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你如何理解音乐课程标准
《标准》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课程价值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基本素质和能力的一种反映。
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二、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本《标准》的主干是分层面、分领域、分学段呈现的,体现为从课程目标到内容标准的外化过程。如图所示:
课程目标(体现在三个层面)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 ↓
教学领域(包含四个领域)
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
内容标准(分布为三个学段)
1~2年级3~6年级7~9年级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课程目标内含在以下三个层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通过音乐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
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学生走进音乐,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喜爱音乐,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和初步技能,逐步养成鉴赏音乐的良好习惯,为终身爱好音乐奠定基础。
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过对音乐作品情绪、格调、思想倾向、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通过音乐作品中所表现的对祖国山河、人民、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赞美和歌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宽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
5.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艺术家的创造劳动,尊重艺术作品,养成良好的欣赏艺术的习惯。通过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
(二)过程与方法
1.体验
倡导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使学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的感受与体验;启发学生在积极体验的状态下,充分展开想像;保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模仿
根据中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从音乐基本要素入手,通过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3.探究
通过提供开放式和趣味性的音乐学习情景,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探究愿望,引导学生进行以即兴式自由发挥为主要特点的探究与创造活动,重视发展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探究过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实践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在群体中的协调能力。
5.综合
将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有效地渗透和运用到音乐教学中,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在人类艺术活动中的价值。
(三)知识与技能
1.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和了解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和音乐常见结构(曲式)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基础知识,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2.音乐基本技能
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学习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
3.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以自由、即兴的创作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学习浅显的音乐创作常识和技能。通过认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等,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初步识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音乐,加深对中国民族音乐的认识和理解。
4.音乐与相关文化
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了解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联系。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学过的知识,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二、目标
学生生理、心理日趋成熟,参与的意识和交往的愿望增强,获得知识和信息的途径增多,在学习上形成自己的初步经验,表达情感的方式较之1~6年级学生有明显变化。应通过多种形式的艺术实践活动,巩固和提高表现音乐的基本技能。扩大音乐欣赏的范围,更有意识地将音乐的人文内涵融入教学中。7~9年级学生正值变声期,要适当减少唱歌的数量要求,注意嗓音保护。
增进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关注并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提高音乐感受与评价鉴赏的能力,初步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
发展表现音乐的能力。
丰富和提高艺术想像和创造力。
培养丰富的生活情趣和乐观的态度,增进群体意识,锻炼合作与协调能力。
三、内容标准
1、感受与鉴赏
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的形成,对于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逐步积累鉴赏音乐的经验。应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联系,为终身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2、表 现
表现是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
3、创 造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像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其一是与音乐有关的发掘学生潜能的即兴创造活动;其二是运用音乐材料创作音乐。其中第二类内容与音乐创作有关,但区别于专业创作学习。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它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学生音乐鉴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它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而在更多的情况下,又蕴涵在音乐鉴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为此,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实现,应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完成。
Ⅱ 应该如何看待音乐课标(2011版)“知识与技能”目标 详细
·远程培训课程资源·小学音乐· ·国培计划(2011)—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基础教育中的任何课程,只要是一门学科,必然会有系统的知识技能体系。 因此,对于音乐课程来说,知识与技能的教学是必要的,这既是人的整体素质中 的音乐文化素质的需要,同时也为学生进一步学习音乐奠定了基础,为学生在音 乐上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平台。 基础教育中新的音乐知识与技能观认为:音乐知识不仅仅体现为乐理知识, 它还包括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和音乐常见结构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知识,特别是 还包括音乐创作和音乐历史以及音乐与相关文化方面的知识。音乐技能不是仅仅 体现为视唱、练耳、识谱等方面,同时也包括发声、咬字等唱歌方面,以及口型、 指法等乐器演奏方面。而更为重要的是,应该把乐谱的学习与运用,歌唱和演奏 技能的训练与培养,放在整体音乐实践中进行,将其视为音乐表现活动的一个环 节和组成部分,这样才能有利于构成基础音乐教育知识与技能的整体体系。 据此,课标修订稿在原实验稿基础上,对“知识与技能”目标作了三个方面 的加强:第一,在音乐基础知识中,将“了解” 音乐基本要素,提高为“掌握” 音乐基本要素,并增加了节拍、调式以及风格流派、演唱、演奏、识谱、编创等 基础知识;第二,在音乐基本技能中,增加了演奏课堂乐器,了解音乐创作的基 本方法等内容;第三,将原实验稿中的“音乐与相关文化”和“音乐创作与历史 背景”合并为“音乐历史与相关文化知识”,在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基 础上,增加了“有代表性的音乐家”,“扩展音乐文化视野”,使“知识与技能” 目标更加完善和统一。
Ⅲ 音乐新课程标准
就一句话“以审美为核心”。你就化简为难吧。教学的时候不要太强调知识点,注重让你的学生在听赏荷参与中体验、探索、感知音乐。
如果你要具体的就是这些
第一部分 前 言
建国以来,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近年来,美育被列为教育方针的内容之一,音乐教育事业获得迅速发展,师资队伍不断扩大,后备力量增多,水平大有提高;音乐教育科研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许多优秀成果;随着国际音乐教育交流活动的日益增多,国外一些可供借鉴的音乐教育思想和教学体系被系统介绍和引进;教学手段正逐步得到改善和提高。这一切都为我国音乐教育的继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现行音乐教育观念、内容、方法、手段和评价体系等方面已不能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这种状况影响着音乐教育审美功能的有效发挥,制约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音乐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制订《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是音乐教育改革的重要环节。《标准》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课程性质与价值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基本素质和能力的一种反映。
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美体验价值
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2.创造性发展价值
创造是艺术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艺术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音乐创造因其强烈而清晰的个性特征而充满魅力。在音乐课中,生动活泼的音乐欣赏、表现和创造活动,能够激活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造冲动,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使他们的想像力和创造性思维得到充分发挥。
3.社会交往价值
音乐在许多情况下是群体性的活动,如齐唱、齐奏、合唱、合奏、重唱、重奏以及歌舞表演等,这种相互配合的群体音乐活动,同时也是一种以音乐为纽带进行的人际交流,它有助于养成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成功的音乐教育不仅在学校的课堂上,而且也应在社会的大环境中进行,对社会音乐生活的关心,对班级、学校和社会音乐活动的积极参与,将使学生的群体意识、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得到锻炼和发展。
4.文化传承价值
音乐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学生通过学习中国民族音乐,将会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华夏民族音乐传播所产生的强大凝聚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学生通过学习世界上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将会拓宽他们的审美视野,认识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增进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尊重和热爱。
二、基本理念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在教学中,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审美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2.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内容应重视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相结合,加强音乐课与社会生活的联系。
3.面向全体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的任务,不是为了培养音乐的专门人才,而应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使他们从中受益。音乐课的全部教学活动应以学生为主体,师生互动,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
4.注重个性发展
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与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
5.重视音乐实践
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因此,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通过音乐艺术实践,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6.鼓励音乐创造
中小学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造,目的在于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在教学过程中,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情景,发展学生的想像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对音乐创造活动的评价应主要着眼于创造性活动的过程。
7.提倡学科综合
音乐教学的综合包括音乐教学不同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综合。在实施中,综合应以音乐为教学主线,通过具体的音乐材料构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及其他学科的联系。
8.弘扬民族音乐
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迁,反映近现代和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同样应纳入音乐课的教学中。
9.理解多元文化
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的同时,还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10.完善评价机制
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评价应包括学生、教师和课程管理三个层次,可采用自评、互评和他评等多种形式。评价指标不仅要涵盖音乐的不同教学领域,更应关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和程度,以及教师引导学生进入音乐的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等诸多方面。应善于在动态的教学过程中利用评价起到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完善教学管理的作用。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本《标准》的主干是分层面、分领域、分学段呈现的,体现为从课程目标到内容标准的外化过程。如图所示:
课程目标(体现在三个层面)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
↓
教学领域(包含四个领域)
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
内容标准(分布为三个学段)
1~2年级3~6年级7~9年级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课程目标内含在以下三个层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通过音乐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
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学生走进音乐,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喜爱音乐,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和初步技能,逐步养成鉴赏音乐的良好习惯,为终身爱好音乐奠定基础。
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过对音乐作品情绪、格调、思想倾向、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通过音乐作品中所表现的对祖国山河、人民、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赞美和歌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宽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
5.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艺术家的创造劳动,尊重艺术作品,养成良好的欣赏艺术的习惯。通过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
(二)过程与方法
1.体验
倡导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使学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的感受与体验;启发学生在积极体验的状态下,充分展开想像;保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模仿
根据中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从音乐基本要素入手,通过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3.探究
通过提供开放式和趣味性的音乐学习情景,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探究愿望,引导学生进行以即兴式自由发挥为主要特点的探究与创造活动,重视发展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探究过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实践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在群体中的协调能力。
5.综合
将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有效地渗透和运用到音乐教学中,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在人类艺术活动中的价值。
(三)知识与技能
1.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和了解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和音乐常见结构(曲式)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基础知识,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2.音乐基本技能
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学习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
3.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以自由、即兴的创作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学习浅显的音乐创作常识和技能。通过认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等,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初步识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音乐,加深对中国民族音乐的认识和理解。
4.音乐与相关文化
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了解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联系。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学过的知识,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二、学段目标
上述课程目标,将分为3个学段,体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9学年中。分段的主要目标如下:
(一)1~2年级
应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其他音乐表现和即兴创造活动。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二)3~6年级
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
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培养音乐感受与鉴赏的能力。
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
培养艺术想像和创造力。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三)7~9年级
学生生理、心理日趋成熟,参与的意识和交往的愿望增强,获得知识和信息的途径增多,在学习上形成自己的初步经验,表达情感的方式较之1~6年级学生有明显变化。应通过多种形式的艺术实践活动,巩固和提高表现音乐的基本技能。扩大音乐欣赏的范围,更有意识地将音乐的人文内涵融入教学中。7~9年级学生正值变声期,要适当减少唱歌的数量要求,注意嗓音保护。
增进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关注并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提高音乐感受与评价鉴赏的能力,初步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
发展表现音乐的能力。
丰富和提高艺术想像和创造力。
培养丰富的生活情趣和乐观的态度,增进群体意识,锻炼合作与协调能力。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
本部分内容的表述框架
领域一:感受与鉴赏
音乐表现要素
音乐情绪与情感
音乐体裁与形式
音乐风格与流派
领域二:表现
演唱
演奏
综合性艺术表演
识读乐谱
领域三:创造
探索音响与音乐
即兴创造
创作实践
领域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社会生活
音乐与姊妹艺术
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分学段的内容标准
一、感受与鉴赏
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的形成,对于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逐步积累鉴赏音乐的经验。应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联系,为终身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内容】音乐表现要素
【标准】1~2年级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聆听歌声时能作出相应的情绪或体态反应。
能听辨童声、女声和男声。
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
【标准】3~6年级
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
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句和段落的变化,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作出相应的反应。
【标准】7~9年级
具有聆听和探索各种音响的兴趣与愿望,能够用不同物体探索不同声音。
加深对歌声、乐器声的了解和体验。能够说明人声和常见乐器的分类及音色特点。
能够在感知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音乐表现要素的过程中,了解并评价其音乐表现作用。
感知音乐的结构,能够简单表述所听音乐不同段落的对比与变化。
【内容】音乐情绪与情感
【标准】1~2年级
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
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与不同。
【标准】3~6年级
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用语言作简单描述。
能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标准】7~9年级
能够主动地体验音乐所表达的各种情感,并能运用音乐表情术语进行描述。
能够感知音乐情感的发展变化,并能简要地表述或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
【内容】音乐体裁与形式
【标准】1~2年级
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能够区别独唱、独奏、齐唱、齐奏。
【标准】3~6年级
聆听少年儿童歌曲、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齐奏与合奏。
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标准】7~9年级
聆听大合唱、组歌、室内乐、协奏曲、交响曲、歌剧、舞剧音乐及其他体裁的歌曲和乐曲,并运用各种形式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通过听赏音乐分辨不同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能够结合所听音乐,简单评析音乐体裁与形式对于音乐表现的作用。
【内容】音乐风格与流派
【标准】1~2年级
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风格。
【标准】3~6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戏曲、曲艺音乐等,了解其不同的风格。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一些国家和民族音乐的不同风格。
【标准】7~9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其主要的种类、唱腔、风格、流派和代表人物。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并能对其风格特点进行简单评述。
聆听世界各国优秀音乐作品,了解不同音乐流派的代表人物。
二、表 现
表现是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
【内容】演唱
标准】1~2年级
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
能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标准】3~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恰当的反应。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
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标准】7~9年级
能主动地参与各种演唱活动,养成良好的唱歌习惯。
能够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唱歌曲。积极参与齐唱、轮唱及合唱,并对指挥的起、止、表情等作出正确的反应。
了解变声期嗓音保护的知识,懂得嗓音保护的方法。
能够简单分析歌曲的特点与风格,表现歌曲的音乐情绪和意境。能对自己、他人、集体的演唱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3~5首。
【内容】演奏
【标准】1~2年级
学习常见的打击乐器。
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音源合奏或为歌曲伴奏。
【标准】3~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奏活动。
学习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参与歌曲、乐曲的表现。
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并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进行简单评论。
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
【标准】7~9年级
能主动地参与各种演奏活动,养成良好的演奏习惯。
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
能够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演奏进行评价。
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
【内容】综合性艺术表演
【标准】1~2年级
能够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
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
能够在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中与他人合作。
【标准】3~6年级
能够主动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并从中享有乐趣。
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担当一个角色。
能够对自己、他人的表演进行简单的评论。
【标准】7~9年级
能够自信地、有表情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
能够结合所学的歌曲、乐曲创设简单的表演情景或做形体动作。
学习表演简单的歌剧、戏曲、曲艺片段,并能对自己与他人的表演作出评价。
【内容】识读乐谱
【标准】1~2年级
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
能够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
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
【标准】3~6年级
用已经学会的歌曲学唱乐谱。
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记号。
能够识读简单乐谱。
【标准】7~9年级
用熟悉的歌曲、乐曲学唱乐谱。
能够跟随琴声或录音视唱乐谱。
巩固、提高识读和运用乐谱的能力。
三、创 造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像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其一是与音乐有关的发掘学生潜能的即兴创造活动;其二是运用音乐材料创作音乐。其中第二类内容与音乐创作有关,但区别于专业创作学习。
【内容】探索音响与音乐
【标准】1~2年级
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模仿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
能够用打击乐器或自寻音源探索声音的强弱、音色、长短和高低。
【标准】3~6年级
能够自制简易乐器。
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现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
【标准】7~9年级
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或其他音源材料表现一定的情景。
能够对自己或他人的声音探索活动作出评价。
【内容】即兴创造
【标准】1~2年级
能够将成语、短句、诗歌或歌词用不同的节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现。
能够在唱歌或聆听音乐时即兴地做动作。
能够用课堂乐器或其他音源即兴配合音乐故事和音乐游戏。
【标准】3~6年级
能够即兴创编同歌曲情绪一致的律动或舞蹈,并参与表演。
能够以各种音源及不同的音乐表现形式,即兴创编音乐故事、音乐游戏并参与表演。
【标准】7~9年级
能够即兴编唱生活短语或诗词短句。
能够依据歌曲、乐曲的内容及情绪,进行即兴创编活动。
【内容】创作实践
【标准】1~2年级
能够运用线条、色块、图形,记录声音或音乐。
能够运用人声、乐器或其他音源,创作1~2小节节奏或旋律。
【标准】3~6年级
能够创作2~4小节的节奏短句。
能够创作2~4小节旋律。
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
(注:" "有条件的地区可选用)
【标准】7~9年级
能够独立地或与他人合作创作8小节左右的短曲。
能够为歌曲选编前奏或间奏。
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
(注:" "有条件的地区可选用)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它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学生音乐鉴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它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而在更多的情况下,又蕴涵在音乐鉴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为此,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实现,应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完成。
【内容】音乐与社会生活
【标准】1~2年级
感受生活中的音乐,乐于与他人共同参与音乐活动。
能够通过广播、电视、磁带、CD等传媒听赏音乐。
能够参加社区或乡村的音乐活动。
【标准】3~6年级
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音乐。
喜欢从广播、电视、磁带、CD等传播媒体中收集音乐材料,并经常聆听。
主动参加社区或乡村音乐活动,并能同他人进行音乐交流。
乐于听音乐会或观看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音乐表演。
【标准】7~9年级
养成关注音乐的习惯,能够用实例说明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喜欢并能够从传媒中聆听音乐,了解和积累音乐信息,愿与同学交换所收集到的音乐材料,交流音乐感受。
在出席音乐会及参与社区音乐活动过程中,能够观察和了解音乐家或民间艺人的活动,并作出自己的评价。
【内容】音乐与姊妹艺术
【标准】1~2年级
能够用简单的形体动作配合音乐节奏。
能够用简明的表演动作表现音乐情绪。
能够用色彩或线条表现音乐的相同与不同。
【标准】3~6年级
接触与了解戏剧、舞蹈等艺术表演形式,认识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能够结合所熟悉的影视片,简单描述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标准】7~9年级
通过艺术作品,
Ⅳ 《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哪一年颁布的
在音乐课本上写的有颁发年份。美术课本是在最后一面上,音乐课本你仔细看看。《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哪一年颁布的?
Ⅳ 求2001版小学科学课标
全日制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标准(3-6年级)
(实验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
第一部分 前 言
每一个生活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时代的人,从小就明显地感受到了科学技术所带来的种种影响。因此,从小就必须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素养,通过科学教育使学生逐步领会科学的本质,乐于探究,热爱科学,并树立社会责任感;学会用科学的思维方式解决自身学习、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近十几年来,世界各国都加大了科学课程改革的力度,注重小学生对周围世界与生俱来的探究兴趣和需要,强调用符合小学生年龄特点的方式学习科学,提倡科学课程贴近小学生的生活。这些都为科学课程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提供了可以借鉴和参照的新思想和新观念。在小学阶段,儿童对周围世界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究欲望,他们乐于动手操作具体形象的物体,这一时期是培养科学兴趣、体验科学过程、发展科学精神的重要时期。
本次课程改革以培养小学生科学素养为宗旨,积极倡导让学生亲身经历以探究为主的学习活动,培养他们的好奇心和探究欲,发展他们对科学本质的理解,使他们学会探究解决问题的策略,为他们终身的学习和生活打好基础。
一、 课程性质
小学科学课程是以培养科学素养为宗旨的科学启蒙课程。科学素养的形成是长期的,早期的科学教育将对一个人科学素养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承担科学启蒙任务的这门课程,将细心呵护儿童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培养他们对科学的兴趣和求知欲,引领他们学习与周围世界有关的科学知识,帮助他们体验科学活动的过程和方法,使他们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乐于与人合作,与环境和谐相处,为后继的科学学习、为其他学科的学习、为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打下基础。学习这门课程,有利于小学生形成科学的认知方式和科学的自然观,并将丰富他们的童年生活,发展他们的个性,开发他们的创造潜能。
二、 基本理念
科学课程要面向全体学生。这意味着要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公平的学习科学的机会和有效的指导。同时,它充分考虑到学生在性别、天资、兴趣、生活环境、文化背景、民族、地区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在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等方面鼓励多样性和灵活性。
学生是科学学习的主体。学生对周围的世界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积极的探究欲,学习科学应该是他们主动参与和能动的过程。科学课程必须建立在满足学生发展需要和已有经验的基础之上,提供他们能直接参与的各种科学探究活动。让他们自己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比单纯的讲授训练更有效。教师是科学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领者和亲密的伙伴,对学生在科学学习活动中的表现应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并以自己的教学行为对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
科学学习要以探究为核心。探究既是科学学习的目标,又是科学学习的方式。亲身经历以探 究为主的学习活动是学生学习科学的主要途径。科学课程应向学生提供充分的科学探究机会,使他们在像科学家那样进行科学探究的过程中,体验学习科学的乐趣,增长科学探究能力 ,获取科学知识,形成尊重事实、善于质疑的科学态度,了解科学发展的历史。但也需要明确,探究不是惟一的学习模式,在科学学习中,灵活和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方式和策略都是必要的。
科学课程的内容要满足社会和学生双方面的需要。应选择贴近儿童生 活的、符合现代科 学技术发展趋势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和有利于为他们的人生建造知识大厦永久基础最必需的内容。这些内容需加强科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强调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合。
科学课程应具有开放性。这种开放性表现为课程在学习内容、活动组 织、作业与练习、评价等方面应该给教师、学生提供选择的机会和创新的空间,使得课程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经验背景的学生学习科学的需要。这种开放性还表现为,要引导学生利用广泛存在于学校、家庭、社会、大自然、网络和各种媒体中的多种资源进行科学学习,将学生的科学学习置于广阔的背景之中,帮助他们不断扩展对周围世界科学现象的体验,并丰富他们的学习经历。
科学课程的评价应能促进科学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评价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学习的过程。评价指标应该是多元的,要包括科学素养的各个方面;评价方法应该是多样的;评价主体则应包括教师、学生、家长等。
三、 设计思路
《全日制义务教育科学(3~6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前言,叙述科学课程改革的背景、课程的性质和基本理念。第二 部分为课程目标,叙述科学课程的总目标和三个分目标:科学探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科学知识,以及各部分目标的相互关系。第三部分为科学课程的内容标准,描述科学探究、情 感态度与价值观、生命世界、物质世界、地球与宇宙五个方面的内容标准及活动建议。第四部分为实施建议,由教学建议、评价建议、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材编写建议、教师队 伍建设建议、关于科学教学设备和教室的配置等六个部分组成。第五部分为附录,含具体目标中行为动词的定义、教学活动的类型与设计、案例三个部分。
内容标准是《标准》的核心部分,它是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本《标准》把三个 领域(科学探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科学知识)的内容分成五个方面(科学探究、情感态度 与价值观、生命世界、物质世界、地球与宇宙)展开。每一方面开头用一段文字说明该 部分教学内容在整个学科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实施要点,然后用框图给出各层次教学内容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为具体内容标准展开的逻辑线索,便于读者从总体上认识与把握 。
本《标准》将3~6年级的科学课程作为整个基础教育科学课程的一个相对完整的阶段,具 体内容标准所表述的是6年级结束时绝大多数学生应达到的程度,不再划分年级或年段,这样可以给教材编写者和教师以更大的创造空间。
考虑到科学探究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目标达成需要较长的时间,并应伴随着科学知识的 学习过程,因此在生命世界、物质世界、地球与宇宙的具体内容标准中,对它们作了有机的结合。
每一条具体内容标准不一定代表一个课题,也不一定占用一个课时。一个好的教学活动可以同时达到多个目标,如学生在以"土壤"为主题的探究活动中,可以同时习得有关土壤的性质、土壤和动植物生长、生活的关系等知识以及相关的探究方法,形成保护土地资源的意识。
《标准》中的"活动建议"仅仅作为理解具体内容标准、设计教材和教案时的参考,并不是 硬性规定。教材编写者和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取舍,或重新设计。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 总目标
通过科学课程的学习,知道与周围常见事物有关的浅显的科学知识,并能应用于日常生活,逐渐养成科学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了解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尝试应用于科学探 究活动,逐步学会科学地看问题、想问题;保持和发展对周围世界的好奇心与求知欲,形成大胆想象、尊重证据、敢于创新的科学态度和爱科学、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亲近自然、 欣赏自然、珍爱生命,积极参与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关心科技的新发展。
二、分目标
(一) 科学探究
1.知道科学探究涉及的主要活动,理解科学探究的基本特征。
2.能通过对身边自然事物的观察,发现和提出问题。
3.能运用已有知识作出自己对问题的假想答案。
4.能根据假想答案,制定简单的科学探究活动计划。
5.能通过观察、实验、制作等活动进行探究。
6.会查阅、整理从书刊及其他途径获得的科学资料。
7.能在已有知识、经验和现有信息的基础上,通过简单的思维加工,作出自己的解释或结论,并知道这个结果应该是可以重复验证的。
8.能用自己擅长的方式表达探究结果,进行交流,并参与评议,知道对别人研究的结论提出质疑也是科学探究的一部分。
(二)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保持与发展想要了解世界、喜欢尝试新的经验、乐于探究与发现周围事物奥秘的欲望。
2.珍爱并善待周围环境中的自然事物,初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
3.知道科学已经能解释世界上的许多奥秘,但还有许多领域等待我们去探索,科学不迷信权威。
4.形成用科学提高生活质量的意识,愿意参与和科学有关的社会问题的讨论与活动。
5.在科学学习中能注重事实,克服困难,善始善终,尊重他人意见,敢于提出不同见解,乐于合作与交流。
6.意识到科学技术对人类与社会的发展既有促进作用,也有消极影响。
(三) 科学知识
1.学习生命世界、物质世界、地球与宇宙三大领域中浅显的、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 知识与研究方法,并能尝试用于解决身边的实际问题。
2.通过对物质世界有关知识的学习,了解物质的常见性质、用途和变化,对物体的运 动、力和简单机械,以及能量的不同表现形式具有感性认识。
3.通过对生命科学有关知识的学习,了解生命世界的轮廓,形成一些对生命活动和生 命现象的基本认识,对人体和健康形成初步的认识。
4.通过对地球与宇宙有关知识的学习,了解地球、太阳系的概况及运动变化的一般规律, 认识人类与地球环境的相互作用,懂得地球是人类惟一家园的道理。
三、各部分目标的相互关系
上述科学课程的总目标和分目标,勾画了小学生科学素养的大致轮廓。为了使 总目标能够落实到科学课程的教学组织、教材编写、教师培训及课程资源配置之中,《标准》将总目标 从科学探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科学知识三个领域进行分解,提出了分目标,但这绝不 意味着在教学过程中各分目标的达成是单独进行的。好的教学活动,往往能达到多个教学目标。因此,在实践中,各分目标必须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来加以把握。
(太长了,发不全)
Ⅵ 音乐课程标准十年实验的主要成果是什么
1、如果说以往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更多关注的是音乐学科体系中的知识、技能,而在课程实验中,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以学生为主体,成为课程教学活动的中心。
以学生为主体,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成长、进步;
以学生为主体,关注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生活经验;
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对音乐的感受与见解,细心保护和培育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建立平等交流的师生关系。
2、在一切教学活动中,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独立思考。倡导同学间的合作学习,善于与他人交流、沟通、分享。倡导探究式学习,培养学生收集信息、处理信息、评价甄别信息的能力。
3、将以往相对单一的“知识技能”课程目标,转化为“三维融合”的课程目标:即“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与“知识技能”的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健全和完善评价机制,不仅重视单一评价的甄别作用,同时发挥多重评价的诊断、激励与改善功能。转变评价的方式与方法,采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自评、互评、他评相结合,以及“音乐成长记录册”、“班级音乐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价,利于学生增强学习信心和动力。
Ⅶ 《初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 金亚文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是哪年出版的
初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
金亚文 主编 300千字 16开 2003年6月出版 定价:22.40元
内容简介
本书是根据《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精神,结合实验区的教学实践,由国家音乐课标研制组专家和实验区优秀教研员、一线优秀教师撰写的。内容包括中外音乐教育发展状况,音乐课程改革基本理念,音乐课程标准与初中音乐教学大纲的比较,初中音乐新课程实验教材编写理念与特色分析,初中音乐教学领域,教学设计,教学策略与学习方式,音乐教学与现代教育技术,初中音乐教学评价,新课程与音乐教师素质等十章。
本书可供初中音乐教师新课程培训使用,也可作各类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教材。
作者简介
金亚文 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编辑部副主任、高级编辑。中国音协音乐教育学会副秘书长、国家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组核心成员,国家高中、初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修订组主要执笔人,北京市21世纪基础教育音乐教材常务副主编。
主要研究领域:音乐教育学、审美教育学、音乐美学、音乐史学等。主要著作有《以欣赏为中心的音乐教学体系》、《美育与音乐教育》、《音乐教育审美功效研究》、《关于识谱问题的思辩》、《学校美育散论》、《美育理论与实践研究》、《音乐审美教育实验研究》、《基础音乐教育新理念》、《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修订稿)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主要特点》、《新课程、新教材与新教学设计》、《音乐课程改革的意义极其背景》、《音乐课程的性质与价值》、《音乐新课程与示范教学案例》等。
指导新课程实践的可贵成果
——评《小学、初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廖家骅(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授)
自教育部颁布《音乐课程标准》以来,广大音乐教师在不断地学习这部划时代的教学文件,同时实验区学校还通过配套的教材开始了音乐课程改革实践活动。但由于这是我国音乐教育史上力度和难度最大的一次革命性的变革,因此,知识和实践上的困惑无情地干扰着许多音乐教师。就在这关键性的时刻,一套以指导《音乐课程标准》教学实践为内容的教材《小学音乐新课程教学法》、《初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问世了,这无疑是音乐教育园地里的一大喜讯。
由金亚文主编的《小学音乐新课程教学法》、《初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新课程教学法》)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音乐课程标准》为理论依据,以课程标准的实验教材为参照,全面系统的论述、介绍了基础音乐新课程的教学理念、教材编写、教学领域、教学设计、教学策略、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评价和音乐教师素质诸多方面的内容。较全面的覆盖了当代小学、中学音乐施教的方方面面。但是,这些内容很少重复以往的教学论方面的成果,无论是在理念的表述上,还是在方法的介绍上,都洋溢着一股清新的理论气息。它不仅是一本有创意的新教材,同时也是一部有价值的学术著作。
作为一本音乐教学论领域的教材,其教育观的确立是极其重要的核心问题,因为它决定着全书的方向、目标和内容。在这方面,《新课程教学法》坚定地站在课程改革时代的前沿,把凝聚着最新音乐教育研究成果的纲领性文件——《音乐课程标准》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全书的始终。把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过度的转型期价值观,通过音乐教育的特有形式体现了出来。从培养学生的健全个性和完美人格出发,全面的体现了“以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理解多元文化”等基本理念。这些来自《音乐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经过作者的融会贯通,深入浅出地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并以新教材为中介,延伸到教学领域展开了教学方法论的研讨。所以,它无疑会在新世纪的音乐教学改革中,产生巨大的“导航”作用。
当然,作为一本教学法方面的教材,仅有科学的理论依据还是远远不够的。它必须在纳入方法论的领域后,进行教学操作性的思考与安排。在这方面《新课程教学法》也是独具匠心的。作者把视野聚焦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新课程教材,然后再根据这一定位进行目标、内容和各个教学领域(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有关方法运用上的论述。在各个领域理论阐述清楚,方法交代明白之后,还列举了课例来帮助读者理解和实践,以期达到举一反三的功效。在教学过程、教学策略和现代化教育技术等部分,也都注意把新的教育理念有机地消化融汇到教材的实践与应用的各个环节,并都有实例验证,不是简单的概念罗列,而是实实在在的应用交代。既有确切的针对性,又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本书在不脱离课程标准理念的整体构架内,仍有一些精彩的内容创新,大大地提升了教材的时代感与新鲜感。例如长期困扰教师的音乐课堂突发事件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以往很少能正视它,更没有在著述中提出来加以讨论。这次作者以应有的学术勇气,把“处理音乐教学事件”作为独立存在的一节提出,并从概述、分类、应变策略及其处理等方面,表述了自己的意见。表面上看起来这个问题似乎与音乐无关,但它却是音乐教学必须面对,并要妥善解决的难题。尽管这些意见不一定确切、完整,但它毕竟提出了一个有价值并值得重视的课题。再如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技术自20世纪后期以来,就已经在国外的音乐教学中普遍应用了,而我们今天有条件把电脑、多媒体搬进教室,无疑也应该懂得这方面的知识,并能学会课件制作、课堂操作等本领。这一问题在《新课程教学法》中也得到了较好的回应与安排,从而使这本教材更贴近现实,更加实用。
和许多教材的编写一样,《新课程教学法》也是采取了多人集体合作的完成方式,但是通读之后使人感到全书体例和文风比较统一,并没有拼凑、堆砌之感。主编金亚文先生是国家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组核心成员,直接参与起草、制定《音乐课程标准》工作,无疑对本书的理论框架的完整性和内容的准确性、深刻性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他的主持和参与下,广泛地吸收了高校音乐教育学专业的教师、研究生、音乐教育科研人员和工作在中学音乐教育第一线的教师等各个层面的力量参与编写。由于这些成员都是长期从事音乐教学实践和研究的学者,既有丰厚的实践经验,又有较好的理论功底,从而保证了本书的质量。
《音乐课程标准》的颁布才将近两年多的时间,几种版本的实验教材出版的时间也就更短了。在这短暂的岁月里,及时的推出这么一本专题性的教学法,对广大音乐教师来说,无疑是及时雨、雪中炭,其功不可没。但从“十年磨一剑”的治学精神来要求,则感到本书还有“更上一层楼”的空间。诸如:从总体构架和内容上来看,本书偏重于“教”的方方面面(这是必要的),但对“学”的方面虽也常常提及,但缺乏必要的专门性章节安排。再如根据《音乐课程标准》编写的实验教材是新的教学理念在教学实践中的重要体现,但实验教材毕竟不是定型的“样板教材”,它必定还要通过试用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因此,对于它的评介要留有余地。
课程改革是当前音乐教学改革的重点,学习《音乐课程标准》,提高广大音乐教师实践新课程的教学能力是当务之急,培养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在不久的将来能够按照新课程教材进行教学的任务也刻不容缓。因此,《新课程教学法》可以说是与时俱进的研究成果,它的问世必将转化为教学生产力,加快我国音乐课程改革的前进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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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书是根据《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精神,结合实验区的教学实践,由国家音乐课标研制组专家和实验区优秀教研员、一线优秀教师撰写的。内容包括中外音乐教育发展状况,音乐新课程基本理念,音乐课程标准与音乐教学大纲比较,音乐实验教材编写理念与分析,音乐教学领域,音乐教学设计,音乐教学策略,音乐教学与现代教育技术,音乐教学评价,新课程与音乐教师素质等十章。本书充分体现新的课程理念,采用崭新的结构和体例,针对小学音乐教师在新课程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理论指导案例剖析,致力于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本书可作小学音乐教师新课程培训教材,也可作各类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本专科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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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介绍
金亚文 中国音乐教育杂志社编辑部副主任、高级编辑。中国音协音乐教育学会副秘书长、国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组核心成员,国家高中、初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修订组主要执笔人,北京市21世纪基础教育音乐教材常务副主编。
主要研究领域:音乐教育学、审美教育学、音乐美学、音乐史学等。主要著作有《以欣赏为中心的音乐教学体系》、《美育与音乐教育》、《音乐教育审美功效研究》、《关于知谱问题的思辩》、《学校美育散论》、《美育理论与实践研究》、《音乐审美教育实验研究》、《基础音乐教育新理念》,《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修订稿)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主要特点》、《新课程、新教材与新教学设计》、《音乐课程改革的意义极其背景》、《音乐课程的性质与价值》、《音乐新课程与示范教学案例》等。
资料来源:http://wenku..com/view/19dfad51f01dc281e53af003.html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Ⅷ 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是哪年制定的 特急~~~
2001制定的,次年出了一个该标准的解读
Ⅸ 对《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2001)与2011年版比较研究!应该怎么去分析比较!侧重点!
【新旧课标比较】
与旧课标相比,新课标从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到实施建议都更加准确、规范、明了和全面。具体变化如下:
一、总体框架结构的变化
2001年版分四个部分:前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和课程实施建议。
2011年版把其中的“内容标准”改为“课程内容”。前言部分由原来的基本理念和设计思路,改为课程基本性质、课程基本理念和课程设计思路三部分。
二、关于数学观的变化
2001年版:
数学是人们对客观世界定性把握和定量刻画、逐渐抽象概括、形成方法和理论,并进行广泛应用的过程。
数学作为一种普遍适用的技术,有助于人们收集、整理、描述信息,建立数学模型,进而解决问题,直接为社会创造价值。
2011年版:
数学是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
数学作为对于客观现象抽象概括而逐渐形成的科学语言与工具。
数学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学素养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
三、 基本理念“三句”变“两句”, “6条”改“5条”
2001年版“三句话”:
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都能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2011年版“两句话”:
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6条”改“5条”:
在结构上由原来的6条改为5条,将2001年版的第2条关于对数学的认识整合到理念之前的文字之中,新增了对课程内容的认识,此外,将“数学教学”与“数学学习”合并为数学“教学活动”。
2001年版:数学课程——数学——数学学习——数学教学活动——评价——现代信息技术
2011年版:数学课程——课程内容——教学活动——学习评价——信息技术
四、理念中新增加了一些提法
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数学课程基本理念(两句话)
数学教学活动的本质要求
培养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
注重启发式
正确看待教师的主导作用
处理好评价中的关系
注意信息技术与课程内容的整合
五、“双基”变“四基”
2001年版: “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2011年版 “四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并把 “四基”与数学素养的培养进行整合:
掌握数学基础知识,训练数学基本技能,领悟数学基本思想, 积累数学基本活动经验。
六、四个领域名称的变化
2001年版:数与代数 、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
2011年版: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
七、课程内容的变化
更加注意内容的系统性和逻辑性。如在数与代数领域的第一学段:增加了认识小括号,能进行简单的整数四则混合运算。综合与实践领域的要求更加明确和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