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歌曲版權的問題。求個免費的平台
目前的發展形式就是逐步版權化,也許哪天所有歌曲聽歌都要收費也不一定,歌曲回的版權分布也非答常零散,qq和網易雲算比較多的,免費的平台基本都是繞過平台vip直接下載歌曲,給你推薦兩個網站吧,你網路搜名字就可以:1.摩聲 2.音樂搜索器
2. 關於音樂版權
就說鄰接權吧,有些獨立廠牌和音樂家會委託別的唱片公司或者版權代理公司負責某個區域的發行,這導致很難確認版權所有者與代理方之間的具體授權情況,是否包括新媒體的授權應用、授權的期限以及授權的區域等等。要減少此類的版權糾紛問題,唯有盡可能理清楚源版權所有方和相應的版權證明文案。尤其是在國內,授權方提供的信息中往往會缺乏源版權所有方的信息。
說到詞曲著作權就更為復雜了,它應當包含100%的詞作者權利和100%的曲作者權利,這中間的詞作者和曲作者很可能分別簽約不同的音樂版權公司。而當歌曲被翻唱被改編後,又可能出現歌詞繼承作者和編曲者的權利,那麼權利就再次被分割。那麼最後的結果一首歌曲可能有數家版權公司按不同的版權比例控制,只要沒得到這數家版權公司的集體授權都不能算擁有完整的權利。
圖示的是EMI音樂版權公司在詞曲著作權公布的信息,可以看到表中所列的幾首歌曲詞曲控制比例均是不完整的。
版權集體管理組織
聯合國科教文組織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下設了一非官方機構CISAC(國際作者作曲者協會聯合會,International Confederation of Societies of Authors and Composers)。為了保障音樂創作者的知識權利不受侵犯,一些國家設立了音樂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加入CISAC聯盟下,像中國的音著協(MCSC)、台灣的TMCS、香港的CASH、韓國的KOMCA和日本的JSRAC都屬於此類音樂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大多數國家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官網都用的是org域名,音著協似乎比較特殊,但事實上它仍屬於非官方機構,只是有國家版權局的背景而已。)
詞曲作者和音樂版權公司以會員身份加入相應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委託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代收部分版權的版稅,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則抽取一定的比例作為運營費用。不同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可以簽訂互為代表協議,如果日本的JSRAC與香港的CASH簽訂了互為代表協議,那麼CASH會員的作品在日本的部分使用版稅將有JSRAC代為徵收,反之亦然。
上面我強調了這些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只是代為徵收部分版稅,因為它們大多隻代為徵收三項公共使用版權的版稅,包括公共表演權、公共廣播權和公共傳輸權。也有少部分例外的情況,如獨立的詞曲作者把所有的權利全部委託給集體管理組織。至於這三項權利具體的應用,像演唱會表演、電台播出、商場/超市/酒店/酒吧..的背景音樂等的使用版稅。所以目前在新媒體領域,詞曲著作權的版稅大多與版權集體管理組織關系不大。
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方式也有其不科學的地方,因為像國內在版稅徵收的時候大多並沒按歌曲使用情況統計來徵收,這樣徵收的版稅在分配到詞曲作者或者版權公司時往往會成為一盤糊塗賬,最終詞曲創作者的利益就未必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明白了嗎?
3. 歌曲版權聽說還有版權問題是嗎
和你一樣曾糾結這個問題 說一下我在中國上找到的一些發現吧: 首先 沒有中國人去管QQ音樂的版權問題 真的 其次 雖然QQ音樂的很多內容是沒有版權的,有些音樂是先上架提供了下載後,再討論版權的事宜,但有些內容還是有版權的。 QQ音樂,每年都會從一些唱片公司進行版權購買。 當然也有談不攏的唱片公司、在內地買不到的音樂,怎麼辦? 有版權的歌曲在QQ樂庫伺服器提供直接下載,沒版權的歌曲就通過用soso搜索到中國絡資源在下載咯。所以你不會看到或是聽說有音樂人、音樂公司來告它。 最後 其實版權與單個文件的質量是沒有關系的,版權授予的是被授權人使用該作品的權利,這個你是無法從騰訊獲得的只能找創作者吧。而騰訊在QQ綠鑽貴族的特權說明中也解釋了:購買綠鑽的費用是用來獲得「高品質音樂下載」,「QQ空間背景音樂免費使用」,「無限制的分享好音樂給QQ好友」以及「播放器廣告過濾」等特權的。 說白了iTunes Store 陸塊錢一首歌都是喬幫主費大力才談下的價格,現在讓你一月一0元無限下載 還要求是正版的,你覺得可能嗎... 建議你可以去」酷狗「、「酷我」里下,資源比扣扣音樂多,而且容易下載。 謝謝,望採納
4. 歌曲版權包括哪些
著作權包括16項,歌曲版權(也就是歌曲著作權)也與之相對應:
發表權、署名權、修改版權、保護權作品完整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廣播權、放映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
音樂著作權是指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權利。主要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復制權、廣播權、網路傳輸權等財產權利和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精神權利。
預防侵權方法/步驟:
音樂著作權預防侵權措施|版權的登記自願的,任何登記行為都是證實權利的初步證據。
1、選擇官方指定登記備案機構。
2、在選擇行業協會等第三方平台快速電子數據登記備案。
5. 《中國好歌曲》的歌曲版權歸燦星所有,你怎麼看
這個應該是與選手或版權人協商後的結果吧,其實就是利益互換了,你要參加的話歌曲版權歸我,否則你就沒法參加。這個貌似霸王條款,但也算是你情我願。
6. 中國好歌曲是買的國外的節目版權還是我們自己原創的節目
原創的,節目模式版權還是被國外購買了
7. 歌曲版權
根據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音樂版權人享有表演權,也就是控制他人未經許可表演版權人音樂作品的權利,這里的表演包括用播放機器播放音樂以及找歌手來演唱音樂兩種形式。因此,類似於中國好聲音、超女等一系列選秀節目,基本上都是非音樂版權人組織歌手演唱他人的歌曲,肯定會涉及侵犯他人版權(表演權)的問題。這類節目如果想要按照法律的規定舉辦,就應當由組織方,如湖南衛視、浙江衛視,向音樂版權人(例如環球等各個享有音樂版權的唱片公司或者詞曲作者)要許可,獲得許可並支付許可費之後再讓選手們唱,就不會發生版權糾紛啦,才能「想唱就唱,唱的漂亮」啊~~~~樓主沒聽說超女有版權糾紛,並不代表沒有版權糾紛的可能,也許是湖南衛視做好了這方面的法律風險防控,也可能權利人沒有主張權利,各種可能啊,呵呵,這個就不太清楚了~不知我的答案您是否滿意,希望能解答您的疑問~~~
8. 為什麼現在的音樂版權非得要搞獨家
加入曲投投共享歌曲收益
有利有弊,不少音樂人在通過商演賺錢的時候,也多數疲於奔命。不少樂隊或者歌手一年中有大半年是在全國巡演,用於創作的時間其實很少。
如果音樂人能通過音樂付費提高自己的收入的話,那麼他們將有更多的時間用於音樂創作,這對於整個中國音樂環境來說也是一個很大的幫助。
而且目前國內侵權現象嚴重,很多歌曲明明音樂人沒有授權,但卻被莫名冒用。
9. 《中國好歌曲》是原創還是引進版權的呀
《中國好歌曲》絕對是一檔原創的音樂真人秀,不像現在的許多節目都是從國外引進的,就沖著它的原創和好音樂就絕對值得期待。PS:1月3號晚上19:30就要在央視三套開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