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和中國音樂家協會有什麼區別
中國音樂家協會抄是由音樂家組襲成的專業性社會團體,主要領導、指導和管理音樂領域的相關事務,行使部分政府管理職能。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是由國家版權局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發起成立的中國大陸唯一的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是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非營利性機構。最大區別在於:中國音樂家協會管理所有音樂界和音樂藝術領域的事務,包括音樂著作權,更具有政府的行政管理職能,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只是管理與音樂藝術和音樂領域相關的著作權事務。
B. 求歷屆中國音樂家協會主席名單
機構名稱
選舉日期
姓 名
職 務
任職起止時間
備 注
中國音樂家
協會廣州分會
1956.12
李鷹航
主席、分黨組書記
1956.12—1958.3
林韻任分黨組
副書記
楊景成
副主席
陸仲任
副主席
何安東
副主席
陳卓瑩
副主席
中國音樂家
協會廣州
(廣東)分會
1958.3
調整
周國瑾
主席、分黨組書記
1958.3—1977.12
林韻任分黨組
副書記。「文革」中整個音協停止工作。」
楊景成
副主席
陸仲任
副主席
易劍泉
副主席
中國音樂家
協會廣東分會
1960.11
周國瑾
主席、分黨組書記
1960.11—
1977.12
楊景成
副主席
陸仲任
副主席
易劍泉
副主席
中國音樂家
協會廣東分會
1977.12
調整
周國瑾
主席
1977.12—1980.4
蕭 民
副主席
陸仲任
副主席
林 韻
副主席
施明新
副主席
楊 樺
副主席
劉天一
副主席
中國音樂家
協會廣東分會
1980.4
李鷹航
主席、分黨組副書記
1980.4—1985.6
胡均任分黨組
副書記至1985年10月
王安明
副主席
劉天一
副主席
蕭 民
副主席
何安東
副主席
楊 樺
副主席
陸仲任
副主席
周國瑾
副主席、分黨組書記
羅榮鉅
副主席
俞 薇
副主席
施明新
副主席
趙孟序
副主席
譚 林
副主席
中國音樂家
協會廣東分會
1985.6
李鷹航
名譽主席
1985.6—1990.7
周國瑾
名譽主席
張棣昌
主席、分黨組書記
趙宋光
副主席
譚 林
副主席、分黨組副書記
楊庶正
副主席
蕭 民
副主席
李 淇
副主席
畢庶勤
副主席
鄭秋楓
副主席
施詠康
副主席
施明新
副主席
余其偉
副主席
黎 田
副主席
鄭 南
副主席
廣東省音樂家協會
1990.7
趙宋光
主席
1990.7—1995.9
周洪任黨組副書記至1995年12月。
蔡時英
專職副主席
楊庶正
兼職副主席
雷雨生
兼職副主席
鄭秋楓
兼職副主席
余其偉
兼職副主席
鄭 南
兼職副主席
施詠康
兼職副主席
徐瑞祺
兼職副主席
黎 田
兼職副主席
蔡松琦
兼職副主席
廣東省音樂家協會
1995.9
鄭秋楓
主席
1995.9—2000.3
徐東蔚
專職副主席
鄭 南
兼職副主席
余其偉
兼職副主席
劉長安
兼職副主席
徐瑞祺
兼職副主席
丁家琳
兼職副主席
方天行
兼職副主席
蔡松琦
兼職副主席
金友中
兼職副主席
余亦文
兼職副主席
廣東省音樂家協會
2000.3
徐東蔚
主席
2000.3
方天行
副主席
劉長安
副主席
劉春榮
副主席
但昭義
副主席
余其鏗
副主席
余其偉
副主席
徐瑞祺
副主席
曹光平
副主席
程大兆
副主席
廣東省音樂家協會
2004.3
調整
劉長安
主席
2004.3
方天行
副主席
劉春榮
副主席
但昭義
副主席
余其偉
副主席
余其鏗
副主席
徐瑞祺
副主席
曹光平
副主席
程大兆
副主席
唐永葆
副主席
C. 中國音樂家協會
中國音樂家協會(英文:Chinese Musicians' Association)是全國性、專業性的音樂家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內、全國各容民族音樂家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
它也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我國社會主義音樂事業的重要力量,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屬的國際音理會(IMC)的成員之一。
1949年7月創會,原名為「中華全國音樂工作者協會」,首任主席為音樂家呂驥先生。
中國音樂家協會實行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制,現有34個團體會員(省、自治區音協),10000餘名個人會員(包括作曲家、歌唱家、演奏家、理論評論家、詞作家、音樂教育家、翻譯家、音樂活動組織者),分布在全國各藝術院校、文藝表演團體和研究部門中,從事創作、理論研究、表演和教學等工作。中國音樂家協會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截至2018年12月,中國音樂家協會為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
D. 中國音樂家協會隸屬於政府的哪一個部門管理或批准成立
中國音樂家抄協會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屬的國際音理會(IMC)的成員之一,呂驥、李煥之曾為該會名譽會員,吳祖強為現任執行委員。
中國音樂家協會是全國性、專業性的音樂家組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國各民族音樂家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
它也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我國社會主義音樂事業的重要力量,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屬的國際音理會(IMC)的成員之一。
1949年7月創會,原名為「中華全國音樂工作者協會」,首任主席為音樂家呂驥先生。
(4)中國國家音樂協會擴展閱讀
中國音樂家協會實行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制,現有34個團體會員(省、自治區音協),10000餘名個人會員(包括作曲家、歌唱家、演奏家、理論評論家、詞作家、音樂教育家、翻譯家、音樂活動組織者),分布在全國各藝術院校、文藝表演團體和研究部門中,從事創作、理論研究、表演和教學等工作。
中國音樂家協會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截至2018年12月,中國音樂家協會為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
E. 中國音樂家協會和中國音樂家聯合會是一個單位嗎
目前藝術界只有文聯,稱之為聯合會具有廣泛認可性並且比常規藝術團體要高一等級,前幾年已經曝光了很多以聯合會命名的騙子團體,例如
中國藝術家聯合會
這個搞得幾把聯合會。其用意大家心知肚明,目前只能說明這個團體沒有違法。是經中國政府部門批准成立的。什麼部分?縣政府也是政府,這年頭頭銜真多,尤其是培訓班,為了提高身價,你懂得,一個民間團體罷了。
F. 中國音樂協會和中國音樂家協會一樣嗎
不是一回事,中國音樂家協會是正規單位,中國音樂協會屬於民間協會。
G. 中國音樂家協會怎麼樣
中國音樂家協會,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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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中國音樂家協會名單
1、音樂家協會主席葉小剛
被認為是當今中國領頭的和最有影響的作曲家。1955年出生於一個音樂世家,四歲開始從他的父親那兒學習鋼琴、音樂,直到高中之後,由於文化大革命而短暫地中斷,在那期間他被轉到鄉下工作。在工廠完成了他的六年學徒工之後注冊進了中央音樂學院。
2、音樂家協會副主席關牧村
關牧村1953年11月6日出生於河南新鄉市郊區牧野鄉牧村滿族家庭里,以村為名,取名關牧村。1970年,11月參加工作,後任天津歌舞團獨唱演員。
3、音樂家協會副主席宋祖英
宋祖英(1966年8月13日—),出生於湖南,中國女高音歌唱家,國家一級演員,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先後畢業於中央民族大學舞蹈系和中國音樂學院民族聲樂專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民族聲樂博士學位。
4、音樂家協會副主席印青
印青,男,1954年5月生,2006年——2009年擔任總政歌舞團團長,作曲家,中國音樂家協會理事,中國文聯第八屆全委,全軍藝術指導委員會委員,全軍高級職稱評委會評委,多次在全國、全軍各次重大比賽中擔任評委、國家一級作曲家。
5、音樂家協會副主席譚利華
譚利華,男,1955年10月出生,漢族,大專學歷,生於江蘇,中國優秀指揮家。2001年至2009年,譚利華先後四度率領北京交響樂團赴歐洲巡迴演出,並取得巨大成功,一時間譚利華的名字在歐洲各地引起不小的轟動。
I. 中國音樂協會會和中央音樂協會的區別
這三個考級中,最具有權威的是中央音樂學院的考級,在北京學琴的孩子,幾乎內全是考這個種類容。中國音協的考級在各省設了很多考點,考官水平良莠不齊,在有些地方和地方琴行掛鉤,證書的水分比較大。就考級教材而言,中國音樂學院的教材相比中央音樂學院的來說,內容較少,曲目可選擇性小。
J. 怎樣加入中國音樂家協會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中國音樂家協會組織章程》會員內容中第17條和18條可知,加入中國音樂家協會首先需要提出申請,具體條件如下:
第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音樂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各全國性產業文聯所屬音協,贊成本會章程,並提出申請,經中國音協主席團批准,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中國人民解放軍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文化主管部門視同於團體會員。
第十八條 凡是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在音樂工作中有一定成就的音樂工作者,贊成本會章程,本人提出申請,由兩名中國音協會員介紹並經所在團體會員單位或本會指定機構推薦,經本會審批,履行必要手續後,即可成為中國音協會員。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贊成本會章程,由本人提出申請,並經有關方面推薦,報本會批准並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入會條件細則依據本章程另行制訂,經主席團批准後,由駐會領導機構組織實施。
中國音協通過各專業委員會團結廣大音樂家,組織開展有關的業務、學術活動,由各行政職能部門和下屬的編輯、出版部門具體實施協會的各項工作計劃
1、發展建設委員會:為拓展協會的活動領域,壯大協會的實力出謀劃策,尋找戰略夥伴。
2、創作委員會:組織音樂家深入生活,繁榮音樂創作。3、理論委員會:組織、開展音樂理論方面的研討活動。
4、音樂權益保障委員會:聯繫世界各音樂權益保障組織,為維護音樂家權益提供支持。
5、表演藝術委員會:組織各種學術性的交流演出,廣泛聯系表演藝術家,推出新人。
6、民族音樂委員會:促進中國民族音樂的創作和發展。
7、音樂教育委員會:聯系專業和社會音樂教育工作者,開展音樂教育方面的研討和學術交流活動,發展中國的教育事業。
8、社會音樂委員會:組織開展非專業的社會音樂活動,提高國民的音樂文化素質。
9、對外聯絡委員會:聯繫世界各國的音樂團體和音樂家,促進相互間的友好關系和音樂交流。
10、青年音樂家分會:組織中國青年音樂家開展國際、國內的多項音樂交流活動。
11、流行音樂學會: 培養流行音樂人才,促進流行音樂的發展和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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