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音乐考古对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研究的重要性
1.史(料)学价值 音乐考古学以人类古代音乐文化活动的物质遗存为基本研究对象,其调查、发掘以及专题研究的资料与成果,作为人类古代音乐文化活动的实物史料和当今学术界据之而获得的认识,在探讨人类古代音乐文化面貌及其演变过程与规律的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在历史悠久、史料丰厚的中国,相对于以文献史料为基本研究对象的传统历史学研究而言,音乐考古学的资料及其史学价值,至少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证“史”之有:证明历史文献记载的正确——确有其人、确有其事。据《周礼春官大司乐》记载,两周时期贵族奴隶主有身份之别、等级之异,他们所使用的钟、磬乐器数量和设置方位也相应地存在“宫县(悬)”、“轩县”、“判县”和“特县”的差异。1978年,考古工作者在湖北随州擂鼓墩1号墓中室发现了一个相对完整的金石乐器组合,它们呈三面陈放,构成了一个“轩县”设置形式。而同墓出土文献资料表明,墓主人乙系诸侯国曾国的国君[19]。诸侯级别、“轩县”式陈列,不仅说明文献记载是史出有据,同时还为历史文献史料做了时代化、个性化的实物性具体阐释。 2)正“史”之误:纠正文献记载之史实的错误。作为对史实的记录,历史文献难免因作史者受到的时间、空间等客观条件限制和“世界观”、“方法论”等主观因素的制约以及时间的流逝所产生的损毁,而存在遗漏、阙如甚至错误。因此,正“史”之误、补“史”之无,当为出土文物史料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史记》记载,汉代武帝时期,创设了管理乐舞活动的最高行政机构——乐府。然而,1976年在陕西临潼秦皇陵出土了一件青铜钟[20],钟钮铭文表明,乐府早在秦代就已经存在。“乐府”钟的出土,纠正了历史文献之误,将乐府的历史提前到了西汉之前。 3)补“史”之无:补充文献记载之史实的遗漏、模糊与阙如。尤其是作为对时间艺术——音乐的记录,一般意义上的音乐文献永远只能将人类古代音乐文化活动的实际音响置于阙如状态,必须通过出土器物给予一定的补充。湖北随州擂鼓墩1号墓出土的钟磬乐器及其配件上,有铭文和墨书文字3756个,记录着同一律位在周、楚、申、曾等不同诸侯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名称及其相互关系、独特的“甫——曾”音名体系以及唱名在不同八度组别中的变异等乐律学理论[21](,堪称对先秦中国音乐理论文献的全面补遗。而20世纪70年代关于先秦中国合瓦形青铜编钟一钟双音原理的认识,更是全面展示了音乐考古资料及其相关研究的补“史”价值——音乐考古工作者根据青铜编钟形制、纹饰等方面的形态变化及其实测音响的相关规律,揭示出先秦中国合瓦形青铜编钟的双音原理及其在古代音乐艺术实践中的本来面貌。但是,传世文献对相关的史实几乎未作记录,仅有的只言片语在一钟双音的事实被认证之后,方有学者予以解释,然其结论学术界仍存争议。[22] 4)创写“史”前史:创写人类尚无文献记载之前的历史。考古发现及其相关研究成果证明,在有文献记载之前,人类存在于地球的历史,至少有两百余万年!也就是说,假如将人类用文字记录、传播文化的发展阶段称为历史时期的话,那么,在人类进入所谓的历史时期之前,还曾经历过时间更为漫长的史前时期。而这一时期,直接关系着人类的产生,关系着文化的形成,关系着文明的诞生,关系着艺术的起源,关系着作为艺术的音乐的萌芽等众多方面问题的认识与研究。 在中国有史时期之前的人类文化遗址中,考古工作者中发现了大量的音乐文化遗存。例如1985年以来,考古学家在河南省舞阳县贾湖村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的骨笛就有数十件之多。这些骨笛制作规范、讲究,还保存有制器者有意设计、调整音孔距离的划痕,其中一支骨笛在七千多年后的今天,仍然能吹奏发音,其乐音至少能构成六声音阶[23]。它们的出土,不仅将中国音乐的历史提到了距今八千多年前的史前时期,更为重要的是,围绕这些骨笛展开的系统性音乐考古学研究,将对全面认识当时人类音乐文化的历史面貌,具有其它任何类别的非考古资料都不可替代的学术价值。 综上所述,从广义的历史学角度而言,作为探讨人类古代音乐文化面貌及其演变过程与规律的学问,音乐考古学的音响史料价值和史学意义是其它任何学科都难以替代的,具体而言,至少体现在“证”、“正”、“补”、“创”等四个方面。其中,前三个价值体现了音乐考古学与传统音乐史学的密切关系——在有“史”时期的人类文化历史研究工作中,它们宛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或缺,并相得益彰!音乐考古资料使历史文献记载的内容具体化、实物化,同时,音乐文献记载也使出土实物材料的内涵被揭示得更加全面、系统。二者相互印证,构成了近现代学术界开展史学研究工作的史料基础与学术基石。而第四方面的价值,则以其不可替代的唯一性,展示了音乐考古资料与音乐考古学研究的特殊意义和学术价值。
『贰』 中国古代音乐史结业论文
有不止一篇,选择其一给您,大约5000字
不过,希望您主要是借鉴,通过自己的思考,融会贯通,加以修改,增加属于您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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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古代音乐史学
“知识创新"的思考
中国古代音乐史学作为一门
人文学科,面对新世纪“知识创
新”的学术潮流,如何寻求它的时
代定位,已经成为每一位新世纪
古代音乐史学工作者深入思考的
时代课题。
中国古代音乐史学这一学科
的成熟与发展,是综合文学、史
学、音乐学学科知识而实现的。如
黄翔鹏先生提出的“曲调考证”方
法及其成果就是以历史学、文字
学、考古学、民族学、人类学和乐
器学、音乐形态学、古谱学、古音
韵学等多种知识资源的创造性运
用与整合为基础的,其所表现出
的“知识创新”意识不言而喻。
笔者以为,面向21世纪的中
国古代音乐史学的发展,在“知识
创新” 的潮流中可能会出现如下
一些趋势:
1.“知识更新周期”将会进
一步缩短。在21世纪人类文明的
发展进程中,历史节奏将表现出
较前代越来越迅疾的趋向,生产
发展越来越迅速,经济往来越来
越频繁,科学发明越来越密集,历
史节奏的这种急骤演进,是与知
识经济时代生产关系诸因素的推
动分不开的。在这样的社会背景
24 <音乐研究>季刊
中,新的音乐史学研究成果的生
产周期相应缩短,越来越多经历
过重构的知识成果呼唤着社会的
检验;新的音乐史实的发展演变
也迫切要求得到描述和展示。刘
再生先生在论述20世纪中国古
代音乐史研究时曾有统计:“自
1922年第一部叶伯和的《中国音
乐史》诞生至本世纪90年代,中
国音乐史著作总共出版了四、五
十种之多,平均每两年就有一部
著作问世。”①即使如此,目前我们
仍感到已出版的史著中所能囊括
的史学新成果还不敷应用之需
要。例如出版于1985年的《中国
音乐词典》至今未能得以修订,而
1992年出版的《中国音乐词典•续
编》中的许多人物词条,情况也已
经发生了许多变化,它们均已不
大适应当前的应用(近闻人民音
乐出版社已出资赞助该词典的修
订,我们期待新版《中国音乐词
典》的尽早面世)。此外,在经过
20多年的学科发展之后,音乐史
学界该当有普遍吸纳综合创新成
果的史著问世了。
2. 随着知识体系的立体化
发展,知识传播途径向着数字化、
网络化方面呈多元发展的趋势。
迅速发展的网络技术可以使我们
在研究中产生的古代音乐史学成
郭树群
果,立体化地快捷传遍千家万户。
所谓立体化,是指成果的图、文、
形、声融为一体的电子展示方式。
那些以音乐图像学、考古学、乐律
学、文献学、民俗学、民族学交叉
研究而产生的音乐史学成果,如
今可以很容易地在网络上融合为
一种面貌全新的音乐学知识载
体,供人们利用。据已发表的我国
数字化图书馆技术信息,北京数
字方舟技术有限公司推出的关于
信息源加工、存储、检索的产品,
每分钟可以全自动扫描录入图书
资料160页(双面),每天可处理
图文50万页,而且采用了国际通
用的先进图像压缩技术。这对于
我们所期待的音乐学知识电子
化、立体化前景的实现,无疑充满
了一种振奋的激情。在过去的日
子里,我们也注意到,中国古代音
乐史学领域已出现了一些很受欢
迎的电子读物。例如王子初、冯光
生、韩宝强主编的《曾侯乙编钟》
(光盘),修海林参与主编的《中国
古典音乐欣赏》(系列CD盘),方
建军研制开发的《金石之乐:中国
音乐考古资料计算机管理系统》
(D刘再生《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
各不同— —20世纪中国古代音乐史研究》,
《中国音乐学)1999年第4期。
数据库软件等。
3. 以文字为载体的文本教
材呈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面
向21世纪的音乐教育将向着全
社会的终身教育方向发展。各级
各类人才对音乐学知识的需求更
多地来源于各种不同类型的教科
书。为此中国音乐史学教材文本
的多样化,将是音乐史学工作者
予以关注的。各种类型的音乐史
学课程教材,应当注意体现新的
特点。有人将其归纳为:(1)要体
现一种历史的兼容性(即应充分
体现中华民族在中国古代音乐史
学领域已经达到的认识成果);
(2)要体现一种时代的涵容性(即
应涵容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提出的
新问题和获得的新成果);(3)还
应体现逻辑的展开性(即应注意
以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念发展的
逻辑体系实现历史与逻辑的统
一)。①
4.面对21世纪,“文化的整
合”、“知识的重构”恐怕是常议不
衰的话题。就中国古代音乐史学
来看,在这种观念的冲击下,我以
为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仍然是应对
这种文化涌潮的重要方面。中国
古代音乐史学在我国人文学科的
大家庭中,无疑应属于“年轻的一
代”,其具有突破意义的发展,当
在2O世纪8O年代以后,即许多
史家所认可的近代音乐史学发展
的“第三阶段”。学科发展历史的
浅近,使其作为一门学科的稚嫩
仍在所难免。因此,对于基础理论
研究的深入拓展,就犹显必要。例
如就中国音乐文献学、“曲调考
证”一类研究而言,其创新和突破
都还存在着基础理论研究尚显薄
弱的问题。首先在中国古代音乐
文献学学科范畴,虽已取得了前
所未有的进展,但在中国传统文
献学的框架体系内,如何突出音
乐文献学的特点;在音乐文献学
的学科理论研究,音乐文献的编
纂、出版,音乐文献的目录、版本
研究等方面,都与中国传统文化
中的文献学研究存在着一定的差
距。就“曲调考证”的研究方法而
论,如果对于中国乐律学、中国古
代音乐、中国古代文化的基础研
究做的更系统一点,恐怕黄翔鹏
先生的研究也不会显得那样艰
难,以致发出愚公移山式的慨叹:
“反正先生做不完的,学生接着做
嘛,我做不完还有下一辈⋯ ⋯”②
鉴于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这种实
际状况,在“知识创新”的新世纪
里,中国古代音乐史学基础理论
研究的拓展,恐怕还会出现蓄势
增强的状况。
面对21世纪中国古代音乐
史学的种种发展趋势,史学工作
者能否具有应对能力,这也不能
不是我们通过回顾和展望而予以
回答的。
首先,我们看到在过去的一
个世纪里,特别是在世纪末的近
3O个年头中,中国古代音乐史学
工作者在守护传统史学研究方法
的跋涉中,在新研究领域的开拓、
创新中,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以文献资料类著作言,冯文慈先
生点注的《律学新说》《律吕精
义》,丘琼荪先生的《历代乐志律
志校释》(第一、二分册)、萧炼子
的《宋书乐志校释》、王昆吾和任
半塘的《隋唐五代燕乐杂言歌词
集》、金千秋的《全宋词中的乐舞
资料》、吉联抗先生的《中国古代
音乐论著译著丛书》、修海林的
《中国古代音乐史料集》、中国艺
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资料室编的
《中国音乐书谱志》《中国音乐研
究所藏中国音乐音响目录》,郭树
群、陈其射、王子初、李成渝合编
的《中国乐律学百年论著综录》、
还有尚待出版的《历代乐志律志
校释》(第三、四、五分册)、《古乐
书钩沉》《汉文佛经中的音乐史
料》《乐府诗集笺校》等等,它们勾
勒出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研究的文
献学框架。以研究成果类的专著
而言,王子初的《苟勖笛律研究》、
崔宪的《曾侯乙编钟钟铭校释及
其律学研究》是直指中国古代音
乐史学重要难题的攻关之作;而
冯文慈的《中外音乐交流史》、陶
亚兵的《中西音乐交流史稿》、郑
祖襄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
论》、修海林的《中国古代音乐教
育》则属于填补空白的开拓性学
术著作;此外具有开拓意义的学
术专著还有丘琼荪的遗著《燕乐
探微》、李纯一的《中国上古出土
乐器综论》、吴钊的《追寻逝去的
音乐踪迹— — 图说中国音乐史》
等。王子初等主编的《中国音乐文
物大系》多卷本,则以新的音乐史
料系统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了重要
支持。特别是新近出版的黄翔鹏
先生的《乐问》,更以时代的学术
创新风范为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
“知识创新”提供了广阔天地。同
时,我们还不能忘记托起这些重
要专著的则是数以千计的具有创
新意义的学术论文。它们共同构
成了21世纪中国古代音乐史学
① 孙正聿《教材建设新理念》,《光明Et
报))2000年9月27 Et。
② 郑祖襄《把“没有音乐的音乐史”变为
有可听作品的音乐史》,《中国音乐学)1999
年第2期。
2001年3月第1期25
“知识创新”的基石。
就学术的发展来看,虽然交
叉学科的发展为中国古代音乐史
学学术研究提供了广阔的创新空
间,但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却不
能被学术发展趋于综合的潮流所
替代或置换。近期,许多学者注意
到了这种倾向。郑祖襄先生谈到:
“中国古代历史及其文化的独特
性决定了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是一
门不可替代的独立学科。”① 修海
林先生谈到:“音乐史作为严格的
历时科学,其主要的任务,仍然是
在历时性的叙述中,依着纵向的
历史发展脉络,追溯古今,在久远
漫长的文化变迁中叙述音乐的发
展。”② 冯文慈先生则在提及了解
我国古代音乐文献时,要打开历
史的视野,“对音乐文化的观念持
有符合我国实际的辩证发展目
光,注意避免以现代的音乐文化
观念切割历史,特别是不能以现
代西方的音乐观念来圈套我国历
史。”固在这世纪之交的学术发展
中,这种学科的自主意识为中国
古代音乐史学的创新发展如何走
稳自己的路,起到了时代的定位
作用。修海林先生近期的文章《在
历时中展开共时— — 为中国音乐
史研究开拓新路径的感想》,使我
们对于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的“知
识创新”得到新的启示。它要求中
国古代音乐史学工作者“随时注
意到各个历史时期的诸多剖面”;
要注意“音乐与社会的政治、经
济、文化活动方面诸因素在共时
性文化空间中的相互影响和制
约”;而我们以往则“比较重视对
纵向发展的历时性描述,以及揭
示其中的某种规律,但是对于历
史上处于某一共同状态下音乐生
26 <音乐研究)季刊
活剖面的分析,对其中某一类音
乐文化模式的研究却用力不足。”④
显然,这一新途径具有以知识重
构为特点的创新意义。此外,项阳
先生近年的力作《中国弓弦乐器
史》,在文化人类学、文化地理学、
音乐考古学等不同层面上,营造
了中国弓弦乐器不同历史时段共
时性的文化发展空间,中国弓弦
乐器历时性发展的史实因此而更
为充实、丰富;洛秦先生主张音乐
史学与民族音乐学的沟通,为古
代音乐史学研究开拓了新的思
路;这些学者的努力都为中国古
代音乐史学的“知识创新”提出了
新的思考。
20世纪末叶,中国古代音乐
史学领域还经历着研究人才的新
老交替过程。作为中国音乐史学
第三发展阶段的见证人,我们看
到了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界前辈学
者杨荫浏以及吉联抗、蓝玉崧、夏
野、金文达先生以宏富的知识财
富,为学科的发展做出了全部的
贡献;我们也承受了黄翔鹏先生
闪烁着创新精神的学术甘露,并
令人震撼地目睹了他由于事业未
竟而难以泯灭的心灵之窗,也依
然在接受着尚健在的前辈师长惠
及后学的心灵滋润;当然,我们也
经历着新一代学术带头人崛起在
新的学术起点上的激动。如果说
中国古代音乐史学领域第一代学
人的学术起步还是空谷足音,那
么第二代学人的努力就使得学科
建设及其成果具备了相当的规
模,而第三代学人的成长,则已处
于规模初具完备的专业教育体系
之中。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具备
博士学位学习资格的第三、四代
学人已基本走出了单一师承关系
的教育途径,相当一些人具有跨
学科研究的知识结构与能力,这
样他们在知识结构上明显地趋于
全面,在治学方法上则更为丰富。
特别是在经历了90年代初商品
经济大潮的冲击,这一代学者相
继寻找到自己恰当的社会定位,
他们的学术潜能正在良好的拓展
环境中孕育、催化。为此,我们有
理由相信,在新的世纪里,中国古
代音乐史学“知识创新”的良好前
景,正将由这一代学人描绘。正如
蓝玉崧先生数年前讲的“芳林新
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中
国古代音乐史学之林,将会在这
蔚为壮观的新老传承和交替中,
在群体的互为支持中,根深叶茂,
惠及人间。
(作者附言:本文不是中国古
代音乐史学研究成果的综述,所
涉人物及成果是依思路所至而提
及的、本人认为能够说明“知识创
新”论点的一些例证,偏颇或疏漏
在所难免,敬请学界同行指正。)
作者单位:天津音|乐学院
①郑祖襄著<中国古代音乐史学概论),
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年10月版。
(墓)( 修海林‘在历时中展开共时—— 为
中国音乐史研究开拓新路径的感想),<中国
音乐)2000年第2期。
③冯文慈《中国古代音乐文献目录概要
(上)》,‘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0年第3
期。
『叁』 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
= =。历史越向前,音乐流传越广。
从远古祭祀等活动到历朝个代掌权者将其列为宫内。
http://..com/question/99507256.html
http://wenku..com/view/0eaafbe9e009581b6bd9ebf4.html
PS:字很多的,本来想自己给你概括的,越看越绝望。。。
『肆』 中国古代音乐史总结
光辉的开端
(史前时代—前16世纪)
中国音乐的历史,古代文献一般追溯到黄帝。尽管关于黄帝的传说夹杂着后人的理想成分,并有不少神怪内容,不完全可信(例如说黄帝时代建立了“十二律”,就是把后来的创造归功于黄帝的说法,与现代科学考古发现不合。)要把黄帝作为中国音乐的源头,也嫌太晚了:现代考古发现已把中国音乐的历史,从黄帝时代大大向前推进枣其历史远比黄帝时代古老!
1986年—987年,在河南省舞阳县贾湖村新石器遗址发掘出了随葬的至少16支骨笛,据碳14测定,这些骨笛距今已有8000—9000年之久!这些骨笛用鹤类尺骨制成,大多钻有7孔,在有的音孔旁还遗留着钻孔前刻划的等分标记,个别音孔旁边另钻一小孔,应是调整音高用的。这些情况起码说明,那时人们已对音高的准确有一定要求,对音高与管长的关系也已具备初步认识。经音乐工作者对其中最完整的一支所作测音可知,号称以五声音阶为主的中国,其实早在七、八千年之前,就已具备了有着稳定结构,超出五声的音阶形态了。(这一历史事实雄辩地说明,中国音乐后来以五声为主,并不象有人臆想的,是所谓“音阶发育不完善”,而是一种历史的、审美的选择结果。)这也证明当时的音乐已发展到了相当高的程度,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在这之前,中国音乐一定还存在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这段时间以千年还是以万年计,现在难以猜测。
除骨笛外,新石器时期的乐器,还发现有骨哨、埙、陶钟、磬、鼓等。这些乐器分布于中国广袤的土地上,时间跨度也很大,说明它们是中国原始时期的主要乐器。其中钟、磬、鼓在后世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至于埙和哨,还有与骨笛形制、原理相同(今天称为“筹”)的乐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于民间。
埙是一种很有特点的乐器,用土烧制而成,外形似蛋(或作各种变形),其大小近似中人的拳头,中空,顶端开一吹孔,胸腹部开一个或数个指孔。埙是除骨笛之外,已发现的原始时代乐器中唯一能确定地发一个以上乐音的乐器,原始时期的埙只有1-3个音孔,只能吹出2-4个音,(这很可能与在不大的蛋形的埙上开孔,比在管状的笛上开孔要难以计算有关。)它们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音阶发展的进程,尤其能揭示出在中国音阶的发展进程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音程关系;当今有学者指出,那就是从只能发两个音的一音孔埙起便一再被强调的小三度音程。这一观点对于认识中国音阶的发展,音阶音之间的律学关系,乃至中国的七声音阶仍以五声为骨干现象的内在机理,无疑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原始时期的音乐和舞蹈密不可分,这大概是世界各民族历史上共有的现象,中国也不例外。最迟在公元前11世纪,中国已称这种音乐舞蹈结合的艺术形式为“乐”,甚至在音乐舞蹈各自成为独立的艺术形式之后,“乐”仍既可以指舞蹈,也可以指音乐,一直保存着它的模糊词义。今天“乐”已专指音乐,所以学者通称原始时期的“乐”为“乐舞”。现存的有些原始岩画非常生动地描绘了原始乐舞的场面,那是一种群体的歌舞活动。据后来文献保留下的片断“记忆”可知,原始乐舞的举行跟祈求丰年等祭祀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因此其中必然包含有生产活动的再现成份。
原始时期,乐舞并不成其为社会分工对象,原始社会不存在专职的乐工,乐舞一般是部落社会的全社会活动。因此,原始时期的乐舞,并没有以专门的艺术形式的面貌和身份,从社会上独立出来。
严格地说,到大约公元前21世纪夏代建立以后,乐舞才真正作为一种社会分工,从社会中取得独立。传说夏代初期的国君启和最后的国君桀,都曾用大规模乐舞供自己享乐,说明终夏一代,社会已造就出一大批专职的乐舞人员,这正是乐舞作为艺术而独立于社会的标志。
由于原始乐舞即和原始巫术、祭祀等活动结合无间的缘故,人们对乐舞乃至一些乐器所抱有的神秘思想可能产生得很早。国家产生以后,统治者便会利用和加强音乐神秘观,以便操纵、控制乐舞,用来加强其统治。保存下来的一些音乐神话故事便是这样的社会背景的产物。传说分为章节的大型乐舞《九辩》、《九歌》都是夏代国君启从天上得来的。我们从出土的战国初年(公元前5世纪)的乐器上,还能看到启的图象,似乎他那时已具有司音乐之神的地位了。又传说黄帝得到一种长得象牛,名字叫夔的动物,便用它的皮蒙鼓,用雷兽的骨头作鼓槌,敲打起来,“声闻五百里”,黄帝用这面鼓扬威天下。夔和雷兽都是想象中的神奇动物。那时的鼓,实际上和后世一样,多蒙牛皮,但也不乏用 (今称扬子鳄)皮的,因此 也成了神话材料。后来,夔转化成为主管音乐的“人”(神)。蒙鼓的夔成为主管音乐的神,应该看作是支配节奏的鼓这件乐器在乐舞中具有主宰作用的曲折反映。
贾湖骨笛的出土地点,靠近传说中夏代的夏台,这告诉我们,夏代的活动区域,正是中国音乐高水平发展的地区。传说中夏代乐舞明显超越前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们剥去上述《九辩》、《九歌》是启从天上得来的神话成份,那么,就只剩下现实中的《九辩》、《九歌》确实无比瑰丽优美这一点了。唯其如此,才足以引发人们产生“此曲只应天上有”的遐想,并由此而进一步创造出神话来。
钟鼓之乐
(前16世纪—前 221)
这一段历史长达一千三百年左右,跨越商、西周、春秋、战国,直至秦统一中国。它又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是商代,西周以后则属后期。这两个时期既有共同之处,即以“钟鼓之乐”为主,又有比较明显的区别。
商代活动的区域比夏代大得多,但中心地区仍在今河南一带,和夏代一样。所以商直接继承了夏的音乐,并不断地向前发展,把它推到令人瞩目的高度。
商代社会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尊事鬼神。虽说是“殷因于夏礼”(《论语·为政》),祭祀等巫术活动的繁复却是大大超过夏代的,所以史家对之有“巫文化”之称。凡祭祀等“礼”,举行时必然要伴以歌舞,这是从原始时期以来的传统,古人所谓“礼没有乐伴随便不能施行”的话,正是对于这种传统作的总结。即使晚至西汉中期(公元前二世纪),哪怕是穷荒之地,在祭祀当地的土地神时,依然要敲打起瓦瓶瓦盆伴奏,齐声歌唱。早在商代就更不用说,祭祀等巫术活动是一定要伴有隆重的乐舞的。商代的另一个社会特点恰恰是崇尚乐舞。商人以音乐与神鬼对话,是认认真真唱给神鬼听的。乐舞成为人们进献、事奉、娱乐神鬼,以使人神沟通的重要手段。
歌舞大曲
(前221—公元960)
这段历史将近1200年,它同样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一时期包括秦、两汉、三国、晋(前221—公元420年),后一时期为南北朝、隋、唐、五代(420—960年)。两个时期的共同特点是:歌舞大曲是音乐的主要形式。它们的区别则在于:前一时期汉族音乐是主要的音乐成份,后一时期经过历史上空前的中外各族音乐大交流而达到了歌舞音乐的峰巅。
秦立国很短,只有14年时间,但它却并不是过渡性质,而是开创性质,汉只是承袭秦的制度而已。在音乐上,汉就承袭了秦创立的乐府机构。秦代管理音乐有两大机构。其一是“太乐”,从属于“奉常”,“奉常”是掌礼的,所以“太乐”是管的礼仪音乐。另一就是“乐府”,从属于“少府”,“少府”的职能是搜罗全国各地的物品供皇帝挥霍,所以“乐府”也就是搜罗各地有特色的歌舞供皇帝精神享受的机构了。
乐府在汉武帝时(前140—前87)受到格外重视,也得到了很大发展,搜集了“赵、代、秦、楚”(相当于今天陕西、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苏)广大地区的民歌,又请著名文人司马相如等数十人创作诗赋、歌词,由李延年作曲。李延年是富有音乐传统的中山地方的人,父母兄弟都是从事音乐工作的伎人。李延年因为善舞的妹妹受汉武帝宠幸而被封为“协律都尉”,这是个不见于常设职位的临时封赠,但李延年在这个职位上充分发挥了自己的音乐才智。所谓“协律”,指音乐的创作和演出,李延年善作曲,也善改编新曲,人们称他的音乐是“新声”、“新声曲”、“新变声”。
新音乐品种的形成和
声乐器乐的全面发展
(公元960—公元1911)
这一段历史包括宋(辽、金)、元、明、清,其特点是:不但以前占主导地位的歌舞音乐继续有所发展,而且产生了许多新的音乐品种,从而使声乐和器乐得到了全面发展,成为中国近代音乐的基础。
如前所述,中国的音乐,在隋唐以前一直被深锁在高门大宅里,普通平民虽然是音乐的创造者,也是新的音乐品种的提供者,但却并不能最终享有它们。这种现象在隋唐时终于有所改变,那时侯,佛教寺院的庙会之类附带着成了平民的音乐活动园地,酒楼也时有诗歌的演唱。到宋代以后,进一步出现了根本性的转变。由于工商业发展,都市繁荣,以市民为代表的平民有了自己的娱乐场所,当时称之为“瓦市”、“勾栏”,“瓦市”“勾栏”在都市之中,既经营贸易,也进行平民艺术的演出活动。如果说宋代以前的音乐几乎都是以宫廷演出为代表的话,那么,宋代以后的音乐就要以这些“瓦市”、“勾栏”,还有其后的“戏楼”、“茶馆”等的演出为代表;对于历史来说,宫廷音乐已无足轻重。所以,宋代前的中国音乐史几乎是宫廷音乐史,宋以后事实上已是市民(或平民)的音乐史。
『伍』 中国音乐在世界的地位
中国音乐分为中国古代音乐史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中国当代音乐史呢,每块的地位是不同的,你要哪部分?
『陆』 中国古代音乐史的断代及其主流音乐形态。
中国古代音乐史是指从远古至1840年的中国音乐文化的发展及沿革。目前对于我国古内代音容乐的断代的主流观点是音乐学家黄翔鹏的观点。即分为三段五期。五个时期是指:远古、夏商周、秦汉魏晋、南北朝至隋唐、五代宋元明清。三个阶段是指:1远古、夏商周两个时期是以钟磬乐为代表的先秦乐舞阶段;2秦汉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是以歌舞大曲为代表的歌舞伎乐阶段;3五代宋元明清是以戏曲音乐为代表的近世俗乐阶段。
『柒』 中国古代音乐史 现代音乐 当代又是什么个意思 啊
古代是指1912年以前的
现代是指1912年到1949年的
当代是指1949至今的
『捌』 求学习中国古代音乐史的意义' 我是学音乐专业的' 古筝专业' 要求结合实际和自身' 谢谢!
有意义啊,当然有意义了。①民族音乐是每个人的民族归属感的象征。只有听回着我们的民乐,我们才答能找回民族魂,唤醒我们的民族意识;②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对吧?③随着中国崛起,中国的影响力在世界上日益扩大,这个时侯,一个民族的文明能否影响其他民族,能否实现民族文明的同质化,这是对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又一个检验;④民族音乐如莲花般清雅脱俗,出污泥而不染,有很大的市场,对个人来说也有很大的经济效益。
这样回答,希望能帮助你。
『玖』 简评中国古代音乐史
在初民的原始狩猎与祭祀等活动中,产生了最早的中国民歌,也揭开了五音汇聚的音乐史页。经数千年的发展演进,中国音乐始终向世界敞着开放的胸怀,始终激发出自由和真切的呐喊,吞吐吸纳,借鉴融会,共构成七彩缤纷的中华乐章。
中国音乐的历史,古代文献一般追溯到黄帝。尽管关于黄帝的传说夹杂着后人的理想成分,并有不少神怪内容,不完全可信(例如说黄帝时代建立了“十二律”,就是把后来的创造归功于黄帝的说法,与现代科学考古发现不合。)要把黄帝作为中国音乐的源头,也嫌太晚了:现代考古发现已把中国音乐的历史,从黄帝时代大大向前推进枣其历史远比黄帝时代古老!
1986年—987年,在河南省舞阳县贾湖村新石器遗址发掘出了随葬的至少16支骨笛,据碳14测定,这些骨笛距今已有8000—9000年之久!这些骨笛用鹤类尺骨制成,大多钻有7孔,在有的音孔旁还遗留着钻孔前刻划的等分标记,个别音孔旁边另钻一小孔,应是调整音高用的。这些情况起码说明,那时人们已对音高的准确有一定要求,对音高与管长的关系也已具备初步认识。经音乐工作者对其中最完整的一支所作测音可知,号称以五声音阶为主的中国,其实早在七、八千年之前,就已具备了有着稳定结构,超出五声的音阶形态了。(这一历史事实雄辩地说明,中国音乐后来以五声为主,并不象有人臆想的,是所谓“音阶发育不完善”,而是一种历史的、审美的选择结果。)这也证明当时的音乐已发展到了相当高的程度,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在这之前,中国音乐一定还存在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这段时间以千年还是以万年计,现在难以猜测。
除骨笛外,新石器时期的乐器,还发现有骨哨、埙、陶钟、磬、鼓等。这些乐器分布于中国广袤的土地上,时间跨度也很大,说明它们是中国原始时期的主要乐器。其中钟、磬、鼓在后世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至于埙和哨,还有与骨笛形制、原理相同(今天称为“筹”)的乐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于民间。
埙是一种很有特点的乐器,用土烧制而成,外形似蛋(或作各种变形),其大小近似中人的拳头,中空,顶端开一吹孔,胸腹部开一个或数个指孔。埙是除骨笛之外,已发现的原始时代乐器中唯一能确定地发一个以上乐音的乐器,原始时期的埙只有1-3个音孔,只能吹出2-4个音,(这很可能与在不大的蛋形的埙上开孔,比在管状的笛上开孔要难以计算有关。)它们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音阶发展的进程,尤其能揭示出在中国音阶的发展进程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音程关系;当今有学者指出,那就是从只能发两个音的一音孔埙起便一再被强调的小三度音程。这一观点对于认识中国音阶的发展,音阶音之间的律学关系,乃至中国的七声音阶仍以五声为骨干现象的内在机理,无疑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原始时期的音乐和舞蹈密不可分,这大概是世界各民族历史上共有的现象,中国也不例外。最迟在公元前11世纪,中国已称这种音乐舞蹈结合的艺术形式为“乐”,甚至在音乐舞蹈各自成为独立的艺术形式之后,“乐”仍既可以指舞蹈,也可以指音乐,一直保存着它的模糊词义。今天“乐”已专指音乐,所以学者通称原始时期的“乐”为“乐舞”。现存的有些原始岩画非常生动地描绘了原始乐舞的场面,那是一种群体的歌舞活动。据后来文献保留下的片断“记忆”可知,原始乐舞的举行跟祈求丰年等祭祀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因此其中必然包含有生产活动的再现成份。
原始时期,乐舞并不成其为社会分工对象,原始社会不存在专职的乐工,乐舞一般是部落社会的全社会活动。因此,原始时期的乐舞,并没有以专门的艺术形式的面貌和身份,从社会上独立出来。
严格地说,到大约公元前21世纪夏代建立以后,乐舞才真正作为一种社会分工,从社会中取得独立。传说夏代初期的国君启和最后的国君桀,都曾用大规模乐舞供自己享乐,说明终夏一代,社会已造就出一大批专职的乐舞人员,这正是乐舞作为艺术而独立于社会的标志。
由于原始乐舞即和原始巫术、祭祀等活动结合无间的缘故,人们对乐舞乃至一些乐器所抱有的神秘思想可能产生得很早。国家产生以后,统治者便会利用和加强音乐神秘观,以便操纵、控制乐舞,用来加强其统治。保存下来的一些音乐神话故事便是这样的社会背景的产物。传说分为章节的大型乐舞《九辩》、《九歌》都是夏代国君启从天上得来的。我们从出土的战国初年(公元前5世纪)的乐器上,还能看到启的图象,似乎他那时已具有司音乐之神的地位了。又传说黄帝得到一种长得象牛,名字叫夔的动物,便用它的皮蒙鼓,用雷兽的骨头作鼓槌,敲打起来,“声闻五百里”,黄帝用这面鼓扬威天下。夔和雷兽都是想象中的神奇动物。那时的鼓,实际上和后世一样,多蒙牛皮,但也不乏用 (今称扬子鳄)皮的,因此 也成了神话材料。后来,夔转化成为主管音乐的“人”(神)。蒙鼓的夔成为主管音乐的神,应该看作是支配节奏的鼓这件乐器在乐舞中具有主宰作用的曲折反映。
贾湖骨笛的出土地点,靠近传说中夏代的夏台,这告诉我们,夏代的活动区域,正是中国音乐高水平发展的地区。传说中夏代乐舞明显超越前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们剥去上述《九辩》、《九歌》是启从天上得来的神话成份,那么,就只剩下现实中的《九辩》、《九歌》确实无比瑰丽优美这一点了。唯其如此,才足以引发人们产生“此曲只应天上有”的遐想,并由此而进一步创造出神话来。
『拾』 谈学音乐的学生为什么要学习中国古代音乐史
1、中国的十二平均律是最早的也是沿用至今很科学的音域划分方法。2、中国的音乐于西方的音乐有本质上的区别,中主静,西主动。(音乐被称为世界的语言。无论是诡辩论还是唯物论或者唯心论,讲的都是敬静中有动。一首打动人心的歌因是由内而外,而学习中国古代音乐史就是修炼内心的过程)3、现在的综合国力比拼里有一条叫软实力,软实力讲的就是一个国家的文化,中国古代音乐史自然名列其中,这也是学习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