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传统音乐
中国传统音乐绵延几千年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它是一定音乐思想特殊本质的集中体现,是音乐思想意识的结晶。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维习惯,对其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在当今的中国音乐中,不仅有着丰富的历史资源,同时也有着丰富的民间传统资源。这些资源是活着的传统,它们吸引着中外学者们的兴趣。根据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国的民族
民间音乐可划分成五个类别。
1、器乐音乐
中国的器乐音乐可以划分成两个类别:独奏和合奏。独奏音乐中再次划分成弓弦、弹拨、吹管、打击等类别。 同样,合奏类音乐也可进一步划分成弦索乐、丝竹乐、吹管乐、鼓吹乐和吹打乐。这五种合奏乐构成了中国传统音乐中的精髓。
2、戏曲音乐
中国有三百多种地方戏曲剧种。这些剧种根据音乐的不同可划分成四个类别:(1)皮黄腔;(2)梆子腔:(3)昆腔;(4)高腔。京剧属于皮黄腔。
3、民歌
民歌是各类民间音乐的基础。在中国,由于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存有丰富多彩的民歌。一般来说,中国民歌可以划分成三大类别:(1)山歌;(2)小调;(3)劳动歌曲。
4、民间舞蹈音乐
中国的民间舞蹈也是种类繁多,风格各异。其中最流行的有(1)秧歌;(2)腰鼓;(3)跑旱船;(4)花灯;(5)采茶;等等。
新音乐
新音乐指的是那些学习过西方音乐的人所写的音乐,如学堂乐歌,可见新音乐的创作时间是在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
中国音乐
中国音乐则不仅指古代传承下来的音乐,也指中国人按西方理论创作和改编的音乐。
传统音乐
中国传统音乐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不仅包括在历史上产生、流传至今的古代作品,还包括当代作品。可见,传统音乐包括“国乐”但不包括“新音乐”,但它们都是“中国音乐”。实际上,“民族音乐”、“传统音乐”和“民间音乐”又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民族音乐”包括传统音乐和新音乐;而“民间音乐”只是传统音乐的一个类别。且我国的民族音乐是非常丰富的,除了民间音乐,还包括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和文人音乐。
编辑本段三大来源
中国传统音乐是在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中原音乐和四域音乐以及外国音乐的交流融合之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因此可以说,中原音乐、四域音乐、外国音乐是中国传统音乐的三大来源。
Ⅱ 什么是传统音乐
国传统音乐是我国民族音乐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然而长期以来,其界定及其在民族音乐中的地位都不十分清楚。“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中国传统音乐的概念不清,不但影响了研究工作,也不利于对传统音乐的学习和继承。为此,有必要对这一概念进行探讨。
“传统”一词在现代汉语中是指目前存在于制度、思想、文化、道德等各个领域中的、从历史上传承下来的社会习惯力量[①]。传统在历史中逐渐形成,世代相传,同时也是一种现存的社会力量,它对人们的社会行为有无形的控制作用。传统一旦形成,就会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并在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一定的模式。从另一方面看,传统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变异性也是它的一个重要特征。传统的相对稳定性使传统得以延续,它在传统的形成和发展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一定的地域的、民族的、社会的传统,总是受人们的心理因素支配的。这种独特的心理,决定人们对祖先遗留下来的传统不会轻易放弃,而要千方百计地将它一代一代传下去。同时,传统的变异性是传统发展的驱动力,没有变异,传统就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条件。在很多情况下,传统如果不变异也就不能发展。黑格尔说过:“传统并不是一尊不动的石像,而是生命洋溢的,有如一条江河的洪流,离开它的源头愈远,它就膨胀得越大”。有些人常说的“传统是一条河流”实际上语出于此,是这番话的一个简略形式。
根据“传统”一词的内涵和它既有稳定性又有变异性的特征,不难看出中国传统音乐应当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其中不仅包括在历史上产生、世代相传至今的古代作品,也包括当代中国人用本民族固有形式创作的、具有民族固有形态的音乐作品。
中国传统音乐是近现代才出现的一个概念。1840年以前,所谓中国音乐就是指中国传统音乐。鸦片战争以降,西学东渐,在西方音乐文化的影响下,不少中国人在学习西方音乐的技术和基础理论以后,借鉴或按照那种技术和理论创作出来的音乐和中国古代音乐在各方面都有所不同,这样,“中国音乐”一词的含义也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在现代汉语中,“中国音乐”便不仅是指古代传承下来的音乐,也指中国人按西方音乐理论创作和改编的音乐。为了把作为“国粹”的音乐和接受西方影响后创作出来的新作品加以区别,从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起,人们便用“国乐”来认指从古代传承下来的、在近代又有所发展的属于“国粹”的音乐,而用“新音乐”来认指那些学习过西方音乐的人所写的音乐。陈洪先生在《国乐的定义》一文中指出“在闭关自守的时代,乐便是乐,无所谓中西;海禁开,‘西乐’来,才有人给它起个称号,叫做‘中乐’,籍以区别于‘西乐’;和用‘中文’、‘中画’、‘中医’等名词用以区别于‘西方’、‘西画’、‘西医’等一样……于是、‘国文’、‘国画’、‘国医’、‘国术’等名称乃相继出现,‘中乐’也便改成了‘国乐’”[②]。可见,中国传统音乐是和中国新音乐相对的一个概念,它和新音乐相辅相成,也是相反相成的。
传统音乐和新音乐的区别是其形式及风格特征,而不在于创作时间的先后。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创作的学堂乐歌,因其音乐形态特征更多是从西方音乐中借鉴而来的,故不是中国传统音乐;钢琴独奏曲《牧童短笛》固然是民族音乐作品,因其表演形式不是中华民族所固有的,也不是中国传统音乐。反之,由于采用了中华民族固有的形式,比学堂乐歌产生的晚得多的北京琴书、陇剧、吉剧等剧种和曲种是中国传统音乐。二胡独奏曲《二泉映月》、《流波曲》也属于传统音乐的范畴,因为它们的形式是本民族固有的,其形态也具有本民族固有特征。
概念有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而划分是明确外延的逻辑方法。在我们弄清了中国传统音乐的定义之后,应当研究其划分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国传统音乐的概念得到明确。
划分是把一个概念的外延分为几个小类的逻辑方法。在划分中,被划分的事物称为母项,划分出来的小类则称为子项。对一个概念进行划分,必须遵守下面三个规则:(1)划分出来的各个子项应当互不相容。所谓子项互不相容,就是说,各个子项之间都有全异关系。如果有两个子项之间不是全异关系,那么,就有一些事物,既属于这个子项又属于另一个子项。这就会引起混乱。违反了这一条规则,就会犯子项相容的错误。(2)各子项之和必须穷尽母项。所谓各子项之和穷尽母项,就是各子项之和等于母项,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属于母项的事物都属于一个子项。如果子项之和不穷尽母项,那么,必有一些属于母项的事物被遗漏了。违反了这条规则,就要犯子项不穷尽的错误。(3)每次划分必须按同一划分标准进行。如果不按同一标准划分,各个子项之间的关系便不能明确,就不可能有正确的划分。
目前,一般把中国传统音乐分为五大类,即民歌、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和民族。这种分类法最早见于由中国音乐研究所编写《民族音乐概论》一书。这本书于64年作为中央音乐学院教材出版后,便成为全国各音乐院校的民族音乐教材或教材的蓝本而沿用至今,影响十分深远。在这本书引言中说“民族音乐在它的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传统音乐的五大类:歌曲、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和器乐。这五大类,是几类体裁的总概念。每一类的音乐,其体裁和形式都是多种多样的。”[③]。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五大类分类法。
这种分类法是以吕骥先生在46年提出的对中国民间音乐的分类为基础,并对其进行修改的产物。吕先生在《中国民间音乐研究提纲》一文中把中国民间音乐分为民间劳动音乐、民间歌曲音乐、民间说唱音乐、民间戏剧音乐、民间风俗音乐、民间舞蹈音乐、民间宗教音乐和民间乐器音乐等八类[④]。不难看出,这一分类犯有子项相容的错误。如劳动号子便既属于民间劳动音乐又属于民间歌曲音乐,民间风俗音乐与民间歌曲音乐,民间舞蹈音乐及民间乐器音乐之间亦有子项相容的情况。为了避免子项相容,不能不对这种分类法进行修改。因为民间劳动音乐主要是劳动歌曲,所以被并入民间歌曲音乐类,民间风俗音乐可分为声乐和器乐两部分,故将声乐部分归入民间歌曲音乐类,将器乐部分归入民间乐器音乐类,同时删去了宗教音乐类,这样便成了五大类[⑤]。这种分类法本来是对中国民间音乐体裁的分类,为了使它能够适应中国传统音乐的情况,便将“民间”二字删去。这样,民间音乐中的五大类体裁“歌曲、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和器乐”就变成了中国传统音乐的五类体裁,各个音乐院校的民族音乐课便是按这种分类法开设的。由于现代汉语中的“音乐”和古代汉语中的“乐”有所不同,而与西方语言中的“music”一词的含义基本相似,又因为我国绝大多数音乐院校都不包括舞蹈专业,在音乐院校开设歌舞音乐课有一定的困难,故大多数院校在教学中都把歌舞音乐这一大类归并到民歌类中去。这样一来,五大类就变成了四大类:民歌、民族器乐、说唱(或称“曲艺”)音乐、戏曲音乐。长期以来,各主要音乐院校和师范院校的民族音乐课就是按照这种分类法来分别开课的。
实际上,民族音乐、传统音乐和民间音乐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民族音乐包括传统音乐和新音乐,而民间音乐只是传统音乐中的一个类别。然而,长期以来在高等院校的教学中,一直运用这三个概念最小的一个概念,即民间音乐的概念来取代传统音乐的概念,有的学者甚至用民间音乐的概念来取代民族音乐的概念。如上面提到的《民族音乐概论》一书,故名思义是研究民族音乐的,然而它根本没有讨论新音乐,似乎新音乐就不是民族音乐似的。这就给学生一个错觉,民族音乐不包括新音乐在内。这本书从内容上看,除在第一章古代歌曲一节讨论了几首汉族古代文人创作的歌曲,在民族器乐部分涉及了古琴音乐之外,其它所有的章节所讨论的都是属于民间音乐范围的作品。这就给读者了另一个错觉:传统音乐即是民间音乐及文人创作的艺术歌曲和琴曲,此外,传统音乐也就没有其他类别了。
我国的传统音乐是十分丰富多采的,除了民间音乐之外,它还包括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和文人音乐三个部分,正如董维松先生在《关于中国传统音乐及其分类问题》一文中指出的,这四部分的总和才是中国传统音乐的全部[⑥]。歌曲、戏曲、说唱等民间音乐中的体裁不能囊括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和文人音乐中的全部体裁。如佛教音乐中的“梵呗”、道教音乐中的“韵腔”、文人音乐中的“读书调”和“诗词吟诵调”的曲调构成原则与民歌及古代艺术歌曲有很大的不同,而不能用“歌曲”这一概念来概括。将宫廷音乐中的导迎乐和巡幸乐归入器乐音乐或歌舞音乐亦是不合适的。不难看出,五大类分类法是一种不能穷尽传统音乐母项的分类法,这一点已有许多人指出过。最近,黄翔鹏先生在谈到中国传统音乐时也说它不但包括了“五大类”,“而且还包括了放不进这五大类中的品种,如‘古老乐种’(也可以称‘特殊乐种’)的福建南音、西安鼓乐、山西八大套等,以古琴曲为代表的,以各地民俗活动为主的地方民俗音乐,也还包括了用‘俗字谱’、工尺谱等我国传统记谱法记录下来的唐、宋乐曲”[⑦]。既然“五大类”分类法是一个不能穷尽母项的分类法,对传统音乐来说就是一个错误分类法,错误的东西是应当坚决改正的。在传统音乐的研究领域中,我们应当抛弃这种分类法,它也实在不应当再使用下去了。
Ⅲ 中国传统音乐有什么历史意义
绵延7000多年的中国传统音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丰专富多彩的门类和体裁属,既有自身独立的衍进过程,又有同其他艺术形式如舞蹈、曲艺、杂技、戏剧相结合而不可分割的发展历史。它自成系统的音乐美学思想和诸多音乐理论著述,在中国文艺理论领域,以及物理声学领域,均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学术研究价值。
Ⅳ 中国传统音乐指的是什么啊…
中国传统音乐是在以典河流域为中心的中原音乐和四域音乐以及外国音乐的交流融合之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因此可以说,中原音乐、四域音乐、外国音乐是中国传统音乐的三大来源。
中原音乐指的是以黄河流域为中心发展起来的音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黄河流域音乐文化。其中,殷商和西周时期的音乐文化具有代表意义。除六代乐舞及其他多种乐舞的发展和整理,礼乐制度的阶级化和等级化,大司乐机构的设置,三分损益律的运用等,对全代有重要影响之外,尤其在“八音”乐器分类中“琴”(七弦琴)及其音乐的出现,奠定了中国传统乐器与器乐的基本模式。
四域音乐指的是除中原华夏族为主所创造的黄河流域音乐文化以久的中华大地各民族的音乐文化。其中,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等地区,与黄河流域同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发祥地。长江中游的楚文化中的音乐文化,色彩缤纷,独树一帜,同中原音乐并为上古中国传统音乐的表率,相互辉映,相互兑争、交融,进而衍生,发展。珠江流域的粤文化,西南各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西北作为古代丝绸之路经由路途对多处音乐文化传播、交融的作用,以及东北各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都为中国传统音乐的形成、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其中,在乐器方面,作为汉族音乐文化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交融的代表实例,可以举出由奚琴到胡琴类各种拉弦乐器的形式。
中国音乐与国音乐的交流,由来已久。据《穆天子传》记载,相传西周初,周穆王曾经带着规模颇大的乐队到西方各国支施行,并进行音乐交流。此后,在汉代,伴随着佛教的传入,印度教音乐和天竺乐也入传中国;隋唐时期,大量外国音乐的输入,不仅带来外国乐曲,而且引进乐器、乐律、音阶。作为外国乐器传入中国,后又被改造为中国传统乐器的琵琶是颇具代表意义。
中国民乐发展的三个时期
1. 中国传统音乐的形成期(约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3世纪)
这时期包括从夏、商、西周到春秋、战国、奏汉。在音乐体裁方面,经历了由原始乐舞到宫廷乐舞的进化。在旋律音调、音阶形式方面,经历了由原始间乐重视小三度音程的音调,到春秋战国强调宫、商、徵、羽的上下方大3度的“(甫页)、曾”体系,以“三分损益法”相生五音、七声、十二律,初步确立了中国传统音乐旋法的五声性特点。在音乐美学思想方面,先秦诸子百家的论争,奠定了此后各咱学说的理论端点。这一时期中,最具代表性意义的音乐艺术形式是钟鼓乐队。
2. 中国传统音乐的新声期(约公元4世纪至10世纪)
这一时期包括了从魏、晋、南北朝到隋、唐。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动荡和北方人民南迁、少数民族的内移,构成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冲击:一是玄学对儒学的冲击,引起音乐思想的变化;二是少数民族音乐和外国音乐的传入,引进乐器、乐律、乐曲和音乐理论方面的新因素。其冲击的结果,是使中国的传统音乐为这一变,开创了音乐国际化的一代新乐风。一方面是世界音乐的中国化,包括外来乐曲的中国化,外来乐器的运用,外来乐调的传入,外来乐队的民族化,以及外来乐人为发展中国音乐所作出的贡献。另一方面是中国音乐的世界化,即:中国音乐以其辉煌的成就给世界许多国家(尤其是恶劣各国,如朝鲜、日本等国)以重要的影响。
3. 中国传统音乐整理期(约公元10世纪至19世纪)
包括辽、宋、金、明、清。其政治上的牲是:从纷乱和分裂到相对的统一,又从南北对立到多民族国家统一政权的建立,及其在相当长时期内的相对稳定。音乐文化方面则具有世俗性和社会性的特点。所谓世俗性,就是与普通的平民阶层保持着密切的关联。此时期的传统音乐,无论在演出人员和观众、听众对象方面,都已具有更为广泛的社会基础。在音乐理论方面,表现出对前一时期的继承和清理的倾向。音乐形态特点已逐渐赵于凝固定型化。其代表性音乐艺术形式是戏曲艺术及其音乐。这一艺术形式,上承前代,下接后世,并广泛吸收当代音乐新成果,成为集古今音乐大成的音乐宝库。 中国传统舞蹈产生于特殊的时代和环境,因此仪式性特征十分明显,舞蹈艺术后来作为审美性极强的欣赏性艺术,具有娱乐、审美等多种艺术特性,但是这些特性都是从舞蹈最早存在的仪式性中渐渐衍生出来的。
一、中国传统舞蹈多产生于先民巫术、宗教仪式的需要
从舞蹈的产生来看,是适应巫术和原始宗教仪式的需要产生的。这可以从舞蹈之“舞”的原始意义中得到理解。早期甲骨文中,“舞”与“巫”的形状十分相似。在早期社会“舞”、“巫”所指是同一事项,即女巫师的巫术仪式以及巫师祈祷神灵时的姿态。后来,用“舞”指称巫师的姿态,“巫”‘指称巫师这一类人员,其意义才渐渐分离。可见,这种姿态就是“舞蹈”的原始形态。尽管“舞”姿态从“巫”中分离,但早期舞蹈事实上还是直接服务于巫术活动的,这可以从“舞”与“雩”二字的关系中看出一些痕迹。甲骨文中有“辛巳卜宾乎舞有雨”的记载。这其实是一次祭祀求雨活动的记录,其中有舞蹈的仪式行为。《说文解字》释“雩”曰:“雩,夏祭乐于赤帝以祈甘雨也。从雨,于声。雩,羽舞也。”所以,舞的第一个义项就是通“雩”,指求雨巫术仪式中的“羽舞”。《周礼·春官·乐师》曰:“凡舞有拨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即所谓周代的六小舞。这些舞蹈都是周代祭祀活动中的仪式性舞蹈。《周官·舞师》载:“掌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教拔舞,帅而舞社樱之祭祀;教羽舞,帅而舞四方之祭祀;教皇舞,帅而舞旱嗒之事。”羽舞、皇舞皆为祭祀求雨的仪式舞蹈。后来的《庸舞》、《奏舞》、《龙舞》等皆是旱祭求雨的巫术仪式舞蹈,其中《龙舞》至今不衰。
考古发现的中国早期乐舞图中,许多具有浓郁的宗教色彩和巫术性质,是先民巫术性仪式活动的记录。如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出土的彩陶盆舞蹈纹,内蒙古狼山原始岩画,甘肃嘉峪关黑山原始岩画,广西花山崖原始壁画中的舞蹈场景,经专家研究皆具有很强的巫术性质和仪式特征。
为什么中国早期舞蹈会有如此明显的仪式特征?其实这跟舞蹈在当时的社会功能有关系。早期舞蹈产生于早期先民巫术图腾活动,是巫术仪式活动的一部分,是巫术图腾文化的产物,它必然具有巫术的文化属性。从早期舞蹈言,其直接作用就是实现其沟通人神、祈福免灾、五谷丰登等巫术性目的的。
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功用性、仪式性是早期舞蹈的第一属性,舞蹈的娱乐性是从巫术活动的娱神目的衍生的,从娱神到娱人再到自娱,是舞蹈发展的几个重要阶段。尽管后来的舞蹈也许并不用于祭祀,但是中国舞蹈自产生时就存在的仪式性传统却被积淀下来了,已经渗透到舞蹈的动作、结构和独特的抒情方式等内容之中。
二、中国传统舞蹈使用于各种仪式性场面
从表演场合看,中国传统舞蹈多使用于各种仪式性场合。大到国家的祭祀、朝会、出战、庆功、王室更替,小到百姓婚丧嫁娶、往来聘问、播种收割等等均有若干的仪式内容。归纳起来大概可以分为社会性仪式、宗教性仪式、生产性仪式、人生成长性仪式等类。中国古代根据舞蹈的使用场合和社会功能将宫廷舞蹈分为雅舞、杂舞两类。雅舞在后来的历代王朝宫廷中皆是最重要的舞蹈,虽然各代帝王皆制作自己的舞蹈,名称也各不相同,以示不相袭用,但是仅改歌词而舞曲依旧不变,其祭祀的仪式性功能也没有改变。正所谓“自周以来唯改其辞,未有变其舞者也”。这部分舞蹈用于国家的祭祀场合,显然具有强烈的仪式性特征。
杂舞的仪式性特征从《乐府诗集》中可以看到,书中很详细地记载了自西周以来到隋唐时期民间方俗舞曲流入宫廷,以及在宫廷宴会等重要集会场合表演的历史事实。由此可见,在中国古代传统舞蹈中,尽管有些舞蹈从其产生说,并未直接服务于巫术和国家祭祀活动,但是往往被统治者用来在其他仪式活动中表演,作为仪式活动的重要部分,因此也使之具有了很强的仪式特征。
没有进入宫廷的传统舞蹈则在民间流传。从其表演看,也大多在重大的节日活动中进行。如春节、三月三、火把节、泼水节、播种节等等,构成了这些舞蹈强烈的仪式性特征。如土家族每年农历正月要祭祀始祖“八部大王”跳摆手舞、毛古斯舞,藏族每年藏历2月29日的“跳神节”要跳《羌姆》,青海黄南同仁地区藏族每年的“六月会”祭祀山神、二郎神,跳((龙鼓舞》等等。这些舞蹈均具有极强的仪式性特征。这种仪式性特征一方面是这些舞蹈本身就具有的,其产生之时就是为仪式而服务的;另一方面,在这些仪式性场合表演的舞蹈,也许本身的仪式性内容并不强,有些就是娱乐性舞蹈,但是,一旦进入某种仪式性场合表演,它便具有了很强的仪式性。因此,可以说,中国传统舞蹈表演的仪式场合也是其形成仪式性特征的重要方面。
三、现存各民族民间舞蹈的仪式性内容
现在尚流传在很多地方的摊戏摊舞,就具有很强的仪式性。滩是一种与人类巫文化紧密联系的文化事物。现存于贵州、湖南等地的摊戏如撮泰吉、地戏、摊堂戏都有极强的巫术仪式性质。摊戏之所以为摊戏,在表现形式上都有“逐摊”的含义和意味,包含驱逐鬼神和瘟疫的内容。根据周显贵老师的调查,在今天安徽贵池地区,每年农历正月初七至十一还有摊戏表演。整个仪式分三部分:启圣仪式、摊戏表演、送神仪式。在启圣仪式中有迎神的内容,迎神卤簿(仪仗队)到河边水口敬请二郎神牌位,供于宗祠内,烧香、鸣炮、行祭礼,一长者吟诵祭词。然后,族长为二郎神做仪式性表演,舞滚灯,锣鼓齐鸣。紧接着几名男子与族长共同跳起摊舞《舞滚灯》。摊舞在启圣仪式中的表演,是请神仪式的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仪式特征。
又如土家族祭祖跳的《毛古斯》舞。每年农历正月初三至十七日的“调年”活动尽踞手舞时加毋毗舞。届时设祭场,由代表土家先祖的“拔步卡”(意为老公公)带领子孙毛古斯赤足而舞。舞者头罩尖顶遮面齐颈茅草束,上扎五根冲天辫,全身用稻草、茅草或树叶遮盖,以象征先人。舞蹈内容有做阳春(刀耕火种)、抢新娘、围猎、捕鱼、甩火把等,生动地再现了原始土家部落的生产、生活场景。生殖崇拜是贯穿舞蹈始终的主题,每个毛古斯扮演者的腰间都扎有一根象征男性生殖器的火把,称“粗鲁棍”,火把顶端用红色土涂抹,或包红布。表演围猎、甩火把等内容时,舞者要夸张地作出“示雄”、“撬天”、“搭肩”、“转臀”、“挺腹送胯”等显示阳具的动作。舞蹈到高潮时,毛古斯的火把可随意触及观众,尤其是女性观众,被触及者则视之为祖神对生育能力的恩赐。这典型地反映了土家族先民原始狩猎生活和男根崇拜意识,具有很强的仪式性。
以上所举民族民间舞蹈的仪式性特点仅是几个案例,其实尚有很多民间舞蹈保留着大量的仪式性内容,说明民间舞蹈的仪式性特征是十分明显而突出的。
四、结论
巫术内容和图腾信仰的印记不可避免地烙在了民族舞蹈之中。早期舞蹈的基本内核诸如舞蹈动作、舞蹈结构、舞蹈表情方式等的仪式性因素通过各种途径被积淀下来,成为后来舞蹈制作的基本基因和材料被消化和渗透。如舞蹈艺术中带有普遍意义的动作的虚拟性、情节结构的程式化、抒情方式的象征性等特征都或多或少地受到中国早期舞蹈仪式性内容的影响,可以视为早期舞蹈仪式因素在舞蹈方面的积淀。从这一意义说,仪式性不仅仅是中国早期舞蹈的根本属性,也是整个舞蹈艺术的根.
Ⅳ 什么是中国民族音乐
中国民族音乐就是祖祖辈辈生活、繁衍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的各民族,从古到今在悠久历史文化传统上创造的具有民族特色,能体现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音乐。
Ⅵ 中国传统音乐的分类
中国传统音乐简介:我们在许多民乐CD中都可看到“国乐”二字,这“国乐”指的是从古代流传下来,在近代又有所发展的属于“国粹”的音乐,可见“国乐”的创作时间指的是古代; ”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不仅包括在历史上产生、流传至今的古代作品,还包括当代作品。可见,传统音乐包括“国乐”但不包括“新音乐”,但它们都是“中国音乐”。
传统音乐是我国民族音乐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传统音乐与新音乐的区别并不在于创作时间的先后,而是在于其表现形式及风格特征。如二胡独奏曲《二泉映月》、《渔舟唱晚》虽是近代音乐作品,但其表演形式属中华民族所固有,所以也是传统音乐。相反,学堂乐歌、钢琴独奏曲《牧童短笛》等因其音乐形态特征借鉴了西方音乐,故不是传统音乐。
传统音乐的划分最早见于中国音乐研究所编写的《民族音乐概论》,分为五大类:歌曲、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和器乐,但大多院校在教学中把歌舞音乐并入民歌,于是就变成四大类:民歌、民族器乐、曲艺(即“说唱”)音乐、戏曲音乐。
实际上,“民族音乐”、“传统音乐”和“民间音乐”又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民族音乐”包括传统音乐和新音乐;而“民间音乐”只是传统音乐的一个类别。且我国的民族音乐是非常丰富的,除了民间音乐,还包括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和文人音乐。
杜亚雄先生则将中国传统音乐分类如下: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宫廷音乐;其中民间音乐包括民间歌曲、民间器乐、民间歌舞、戏曲音乐和说唱音乐;文人音乐包括古琴音乐、诗词吟诵调、文人自度曲;宗教音乐包括佛教音乐、道教音乐、基督教音乐、伊期兰教音乐、萨满教及其它宗教音乐;宫廷音乐包括祭祀乐、朝会乐、导迎及巡幸乐、宴乐。
“戏曲”
戏曲“四大声腔”
四声腔,展辉煌,对戏曲,有影响;
昆山腔,经改良,艺术上,有开创。
弋阳腔,节奏强,加滚白,调高亢;
梆子腔,声响亮,花苦音,巧用上。
皮黄腔,二合一,称二黄,和西皮;
西皮腔,二黄抑,后发展,成京剧。
声腔中以昆山腔、弋阳腔、梆子腔、皮黄腔为典型。
Ⅶ 中国民族传统音乐包括哪些,特点是什么,是如何定义的
传统音乐,绵延几千年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它是一定音乐思想特殊本质的集中体现,是音乐思想意识的结晶。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维习惯,对其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在当今的中国音乐中,不仅有着丰富的历史资源,同时也有着丰富的民间传统资源。这些资源是活着的传统,它们吸引着中外学者们的兴趣。根据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国的民族民间音乐可划分成五个类别。
器乐音乐
中国的器乐音乐可以划分成两个类别:独奏和合奏。独奏音乐中再次划分成弓弦、弹拨、吹管、打击等类别。
同样,合奏类音乐也可进一步划分成弦索乐、丝竹乐、吹管乐、鼓吹乐和吹打乐。这五种合奏乐构成了中国传统音乐中的精髓。
戏曲音乐
中国有三百多种地方戏曲剧种。这些剧种根据音乐的不同可划分成四个类别:(1)皮黄腔;(2)梆子腔:(3)昆腔;(4)高腔。京剧属于皮黄腔。
民歌
民歌是各类民间音乐的基础。在中国,由于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存有丰富多彩的民歌。一般来说,中国民歌可以划分成三大类别:(1)山歌;(2)小调;(3)劳动歌曲。
舞蹈音乐
中国的民间舞蹈也是种类繁多,风格各异。其中最流行的有(1)秧歌;(2)腰鼓;(3)跑旱船;(4)花灯;(5)采茶;等等。
Ⅷ 中国古代传统音乐的特点是什么
1、音乐是一种多段体结构。
2、体现着一种从“散起”到“入拍”又经轻歌曼舞专而变作“繁音急节属”的快速舞蹈(相当于“破”)的部分。收尾时节奏还有“散”(即“曲终长引声”)的渐变速度布局。
整个乐曲在开始的时候,每个演奏者就开始调琴,他们预先不调琴,用这种方法将听众的感觉调进来,调进乐曲的感觉中来。
3、用核心音调(而不是主题或曲牌),即兴展衍变形来发展乐思。
4、新的声部控制关系。它是西方现代技术,也与中国传统音乐的写法相同。
5、新的演奏法和新音色。如:乐器萧的“冒吹”和重直觉、重音响的现代多声语言等。罗永辉的《千章扫》,符合现代西方音乐中“有控制的偶然”的作曲理念。
(8)中国传统音乐是什么扩展阅读
一、传统音乐分派别和时期。
1、中国传统音乐在旋律、音阶、音色、节奏等方面与西方音乐存在区别。
2、中国传统音乐的陈述方式具有自己的特征,其中还有一些特定的终止方式;中国民族音乐中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的韵味。
Ⅸ 什么是传统音乐五大类
中国传统音乐”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不仅包括在历史上产生、流传至今的古代作品,还包括当代作品。可见,传统音乐包括“国乐”但不包括“新音乐”,但它们都是“中国音乐”。
传统音乐是我国民族音乐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传统音乐与新音乐的区别并不在于创作时音的先后,而是在于其表现形式及风格特征。如二胡独奏曲《二泉映月》、《渔舟唱晚》虽是近代音乐作品,但其表演形式属中华民族所固有,所以也是传统音乐。相反,学堂乐歌、钢琴独奏曲《牧童短笛》等因其音乐形态特征借鉴了西方音乐,故不是传统音乐。
传统音乐的划分最早见于中国音乐研究所编写的《民族音乐概论》,分为五大类:歌曲、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和器乐,但大多院校在教学中把歌舞音乐并入民歌,于是就变成四大类:民歌、民族器乐、曲艺(即“说唱”)音乐、戏曲音乐。
中国传统音乐主要分为四类:
1.民间音乐:民间歌曲、民间器乐、民间歌舞、说唱音乐、戏曲音乐(这些主要是人民大众集体创作,反应的大众生活劳动)
2.宫廷音乐:祭祀、宗庙音乐、朝会音乐、导迎音乐、宴乐。
3.文人音乐:古琴音乐(琴曲、琴歌)、诗词吟诵调、艺术歌曲、文人创作乐曲。
4.宗教音乐:
一》佛教音乐,1》唱诵音乐(樊呐、偈赞仪规唱曲)2》器乐音乐。
二》道教音乐, 1》 韵腔(讽经腔、咒言腔、诵诺腔)2》器乐曲牌(正曲、耍曲、仪规曲)
三》基督教音乐。
四》萨满教音乐。
六》民间宗教性祭祀音乐。
只有民族的才是国家的,中有本土的艺术是最值得传承的,所以多花些时间关爱我们的文化,关爱我门的国家吧!
Ⅹ 1、什么是中国传统音乐中国传统音乐由哪些部分组成
“中国传统音乐”是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
中国传统音乐由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宫廷音乐组成。
其中民间音乐包括民间歌曲、民间器乐、民间歌舞、戏曲音乐和说唱音乐;文人音乐包括古琴音乐、诗词吟诵调、文人自度曲;
宗教音乐包括佛教音乐、道教音乐、基督教音乐、伊斯兰教音乐、萨满教及其它宗教音乐;宫廷音乐包括祭祀乐、朝会乐、导迎及巡幸乐、宴乐。
(10)中国传统音乐是什么扩展阅读:
传统音乐的划分最早见于中国音乐研究所编写的《民族音乐概论》,分为五大类:歌曲、歌舞音乐、说唱音乐、戏曲和器乐,但大多院校在教学中把歌舞音乐并入民歌,于是就变成四大类:民歌、民族器乐、曲艺(即“说唱”)音乐、戏曲音乐。
实际上,“民族音乐”、“传统音乐”和“民间音乐”又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民族音乐”包括传统音乐和新音乐;而“民间音乐”只是传统音乐的一个类别。且我国的民族音乐是非常丰富的,除了民间音乐,还包括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和文人音乐。