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演唱会现场擅自录音,是否侵犯歌曲原著作权人权利
表演者权是著作权中的一个,原则上,录制他人表演的作品需要取得原著作权人许可。但是你自己录制,自己欣赏,不公开,除了复制权外,就没有侵犯其他权利,著作权人也不知道,也不会让你赔偿。
㈡ 做广播剧用的音乐会不会涉及版权问题
1、使用他人享有版权的音乐作品,必须取得授权并支付费用。除非你是“合理使版用”行为。我国《著作权权法》第22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问题: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虽然你未做营利性商业使用,但是发微薄行为属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势必会对原音乐的销售等造成影响,即损害了著作权人的权利。
3、著作权本质上属于民事权利,不告不理。但是如果你的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则可能需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请君慎重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