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伊斯兰教做礼拜之前播放的音乐叫啥名
那不是"播放的音乐",是人念出的帮克!
邦克:波斯语(Bānk)的音译,意为“专召唤”、“提醒”,又译做“班属克”,即唤礼。穆斯林每日五时礼拜前都必须念邦克,以召唤人们礼拜。其辞主要以赞词和唤礼词为主,内容大意是:真主至大!真主至大!我作证:万物非主,惟有真主。我作证:穆罕默德,真主的使者。快来礼拜吧,快来走获救之路吧!
『贰』 伊斯兰教教义那里禁止听音乐为什么伊斯兰国家禁止听音乐
作为抄生活在伊斯兰教国家袭的公民,我告诉你伊斯兰教教义不曾禁止听音乐。中东世界的乐坛虽然没有欧美乐坛那么享有名气,但是在中东,听流行音乐是非常普遍的。埃及和黎巴嫩的流行音乐更是风靡全阿拉伯国家,其中有些还成为了中东巨星。其中以黎巴嫩的Nancy Ajram最为出名。
所以,你所说的伊斯兰教国家禁止听音乐是荒谬之谈。马来西亚和印尼作为远东最大的伊斯兰教国家也不曾有如此的事。
『叁』 伊斯兰教在祈祷的时候放的音乐叫什么
我是一名穆斯林,不放任何音乐,诵经就是音乐。。
『肆』 回族舞蹈穆斯林的背景音乐是什么急
好些是新疆歌曲,或者是印度歌曲
也有把马来西亚或者印度尼西亚的歌曲当背景音乐的
『伍』 伊斯兰教做礼拜前播放的音乐
在礼拜前 一般有两种情况 :
1、 播放《古兰经》2、宣礼词,就是召唤穆斯林来礼拜的一种方式。
『陆』 伊斯兰教对于音乐有什么规定
对于音乐,圣训有禁止的,有许可的。为此,当代倡导伊斯兰中正思想的核心人物内格尔达威博士规定了唱容歌合法的三个前提,一、内容和形式要合法;二、适度不纵容;三、不影响功修真主降示了一百多部经典,我们能叫出名字的经典只有四部:《讨拉特》《引直力》《则布勒》和《古兰经》,分别降给了四位大圣,每位圣人都有“穆阿几则”(圣验),而达吾德圣人的圣验就是音乐,他美妙的嗓音和精湛的乐器演奏,以致群山也跟着唱歌,世间的鸟儿也闻声而来,《宰布勒》中描述,他利用乐器,配合美妙的歌声来赞颂真主。试问,如果音乐是不洁的,真主怎么会选择不洁的东西赐予他所喜爱的使者呢?如果我们的圣人憎恶音乐,圣训中怎么会有如下的记载:“婚礼正在部落中举行,他们很喜爱音乐,你派了女歌手连同嫁妆过去了吗?”如果我们的圣人憎恶音乐,他怎么会称赞阿布·穆萨·阿沙利诵读古兰经:“就如同真主把达伍德的竖琴放在了你口中”?
『柒』 穆斯林 古兰经 歌曲
这个是古兰经, 这个是一个英国穆斯林的首歌
歌手 :sami Yusuf
国籍: 英国
首歌:不好意版思, 我不知道权
其他的首歌:
Al Mu3allim
Hasbi Rabbi
ALLHU
Mohammad 1
『捌』 我要读 穆斯林的葬礼 的简介,背景音乐用啥啊
这个太明显了,你当然要用月光奏鸣曲的第一乐章,有些悲伤但是不乏气势,与原书的史诗性格相吻合,况且主人公里的名字还有“月”,所以肯定不会错的~
『玖』 伊斯兰教在祈祷的时候放的是什么音乐特别悠扬!
名叫:邦克,中文叫宣礼
『拾』 穆斯林能听音乐吗
允许听音乐的证据
倘若说,听音乐是非法的,即意味着听它就要受到安拉的惩罚。这种断法不能仅靠理性去认识,而是要靠传述证据。认识律例的唯一途径是经典明文、或基于明文的类比。倘无明文证据,类比也不能成立,则断其非法的主张亦无效;它仍然像其他合法事物一样听之无防。没有任何经典明文和类比能够证明听音乐为非法,故我们认为:经典明文和类比都证明允许听音乐。
音乐有多种含义,应该先探讨它的每种意义,再探讨它的综合意义。音乐包括听一种美妙的、有节奏的、含有某种意义的、打动人心的声音等。则音乐的广义是美妙的声音。美妙的声音又分为有节奏的和无节奏的。有节奏的又可分为含义可知的,如诗歌;含义不可知的,如无生物、动物的声音。
(一)听美妙的声音,从其美妙角度不应受禁,而是凭经典明文和类比所确定的合法事物。
类比证据:听觉以了解属于听觉职能的事物为乐。人是是生、五官的组合;每个器官都有了解职能,而且每个器官都因所了解的事物而愉悦。比如,视觉的乐趣在于观看美丽、赏心悦目的事物,如绿色植物、流水、俊俏的脸庞;嗅觉喜欢闻香味;触觉喜欢柔软、细腻的东西;理性以知识、认识为乐,等等。通过听觉获知的声音也分为令人愉快的,如夜莺、长微之声;令人讨厌的,如驴叫声。显然,其他感觉及其愉悦可以由听觉及其愉悦类推。
明文证据:允许听美妙声音的证据是,安拉向其仆民展示恩泽时说:“他在创造中增加他所意欲增加的。”有人解释说:“所意欲增加的”指美妙的声音。穆圣说:“安拉爱听一个人用美声诵读古兰,胜于主人爱听其歌女的歌声。”(艾哈迈德、伊本·马哲等辑录)
穆圣夸赞艾卜·穆萨·艾什尔里时说:“他被赐与达伍德家族的美声”。(布、穆辑录)安拉说:“最讨厌的声音,确是驴子的声音。”这段节文,反面赞誉了美妙的声音。
(二)美妙、有节奏的声音。有节奏不等于美妙,因为许多美妙的声音并无节奏,而许多有节奏的声音却不一定美妙。
声音的原本是动物的音喉;长笛即是按照喉而制作的。这不帝是一种仿生作法。那么,听这种声音不可能因为它美妙或有节奏而成为非法。没有人主张听夜莺和其它鸟类的声音为非法;声音的断法,音喉与音喉无区分,动物与无生物亦无两样。所以,应该以夜莺之声类推其它人为的声音,如发自喉咙的声音,或鼓声等。
但弦乐器、笛子等沙里亚明令禁止的乐器例外,这种禁止倒不是因为它们本身令人愉悦,倘若因为它们本身使人愉悦而受禁,则所有使人愉悦者都可以此类推;而是在为禁止喝酒。由于当时人们酗酒成性,就必须强调与它隔绝,甚至起初命令打烂酒缸,于是宫带着禁止属于喝酒者的象征,即弦乐器和笛子;禁止这两者是在为它们是酗酒者的象征,一如禁止与外面女性单独相处,是由于它是私通的前提条件。
根据这些含义,伊拉克笛、弦乐器都受到禁止,如扬琴、锣镲、提琴、竖琴等。除此以外的不属受禁范围,如牧歌、鼓、棍乐器,以及除酗酒者所惯用的乐器,这些都保持原有的合法属性,一如鸟叫及其他声音。安拉说:“你说:安拉为他的臣民而创造的装饰和佳美的食物,谁能禁止他们去享受呢?”所以这些声音不是因为它有节奏有音律而受禁,而是上于其他的偶发因素,在“禁止音乐的偶发因素”中针涉及这一问题。
(三)押韵、含义可知的,即诗歌;它不外乎出自喉咙的声音,则可断定它的合法性,因为它不过是可知的内涵,而可知的语言并非禁物,美妙押韵的声音亦不属非法(Haram)。
这个问题的真谛一如沙菲仪(愿主慈之)所说:诗是一种语言;好诗是佳美的,坏诗是丑恶的。倘若允许作无声音、无音乐的诗,则有声乐的诗亦不为非法。有人在穆圣面前吟过诗,(布、穆辑录)怎么说不允许吟诗呢?穆圣并且说:“诗中有哲理。”(布哈里辑录)
赶驼歌一直是穆圣时代、圣门弟子时代阿拉伯珍的习俗;它只不过是和美声和乐律唱出的诗歌。没有有关任何一个圣门弟子反对赶驼歌的记载。
(四)打动人心、感人肺腑 的音律。我认为,许多有音律的歌调令人爽心,并且对心灵产生奇妙的影响,其中不乏安拉的奥义;有的声调信难兴奋,有的声调令人沮丧,有的声调则令人昏昏欲睡。
但无论声乐怎样感人至深,亦不能笼统地怕它合法或非法,而是春断法因情、因人、因不同的声调而异。它的断法取决于内心的感受。艾卜·苏来曼·达拉尼说:音乐不能赋予心灵新的东西,但它可以激发心灵中朱有的东西。
在一些场合吟唱有乐律的词句已成为人们的习惯;它有一些特定的目的,与人们心中 感受息息相关。这些目的是:
(1)儿童们的歌谣。那些儿童们打着鼓,唱着歌,漫游于各个地主。这是合法的,因为他们唱的是功述天房、天房围墙、渗渗泉及其他圣物的诗歌。这样激发人们想往天房的感情。
(2)出征的战士们,为了鼓励人们的士气,惯于唱战歌。这也是合法的。
(3)一些勇士在临战时吟唱的诗。其目的是鼓舞自己和自己的战友们,激发他们的战斗士气。这在合法战斗中是合法的,在可佳战斗中是可佳的。
(4)使人痛哭、忧伤的哭丧。圣训明令禁止这样做。(布、穆辑录)
(5)在喜庆的日子里听音乐,体现愉快的心情;倘这种愉快本身是事法的,则听声乐亦为合法。如会礼节日、婚礼、出门归来、宴会、喜得贵子、行割礼、背会古兰等。为了表示兴奋,这些情况下听声乐为合法(Mubah)。
布哈晨、穆斯林辑录的圣训曰:阿依舍(愿主喜之)的传述,在米那的日子里,艾卜·白克尔去见阿依舍,当时两个丫环正在她那里击鼓歌唱,而穆圣蒙着自己的衣服躺在床上,于是艾卜·白克尔就喝斥两个丫环。穆圣听到后揭去脸上的衣服对艾卜·白克尔说:“艾卜E白克尔啊!让她俩玩吧。因为这是节日”。(布、穆辑录)
阿依舍说:阿比西尼亚人在圣寺舞蹈时我去观看,穆圣用他的斗篷着我。欧麦尔喝斥他们,穆圣说:“阿尔费达人啊!你们放心玩吧!”(布、穆辑录)
这些圣训明确说明:声乐、游戏并不是非法;而且特许两个丫环唱歌击鼓;穆圣躺着时听到了两个丫环的歌唱声。
这说明妇女的声音并不是旬笛声那样受到禁止,而只有担心诱惑时才受禁。
这些类比和明文证明,声乐、击鼓、耍武术、观看阿比西屁亚人的舞蹈皆为合法;在节日里它们属合法,则在所有喜庆的日子里亦然,因为节日就是喜庆日子。那么,婚礼等场合也莫不如是。
禁止声乐的偶发因素
倘有人问:声乐有受禁的情况吗?我要说:声乐因五种偶发因素而受禁:唱歌者的因素;乐器的因素;歌词的因素;听者的因素;以听音乐为已任者的因素。
(一)歌唱者倘是女性,不允观看,听其歌声恐有诱惑,故属于非法。这不是由于声乐本身的原因,而是假如女性谈话时虽不带声乐,便其声音富诱惑性时,亦不允与之交谈对话,甚至不允听其诵读古兰。
(二)乐器倘属于酗酒者和女性化的男人的象征,如长笛、弦子、库伯鼓,则是受禁的。除此以外的乐器保持原有的合法属性,如单面鼓——即使有铃亦无妨——双面鼓、号角、棍乐器等。
(三)歌词倘有淫猥、诽谤之义,或对安拉、使者、圣门弟子妄加造谣,则听它是非法的(Haram),不管有无音律;听者与说者同罪。倘歌词描述某个特定女性,亦不允许。
(四)听者倘青春年少,欲望极盛,则听音乐为非法。因为对这样的人来说,听音乐不啻是恶魔乐器的魔刀石。
(五)倘一个人让音乐成为自己不可或缺的习性,让它占据自己的大部分时间,则其人属于玩世不恭者,其证词不被接受。沉湎于娱乐是犯罪,一如常犯小罪就会变成大罪,常干某些能许之事就会变成小罪。由此可见,玩棋是允许的,但沉湎于它就人变为可憎事项了。
沙菲仪——禁止音乐不属他的学派——明确指出:“把音乐作为职业的人,不接受其证词,因为音乐属于可憎的娱乐,几近无聊,以音乐为已任者,属于轻浮子辈,有失阳刚之气。尽管音乐并非明确的非法事物。”
尤努斯·本·阿卜杜勒·艾尔拉说:我请教沙菲仪(愿主喜之)关于麦地那人允许听音乐一事,他说:我不知道任何一个希贾兹的学者断听声乐为可憎,除非是描述女性的歌。至于赶驼歌,描述古迹、牧场的歌,用诗的音律美化自己的声音等,都是合法的。
主张禁止听音乐的证据
他们以下列古兰节文为据:“有人购买无谓的谈话。”伊本·麦斯欧德、哈桑·巴士里、纳合易(愿主喜悦他们)说:“无谓的谈话”即音乐。阿依舍(愿主喜之)的传述,穆圣说:“安拉禁止买卖歌女,禁止她的价格,禁止教她唱歌。”
我们认为,歌女即唱洒的场合为男人们唱歌婢女,我们已经说过:听外面女性唱歌而恐其有诱惑,则是非法的。学者们以“诱惑”专指受禁之事。至于丫环为其主人唱歌,非这段圣训所指,而且,倘不担心诱惑,非主人亦可听其唱歌,有布、穆辑录的两个丫环在阿依舍(愿主喜之)哝中唱歌的传述为证。
至于用宗教购买、换取无谓的谈话,以便使人们背离安拉的正道,确是非法、卑劣的。这毫无异议。但并非每一种音乐都是用宗教所换取并使人们背离安拉的正道的,这正是古兰节文的含义。假如一个人诵读了古兰是为了使人背离主道,亦属非法。
他们还以下列节文为据:“难道你们这训辞而诧异吗?你们怎么嘲笑而不痛哭呢?你们是疏忽的。”伊本·阿巴斯(愿主喜之)把“疏忽”原词“赛麦德”解释为音乐。我认为,也应该禁止嘲笑、不哭的作法,因为古兰节文包括这一切内容。
他们以这段圣训为据:穆圣说:“凡是游戏都属虚妄,除非一个人驯练自己的马,练习射箭,跟妻子环乐。”(提尔米济、艾卜·达伍德等辑录)我们认为,圣训中的“虚妄”不证明禁止,而是证明无益处。因为观看阿比西尼亚人舞蹈等娱乐不属这段圣训中提到的三种事,即不是非法。
他们的又一证据是:伊本·麦斯欧德(愿主喜之)说:音乐会产生伪信心理,部分人又加了一句:犹如水会使蔬菜生长一样。
他们还引证:伊本·欧麦尔遇见一伙受戒的人,他们中有一个人在歌唱,伊三、本·欧麦尔就说:愿安拉不要听见你们。连说两次。纳菲尔的传述,他说:我同伊本·欧麦尔(愿主喜之)走路,他听到了一个牧人的笛声,就用手指塞住耳朵,并绕道而行,而且连声问:纳菲尔啊!你还能听到吗?直到我说:听不到。他才放下手来。他说:我看到主的使者就是这样做的。(艾卜·达伍德把此段追溯到穆圣。并说:此圣训有有悖更可靠的传述)
福宰尔·本·伊亚祖也说:音乐是私通的前提。
我们认为,伊本·麦斯欧德说“产生伪信“乃针对唱歌者而言,因为唱歌者的目的在于表现自己,沽名钩誉,一味地向人们讨好,不惜口是心非,以便吸引人们来听自己的歌。这也不一定要断唱歌为非法。
至于伊本·欧麦所说“愿安拉不要听见你们”,并不证明唱歌为非法,而是因为他们是受戒者,不宜轻举妄动;而且伊本·欧麦尔从他们的特征看出,他们听唱歌并非出于渴望朝拜天房,而是纯粹的游戏,故责备他们,因为那是一种弊端,加之它与受戒者情状格格不入。
至于伊本·欧麦尔发手塞耳,则反证据是:伊本·欧麦尔并没有命纳菲匀那样做,也好有责备他听笛声。这不能说明禁止,而是说明不听为好。
至于福宰尔听说:音乐是私通的前提,则是地地歹徒以及青春期的青年人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