給旋宮轉調造成不便。 但這種充分體現單音音樂旋律美感的律制一直延續至今。
四、秦、漢時期
秦漢時開始出現"樂府"。它繼承了周代對采風制度,搜集、整理改變民間音樂,業績終了大量樂工在宴享、郊祀、朝賀等場合演奏。這些用作演唱的歌詞,被稱為樂府詩。樂府,後來又被引申為泛指各種入樂或不入樂的歌詞,甚至一些戲曲和氣越也都稱之為樂府。 漢代主要的歌曲形式是相和歌。它從最初的"一人唱,三人和"的清唱,漸次發展為有絲、竹樂器伴奏的"相和大麴",並且具"艷--趨--亂"的曲體結構,它對隋唐時的歌舞大麴由著重要影響。漢代在西北邊疆興起了鼓吹樂。它以不同編制的吹管樂器和打擊樂器構成多種鼓吹形式,如橫吹、騎吹、黃門鼓吹等等。它們或在馬上演奏,或在行進中演奏,用於軍樂禮儀、宮廷宴飲以及民間娛樂。今日尚存的民間吹打樂,當有漢代鼓吹的遺緒。在漢代還有"百戲"出現,它是將歌舞、雜技、角抵(相撲)合在一起表演的節目。漢代律學上的成就是京房以三分損益的方法將八度音程華劃為六十律。這種理論在音樂實踐上雖無意義,但體現了律學思維的精微性。從理論上達到了五十三平均律的效果。
五、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
由相和歌發展起來的清商樂在北方得到曹魏政權的重視,設置清商署。兩晉之交的戰亂,使清商樂流入南方,與南方的吳歌、西曲融合。在北魏時,這種南北融合的清商樂又回到北方,從而成為流傳全國的重要樂種。漢代以來,隨著絲綢之路的暢通,西域諸國的歌曲以開始傳入內地。北涼時呂光將在隋唐燕樂中佔有重要位置的龜茲(今新疆庫車)樂帶到內地。由此可見當時各族人民在音樂上的交流已經十分普及了。 這時,傳統音樂文化的代表性樂器古琴趨於成熟,這主要表現為:在漢代已經出現了題解琴曲標題的古琴專著《琴操》。三國時著名的琴家嵇康在其所著《琴操》一書中有"徽以中山之玉"的記載。這說明當時的人們已經知道古琴上徽位泛音的產生。當時,出現了一大批文人琴家相繼出現,如嵇康、阮籍等,《廣陵散》(《聶政刺秦王》)、《猗蘭操》、《酒狂》等一批著名曲目問世。 南北朝末年還盛行一種有故事情節,有角色和化妝表演,載歌載舞,同時兼有伴唱和管弦伴奏的歌舞戲。這已經是一種小型的雛形戲曲。 這一時期律學上的重要成就,包括晉代荀瑁找到管樂器的"管口校正數"。南朝宋何承天在三分損益法上,以等差迭加的辦法,創立了十分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他的努力初步解決了三分損益律黃鍾不能還原的難題。
六、隋、唐時期 隋唐兩代,政權統一。
特別是唐代,政治穩定,經濟興旺,統治者奉行開放政策,勇於吸收外城文化,加上魏晉以來已經孕育著的各族音樂文化融合打基礎,終於萌發了以歌舞音樂為主要標志的音樂藝術的全面發展的高峰。 唐代宮廷宴享的音樂,稱作"燕樂"。隋、唐時期的七步樂、九部樂就屬於燕樂。它們分別是各族以及部分外國的民間音樂,主要有清商樂(漢族)、西涼(今甘肅)樂、高昌(今吐魯番)樂、龜茲(今庫車)樂、康國(今俄國薩馬爾漢)樂、安國(今俄國布哈拉)樂、天(今印度)樂、高麗(今朝鮮)樂等。其中龜茲樂、西涼樂更為重要。燕樂還分為坐部伎和立部伎演奏,根據白居易的《立部伎》詩,坐部伎的演奏員水平高於立部伎。 風靡一時的唐代歌舞大麴是燕樂中獨樹一幟的奇葩。它繼承了相和大麴的傳統,融會了九部樂中各族音樂的精華,形成了散序--中序或拍序--破或舞遍的結構形式。見於《教坊錄》著錄的唐大麴曲名共有46個,其中《霓裳羽衣舞》以其為著名的皇帝音樂家唐玄宗所作,又兼有清雅的法曲風格,為世所稱道。著名詩人白居易寫有描繪該大麴演出過程的生動詩篇《霓裳羽衣舞歌》。 唐代音樂文化的繁榮還表現為有一系列音樂教育的機構,如教坊、梨園、大樂署、鼓吹署以及專門教習幼童的梨園別教園。這些機構以嚴密的考績,造就著一批批才華出眾的音樂家。文學史上堪稱一絕的唐詩在當時是可以入樂歌唱的。當時歌伎曾以能歌名家詩為快;詩人也以自己的詩作入樂後流傳之廣來衡量自己的寫作水平。在唐代的樂隊中,琵琶是主要樂器之一。它已經與今日的琵琶形制相差無幾。現在福建南曲和日本的琵琶,在形制上和演奏方法上還保留著唐琵琶的某些特點。 受到龜茲音樂理論的影響,唐代出現了八十四調,燕樂二十八調的樂學理論。唐代曹柔還創立了減字譜的古琴記譜法,一直沿用至近代。
七、宋、金、元時期
宋、金、元時期音樂文化的發展以市民音樂的勃興為重要標志,較隋唐音樂得到更為深入的發展。隨著都市商品經濟的繁榮,適應市民階層文化生活的游藝場"瓦舍"、"勾欄"應運而生。在"瓦舍"、"勾欄"中人們可以聽到叫聲、嘌唱、小唱、唱賺等藝術歌曲的演唱;也可以看到說唱類音樂種類崖詞、陶真、鼓子詞、諸宮調,以及雜劇、院本的表演;可謂爭奇斗艷、百花齊放。這當中唱賺中的纏令、纏達兩種曲式結構對後世戲曲以及器樂的曲式結構有著一定的影響。而鼓子詞則影響到後世的說唱音樂鼓詞。諸宮調是這一時期成熟起來的大型說唱曲種。其中歌唱佔了較重的分量。 承隋唐曲子詞發展的遺緒,宋代詞調音樂獲得了空前的發展。這種長短句的歌唱文學體裁可以分為引、慢、近、拍、令等等詞牌形式。在填詞的手法上已經有了"攤破"、"減字"、"偷聲"等。南宋姜夔是既會作詞,有能依詞度曲的著名詞家、音樂家。他有十七首自度曲和一首減字譜的琴歌《古怨》傳世。這些作品多表達了作者關懷祖國人民的心情,描繪出清幽悲涼的意境,如《揚州慢》、《鬲溪梅令》、《杏花天影》等等。宋代的古琴音樂以郭楚望的代表作《瀟湘水雲》開古琴流派之先河。作品表現了作者愛戀祖國山河的盎然意趣。在弓弦樂器的發展長河中,宋代出現了"馬尾胡琴"的記載。到了元代,民族樂器三弦的出現值得注意。在樂學理論上宋代出現了燕樂音階的記載。同時,早期的工尺譜譜式也在張炎《詞源》和沈括的《夢溪筆談》中出現。近代通行的一種工尺譜直接導源於此時。宋代還是我國戲曲趨於成熟的時代。它的標志是南宋時南戲的出現。南戲又稱溫州雜劇、永嘉雜劇,其音樂豐富而自然。最初時一些民間小調,演唱時可以不受宮調的限制。後來發展為曲牌體戲曲音樂時,還出現了組織不同曲牌的若干樂句構成一種新曲牌的"集曲"形式。南戲在演唱形式上已有獨唱、對唱、合唱等多種。傳世的三種南戲劇本《張協狀元》等見於《永樂大麴》。戲曲藝術在元代出現了以元雜劇為代表的高峰。元雜劇的興盛最初在北方,漸次向南方發展,與南方戲曲發生交融。代表性的元雜劇作家有關漢卿、馬致遠、鄭光祖、白樸,另外還有王實甫、喬吉甫,世稱六大家。典型作品如關漢卿的《竇娥冤》,《單刀會》,王實甫的《西廂記》。元雜劇有嚴格的結構,即每部作品由四折(幕)一楔子(序幕或者過場)構成。一折內限用同一宮調,一韻到底,常由一個角色(末或旦)主唱,這些規則,有時也有突破,如王實甫的《西廂記》達五本二十折。元雜劇對南方戲曲的影響,造成南戲(元明之際叫做傳奇)的進一步成熟。出現了一系列典型劇作,如《拜月庭》、《琵琶記》等等。這些劇本經歷代流傳,至今仍在上演。當時南北曲的風格 已經初步確立,以七聲音階為主的北曲沉雄;以五聲音階為主的南曲柔婉。隨著元代戲曲藝術的發展,出現了最早的總結戲曲演唱理論的專著,即燕南之庵的《唱論》,而周德清的《中原音韻》則是北曲最早的韻書,他把北方語言分為十九個韻部,並且把字調分為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四種。這對後世音韻學的研究以及戲曲說唱音樂的發展均有很大的影響。
八、明、清時期
由於明清社會已經具有資本主義經濟因素的萌芽,市民階層日益壯大,音樂文化的發展更具有世俗化的特點明代的民間小曲內容豐富,雖然良莠不齊,但其影響之廣,已經達到"不問男女","人人習之"的程度。由此,私人收集編輯,刊刻小曲成風,而且從民歌小曲到唱本,戲文,琴曲均有私人刊本問世。如馮夢龍編輯的《山歌》,朱權編輯的最早的琴曲《神奇秘譜》等。 明清時期說唱音樂異彩紛呈。其中南方的彈詞,北方的鼓詞,以及牌子曲,琴書,道情類的說唱曲種更為重要。南方秀麗的彈詞以蘇州彈詞影響最大。在清代,蘇州出現了以陳遇乾為代表的蒼涼雄勁的陳調;以馬如飛為代表的爽直酣暢的馬調;以俞秀山為代表的秀麗柔婉的俞調這三個重要流派。以後又繁衍出許多新的流派。北方的鼓詞以山東大鼓,冀中的木板大鼓、西河大鼓、京韻大鼓較為重要。而牌子曲類的說唱有單弦,河南大調曲子等;琴書類說唱有山東琴書,四川揚琴等;道情類說唱有浙江道情,陝西道情,湖北漁鼓等,少數民族也出現了一些說唱曲如蒙古說書、白族的大本曲。 明清時期歌舞音樂在各族人民中有較大的發展,如漢族的各種秧歌,維吾爾族燈木卡姆,藏族的囊瑪,壯族的銅鼓舞,傣族的孔雀舞,彝族的跳月,苗族的蘆笙舞等等。 以聲腔的流布為特點,明清戲曲音樂出現了新的發展高峰。明初四大聲腔有海鹽、餘姚、弋陽、崑山諸腔,其中的崑山腔經由江蘇太倉魏良甫等人的改革,以曲調細膩流暢,發音講究字頭、字腹、字尾而贏得人們的喜愛。崑山腔又經過南北曲的匯流,形成了一時為戲曲之冠的昆劇。最早的昆劇劇目是明梁辰魚的《浣紗記》,其餘重要的劇目如明湯顯祖的《牡丹亭》、清洪升的《長生殿》等。弋陽腔以其靈活多變的特點對各地的方言小戲發生重要影響,使得各地小戲日益增多,如各種高腔戲。明末清初,北方以陝西西秦腔為代表的梆子腔得到很快的發展,它影響到山西的蒲州梆子、陝西的同州梆子、河北梆子、河南梆子。這種高亢、豪爽的梆子腔在北方各省經久不衰。晚清,由西皮和二黃兩種基本曲調構成的皮黃腔,在北京初步形成,由此,產生了影響遍及全國的京劇。 明清時期,器樂的發展表現為民間出現了多種器樂合奏的形式。如北京的智化寺管樂,河北吹歌,江南絲竹,十番鑼鼓等等。明代的《平沙落雁》、清代的《流水》等琴曲以及一批豐富的琴歌《陽關三疊》、《胡茄十八拍》等廣為流傳。琵琶樂曲自元末明初有《海青拿天鵝》以及《十面埋伏》等名曲問世,至清代還出現了華秋萍編輯的最早的《琵琶譜》。明代末葉,著名的樂律學家朱載育計算出十二平均律的相鄰兩個律(半音)間的長度比值,精確到二十五位數字,這一律學上的成就在世界上是首創。
九、近現代時期
這一時期始自清代末葉的鴉片戰爭,在歷經一系列反帝反封建的農民革命,戊戌變法、辛亥革命、"五四運動",以及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新民主主義革命,這一百多年來,音樂文化的發展交織著傳統音樂和歐洲傳入的西洋音樂,但音樂文化的發展是以民主,科學為主要潮流的。 傳統音樂首先以革命民歌的發展為以熱潮,如反映太平天國革命的《洪秀全起義》,抗議沙俄入侵的《迫遷歌》,"五四"時期痛斥軍閥出賣祖國鎮壓百姓的城市小調《堅持到底》,《苦百姓》等,在紅色根據地,邊區,解放區,革命歌曲更具有優秀的傳統,如《天心順》,《綉金匾》等。戲曲音樂中京劇的形成影響及於全國,出現了程長庚、譚鑫培以及後來的梅蘭芳、程硯秋、周信芳等一代名優。各種地方小戲、評劇、越劇、楚劇等也獲得了較快的發展,民族器樂則以民間出現各種器樂演奏的社團為特點,如"天韻社","大同樂會"等等。這反映出民族器樂的發展有著深厚的民間活動基礎。這種民族音樂民間活動的特點造就出許多卓越的民間藝人,其中華彥鈞(瞎子阿炳)就是傑出的代表。此外,各種琴譜、琵琶譜的編定、出版也多了起來。 西洋音樂的傳入中國雖可以上溯到元、明時期,但作為一種文化形態影響於中國應當是清末民初的學堂民歌運動。當時一些要求效法歐美,富國強兵的維新派知識分子倡導了這一運動,如梁啟超、沈心工、李書同等。學堂樂歌作為學生音樂教材,以宣傳愛國反帝,擁護共和,以及學習歐美科學文明為內容,如《中國男兒》,《體操-兵操》等,這些樂歌又不僅流傳於學校,而且廣泛影響到社會各界。這些樂歌多借用外來曲調填詞,也有少數根據本國曲調填詞,還有少數創作曲調。 在"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影響下,我國開始興起了傳播西洋音樂,改進國樂的音樂活動,並建立了一些音樂社團,如"北大音樂研究社"、"中華美育社"、"國樂改進社"。而專業音樂教育最初就是在這些音樂社團的基礎上建立的。二十世紀二十年代,肖友梅又在上海創建國立音樂院,這是正規專業音樂教育的開始。肖友梅嘔心嚦血,畢生獻給了我國早期專業音樂教育事業。"五四"時期,著名的語言學家、作曲家趙元任是我國早期專業音樂創作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注意民族語言音調同歌曲音調的結合,善於吸收傳統音樂中的營養,寫出了《賣布謠》,《教我如何不想他》等流傳至今的作品。民族音樂家劉天華則從學習西洋音樂中探索改進國樂的道路,創辦了"國樂改進社",寫出了《光明行》、《空山鳥語》、《病中吟》等二胡獨奏曲,並且把二胡納入專業音樂教育課程。黎錦暉創作了大量的兒童歌舞劇,如《小小畫家》、《麻雀與小孩》以及歌舞表演劇《可憐的秋香》等,這些作品也是我國新歌劇創作的的早期探索。王光祈作為我國第一代音樂學家,在中國音樂史學以及比較音樂學上具有開創性的貢獻。三十年代著名的音樂教育家,作曲家黃自對專業音樂教育的鞏固和提高做了大量工作。他培養出一批專業音樂工作者如劉雪庵,江定仙,賀綠汀等,他創作的《玫瑰三願》、《南鄉子》等藝術歌曲仍然回響在今天的音樂會舞台上。他還寫出了我國第一部清唱劇《長恨歌》。這一時期,專業音樂的發展以歌曲為主要體裁,器樂曲相對來說較為薄弱。但在器樂作品民族化方面也出現了一些較好的作品,如賀綠汀的鋼琴曲《牧童短笛》,瞿維的鋼琴曲《花鼓》,馬思聰的小提琴曲《內蒙組曲》,馬可的管弦樂曲《陝北組曲》,民族器樂曲如《春江花月夜》,以及華彥鈞的《二泉映月》。
② 王光祈的改行音樂
由於離開了熱熱轟轟的國內社團生活,「悄然自悲,若有所失,終日獨向」窗外一望平蕪的自然美,逐漸愛好起音樂來。他從小喜歡弄笛吹簫,哼川戲崑曲;於是利用工讀之餘重操舊日之好,跟德國私人音樂教師學習小提琴,放棄了經濟學的研究。1923年,王光祈在柏林一音樂專科學校攻讀音樂理論。1927年,他考入柏林大學攻讀音樂學。自認改學音樂以來,他一方面學習音樂、樂器知識,一方面向國內介紹德國音樂、歐洲音樂,向德國介紹中國古典音樂,並且進行中西音樂的比較研究。他雖然「半路出家」,獨居海外,但由於他具有不顧一切的堅忍不拔的精神和求實的作風,學習成績和著述成就都日漸增長,為國內音 樂界注目,為老友們驚訝。1934年,他以《論中國古典歌劇》獲得博士學位。
王光祈自1923年起,陸續寫作出版了音樂專著16種,並在中外報章書刊上發表了一系列音樂論文(現見中文音樂論文16篇;外文音樂論文存目14篇,其中2篇已譯成中文)。他懷有藉助音樂之力喚醒民族,完成民族文化復興運動的理想,主張一面先行整理古代音樂,一面辛勤採集民間流行的謠曲,然後再利用西洋音樂的科學方法,創造出「可以代表『中華民族性』的國樂」。為此,他對西洋音樂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研究,並分門別類地寫成專著和論文,向國人介紹。這方面的著作主要有:《德國人的音樂生活》(通訊10篇,1923年10月11日起在《申報》發表)、《德國音樂教育》、《歐洲音樂進化論》、《西洋音樂與詩歌》、《西洋音樂與戲劇》、《德國國民學校與唱歌》、《西洋樂器提要》、《西洋制譜學提要》、《音學》、《對譜音樂》、《西洋名曲解說》和《西洋音樂史綱要》等。他認為國樂「必須吾人自行創造」,而「不能強以西樂代庖」,表現出強烈的愛國主義精神。為此,他又對中國音樂和東方民族音樂進行了深入的探索。他最先系統地採用比較音樂學的方法,將中國音樂和某些東方民族的音樂同西洋音樂進行比較研究,提出了把世界各地區的樂制分為「中國樂系」(五聲體系)、「希臘樂系」(七聲體系)和「波斯阿拉伯樂系」(四分之三音體系)三大體系的理論,同時還對中國歷代樂律史料作了初步的整理,提出不少有價值的見解。這方面的著作主要有《東西樂制之研究》、《中國樂制發微》、《中西音樂之異同》、《東方民族之音樂》,《翻譯琴譜之研究》,《中國詩詞曲之輕重律》和《中國音樂史》等。此外,他還寫了不少向西方各國介紹中國音樂的文章,其中包括為1929年版的《不列顛網路全書》和《義大利網路全書》撰寫的《中國音樂》專稿。王光祈的其他論著尚有:關於國防、外交、政治、戲劇、美術的譯作19種,《王光祈旅德存稿》2卷,以及散見於中外報章書刊的文章、通信數十篇。
③ 王光祈的人物生平
1892年8月15日生於四川溫江,王光祈在童年時代就會吹簫奏笛,對音樂產生濃厚興趣,讀中學時又醉心於川劇。這為他 後來從事音樂研究奠定了基礎。他早年讀私塾,15歲考入成都第一小學堂高年級。他勤奮好學,才思敏捷。清宣統元年(1909年),考入成都四川高等學堂分設中學堂丙班,與郭沫若 、李劼人、周太玄等人為同窗知己,是班上的高才生。與李劼人,周太玄、魏時珍、郭沫若、曾琦、李璜等同班,並為至交。一次他們一起到成都東郊菱角堰周太玄家聚會,仿「桃園結義」,相約死後同葬此地(後來王在德國逝世,李劼人果然設法將其骨灰運回安葬於該處)。1912年春畢業於成都府中(現石室中學),清貧之中刻苦功讀詩書。1914年考入北京中國大學,學習法律,1918-7月以優異成績(第二名)畢業。在京求學期間,還擔任了幾家報社的記者、編輯等職,結識了李大釗、陳獨秀等,在其主辦的《每周評論》的創刊號上發表社論,積極從事社會活動。
宣統三年(1911年),他積極投身於四川保路運動。1914年,王光祈東出夔門,輾轉赴京,在趙爾巽主持的清史館任書記員。同年秋考入中國大學專門部法律本科。1916~1918年,經同學李劼人、周太玄等推薦,先後兼任四川《群報》、《川報》駐京記者,《京華日報》編輯。1917年,結識《晨鍾報》主編李大釗,以後成為李大釗和陳獨秀創辦的《每周評論》 的主要撰稿人之一。1918年,他以優異成績畢業於中國大學。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時,他參加了火燒趙家樓曹汝霖住宅的群眾遊行示威。當天下午即將遊行情況用專電發回成都。他向《川報》提供了大量報道,促使「五四」烈火在四川熊熊燃燒。1919年7月1日,他 與李大釗等人經過將近一年籌辦的「少年中國學會」在北京正式成立。王光祈任該會執行部主任,毛澤東、趙世炎、張聞天、惲代英等人都是他先後推薦加入該會的。毛澤東在北京時 ,還和王光祈經常來往,並曾相約一道出國,因此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主席曾兩次囑托陳毅元帥返川時探詢王光祈及其家屬的下落,當了解到王光祈已無親屬存世時始肯作罷。1919 年底,王光祈又同陳獨秀、李大釗、蔡元培等人在北京、上海發起組織了「工讀互助團」, 努力探索改造中國、振興中華之路。 不久「工讀互助團」解體。1920年4月,王光祈赴德國 法蘭克福學習政治經濟學,同時擔任北京《晨報》、上海《申報》、《時事新報》的駐德特約通訊員。約在1922年冬改學音樂理論與音樂史。1923年7月,從法蘭克福遷居柏林,向德 國音樂教授學習小提琴和音樂。1917年4月,入柏林大學音樂系深造,歷時7學期。1933年10 月,受聘於波恩大學東方學院,擔任該院中國文藝課教師。次年6月,王光祈以《論中國古典歌劇》一文獲波恩大學音樂學博士學位,成為中國最早在歐洲為祖國爭得榮譽的音樂學家。
1919年,五四運動在北京爆發,王光祈參加了遊行,並電告成都《川報》。繼後,還陸續寫回有關「五四」運動報導50餘篇。同年,王光祈與一些社會名流發起組織了「少年中國學會」和「工讀互助團」。
1920年,王光祈赴德國留學,研習政治經濟。1923年改學音樂。1927年入柏林大學學習音樂學,長達7個學期。1932年任波恩大學中國文藝講師。1934年以《論中國古典歌劇》一文,榮獲波恩大學哲學博士學位,是中國第一位在西方獲得榮譽的音樂學家。1936-1-12日王光祈積勞成疾,突患腦溢血卒於波恩,時年44歲。
王光祈一生辛苦工作,勤奮著述,在客居德國的十多年裡,除撰寫、翻譯了政論著作《辛亥革命與列強態度》、《三國干涉還遼秘聞》等十餘本外,還陸續寫成音樂專著18本、論文40餘篇。諸如《歐洲音樂進化論》、《德國國民學校與唱歌》、《東西樂制之研究》(屬中國最早的,具有開創意義的比較音樂學著作)、《各國國歌評述》、《東方民族之音樂》、《音學》、《中國詩詞曲之輕重律》、《翻譯琴譜之研究》(向西人介紹中國古琴音樂的著作)、《中國音樂史》、《西洋音樂史納要》、《西洋名曲解說》等等。其中不少書著具有首創性,表現了王光祈的音樂思想:主張發揮音樂的社會功能,藉以振奮人心,發揚愛國主義精神。同時還提出了發展民族音樂的具體辦法,洋溢著民族自豪的感情。 王光祈在德國的留學生活,十分艱苦。他既未享受公費待遇,又無家庭資助,全靠賣文為生。積勞成疾,1936年1月12日,王光祈因突發腦溢血驟然病逝於德國波恩醫院,終年44歲。波恩大學為他舉行了追悼會。噩耗傳回國內,南京、上海、成都等地和他的故鄉溫江縣都為 他舉行了隆重的追悼會。在南京追悼會上,蔡元培致悼詞,徐悲鴻為王光祈畫了遺像。成都 各報發表了悼念文章。1938年,王光祈的骨灰由其生前好友從波恩輾轉運回成都。1941年冬,李劼人將王光祈骨灰葬於成都東郊沙河堡菱角堰側。
④ 王光祈的《中國音樂史》有哪些特色,他提出了什麼樣的治史觀念
他研究中國音樂史,側重於律、調、譜、器四個方面,對歷代律制和宮調理論做出了全面整理。提出「以實物為重,典籍次之,推類又次之」的研究方法,對後人用科學的方法整理研究名族音樂文化遺產有很大啟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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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簡評王光祈«中國音樂史»,說明它在中國音樂史學史上的貢獻 各位大神!拜託了!盡量寫全點兒!
王光祈本人在歷史上不僅作為中外音樂交流的參與者,他還是中外音樂文化交流的締造者。他本人留德回國後向中國介紹了西方的音樂理論,除了樂理等基礎知識外,他還是中國比較音樂學的奠基學者之一,他除了譯介西方比較音樂學的觀念,還以比較的方法研究中國的傳統音樂文化,可以說王光祈一個人承擔並完成了中外音樂的一次跨國界思想交流。
在當代學術界,王光祈的研究己成為經典,而圍繞王光祈及其學術成果這一現象也成為一種研究方向,作為民族音樂學家研究這樣一種前沿話題。論及王光祈,就離不開中外音樂交流史上的王光祈,包括他的生平活動、個人經歷和研究成果都包含在中外音樂交流的范疇中。當下的「王光祈」這一名詞於音樂史學或者民族音樂學都有著不容忽視的重要意義。
一、文獻
相關文獻見表1。
二、文獻綜述
以上20篇文獻都是以王光祈為對象,探究音樂交流史視野下的王光祈為側重點,而其中的每一篇都能找到各自的亮點。結合每一篇的內容,筆者將其分為4類有著相同研究取向的文獻。
第一類是研究王光祈的比較音樂學學術觀點,共有6篇。在這6篇當中,作者大部分也都是民族音樂學家,如管建華、高厚永、俞人豪、王耀華、杜亞雄等。其中,《試評王光祈的比較音樂學觀點》一文中認為比較音樂學是王光祈音樂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支持了王光祈在音樂各領域中的研究,而且對當時歐洲興起的比較音樂學本身也有所推動。並論定王光祈是將國外的比較音樂學的學科方法引進我國的最早一批學者之一。本文首先介紹了王光祈的求學經歷,著重於他在柏林大學的學習過程,並從王光祈比較音樂學的基本觀點與世界三大樂系的劃分、從事音樂的目的與中西音樂之比較、各民族文化傳統及其對音樂的影響之比較、音樂學與有關學科之比較這四點分述了王光祈的比較音樂學觀點。文章還在最後介紹了王光祈對比較音樂學的貢獻以及比較音樂學中國學派的特點。在另一篇文章《王光祈與比較音樂學的柏林學派》中,作者首先認為王光祈在比較音樂學這一領域中的學術成就不僅在中國,而且在整個東方均具有開拓性。作者從介紹音樂進化論思想著手,介紹了王光祈的老師霍恩博斯特爾和薩克斯學派的基本音樂觀,並進一步認為王光祈在接受他們觀念的時候還超越了他們,提出了音樂弧形進化思想,盡管目前音樂進化論已經被人們拋棄,但王光祈在當代做出的超越仍舊值得稱道。作者進一步又介紹了音樂文化圈論,同時講到王光祈對這種理論做出的發展。最後,作者對王光祈的研究課題和治學風格做了一定的描述。
第二類文獻研究了王光祈的音樂史學觀點,共有6篇文獻。在《論王光祈在中國音樂史上的主要成就》一文中,作者從五個方面來闡述王光祈在中國音樂史上的主要成就。首先,他從愛國主義立場出發,極力主張創造「一種可以代表『中華民族性』的國樂」。其次,他最早將西方音樂理論系統地介紹到中國,編纂了大量的音樂論著。再次,他在我國乃至亞洲最早採用比較音樂學方法來研究音樂,並將其研究成果介紹到國內外。然後,他在我國最早採用西方音樂理論體系和科學研究方法對中國的傳統音樂進行整理和研究。最後,他是我國最早將中國的傳統音樂文化以外文形式介紹到西方國家的音樂家。王光祈的音樂論著和研究成果至今仍然具有相當深遠的積極影響和學術價值。作者在文中列舉了王光祈大部分的著述,以詳實的資料為王光祈的成就呼號。在另一篇文獻《對王光祈定位的研究――以相關研究者的言論及著述為例》中,作者採用了一種宏觀的史學視角,對王光祈的研究做了一次全面的梳理,作者在文章指出,以往的研究中,有關「王光祈定位」的表象及內置的論述零落第充斥與各種未出版的油印材料、會議實況錄音及正式出版物
⑦ 王光祈的主要作品
王光祈自1923年起,陸續寫作出版了音樂專著16種,並在中外報章書刊上發表了一系列音樂論文(現見中文音樂論文16篇;外文音樂論文存目14篇,其中2篇已譯成中文)。他懷有藉助音樂之力喚醒民族,完成民族文化復興運動的理想,主張一面先行整理古代音樂,一面辛勤採集民間流行的謠曲,然後再利用西洋音樂的科學方法,創造出「可以代表『中華民族性』的國樂」。為此,他對西洋音樂進行了全面系統的研究,並分門別類地寫成專著和論文,向國人介紹。這方面的著作主要有:《德國人的音樂生活》(通訊10篇,1923年10月11日起在《申報》發表)、《德國音樂教育》、《歐洲音樂進化論》、《西洋音樂與詩歌》、《西洋音樂與戲劇》、《德國國民學校與唱歌》、《西洋樂器提要》、《西洋制譜學提要》、《音學》、《對譜音樂》、《西洋名曲解說》和《西洋音樂史綱要》等。
他認為國樂「必須吾人自行創造」,而「不能強以西樂代庖」,表現出強烈的愛國主義精神。為此,他又對中國音樂和東方民族音樂進行了深入的探索。他最先系統地採用比較音樂學的方法,將中國音樂和某些東方民族的音樂同西洋音樂進行比較研究,提出了把世界各地區的樂制分為「中國樂系」(五聲體系)、「希臘樂系」(七聲體系)和「波斯阿拉伯樂系」(四分之三音體系)三大體系的理論,同時還對中國歷代樂律史料作了初步的整理,提出不少有價值的見解。這方面的著作主要有《東西樂制之研究》、《中國樂制發微》、《中西音樂之異同》、《東方民族之音樂》,《翻譯琴譜之研究》,《中國詩詞曲之輕重律》和《中國音樂史》等。此外,他還寫了不少向西方各國介紹中國音樂的文章,其中包括為1929年版的《不列顛網路全書》和《義大利網路全書》撰寫的《中國音樂》專稿。 1957年5月,王光祈《中國音樂史》(上下冊)由音樂出版社據1934年中華書局版於北京重印出版。
王光祈的其他論著尚有:關於國防、外交、政治、戲劇、美術的譯作19種,《王光祈旅德存稿》2卷,以及散見於中外報章書刊的文章、通信數十篇。
⑧ 中國音樂史
中 國 音 樂 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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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遠古時期
中華民族音樂的蒙昧時期早於華夏族的始祖神軒轅黃帝兩千餘年。據今六千七百年 至七千餘年的新石器時代,先民們可能已經可以燒制陶塤,挖制骨哨。這些原始的樂器 無可置疑地告訴人們,當時的人類已經具備對樂音的審美能力。 遠古的音樂文化根據古代文獻記載具有歌、舞、樂互相結合的特點。葛天氏氏族中的所謂"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闋"的樂舞就是最好的說明。當時,人們所歌詠的內容,諸如"敬天常"、"奮五穀"、"總禽獸之極"反映了先民們對農業、畜牧業以及天地自然規律的認識。這些歌、舞、樂互為一體的原始樂舞還與原始氏族的圖騰崇拜想聯系。例如黃帝氏族曾以雲為圖騰,他的樂舞就叫做《雲門》。關於原始的歌曲形式,可見《呂氏春秋》所記塗山氏之女所作的"候人歌"。這首歌的歌詞僅只"候人兮猗"一句,而只有"候人"二字有實意。這便是音樂的萌芽,是一種孕而未化的語言。
二、夏、商時期
夏商兩代是奴隸制社會時期。從古典文獻記載來看,這時的樂舞已經漸漸脫離原始氏族樂舞為氏族共有的特點,它們更多地為奴隸主所佔有。從內容上看,它們漸漸離開了原始的圖騰崇拜,轉而為對征服自然的人的頌歌。例如夏禹治水,造福人民,於是便出現了歌頌夏禹的樂舞《大夏》。夏桀無道,商湯伐之,於是便有了歌頌商湯伐桀的樂舞《大蠖》。商代巫風盛行,於是出現了專司祭祀的巫(女巫)和覡(男巫)。他們為奴隸主所豢養,在行祭時舞蹈、歌唱,是最早以音樂為職業的人。奴隸主以樂舞來祭祀天帝、祖先,同時又以樂舞來放縱自身的享受。他們死後還要以樂人殉葬,這種殘酷的殉殺制度一方面暴露了奴隸主的殘酷統治,而在客觀上也反映出生產力較原始時代的進步,從而使音樂文化具備了迅速發展的條件。 據史料記載,在夏代已經有用鱷魚皮蒙制的鼉鼓。商代已經發現有木腔蟒皮鼓和雙鳥饕餮紋銅鼓,以及製作精良的脫胎於石樺犁的石磐。青銅時代影響所及,商代還出現了編鍾、編鐃樂器,它們大多為三枚一組。各類打擊樂器的出現體現了樂器史上擊樂器發展在前的特點。始於公元前五千餘年的體鳴樂器陶塤從當時的單音孔、二音孔發展到五音孔,它已可以發出十二個半音的音列。根據陶塤發音推斷,我國民族音樂思維的基礎五聲音階出現在新石器時代的晚期,而七聲至少在商、殷時已經出現。
三、西周、東周時期
西周和東周是奴隸制社會由盛到衰,封建制社會因素日趨增長的歷史時期。西周時期宮廷首先建立了完備的禮樂制度。在宴享娛樂中不同地位的官員規定有不同的地位、舞隊的編制。總結前歷代史詩性質的典章樂舞,可以看到所謂"六代樂舞",即黃帝時的《雲門》,堯時的《咸池》,舜時的《韶》,禹時的《大夏》,商時的《大蠖》,周時的《大武》。周代還有采風制度,,收集民歌,以觀風俗、察民情。賴於此,保留下大量的民歌,經春秋時孔子的刪定,形成了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它收有自西周初到春秋中葉五百多年的入樂詩歌一共三百零五篇。《詩經》中最優秀的部分是"風"。它們是流傳於以河南省為中心,包括附近數省的十五國民歌。此外還有文人創作的"大雅"、"小雅",以及史詩性的祭祀歌曲"頌"這幾種體裁。就其流傳下來的的文字分析,《詩經〉中的歌曲以可概括為十種曲式結構。作為歌曲尾部的高潮部分,已有專門的名稱"亂"。在《詩經》成書前後,著名的愛國詩人屈原根據楚地的祭祀歌曲編成《九歌》,具有濃重的楚文化特徵。至此,兩種不同不同音樂風格的作品南北交相輝映成趣。 周代時期民間音樂生活涉及社會生活的十幾個側面,十分活躍。世傳伯牙彈琴,鍾子期知音的故事即始於此時。這反映出演奏技術、作曲技術以及人們欣賞水平的提高。古琴演奏中,琴人還總結出"得之於心,方能應之於器"的演奏心理感受。著名的歌唱樂人秦青的歌唱據記載能夠"聲振林木,響遏飛雲"。更有民間歌女韓娥,歌後"餘音饒梁,三日不絕"。這些都是聲樂技術上的高度成就。 周代音樂文化高度發達的成就還可以一九七八年湖北隨縣出土的戰國曾侯乙墓葬中的古樂器為重要標志。這座可以和埃及金字塔媲美的地下音樂寶庫提供了當時宮廷禮樂制度的模式,這里出土的八種一百二十四件樂器,按照周代的"八音"樂器分類法(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幾乎各類樂器應有盡有。其中最為重要的六十四件編鍾樂器,分上、中、下三層編列,總重量達五千餘公斤,總音域可達五個八度。由於這套編鍾具有商周編鍾一鍾發兩音的特性,其中部音區十二個半音齊備,可以旋宮轉調,從而證實了先秦文獻關於旋宮記載的可靠。曾侯乙墓鍾、磐樂器上還有銘文,內容為各諸侯國之間的樂律理論,反映著周代樂律學的高度成就。在周代,十二律的理論已經確立。五聲階名(宮、商、角、徵、羽)也已經確立。這時,人們已經知道五聲或七聲音階中以宮音為主,宮音位置改變就叫旋宮,這樣就可以達到轉調的效果。律學上突出的成就見於《管子-地員篇》所記載的"三分損益法"。就是以宮音的弦長為基礎,增加三分之一(益一),得到宮音下方的純四度徵音;徵音的弦長減去三分之一(損一),得到徵音上方的純五度商音;以次繼續推算就得到五聲音階各音的弦長。按照此法算全八度內十二個半音(十二律)的弦長,就構成了"三分損益律制"。這種律制由於是以自然的五度音程相生而成,每一次相生而成的音均較十二平均律的五度微高,這樣相生十二次得不到始發律的高八度音,造成所謂"黃鍾不能還原",給旋宮轉調造成不便。 但這種充分體現單音音樂旋律美感的律制一直延續至今。
四、秦、漢時期
秦漢時開始出現"樂府"。它繼承了周代對采風制度,搜集、整理改變民間音樂,業績終了大量樂工在宴享、郊祀、朝賀等場合演奏。這些用作演唱的歌詞,被稱為樂府詩。樂府,後來又被引申為泛指各種入樂或不入樂的歌詞,甚至一些戲曲和氣越也都稱之為樂府。 漢代主要的歌曲形式是相和歌。它從最初的"一人唱,三人和"的清唱,漸次發展為有絲、竹樂器伴奏的"相和大麴",並且具"艷--趨--亂"的曲體結構,它對隋唐時的歌舞大麴由著重要影響。漢代在西北邊疆興起了鼓吹樂。它以不同編制的吹管樂器和打擊樂器構成多種鼓吹形式,如橫吹、騎吹、黃門鼓吹等等。它們或在馬上演奏,或在行進中演奏,用於軍樂禮儀、宮廷宴飲以及民間娛樂。今日尚存的民間吹打樂,當有漢代鼓吹的遺緒。在漢代還有"百戲"出現,它是將歌舞、雜技、角抵(相撲)合在一起表演的節目。漢代律學上的成就是京房以三分損益的方法將八度音程華劃為六十律。這種理論在音樂實踐上雖無意義,但體現了律學思維的精微性。從理論上達到了五十三平均律的效果。
五、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
由相和歌發展起來的清商樂在北方得到曹魏政權的重視,設置清商署。兩晉之交的戰亂,使清商樂流入南方,與南方的吳歌、西曲融合。在北魏時,這種南北融合的清商樂又回到北方,從而成為流傳全國的重要樂種。漢代以來,隨著絲綢之路的暢通,西域諸國的歌曲以開始傳入內地。北涼時呂光將在隋唐燕樂中佔有重要位置的龜茲(今新疆庫車)樂帶到內地。由此可見當時各族人民在音樂上的交流已經十分普及了。 這時,傳統音樂文化的代表性樂器古琴趨於成熟,這主要表現為:在漢代已經出現了題解琴曲標題的古琴專著《琴操》。三國時著名的琴家嵇康在其所著《琴操》一書中有"徽以中山之玉"的記載。這說明當時的人們已經知道古琴上徽位泛音的產生。當時,出現了一大批文人琴家相繼出現,如嵇康、阮籍等,《廣陵散》(《聶政刺秦王》)、《猗蘭操》、《酒狂》等一批著名曲目問世。 南北朝末年還盛行一種有故事情節,有角色和化妝表演,載歌載舞,同時兼有伴唱和管弦伴奏的歌舞戲。這已經是一種小型的雛形戲曲。 這一時期律學上的重要成就,包括晉代荀瑁找到管樂器的"管口校正數"。南朝宋何承天在三分損益法上,以等差迭加的辦法,創立了十分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他的努力初步解決了三分損益律黃鍾不能還原的難題。
六、隋、唐時期 隋唐兩代,政權統一。
特別是唐代,政治穩定,經濟興旺,統治者奉行開放政策,勇於吸收外城文化,加上魏晉以來已經孕育著的各族音樂文化融合打基礎,終於萌發了以歌舞音樂為主要標志的音樂藝術的全面發展的高峰。 唐代宮廷宴享的音樂,稱作"燕樂"。隋、唐時期的七步樂、九部樂就屬於燕樂。它們分別是各族以及部分外國的民間音樂,主要有清商樂(漢族)、西涼(今甘肅)樂、高昌(今吐魯番)樂、龜茲(今庫車)樂、康國(今俄國薩馬爾漢)樂、安國(今俄國布哈拉)樂、天(今印度)樂、高麗(今朝鮮)樂等。其中龜茲樂、西涼樂更為重要。燕樂還分為坐部伎和立部伎演奏,根據白居易的《立部伎》詩,坐部伎的演奏員水平高於立部伎。 風靡一時的唐代歌舞大麴是燕樂中獨樹一幟的奇葩。它繼承了相和大麴的傳統,融會了九部樂中各族音樂的精華,形成了散序--中序或拍序--破或舞遍的結構形式。見於《教坊錄》著錄的唐大麴曲名共有46個,其中《霓裳羽衣舞》以其為著名的皇帝音樂家唐玄宗所作,又兼有清雅的法曲風格,為世所稱道。著名詩人白居易寫有描繪該大麴演出過程的生動詩篇《霓裳羽衣舞歌》。 唐代音樂文化的繁榮還表現為有一系列音樂教育的機構,如教坊、梨園、大樂署、鼓吹署以及專門教習幼童的梨園別教園。這些機構以嚴密的考績,造就著一批批才華出眾的音樂家。文學史上堪稱一絕的唐詩在當時是可以入樂歌唱的。當時歌伎曾以能歌名家詩為快;詩人也以自己的詩作入樂後流傳之廣來衡量自己的寫作水平。在唐代的樂隊中,琵琶是主要樂器之一。它已經與今日的琵琶形制相差無幾。現在福建南曲和日本的琵琶,在形制上和演奏方法上還保留著唐琵琶的某些特點。 受到龜茲音樂理論的影響,唐代出現了八十四調,燕樂二十八調的樂學理論。唐代曹柔還創立了減字譜的古琴記譜法,一直沿用至近代。
七、宋、金、元時期
宋、金、元時期音樂文化的發展以市民音樂的勃興為重要標志,較隋唐音樂得到更為深入的發展。隨著都市商品經濟的繁榮,適應市民階層文化生活的游藝場"瓦舍"、"勾欄"應運而生。在"瓦舍"、"勾欄"中人們可以聽到叫聲、嘌唱、小唱、唱賺等藝術歌曲的演唱;也可以看到說唱類音樂種類崖詞、陶真、鼓子詞、諸宮調,以及雜劇、院本的表演;可謂爭奇斗艷、百花齊放。這當中唱賺中的纏令、纏達兩種曲式結構對後世戲曲以及器樂的曲式結構有著一定的影響。而鼓子詞則影響到後世的說唱音樂鼓詞。諸宮調是這一時期成熟起來的大型說唱曲種。其中歌唱佔了較重的分量。 承隋唐曲子詞發展的遺緒,宋代詞調音樂獲得了空前的發展。這種長短句的歌唱文學體裁可以分為引、慢、近、拍、令等等詞牌形式。在填詞的手法上已經有了"攤破"、"減字"、"偷聲"等。南宋姜夔是既會作詞,有能依詞度曲的著名詞家、音樂家。他有十七首自度曲和一首減字譜的琴歌《古怨》傳世。這些作品多表達了作者關懷祖國人民的心情,描繪出清幽悲涼的意境,如《揚州慢》、《鬲溪梅令》、《杏花天影》等等。宋代的古琴音樂以郭楚望的代表作《瀟湘水雲》開古琴流派之先河。作品表現了作者愛戀祖國山河的盎然意趣。在弓弦樂器的發展長河中,宋代出現了"馬尾胡琴"的記載。到了元代,民族樂器三弦的出現值得注意。在樂學理論上宋代出現了燕樂音階的記載。同時,早期的工尺譜譜式也在張炎《詞源》和沈括的《夢溪筆談》中出現。近代通行的一種工尺譜直接導源於此時。宋代還是我國戲曲趨於成熟的時代。它的標志是南宋時南戲的出現。南戲又稱溫州雜劇、永嘉雜劇,其音樂豐富而自然。最初時一些民間小調,演唱時可以不受宮調的限制。後來發展為曲牌體戲曲音樂時,還出現了組織不同曲牌的若干樂句構成一種新曲牌的"集曲"形式。南戲在演唱形式上已有獨唱、對唱、合唱等多種。傳世的三種南戲劇本《張協狀元》等見於《永樂大麴》。戲曲藝術在元代出現了以元雜劇為代表的高峰。元雜劇的興盛最初在北方,漸次向南方發展,與南方戲曲發生交融。代表性的元雜劇作家有關漢卿、馬致遠、鄭光祖、白樸,另外還有王實甫、喬吉甫,世稱六大家。典型作品如關漢卿的《竇娥冤》,《單刀會》,王實甫的《西廂記》。元雜劇有嚴格的結構,即每部作品由四折(幕)一楔子(序幕或者過場)構成。一折內限用同一宮調,一韻到底,常由一個角色(末或旦)主唱,這些規則,有時也有突破,如王實甫的《西廂記》達五本二十折。元雜劇對南方戲曲的影響,造成南戲(元明之際叫做傳奇)的進一步成熟。出現了一系列典型劇作,如《拜月庭》、《琵琶記》等等。這些劇本經歷代流傳,至今仍在上演。當時南北曲的風格 已經初步確立,以七聲音階為主的北曲沉雄;以五聲音階為主的南曲柔婉。隨著元代戲曲藝術的發展,出現了最早的總結戲曲演唱理論的專著,即燕南之庵的《唱論》,而周德清的《中原音韻》則是北曲最早的韻書,他把北方語言分為十九個韻部,並且把字調分為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四種。這對後世音韻學的研究以及戲曲說唱音樂的發展均有很大的影響。
八、明、清時期
由於明清社會已經具有資本主義經濟因素的萌芽,市民階層日益壯大,音樂文化的發展更具有世俗化的特點明代的民間小曲內容豐富,雖然良莠不齊,但其影響之廣,已經達到"不問男女","人人習之"的程度。由此,私人收集編輯,刊刻小曲成風,而且從民歌小曲到唱本,戲文,琴曲均有私人刊本問世。如馮夢龍編輯的《山歌》,朱權編輯的最早的琴曲《神奇秘譜》等。 明清時期說唱音樂異彩紛呈。其中南方的彈詞,北方的鼓詞,以及牌子曲,琴書,道情類的說唱曲種更為重要。南方秀麗的彈詞以蘇州彈詞影響最大。在清代,蘇州出現了以陳遇乾為代表的蒼涼雄勁的陳調;以馬如飛為代表的爽直酣暢的馬調;以俞秀山為代表的秀麗柔婉的俞調這三個重要流派。以後又繁衍出許多新的流派。北方的鼓詞以山東大鼓,冀中的木板大鼓、西河大鼓、京韻大鼓較為重要。而牌子曲類的說唱有單弦,河南大調曲子等;琴書類說唱有山東琴書,四川揚琴等;道情類說唱有浙江道情,陝西道情,湖北漁鼓等,少數民族也出現了一些說唱曲如蒙古說書、白族的大本曲。 明清時期歌舞音樂在各族人民中有較大的發展,如漢族的各種秧歌,維吾爾族燈木卡姆,藏族的囊瑪,壯族的銅鼓舞,傣族的孔雀舞,彝族的跳月,苗族的蘆笙舞等等。 以聲腔的流布為特點,明清戲曲音樂出現了新的發展高峰。明初四大聲腔有海鹽、餘姚、弋陽、崑山諸腔,其中的崑山腔經由江蘇太倉魏良甫等人的改革,以曲調細膩流暢,發音講究字頭、字腹、字尾而贏得人們的喜愛。崑山腔又經過南北曲的匯流,形成了一時為戲曲之冠的昆劇。最早的昆劇劇目是明梁辰魚的《浣紗記》,其餘重要的劇目如明湯顯祖的《牡丹亭》、清洪升的《長生殿》等。弋陽腔以其靈活多變的特點對各地的方言小戲發生重要影響,使得各地小戲日益增多,如各種高腔戲。明末清初,北方以陝西西秦腔為代表的梆子腔得到很快的發展,它影響到山西的蒲州梆子、陝西的同州梆子、河北梆子、河南梆子。這種高亢、豪爽的梆子腔在北方各省經久不衰。晚清,由西皮和二黃兩種基本曲調構成的皮黃腔,在北京初步形成,由此,產生了影響遍及全國的京劇。 明清時期,器樂的發展表現為民間出現了多種器樂合奏的形式。如北京的智化寺管樂,河北吹歌,江南絲竹,十番鑼鼓等等。明代的《平沙落雁》、清代的《流水》等琴曲以及一批豐富的琴歌《陽關三疊》、《胡茄十八拍》等廣為流傳。琵琶樂曲自元末明初有《海青拿天鵝》以及《十面埋伏》等名曲問世,至清代還出現了華秋萍編輯的最早的《琵琶譜》。明代末葉,著名的樂律學家朱載育計算出十二平均律的相鄰兩個律(半音)間的長度比值,精確到二十五位數字,這一律學上的成就在世界上是首創。
九、近現代時期
這一時期始自清代末葉的鴉片戰爭,在歷經一系列反帝反封建的農民革命,戊戌變法、辛亥革命、"五四運動",以及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新民主主義革命,這一百多年來,音樂文化的發展交織著傳統音樂和歐洲傳入的西洋音樂,但音樂文化的發展是以民主,科學為主要潮流的。 傳統音樂首先以革命民歌的發展為以熱潮,如反映太平天國革命的《洪秀全起義》,抗議沙俄入侵的《迫遷歌》,"五四"時期痛斥軍閥出賣祖國鎮壓百姓的城市小調《堅持到底》,《苦百姓》等,在紅色根據地,邊區,解放區,革命歌曲更具有優秀的傳統,如《天心順》,《綉金匾》等。戲曲音樂中京劇的形成影響及於全國,出現了程長庚、譚鑫培以及後來的梅蘭芳、程硯秋、周信芳等一代名優。各種地方小戲、評劇、越劇、楚劇等也獲得了較快的發展,民族器樂則以民間出現各種器樂演奏的社團為特點,如"天韻社","大同樂會"等等。這反映出民族器樂的發展有著深厚的民間活動基礎。這種民族音樂民間活動的特點造就出許多卓越的民間藝人,其中華彥鈞(瞎子阿炳)就是傑出的代表。此外,各種琴譜、琵琶譜的編定、出版也多了起來。 西洋音樂的傳入中國雖可以上溯到元、明時期,但作為一種文化形態影響於中國應當是清末民初的學堂民歌運動。當時一些要求效法歐美,富國強兵的維新派知識分子倡導了這一運動,如梁啟超、沈心工、李書同等。學堂樂歌作為學生音樂教材,以宣傳愛國反帝,擁護共和,以及學習歐美科學文明為內容,如《中國男兒》,《體操-兵操》等,這些樂歌又不僅流傳於學校,而且廣泛影響到社會各界。這些樂歌多借用外來曲調填詞,也有少數根據本國曲調填詞,還有少數創作曲調。 在"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影響下,我國開始興起了傳播西洋音樂,改進國樂的音樂活動,並建立了一些音樂社團,如"北大音樂研究社"、"中華美育社"、"國樂改進社"。而專業音樂教育最初就是在這些音樂社團的基礎上建立的。二十世紀二十年代,肖友梅又在上海創建國立音樂院,這是正規專業音樂教育的開始。肖友梅嘔心嚦血,畢生獻給了我國早期專業音樂教育事業。"五四"時期,著名的語言學家、作曲家趙元任是我國早期專業音樂創作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注意民族語言音調同歌曲音調的結合,善於吸收傳統音樂中的營養,寫出了《賣布謠》,《教我如何不想他》等流傳至今的作品。民族音樂家劉天華則從學習西洋音樂中探索改進國樂的道路,創辦了"國樂改進社",寫出了《光明行》、《空山鳥語》、《病中吟》等二胡獨奏曲,並且把二胡納入專業音樂教育課程。黎錦暉創作了大量的兒童歌舞劇,如《小小畫家》、《麻雀與小孩》以及歌舞表演劇《可憐的秋香》等,這些作品也是我國新歌劇創作的的早期探索。王光祈作為我國第一代音樂學家,在中國音樂史學以及比較音樂學上具有開創性的貢獻。三十年代著名的音樂教育家,作曲家黃自對專業音樂教育的鞏固和提高做了大量工作。他培養出一批專業音樂工作者如劉雪庵,江定仙,賀綠汀等,他創作的《玫瑰三願》、《南鄉子》等藝術歌曲仍然回響在今天的音樂會舞台上。他還寫出了我國第一部清唱劇《長恨歌》。這一時期,專業音樂的發展以歌曲為主要體裁,器樂曲相對來說較為薄弱。但在器樂作品民族化方面也出現了一些較好的作品,如賀綠汀的鋼琴曲《牧童短笛》,瞿維的鋼琴曲《花鼓》,馬思聰的小提琴曲《內蒙組曲》,馬可的管弦樂曲《陝北組曲》,民族器樂曲如《春江花月夜》,以及華彥鈞的《二泉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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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被榮譽中國比較音樂學先驅的是王光祈嗎
音樂傳統的審視:蕭友梅、王光祈為代表,本著熱愛民族音樂文化,但從西方視角返回來審視中國傳統音樂文化的價值與意義,這也是中國傳統音樂研究這一學科的開端。
蕭友梅留學德國,於1916年在德國萊比錫大學以論文《十七世紀前之的中國管弦樂隊的歷史的發展》獲得了博士學位,蕭友梅成為了中國在歐洲獲得音樂學博士學位的第一人。該論文不僅對尚屬於空白的研究領域進行了大量的資料整理,梳理出一條中國傳統樂器發展的脈絡,而且其撰寫此論文的目的非常清楚,希望通過他在歐洲學習獲得的比較音樂學德知識,分析出中國傳統樂器發展所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他論述到,歷代皇朝對於音樂的統治和社會動盪的干擾,「保守的倫理學家的排拒」,「根本沒有促進音樂的學院教育的發展」,以及缺乏先進的音響學、記譜法和復音音樂作曲技術。最後他指出,「中國人民是非常富於音樂性的,中國樂器如果依照歐洲技術加以完善,也是具備繼續發展的可能性的」,「我希望將來有一天給中國音樂將會迎來一個發展的新時代,在保留中國情思的前提下獲得古樂的新生,這種音樂在中國人民中間已經成為一筆財產而且要永遠成為一筆財產。」[3]
真正意義上中國學者學習西方比較音樂學方法並付諸實踐研究的是王光祈。20世紀20年代,王光祈留學德國,師從 「柏林學派」的重要人物霍恩波斯特爾,受比較音樂學的影響,1925年在德國撰寫了《東方民族之音樂》。王光祈在該著作向國人介紹了他認為的「世界三大樂系」,即中國、希臘和波斯音樂體系,他通過大量樂律學的數據對此三大樂系進行了比較研究。[4]這是中國學者第一次使用比較的方法,將中國音樂安放在世界音樂范圍中進行審視,其目的不同於「柏林學派」主張「進化」思想,而是期待通過這樣的比較研究方法,讓國人充分了解中國音樂的特點和與其他民族音樂之間的差別,從而達到振興中國傳統音樂的發展。這樣的理念在其於1924年撰寫的《東西樂制之研究》的「序言」中闡明得非常清楚,他說:「吾將登昆侖之巔,吹黃鍾之律,使中國人固有之音樂血液,重新沸騰。吾將使吾日夜夢想『少年中國』,燦然涌現於吾人之前。」
⑩ 王光祈的《中國音樂史》有哪些特色
是一本好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