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确定音乐教学目标
音乐教学目标应该包含四个要素:
1、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如果我们把教学目标表述为“通过学唱歌曲,培养学生的识谱能力与歌唱能力”,就等于把目标的行为主体定位于教师而不是学生,因为是教师想通过学唱歌曲培养学生某些方面的能力。事实上,判断教学效果的直接依据是学生在课堂上是否真正获得情感体验与切实的进步,而不是教师的主观愿望能否实现或教学任务是否完成。
2、行为动词必须是具体、明确、可测评的,而不是笼统、抽象、模棱两可的。如果我们学唱了一首歌唱雷锋的歌,就把目标定位于“把学生培养成雷锋式的好少年”和“提高学生的歌唱能力”,不仅是主体定位的错误,而且也无法就“把学生培养成雷锋式的好少年”和“提高学生的歌唱能力”进行测评,因为通过学唱一首歌,根本无从测评学生提高了多少。
3、行为方式必须是灵活、多样、可操作的,而不是单调、乏味、缺少情感与活力的。如果我们的教学不是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其行为方式也必定会不合适宜,只有真正熟悉、理解、研究学生的教师,才能制订出深受学生喜爱、符合学生年龄特点与心理特征、贴近学生实际生活与实际水平的行为方式。否则就会出现没有教学效果的盲目的教学活动、浮躁的不贴切的行为方式。
4、行为程度必须是面向全体的最低底线,而不是个别尖子生才能达到的最高标准。如果我们制订的教学目标不是最基本、最普通、大多数学生都能达到的标准,我们的教育也就不是面向普通人的基础教育了。因此,行为程度要适当,既符合多数学生的实际程度,又能让那些接受快的学生有继续发展的空间。例如:“至少能记住歌词或音乐主题”、“能基本正确地演唱歌曲”、“感受音乐作品浓郁的地方风格”、“体验创编活动的快乐”等众所能及的标准与层面。
B. 音乐课程的三维目标是什么
在音乐教学中,要想更好地实现音乐课的三维目标,教师在备课过程中,必须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合理安排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设计,因为他们是实现音乐课三维目标的要素与关键。一、教学目标音乐教学目标是音乐课堂教学活动的灵魂与方向,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依据,是教师在熟悉教学内容、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后,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能力与水平而制定的学生能够达到的标准与境界。(剩余2347字)
C. 小学音乐课堂上的教学目标分类可以有几种
情感模式
是以感知美、体验美、理解美、表现美为目的的一种教学模式,如参与—体验模式,情境—陶冶模式等.
1.参与—体验模式
“参与”是指在课堂上教师和学生以平等的身份参与教学活动,共同探讨、共同研究、共同解决问题;“体验”是指以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直接亲身体验作为教学的主要形式.
① 理论基础:音乐美学理论、现代心理学理论是其理论基础.
②
教学目标:以审美体验为基础,以学生主动参与与直接体验音乐活动为主要形式,促进学生的情感、认知和行为能力的协调发展,使学生身心和谐成长,陶冶心灵,确立健康的审美观.
③
操作程序:情感唤起——定向激趣阶段,情感深入——感知体验理解阶段,情感外化——创造阶段.情感唤起阶段,以爱美为特征,激发、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学习兴趣.情感深入,即感知体验理解阶段,以鉴赏美为特征,培养学生高尚健美的审美理想和趣味.情感外化阶段,以创造美为特征,将内在的审美情感体验客观化、对象化、形式化.
④
实现条件:参与—体验模式的实现条件是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师生的地位是平等的.教师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因为诸如何时让学生参与教学,以何种方式参与,如何有效利用参与活动等问题,都是需要教师根据具体情况精心设计的.
⑤评价:第一,该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使学生在愉快中学习,增强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音乐注意力,增强音乐记忆力,最终达到终生热爱音乐的目的.第二,此模式鼓励学生运用多种渠道进行参与
(歌唱、演奏乐器、律动、表演、创造等),充分调动学生多种感官,发挥通感的作用,提高了学生感受体验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的愿望与能力.第三,参与—体验模式能够增进师生之间、同学之间情感交流,培养发展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第四,该模式也有利于课内外结合,把音乐课堂延伸至课外、校外、家庭.第五,这种教学模式打破了封闭式的模式,能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使每个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人,从中获得许多新鲜的感受,很受学生的欢迎.
2.情境—陶冶模式
是指在教学活动中运用语言、实物、音乐等手段,创设一种生动真实的情境,激发学生积极的情感,培养学生的个性与审美人格,提高学生的自主精神和合作精神,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教学气氛中获得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① 理论基础:情知教学论、现代心理学理论和以此为基础的 “暗示教学理论”是其理论基础.
②
教学目标:通过情感、认知与行为的多次交互作用,使学生的情感不断得到陶冶、升华,身心协调成长,个性得到健康发展,同时又学到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形成正确的审美观.
③
操作程序:包括创设情境——情境体验——总结转化几个步骤.创设情境阶段,根据教学目的,教师可通过语言描绘、实物演示、音乐渲染、电化教育等手段为学生创设一个生动形象的场景,以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情境体验阶段,可通过参与各种游戏、唱歌、听音乐、表演等活动,使学生在特定的气氛中进行学习.在总结转化阶段中,教师要作启发总结,使学生领悟所学内容,做到情理的统一,并使这些情感体验感受得以转化为理性认识.
④
实现条件:这一模式中教师是学生情感的 “激发者”和
“维持者”,因此要求教师具有多种能力,并把音乐器材、教具、教学环境布置好.要有融洽的师生关系,师生一起进入角色,使情境更加入情入理,达到诱导学生的情感和促进学生认知的目的.
⑤
评价:这种在情境感受的基础上进行的教学,由感受而动情,由动情而晓理,由晓理而实践.把认识与情感统一在同一情境中,充分利用认识过程的情感因素,与单纯感知相比,效果更好.
(二)行为模式
是以动作的和心智的技能为目的的一种教学模式,如示范—模仿教学模式,行为—辅助教学模式等.
1.示范—模仿教学模式
①
理论基础:示范—模仿教学模式是历史上最古老的,使人类经验得以产生和传递的基本模式之一,也是创造活动的基础.它是指教师有目的地把示范技能作为有效的刺激,以引起学生相应的行动,使他们通过模仿有效地掌握技能的一种教学模式.技能学习着重与学生行为习惯的控制与培养.学习理论是技能学习的基本的理论基础,诸如动机理论、强化和反馈原则、主动练习原则、集中练习与分散练习原则、整体学习与部分学习原则、学习迁移原则等,都是技能学习应该遵循的.
②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音乐表演技能.
③
操作程序:其操作程序是定向——参与性练习——自主练习——迁移.定向阶段,以教师对技能的示范为有效的刺激,引起学生相应的行为反应,使他们通过模仿有成效地掌握技能的操作原理和程序.在参与性练习阶段中,由教师指导,学生经过模仿、纠正、重复、改进,形成正确的技能行为反应.自主练习阶段发生在学生已基本掌握了动作或操作要领后,学生加大练习活动量,进行自主练习.迁移阶段是对模仿的进一步深化,指在学生熟练地掌握了动作与操作要领之后,能够举一反三,灵活运用于新的学习或创造性的活动中,即形成了某种音乐能力.
④
实现条件:技能的形成主要是学生自己练习的结果,教师对教学的控制量相对较少.
D. 音乐课程的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
5,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E. 如何确立小学音乐教学目标
兴隆第四小学 吴娇青 小学音乐教学,是一种启蒙式的音乐教学。是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悟,以审美及培养兴趣为核心,在整个音乐教学过程中要以音乐的美感来感染学生,要以音乐中丰富的情感来陶冶学生,进而使学生逐步形成健康的音乐审美能力,感知音乐的魅力,还要以兴趣爱好培养为重点,兴趣是就是最好的老师。小学音乐新课标基本理论告诉我们要积极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和爱好。音乐是一门情感的艺术,在音乐的教学过程中如何做到以兴趣爱好为动力,让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为了实现这一教学目标,在教学中,要使学生先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感受、体验和表现音乐中丰富的情感内涵。只有这样,学生才会逐渐喜欢音乐,从而才能对音乐有更深一步的了解。要积极引导学生,从而使学生不仅做到现在受益,而且做到终身受益。然而,我们都认识到培养学生的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是核心,重点是作为小学的音乐老师,该如何去设计好一堂音乐课,如何做好教学计划,以达到音乐教学的目的,这些是我今天所要谈及的内容。 教师上的每一堂课都离不开事先准备好教案,也就是老师的课堂教学设计。教学设计不但要包括学生在课堂所学的活动,也包括教师在课堂所教的活动。而在一篇好的教学设计中,确立明确而有效的教学目标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教学目标在教学设计中起着导向作用,也就是教师在选择和采用一切教学行为、教学步骤、方法、媒体时都要考虑教学目标。那么在小学音乐教学设计中如何制定明确有效的教学目标呢?在制定教学目标前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是一种在教学活动之前预期的学生学习的结果,即教师预先设定学生在学完这一课题后应达到的标准。它是教学的起点和归宿.它影响教学过程的设计;决定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安排;它制约着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选用;决定教学结果的测量和评价。由于这种标准要体现的是学生后要达到的标准,因此,在设定时应当陈述学生的学习结果,而不应陈述教师的目标。 有了上述的指导思想,现在进行面向对象的分析。小学音乐新课标基本理论告诉我们要积极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和爱好。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我是一名从事音乐教学的老师,但是我也是从一名学生过来,将心比心,学生时代对课堂的选择也是有喜欢与不喜欢的课,其中的原委现在分析来看,跟老师如何的教是有很大的关系在里面,也就是说如果老师把一门课程,事先把各种教学设计策划好,即使是枯燥的内容,在课堂讲来,也是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因此我们在设立教学目标的时候,根据学生年龄的特点来制定。 接着,我们要确定教学目标。在如何确定教学目标的过程中,有的老师不免回走进死胡同。在教学目标编制的过程中易出现盲目性,照本宣科机械的照搬,笼统空乏,还有就是目标的定位不准确,不全面,制定目标存在要求偏低或过高情况,偏低对学生已掌握了的东西,还要反复讲解,偏高随意拔高要求追求难度学生难以接受,没有抓住重点。综上所述之不足,我们就可以确定出合理的教学目标。 一、教学目标的明确性 加强对《课标》的学习和掌握,把握住教学的重、难点,握准教学方向,依据课标教材和学生实际,而不是根据自己兴趣爱好,随心所欲,自己知道的地方就夸夸其谈,自己知道少的地方就讲或不讲。音乐教学活动的灵魂就在于教学的语言技巧,教学语言技巧掌握得好,可以使课堂气氛生动活泼,教师讲得津津有味,学生听得兴致勃勃。一个优秀的音乐教师,应该具有驾权语言的高超技能:亲切舒缓的语气、抑扬顿挫的语调、张驰相间的语速、强弱适当的音量。使教学语言给人以一种强烈的流利动听、富有磁力的语感美的刺 激,为教学增辉添彩。 二、通过丰富多彩的音乐教学形式,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和爱好 音乐教师要用生动形象的教学语言进行描述,便于在学生大脑里形成表象,有利于学生把这种音乐形象同自己对现实生活的感知进行联系和想象,去深刻地理解音 乐,从而发挥教学语言的直观作用。教师讲得引人入胜,学生学得津津有味,学生的注意力、记忆力、思维力、想象力都保持高水平,学习效果必然提高。不仅要生动形象,还要幽默风趣,幽默可以调节学生的听课情绪,减轻学生的疲劳强度,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形成愉快和谐的教学气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同时,要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离不开形象思 维的支持,而幽默又往往以形象思维为特征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幽默风趣的教学语言也是发展学生思维能力的重要借助。当然,幽默不同于庸俗的说笑,它来自敏 捷的思维和丰富的学识,因此,表现幽默和风趣更需要教师具有很高的语言修养。更可以在音乐教学过程中穿插音乐游戏,丰富学生的音乐生活。音乐游戏是帮助学生架设学习音乐的一座桥梁。音乐游戏的主要特点和类型音乐是音乐游戏的灵魂,音乐游戏只是学习音乐的手段,音乐游戏必须伴随音乐,才能实现音乐教学的目的,所以音乐游戏的最大特点就是音乐性,让学生在游戏中学习音乐,感受音乐的流动、旋律的起伏、节 奏的跳跃、音色的变化、速度的统一与变化,并随时根据音乐的变化作出反应,在游戏中学会听辨不同旋律、 节奏、节拍、速度等音乐的基本要素,训练了听觉、视觉和运动觉,从而达到音乐学习的目的。 三、制定目标的准确性 我们根据年龄段特点分割出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因此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些制定出合理的教学目标。依据小学生年龄的特点,可以把他们分成一、二年级的低年级段和三~五年的中高年级段。那么在单元目标和课时目标中体现低、中高年级的不同呢?在制定单元目标和课时目标时,教师更需要理解总目标和阶段目标中提出的要求。如总目标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中的兴趣的要求,在一二年级是初步具有学习音乐的能力。因此这一阶段的学生,我们在设立教学目标的时候,是让学生认知音乐,初步感知乐曲中的情绪变,感觉到音乐的美,在知识与技能:掌握跟、唱。到三~五年级就是具有音乐学习的兴趣。,这一阶段的学生,我们以激发兴趣,体验情感为主,将一些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和体验、感受相结合,培养他们的参与、实践能力。在堂课的教学中,避免音乐课教学中单一传受知识、枯燥无味的教唱等,老师用听音乐式步步深入导引学生进行学习,让学生的思维随着真善美这根主 线进行和发展,在学习过程中又充分采用激励性学习方法,使教学环环相扣,紧凑而不散乱,整个教学过程显得较为科学合理,使学生能积极主动的通过观察发现、感受到生活的美,并觉得学习也是一种乐趣。如此,在制定教学目标时还要贴近学生的年龄特点。
F. 小学音乐课教学目标如何设定求解答
(1)音乐教师要对《音乐课程标准》有整体上的把握。熟悉教学总目标的要求,还要熟悉学段目标。(2)教学目标的设计,离不开对学生的学习需求以及学情的分析..
G. 小学音乐课的教学目标怎样确定
呢 教学目标的确定,主要依据课程标准、学生的情况以及学习需要、教学内容及教学条件。(1)音乐教师要对《音乐课程标准》有整体上的把握。熟悉教学总目标的要求,还要熟悉学段目标。(2)教学目标的设计,离不开对学生的学习需求以及学情的分析。(3)要分析教材内容,对教学内容有整体的把握,在理解的基础上有自己的见解。对于音乐教师来说,教学内容的分析有其特殊性。音乐教学内容大部分是音响资料,音乐教师要在从“听”中来分析,对音乐的熟悉过程就是体验和感受的过程,对音乐作品有了自己的感受,才能在教学设计时找到独特的视角,制定的教学目标才能合理、有创造性。(4)还要因材施教。
H. 音乐新课程标准
就一句话“以审美为核心”。你就化简为难吧。教学的时候不要太强调知识点,注重让你的学生在听赏荷参与中体验、探索、感知音乐。
如果你要具体的就是这些
第一部分 前 言
建国以来,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近年来,美育被列为教育方针的内容之一,音乐教育事业获得迅速发展,师资队伍不断扩大,后备力量增多,水平大有提高;音乐教育科研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许多优秀成果;随着国际音乐教育交流活动的日益增多,国外一些可供借鉴的音乐教育思想和教学体系被系统介绍和引进;教学手段正逐步得到改善和提高。这一切都为我国音乐教育的继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现行音乐教育观念、内容、方法、手段和评价体系等方面已不能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这种状况影响着音乐教育审美功能的有效发挥,制约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音乐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制订《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是音乐教育改革的重要环节。《标准》力求体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体现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和学习方式,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课程性质与价值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基本素质和能力的一种反映。
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审美体验价值
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
2.创造性发展价值
创造是艺术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艺术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音乐创造因其强烈而清晰的个性特征而充满魅力。在音乐课中,生动活泼的音乐欣赏、表现和创造活动,能够激活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造冲动,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使他们的想像力和创造性思维得到充分发挥。
3.社会交往价值
音乐在许多情况下是群体性的活动,如齐唱、齐奏、合唱、合奏、重唱、重奏以及歌舞表演等,这种相互配合的群体音乐活动,同时也是一种以音乐为纽带进行的人际交流,它有助于养成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成功的音乐教育不仅在学校的课堂上,而且也应在社会的大环境中进行,对社会音乐生活的关心,对班级、学校和社会音乐活动的积极参与,将使学生的群体意识、合作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得到锻炼和发展。
4.文化传承价值
音乐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学生通过学习中国民族音乐,将会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华夏民族音乐传播所产生的强大凝聚力,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学生通过学习世界上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将会拓宽他们的审美视野,认识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增进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尊重和热爱。
二、基本理念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地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在教学中,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审美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2.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内容应重视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相结合,加强音乐课与社会生活的联系。
3.面向全体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的任务,不是为了培养音乐的专门人才,而应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使他们从中受益。音乐课的全部教学活动应以学生为主体,师生互动,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
4.注重个性发展
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利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学习音乐,享受音乐的乐趣,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表达个人的情智。要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与发展不同个性的因材施教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提供发展个性的可能和空间。
5.重视音乐实践
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因此,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通过音乐艺术实践,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6.鼓励音乐创造
中小学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造,目的在于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在教学过程中,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情景,发展学生的想像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对音乐创造活动的评价应主要着眼于创造性活动的过程。
7.提倡学科综合
音乐教学的综合包括音乐教学不同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综合。在实施中,综合应以音乐为教学主线,通过具体的音乐材料构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及其他学科的联系。
8.弘扬民族音乐
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迁,反映近现代和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同样应纳入音乐课的教学中。
9.理解多元文化
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强调弘扬民族音乐的同时,还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10.完善评价机制
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评价应包括学生、教师和课程管理三个层次,可采用自评、互评和他评等多种形式。评价指标不仅要涵盖音乐的不同教学领域,更应关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和程度,以及教师引导学生进入音乐的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等诸多方面。应善于在动态的教学过程中利用评价起到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完善教学管理的作用。
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本《标准》的主干是分层面、分领域、分学段呈现的,体现为从课程目标到内容标准的外化过程。如图所示:
课程目标(体现在三个层面)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
↓
教学领域(包含四个领域)
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
内容标准(分布为三个学段)
1~2年级3~6年级7~9年级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课程目标内含在以下三个层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通过音乐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
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学生走进音乐,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喜爱音乐,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和初步技能,逐步养成鉴赏音乐的良好习惯,为终身爱好音乐奠定基础。
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过对音乐作品情绪、格调、思想倾向、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通过音乐作品中所表现的对祖国山河、人民、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赞美和歌颂,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宽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
5.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艺术家的创造劳动,尊重艺术作品,养成良好的欣赏艺术的习惯。通过学习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
(二)过程与方法
1.体验
倡导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使学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的感受与体验;启发学生在积极体验的状态下,充分展开想像;保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模仿
根据中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从音乐基本要素入手,通过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3.探究
通过提供开放式和趣味性的音乐学习情景,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探究愿望,引导学生进行以即兴式自由发挥为主要特点的探究与创造活动,重视发展学生创造性思维的探究过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实践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在群体中的协调能力。
5.综合
将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有效地渗透和运用到音乐教学中,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在人类艺术活动中的价值。
(三)知识与技能
1.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和了解音乐基本表现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和音乐常见结构(曲式)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基础知识,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形成与发展。
2.音乐基本技能
培养学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学习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
3.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以自由、即兴的创作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学习浅显的音乐创作常识和技能。通过认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等,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初步识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音乐,加深对中国民族音乐的认识和理解。
4.音乐与相关文化
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了解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联系。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已学过的知识,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二、学段目标
上述课程目标,将分为3个学段,体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9学年中。分段的主要目标如下:
(一)1~2年级
应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自然的嗓音和灵巧的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激发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
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其他音乐表现和即兴创造活动。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二)3~6年级
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
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培养音乐感受与鉴赏的能力。
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
培养艺术想像和创造力。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三)7~9年级
学生生理、心理日趋成熟,参与的意识和交往的愿望增强,获得知识和信息的途径增多,在学习上形成自己的初步经验,表达情感的方式较之1~6年级学生有明显变化。应通过多种形式的艺术实践活动,巩固和提高表现音乐的基本技能。扩大音乐欣赏的范围,更有意识地将音乐的人文内涵融入教学中。7~9年级学生正值变声期,要适当减少唱歌的数量要求,注意嗓音保护。
增进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关注并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提高音乐感受与评价鉴赏的能力,初步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
发展表现音乐的能力。
丰富和提高艺术想像和创造力。
培养丰富的生活情趣和乐观的态度,增进群体意识,锻炼合作与协调能力。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
本部分内容的表述框架
领域一:感受与鉴赏
音乐表现要素
音乐情绪与情感
音乐体裁与形式
音乐风格与流派
领域二:表现
演唱
演奏
综合性艺术表演
识读乐谱
领域三:创造
探索音响与音乐
即兴创造
创作实践
领域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社会生活
音乐与姊妹艺术
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分学段的内容标准
一、感受与鉴赏
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的形成,对于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逐步积累鉴赏音乐的经验。应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联系,为终身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内容】音乐表现要素
【标准】1~2年级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聆听歌声时能作出相应的情绪或体态反应。
能听辨童声、女声和男声。
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
【标准】3~6年级
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
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句和段落的变化,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作出相应的反应。
【标准】7~9年级
具有聆听和探索各种音响的兴趣与愿望,能够用不同物体探索不同声音。
加深对歌声、乐器声的了解和体验。能够说明人声和常见乐器的分类及音色特点。
能够在感知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音乐表现要素的过程中,了解并评价其音乐表现作用。
感知音乐的结构,能够简单表述所听音乐不同段落的对比与变化。
【内容】音乐情绪与情感
【标准】1~2年级
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
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与不同。
【标准】3~6年级
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用语言作简单描述。
能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标准】7~9年级
能够主动地体验音乐所表达的各种情感,并能运用音乐表情术语进行描述。
能够感知音乐情感的发展变化,并能简要地表述或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
【内容】音乐体裁与形式
【标准】1~2年级
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能够区别独唱、独奏、齐唱、齐奏。
【标准】3~6年级
聆听少年儿童歌曲、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齐奏与合奏。
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标准】7~9年级
聆听大合唱、组歌、室内乐、协奏曲、交响曲、歌剧、舞剧音乐及其他体裁的歌曲和乐曲,并运用各种形式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通过听赏音乐分辨不同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能够结合所听音乐,简单评析音乐体裁与形式对于音乐表现的作用。
【内容】音乐风格与流派
【标准】1~2年级
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风格。
【标准】3~6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戏曲、曲艺音乐等,了解其不同的风格。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一些国家和民族音乐的不同风格。
【标准】7~9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其主要的种类、唱腔、风格、流派和代表人物。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并能对其风格特点进行简单评述。
聆听世界各国优秀音乐作品,了解不同音乐流派的代表人物。
二、表 现
表现是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
【内容】演唱
标准】1~2年级
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
能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标准】3~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恰当的反应。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
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标准】7~9年级
能主动地参与各种演唱活动,养成良好的唱歌习惯。
能够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唱歌曲。积极参与齐唱、轮唱及合唱,并对指挥的起、止、表情等作出正确的反应。
了解变声期嗓音保护的知识,懂得嗓音保护的方法。
能够简单分析歌曲的特点与风格,表现歌曲的音乐情绪和意境。能对自己、他人、集体的演唱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3~5首。
【内容】演奏
【标准】1~2年级
学习常见的打击乐器。
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音源合奏或为歌曲伴奏。
【标准】3~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奏活动。
学习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参与歌曲、乐曲的表现。
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并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进行简单评论。
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
【标准】7~9年级
能主动地参与各种演奏活动,养成良好的演奏习惯。
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
能够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演奏进行评价。
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
【内容】综合性艺术表演
【标准】1~2年级
能够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
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
能够在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中与他人合作。
【标准】3~6年级
能够主动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并从中享有乐趣。
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担当一个角色。
能够对自己、他人的表演进行简单的评论。
【标准】7~9年级
能够自信地、有表情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
能够结合所学的歌曲、乐曲创设简单的表演情景或做形体动作。
学习表演简单的歌剧、戏曲、曲艺片段,并能对自己与他人的表演作出评价。
【内容】识读乐谱
【标准】1~2年级
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
能够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
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
【标准】3~6年级
用已经学会的歌曲学唱乐谱。
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记号。
能够识读简单乐谱。
【标准】7~9年级
用熟悉的歌曲、乐曲学唱乐谱。
能够跟随琴声或录音视唱乐谱。
巩固、提高识读和运用乐谱的能力。
三、创 造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像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其一是与音乐有关的发掘学生潜能的即兴创造活动;其二是运用音乐材料创作音乐。其中第二类内容与音乐创作有关,但区别于专业创作学习。
【内容】探索音响与音乐
【标准】1~2年级
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模仿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
能够用打击乐器或自寻音源探索声音的强弱、音色、长短和高低。
【标准】3~6年级
能够自制简易乐器。
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现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
【标准】7~9年级
能够运用人声、乐器声或其他音源材料表现一定的情景。
能够对自己或他人的声音探索活动作出评价。
【内容】即兴创造
【标准】1~2年级
能够将成语、短句、诗歌或歌词用不同的节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现。
能够在唱歌或聆听音乐时即兴地做动作。
能够用课堂乐器或其他音源即兴配合音乐故事和音乐游戏。
【标准】3~6年级
能够即兴创编同歌曲情绪一致的律动或舞蹈,并参与表演。
能够以各种音源及不同的音乐表现形式,即兴创编音乐故事、音乐游戏并参与表演。
【标准】7~9年级
能够即兴编唱生活短语或诗词短句。
能够依据歌曲、乐曲的内容及情绪,进行即兴创编活动。
【内容】创作实践
【标准】1~2年级
能够运用线条、色块、图形,记录声音或音乐。
能够运用人声、乐器或其他音源,创作1~2小节节奏或旋律。
【标准】3~6年级
能够创作2~4小节的节奏短句。
能够创作2~4小节旋律。
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
(注:" "有条件的地区可选用)
【标准】7~9年级
能够独立地或与他人合作创作8小节左右的短曲。
能够为歌曲选编前奏或间奏。
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
(注:" "有条件的地区可选用)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它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学生音乐鉴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它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教学内容,而在更多的情况下,又蕴涵在音乐鉴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为此,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实现,应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完成。
【内容】音乐与社会生活
【标准】1~2年级
感受生活中的音乐,乐于与他人共同参与音乐活动。
能够通过广播、电视、磁带、CD等传媒听赏音乐。
能够参加社区或乡村的音乐活动。
【标准】3~6年级
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音乐。
喜欢从广播、电视、磁带、CD等传播媒体中收集音乐材料,并经常聆听。
主动参加社区或乡村音乐活动,并能同他人进行音乐交流。
乐于听音乐会或观看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音乐表演。
【标准】7~9年级
养成关注音乐的习惯,能够用实例说明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喜欢并能够从传媒中聆听音乐,了解和积累音乐信息,愿与同学交换所收集到的音乐材料,交流音乐感受。
在出席音乐会及参与社区音乐活动过程中,能够观察和了解音乐家或民间艺人的活动,并作出自己的评价。
【内容】音乐与姊妹艺术
【标准】1~2年级
能够用简单的形体动作配合音乐节奏。
能够用简明的表演动作表现音乐情绪。
能够用色彩或线条表现音乐的相同与不同。
【标准】3~6年级
接触与了解戏剧、舞蹈等艺术表演形式,认识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能够结合所熟悉的影视片,简单描述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标准】7~9年级
通过艺术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