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课程标准的教学建议有哪六个方面
课程标准的教学建议分为以下六个方面:
1、数学教学活动要注重课程目标的整体实现;
2、重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3、注重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
4、引导学生积累数学活动经验、感悟数学思想;
5、关注学生情感态度的发展;
6、教学中应当注意的几个关系:“预设”与“生成”的关系。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学生个体差异的关系。
一、课程标准的内涵:
课程标准是对一门课程从产生到设计和实施的标准化规定,包括课程的性质(定 位)、设计思路、目标、内容框架和实施建议等内容。它是政府或学校对课程的基本规 范和质量要求,也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价和考核的依据,以及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
二、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的区别:
1.从教学的角度出发,对教学目的、教 学内容的确定、知识点的具体要求及深度难 度、详细的教学顺序、各部分内容的课时、 教学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要求。
2.出发点是直接指导教学工作,从教师 教学的角度出发,过分追求知识的系统性, 逻辑关系的严密性,以便改进教师的教学, 关注教师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3.以培养学生获取知识、技能为首要目 功能 标,将发展思维能力作为能力培养的核心。
4.强调“学科知识体系” ,即重视知识 的传承,重视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从 而使教师较为关注学生是否掌握了扎实的基 项目导向、任务驱动,也没有强调通过课程 教学使学生“能做什么”
5.教师是“教教科书”,教师是教材的 执行者。 “笔试考核”。 规范的行为主体是教师;教学过程中信行为 主体 息单向传递、教师单向控制,教学活动以教 师为中心、主体。
B. 如何改进中小学音乐课的歌唱教学提高教学实效
新吴学校 王新秀 唱歌课是小学音乐教学的一个重点内容,我发现现在的学生喜欢唱歌可是却不喜欢唱音乐课本上的歌曲,喜欢唱象周杰伦等一些现代的流行音乐,难道是音乐课本上的歌曲不好听,与学生现在的心灵差距太大了吗?通过我的观察不是这样,以前所谓的唱歌,就是老师教会学生唱会旋律就可以了,也不管歌唱的方法和歌唱的状态,以及对歌曲的感情处理。 歌唱是中小学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也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它不仅是对学生音乐感受能力和歌唱基本能力的培养,而且对学生浸润美的熏陶、提高艺术修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师应当在歌唱教学中与双基结合互融,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教给学生正确的歌唱方法,以恰当的情感来表现歌曲内容,做到声情并茂,以此培养学生的歌唱表现力。 一、用听唱教学这种有效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 音乐是听觉艺术,在各教学环节中要以不同的聆听方式,帮助学生正确演绎歌曲。听唱模式中,学生首先通过听熟歌曲的调式、调性、节奏及旋律走向,也就是说对歌曲有了一个感性认识。在此基础上,进行读谱训练,将原来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听唱训练,学生会对音乐诸要素,如节奏、音程、时值有一定积累,待这种积累达到一定质和量,他们就会从听唱学习阶段过渡到视唱学习阶段。在学生尚未掌握读谱技能之前,听唱教学更符合他们认识事物的基本规律,以往音乐教学中从未涉及到有关音乐记忆的训练,听唱教学填补了这个音乐教育的盲区。通过对音乐片段的听辨、记忆、复述,提高了学生对音乐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通过调查了解,大多数孩子们对唱歌课中大量的读谱练习感到厌倦或不知所措,他们认为学一首新歌根本不用先学唱谱。因为他们从广播、电视里学到的新歌往往比音乐课上学的多,而听唱教学既符合现代中小学学生求新、求快的心理特点,又能达到大多数老师的教学要求,协调了师生在对识谱训练认识上的差异。由于视唱之前已有听唱基础,学生们摆脱了开不了口的尴尬局面,敢于大声视唱。通过视唱,学生对基本节奏及音程进行反复练习,这对提高他们的音乐素质是很有帮助的。 二,树立良好的歌唱自信心,也是很重要的一步,大家都知道自信心对人的重要性,一个人如果没有好的自信心,那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一事无成。而自信心对一个歌唱者来说尤为重要,那要怎样才能树立学生的自信心呢?就是需要师生双方共同合作才能达到的。比如我们在上课的时候都会找出学生的毛病进行纠正,这是每个声乐教师的职责,但是要切忌挖苦嘲讽,这会严重打击学生的自信心,应该多给学生一些表扬和肯定,及时留意每一个学生的心理变化,保持和培养学生的细信心。 三,重视导入环节的设计,导入是引发学生对音乐产生兴趣及热情的导火线,也是学生体验音乐和参与音乐活动的第一个重要步骤。良好的导入会使学生从上课之初就被深深吸引。 四, 让学生动起来的教学过程,音乐课要生动活泼,必须引起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光靠老师能说、会唱、会跳让学生动起来,不能闲着,要说动,那可动的内容可真不少。 五,节奏模仿,节奏模仿的好处在于能很快吸引学生注意力。学生们希望准确地模仿老师的节奏,以便炫耀自己的反应能力,因此他们会很安静地听老师的示范。教师把歌曲中的复杂节奏拿来拍一拍,学生通过模仿,对节奏进一步熟悉,歌唱中的难度会大大降低。 六,画旋律线。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在乐谱下画,一种是用手在空中画。在听范唱时,除了让学生感受歌曲情绪外,我经常让学生看着谱子画旋律线。在视唱乐谱时,我会学生一起用手描出旋律线。这样,学生有事做了,听得就比较专心,而且通过画旋律线,可以感受到旋律的起伏对表达音乐情感作用。 我认为,这些措施符合认知行为学的规律,这样的模式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听觉记忆能力,学生的主动性得到充分体现,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中精心设计、巧妙安排,使上课成效大大提高。这些措施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特别是在激活学生创新潜能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而使学生在经历音乐实践过程中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和创造美,让音乐课真正地活起来,让音乐课真正焕发出生命的活力。 总之,在唱歌教学中,只要我们摒弃长期形成的以技能技巧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念,唱歌教学的审美功能一定会得到发挥。教师与学生的音乐文化素养与艺术情操也一定能得到发展。
C. 关于中小学音乐教育的论文应该从哪几个方面来谈
一、概念界定
1、什么是中小学音乐教育
2、作用和意义(美育教育)
二、现状
1、国外专中小学音乐教育开属展情况、教育途径方式效果等
2、国内中小学音乐教育开展情况、教育途径方式效果等
三、我国开展中小学音乐教育存在问题和原因
1、重视不够
2、师资匮乏
3、课时量少
4、教材内容
5、授课方式单一(根据论文要点展开)
四、对策
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D. 音乐听课优点缺点和建议
优点:
1、教师基本的音乐素养比较好。音乐课首先也是实施美育的重要的课程之一,因此,音乐教师首先应该是美的使者和传递者,教师的教学仪态美、语言美、歌声美是音乐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
2、教师的备课可操作性更强,注重实效性,每一环节的设计能够紧扣主题,步步为教学目标服务,屏弃了那些形式化的东西及作秀的环节,并且,充分体现了学生学习的主体性,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与培养。
缺点:
学校的不重视直接影响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学生认为音乐课就是游戏课,对于音乐知识、音乐能力的培养亦不够重视,其学科地位仍需进一步提高。
建议:
1、注重把握学唱歌的“度”。在听课中发现,教师注重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自主的学唱歌曲,这种方法无形中减轻了学生学习新歌的负担。
2、一个好的音乐教师应明确教学目的,把握课堂的时间,有选择地进行知识穿插,而不是漫无目的,发散性讲解,不能偏离了方向,因为学科综合应体现学科特点,不是本末倒置,而是围绕教学目的来实施。
(4)中小学音乐教学建议扩展阅读
教师要引导学生喜爱音乐,要加深对音乐的理解,充分挖掘作品所蕴涵的音乐美,用自己对音乐的感悟激起学生的情感共鸣;要不断提高音乐教学技能,用自己的歌声、琴声、语言和动作,将音乐的美传达给学生;要善于用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教学,让学生在艺术的氛围中获得审美的愉悦,做到以美感人、以美育人。
审美为核心是中小学音乐教育最基本的理念,应渗透在各个不同的教学领域中,通过音乐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及音乐与相关文化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丰富审美情感,发展审美想像,深化审美理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
E. 关于中小学音乐教育存在什么问题
在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这首先表现于在具体的教学实践过程中,人们往往采用没有突出音乐艺术特点的、与其他学科相同的教学方法来进行音乐教学;在理论上,虽然近年来学者们也提出了许多音乐教学原则,但其中的一些原则也同样没有突出艺术的特点,因而很难对中小学音乐教学实践发挥出应有的指导作用。总之,目前中小学音乐教学过分知识化、理性化,重教师的讲授,轻学生的参与体验,重教学的结果,轻教学的愉悦过程,重知识技能的教学,轻音乐实践活动的开展,教学模式单一,教学效果不好。以至于普遍出现这样的情形: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喜欢音乐,但却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不喜欢上音乐课。我们认为,教师所采用的教学方法的非艺术性,必然地使音乐教育中掺杂了一些非音乐、非艺术的成分,其存在势必会影响到学生作为音乐欣赏、音乐表现和创作主体的那种主体地位。因此,音乐教学方法上的改进,归根到底就是要真正确立学生在音乐教学中的主体地位。音乐课是活动性、实践性课程,音乐教学活动实际上就是一种师生共同参与的音乐实践活动,因此,音乐教学的形式和方法也就必然不同于其他知识性、学术性的学科。对于音乐教学来说,学生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学生是否真正成为了音乐教学,即音乐实践活动的主人。如果音乐教学的形式和方法照样是以教师讲授为主,那么学生的主体地位就不可能得到保证,音乐教学就不可能为学生提供足够的参与音乐活动的机会,就不可能使学生真正获得审美愉悦体验和成功的满足。因此,音乐教学的首要任务就是为学生创造主动参与音乐的机会,让学生真正成为音乐教学活动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